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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那些小丑! 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俄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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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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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进卧室,放下两瓶为身体虚弱者准备的波尔图红酒,将湿漉漉的毛衣从披散的栗褐色、紫褐色的鬈发和裸露的锁骨上脱下来。以艺术眼光看,以挑剔的艺术眼光看,我认为我的三个主要情人中属她最美。一对高挑起的细眉,蔚蓝色的眼睛总是显现出(这个词很确切)对人间天堂(恐怕这是她唯一知道的天堂)的惊叹,粉红的双颊,玫瑰花蕾般的嘴唇,可爱而平坦的腹部。当她那位一目十行的丈夫还没有翻完报纸的两个版面,我们已经给他“戴上绿帽子”了。我穿上蓝色便裤和粉红色衬衫,跟随她下了楼。

路易丝:不喝了。我们得马上回家。快从椅子里起来。再试一次。拿上你的眼镜和报纸。就在那儿。再见,瓦季姆。明天早上我开车送他去学校后就给你带药来。

我的另一项决定是让自己与同事保持较以往更多的联系。当我一丝不挂地站在决定命运的台秤上,双臂悬垂仿佛史前穴居人,只见刻度表上的红色指针颤颤悠悠指在一个非常保守的数字上;新来的女仆——一个漂亮的黑人姑娘,很像是埃及人——帮助我弄清了老花镜和近视镜之间的那片混沌究竟是什么:一个了不起的胜利,为此我买了几件新“服装”,正如我笔下的奥尔加·雷普宁博士在同名小说中所说——“我不知道你丈夫为什么总爱穿那些一点也不现代的服装”。我常去酒吧,大学里的小酒吧,试图结识一些杰出的年轻男士,但不知怎么最后总是和那些职业酒吧女混到一起。我在随身日记里记下了二十来位教授的地址。

杰里:但是你看,他是对的。这是你写得最糟糕的一部小说。就像那人说的,Chute complète。他也会法语。

瓦季姆:我给你倒杯酒好吗?我们祝贺他并痛骂他。

我逃过这个学年,提前“学术休假”,令奎恩大学的评议员们无言以对,在亚利桑那州度过冬天,着手创作《看不见的板条》,该书和读者手上的这本非常相似。无疑我尚未准备充分,又或许在难以言传的情感阴影里跋涉太久;总之我在太多的意义层面上将它扼杀,就像闷热木屋里的俄国村妇,在晒完干草或被酩酊大醉的丈夫鞭打之后将自己的婴儿忘个干净。

学习驾驶“猞猁”(这是我对新买的那辆白色小轿车的昵称)的过程既滑稽又不乏戏剧性,但经历了两次事故和数次小修小补之后,我发现无论就法律而言还是最终就健康状况而言,我都能够适应前往西部的长途旅行。确实有过极度痛苦的时刻,当我回想起和艾丽斯开着那辆老伊卡罗斯去里维埃拉旅行的情景,那感觉就仿佛远处的群山蓦地再也不像淡紫色的云彩。即使她偶尔允许我驾驶,那也只是出于好玩,因为她这人太喜欢闹着玩。我至今还伤心地记得那回我开车居然撞上了邮递员靠在卡纳封入口粉墙上的自行车,当自行车晃晃悠悠地倒在我们面前时,我的艾丽斯妩媚地哈哈大笑,腰都直不起来了!

夏天的其余时间我都在诗情画意的落基山脉各州逍遥,沉醉于山艾树生长地区所透露的东部俄罗斯气息,沉醉于雪丘与兰花之间、点点天幕之下、小沼泽之侧、高山林木线之上忠实再现的北部俄罗斯的芬芳。然而——就是这些了吗?究竟是何种形式的神秘追求使我像孩子般弄湿双脚,使我气喘吁吁爬上斜坡,使我凑近脸去注视每一株蒲公英,使我为每一粒刚好掠过视野的五彩微尘惊起?梦见空手而来的感觉究竟怎样——手里本该握着什么?枪?魔杖?对此我不敢深究,生怕伤害了单薄自我下受伤的皮肤。

一九四七年八月下旬,我回到奎恩大学,晒得更黑,脾气也比以前更急躁。我把所有家当都从储藏室搬到了可爱能干的索洛维小姐帮我物色的新住处(拉齐戴尔路一号)。这是一幢别致的两层灰砖楼房,狭长的客厅里有一扇观景窗和一架白色大钢琴,楼上有三间一尘不染的卧室,地下室里有一个藏书室。这幢楼原本属于已故的奥尔登·兰德奥弗,本世纪上半叶最伟大的美国文学家。在喜形于色的大学评议员的帮助下——毋宁说是我趁他们兴高采烈地欢迎我回到奎恩大学之际——我决定买下这房子。我喜欢房子里洋溢的学者气息,我极其敏感的上皮层嗅觉膜难得获得这样的款待,我也喜欢它的幽静,那隐藏在栽满落叶松和秋麒麟草的斜坡之上的蓬乱花园。

路易丝有一个爱打听事的姑妈住在霍尼韦尔,所以每隔一段适当的时间我就能从路易丝那儿得知贝尔的健康状况。一九四九年或一九五○年春天的某一天,我跟霍勒斯·佩珀米尔谈完业务后碰巧在罗斯代尔的广场酒品商店逗留,正当我走出停车场时,突然看见安妮特就在商业区另一头的一家杂货店前俯身照看婴儿车。看到她低垂的脖子、忧郁的表情、朝婴儿车里的孩子幽怨的一笑,一股强烈的怜悯传遍了我的神经系统,我忍不住向她打了声招呼。她转过脸来看着我,甚至没等我说出任何话——遗憾的话、绝望的话、温柔的话——她就摇摇头,不许我走近。“Nikogda,”她喃喃说道,“不要,”我不忍心去猜测她那苍白疲倦的脸庞所浮现的表情。一个女人从商店里出来,感谢她照看那个陌生孩子——一个苍白瘦弱的婴儿,几乎和安妮特一样满脸病容。我急忙转身返回停车场,责备自己居然没有马上意识到贝尔现在肯定已经七八岁了。她母亲湿润明亮的眼睛一连几个晚上都在注视着我;我甚至没有力气去参加某位奎恩友人举行的复活节晚会了。

就在这段意志消沉的时期,有一天,我听到大厅外门铃响,黑人女仆——我戏称她为小奈费尔提蒂——匆匆跑去打开前门。我跳下床,将裸露的身体紧贴住冰凉的窗台,但还是没法看清来客是谁,虽然我尽量往前,甚至探进了春天的暴雨中。鲜花的清新芳香,团团簇簇的鲜花,使我想起另一个时间、另一扇窗。我辨认出花园门外停着的正是亚当森家那辆黑色轿车。两个人?还是她一个人?是两个人,唉——说话声穿过走廊穿过我通透的房子传进耳朵。老杰里懒得多爬楼梯,又莫名其妙地担心传染,就待在客厅里。而他妻子的脚步声和说话声越来越近。几天前我们第一次接吻,在诺特伯克家的厨房里——搜寻冰块却发现了火。我有充分的理由希望,规定场景前将有短暂的幕间休息。

为了让奎恩大学心怀感激,我还决定彻底调整我对其声誉的贡献。我取消了乔伊斯研讨班,这个班一九四五年只吸引到(假如可以用这个词的话)六名学生——五名不苟言笑的研究生和一名不十分正常的二年级本科生。作为补偿,我在每周工作量里增加了第三场名作欣赏讲座(这回包括了《尤利西斯》)。不过,主要创新处在于我大胆展示了自己的知识。在奎恩大学的最初几年,我已积累了两千多页的文学评论文章,均由我的助手完成打字(我发现我还没有介绍他:沃尔德马·埃克斯库尔,一位才华横溢的波罗的海年轻人,绝对比我有学问;行啊,埃克斯!)。这些文章我都请人影印,至少可供三百名学生使用。每个周末学生都会收到一叠四十页的稿子,那都是我在报告厅里背诵给他们听过的材料,背诵时的内容还会有所增加。“有所增加”是对大学评议员的一种让步,他们振振有词地认为要不是这一招就根本没必要去听我上课。这三百份两千页的讲义必须由阅读者签名,并在期末考试前还给我。起初这制度出现过一些漏洞(比如说,一九四八年还到我手里的只有一百五十三份不完整的讲义,而且很多没有签名),但总的说来还是可行的,或者说本该是可行的。

杰勒德·亚当森在文学界的声望远远高过更显要、更痛苦、更谦虚的奥迪斯。杰里是个松垮垮的大块头,当他年届六旬,过了一辈子唯美的禁欲主义生活之后,娶了那个美若白瓷、反应敏捷的姑娘,这让他那个特殊小团体颇为惊讶。他那些关于约翰·多恩、维庸、艾略特的著名论文,他的哲理诗,以及最近撰写的《俗人连祷文》等等对我而言都毫无意义,但他是个风趣的老酒鬼,幽默而博学,能让最不善交际的局外人也心无挂碍。我经常参加聚会,发现自己乐此不疲,善良的老诺特伯克及其妹妹福尼姆、快乐的金教授一家、亚当森夫妇、我最喜欢的诗人,还有其他十来个人,都竭尽所能地款待我安慰我。

我默默地想,这一切和我年轻时在城堡里的优雅通奸是多么不同!当着一个郁郁不乐的大人物——吃醋的丈夫——的面,和新结交的情妇眉来眼去,那份浪漫的激动如今何在?为什么对上一次拥抱的回味再也不会像以往那样混合着对下一次拥抱的期待,如同水晶长笛里突然绽放的玫瑰,白色墙纸上突然出现的彩虹?爱玛看见一个时髦女郎往那男人的丝礼帽里扔下什么东西?写清楚些。

她丈夫陷在扶手椅里,正在看一份刚从购物中心买来的伦敦周报。他连身上那件丑陋的黑雨衣都懒得脱下来,肥大的防雨布长袍让人想起暴风雨中的驿马车夫。不过现在他摘下了那副令人望而生畏的眼镜,清清嗓子,喉咙里发出独特的咕噜声。紫色的下巴微微颤动,他终于开始讲话了:

新朋友中最值得珍视的是天赋非凡的诗人奥迪斯,五十五岁,外表虚弱,神情悲哀,有些尖嘴猴腮,黑发中夹着几缕白发,他父亲的祖上是一位能言善辩、命运多舛的吉伦特派成员,与他同名(“Bourreau, fais ton devoir envers la Liberté!”),但他自己却一个法语词也不识,说一口美式英语,带着单调的中西部口音。另一位我愿意屈尊一顾的有趣人物是路易丝·亚当森,我们英语系主任的年轻妻子:她的祖母西比尔·拉尼尔,一八九六年在费城获得过全美女子高尔夫球冠军!

杰里:你读过这份报纸吗,瓦季姆(重音错误地落在第一个音节上)?某某先生(一位特别活跃的批评家)把你的《奥尔加》(我这部小说以奥尔加教授为主人公;直到现在才出英文版)打垮了。

还有一件怪事:我以预言家的谨慎态度在日记里记录了所有的歇脚点、汽车旅馆(魏尔伦会说是Mes Moteaux!)、湖边风光、山谷风光、高山风光、新墨西哥州的羽蛇宫、得克萨斯州的洛丽塔小屋、孤独白杨林——如果再多种一些,它们就能遍及整条河流,以及足以使全世界的蝙蝠——和一个垂死天才——开心的落日。LATH,LATH,看那些小丑!看那些热疹发作一般的行程表,我都好好保存着,就好像我知道那些汽车旅馆预示着我和亲爱的女儿将要踏上的旅程。

我继续前往洛杉矶——遗憾地获悉我所依靠的那家电影公司在艾弗·布莱克去世后即将倒闭。早春时分,我在返回途中重又发现了许多童年时代的幻景,在一处处嫩绿的高海拔白杨树丛中,在针叶林覆盖的山岭上。在几乎六个月的时间里,我再一次从这家汽车旅馆游荡到那家汽车旅馆,我的车被白痴司机刮擦、撞坏了好几次,最后我用它换了一辆天蓝色轿车,贝尔后来说那颜色就跟大闪蝶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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