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将会讲一些这两个物种的习性,只限于一些总体特征。
如果习惯性没让我们将最为令人惊讶的事情看成是轻易简单,那么我们就不会对欣赏大型食肉鸟类专有的高空捕猎之举感到厌倦了。我们,迟钝而又笨重的人类,想要捕猎时,要先隐匿,也就是埋伏起来,然后等待自己觊觎的猎物,要不就是蹑手蹑脚地靠近它们。这真是平庸无奇。那些东走西逛的家伙们,靠嗅踪迹、碰运气的捕猎也是平庸;狮子在瞪羚饮水时将其逮住,平庸;麻雀在街道上和十字路口小偷小摸,平庸;燕子来来去去地在空中搜寻,和那些在田野树林中搜索的家伙们一样,尽管飞行出色,但这捕猎方式,平庸……所谓伟大的、罕见的、能够超越人类可怜想象力的捕猎方式,则是像鹰和隼那样,消失于蔚蓝苍穹,隐身于深邃天际,于彼处描绘巨幅轨迹,在空中审视地面发生的一切,选定猎物,如晴空突现的霹雳般猛然袭击。那被选中的家伙想躲避,完全徒然;它拥有可以逃走的四肢和翅膀,还是徒然;它在发现危险之前就已被抓住。这是无法抵抗、命中注定的。它的命运早在天上就被决定了。
并不是所有猛禽都绝对符合这一理想化的描述。有些速度没有那么快,而且我们也曾见到过那些俯身从空中冲下最后又空手而回的家伙;有人甚至以此举例说它们懒惰又胆怯。但这些退化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有一两种猛禽拥有这种目力和飞行能力,来保证这一类型持续稳定就足够了。人们计算的是它们从我们这里夺走了多少财富,被抢走的羊羔,还有鸽子。好吧。但是,请好好想一想,如果没有猛禽,大自然便会缺少诸多奇迹中的一个,诗歌也会缺少诸多卓越象征中的一种。对任何事物,我们都不能单从物质功利的角度来进行判断。这个世界中,力量和诡计轮流进行着统治,每一种生物都拥有将其他生物置于死地的杀手锏,然而,有些物种能够以卓绝的方式实施这一行为,万一它们因为其他那些没有自己高贵或骄傲的毁灭者而消失,那么我们的想象力将遭到很大的缩减和损害。诗歌因狮子老虎的消亡而遭受的损失,要比因猛禽消亡而少许多。荒漠中的猛兽不过是比较冷酷、比较骁勇的暴君;猛禽,天空之王,其形象才是暴君中之暴君,才是威胁到所有生命的君主。总是笼罩在我们头顶的死神,这便是猛禽;这才是野兽。对此,无人可逃。
所谓伟大的、罕见的、能够超越人类可怜想象力的捕猎方式,则是像鹰和隼那样,消失于蔚蓝苍穹,隐身于深邃天际,于彼处描绘巨幅轨迹,在空中审视地面发生的一切,选定猎物,如晴空突现的霹雳般猛然袭击。
所有以昆虫为食的鸟类都可以被认为是猛禽。至于吃的是蚱蜢还是游蛇,本身并没有太大区别。那些用飞翔和歌鸣点缀田野的可爱生灵中,有一大部分比最大型的猛禽还要凶猛。篱莺震慑住了一只苍蝇,麻雀扯掉了一只鳃角金龟的鞘翅,夜鹰大口吞下一只经过的尺蛾,沼泽山雀用喙解剖了它爪中抓着的一只小金龟子;还要怎样才算是食肉动物?然而,人类惯于根据表象做判断,相比别人所承受的痛苦,他们更关心的是切身遭遇的偷盗;因此,人们将猛禽之名冠于了那些威胁其家禽家畜的大型鸟类。为了让其能够攻击并撕裂那些有骨头、有肌肉的动物,大自然为猛禽配备了一些必要的武器:一张弯钩形的能够撕裂任何肉身的喙,以及一对强有力的可以插入猎物之身的爪子。想让它们都有同一家族的外形,其实也无须更多了,何况那猛兽般的羽毛、扁平的头部、敏锐的目光和飞行的力量都在为此添砖加瓦。它们身边环绕着恐怖的气息。人类儿童有一个特有的名词来形容这些带有翅膀的猛禽;“这是野兽”,他们说。这种恐惧,在包括布封在内的一些早期博物学家的描述中也有体现。他们分不清不同种类的习性,因此每一个种类都担下了家族的全部罪行。更加准确的观察以及大量的解剖已经表明:如果说有些猛禽确实给我们造成了损失的话,另外一些则为我们提供了真真切切的帮助。我们应该从中辨别,哪些猛禽选择了母鸡、鸽子、兔子、小野兔、旱獭,必要之时甚至是小羊,作为它的猎食目标,而又有哪些猛禽相比之下更有节制,以家鼠、鼹鼠、田鼠、脆蛇蜥、蛇,甚至是金龟子和蚱蜢为食。两者之间的界限并不严格。一只吃田鼠的猛禽可能会从我们这里偷走一只母鸡,一只嗜食家禽的猛禽也会帮我们摆脱一只家鼠的困扰,但是,这些物种总归是容易算清楚的。没有人会考虑为鹰或者是秃鹫提供法律保护。但对于隼和鵟来说,尤其是鵟,虽然它们有一些危害,但鼓励将其消灭依旧会是最大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