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执法者眼中,公众却是一个潜藏着犯罪的冲动与萌芽的群体,是一个滋生罪犯的温床。但是,这个社会所需要的最多的善良,最质朴的正义也存在于这个群体中间。
后来看报纸,知道不止我一个人把换装的警察当成了保安。这也说明,那种警服的颜色带来的安全感有多么重要。
朋友很惊讶:保安?傻吧,警察换装了。
现代社会,法律对社会的约束与平衡是越来越重要了。
对于公众来说,我们会不会要求认识的这些警察,有着友情的警察为我们做些什么?而作为个体的警察,又能如何面对这种公众中潜在的,随时可能小小越过界限的需求,这又是一个严重的课题。
在大多数公众眼中,代表着法律存在的不是国家整个的法制系统,不是检察官,不是法官,而是在社会生活中起着更多制衡作用的警察。我是这个庞大集合体中一个小小的分子,对于法律所代表的正义与理性当然寄予了无限的期望。
这种关系的另一个微妙之处是,我们都不愿意单独地面对一个陌生的警察。怕他向你走来,怕他向你敬礼,怕他一双眼睛盯着你用了太久的时间。你干了什么有违法律的事情吗?你的回答是,我没干坏事呀!但是,坏事跟违法的事情之间,在一个法律法规完备的社会中也有了一些细致的区别。从单纯文学的眼光来看,这种微妙感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它可以折射出许多的东西。
正是因为这样一种二重性,他们(我们?)与警察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微妙关系。一方面,警察在任何场合的出现,都给我们的心理一种强烈的有关安全的暗示。尤其是公众聚集的场所,警察的出现总会给大多数人带来一种安全感。警服的绿色就像一帖心灵的抚慰剂。最近到某个警察已换了装的城市,被朋友请去看了一场足球,进了球场,作为一个外地人,面对本土球迷的疯狂,心里多少有些不安。朋友跟我大声嚷嚷的时候,我都不敢大声应答,因为怕露出外地口音来了。只是小声问:警察呢,怎么这里球场维持秩序的尽是保安?
警察在我们生活中不再是一种有距离的存在。一种抽象的安抚或者威慑。每一个警察身边都有来自社会各方面或多或少的关系。我们每一个人都认识一些作为个体的警察,特别是下了班的警察。区别只是数量不同与关系深浅的不同。
也许,一个社会要维持法律的尊严,执法者与公众双方必须保持一种有安全感的距离。我是公众的一分子,无权也无法回答这个自己提出的问题。但是,当我在某些场合,看到警察同志与老百姓过分亲密无间,过分地不分彼此时,心里使有些隐隐的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