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出生后,我一般都是整夜工作,直至清晨。那时人们都睡去了,只有我的表陪伴着我,凝视着我。但是后来,这种习惯改变了。从1996年起,我开始五点起床,工作到七点,然后叫醒妻子、女儿,和她们一起吃早餐,再送女儿上学。
一块表,就像我生命的一部分。在写作之时,它就躺在我的桌上,我看着它,总有些紧张。坐下来写东西之前,我把它摘下来放在案头,感觉就像一个人脱下衬衫准备踢球,或者拳击手准备参加比赛(尤其是当我从外面回来,把它放在桌上的时候)。对我来说,这就像作战前的一个手势。同样,每当我离开房间时,如果这五六个小时的工作还算顺利,如果写作还算成功,我会非常高兴地再次戴上手表,好像这个动作会给我带来成功的喜悦,带来完成任务的喜悦。我会轻快地从桌边站起来,麻利地把钥匙和钱包装进兜里,径直走出房间。我甚至等不及戴上表,只是把它拿在手里,直到走向路边,走上大街,才会戴上它。对我来说,这真是件非常快乐的事情。所有事情,带着战而胜之的感觉,此刻都在我脑海中浮现。
我戴第一块手表是在1965年,那年我十二岁。后来,到了1970年,我把它扔掉了。它太过陈旧且非名牌,只不过是一块很普通的老手表。1970年,我买了块欧米茄,这块表一直用到1983年。现在我戴的这块还是欧米茄,并不算很旧。它是1983年底妻子在我的小说《寂静的房子》出版几个月后送给我的。
我看着表盘,就好像时针、分针已抵达了它们想在的位置。但我并不把它作为一个简单的时间概念,或是简单的某时某刻来看待,这就是我从不屑于买电子表的缘故。电子表总是以数字的形式呈现时间。而我的这块表面,就像是一幅神秘的图标。我喜欢这么看着它。时间的面孔;它以某种方式,魔幻般地揭示了某种形而上的玄思,或是类似的概念。
上床休息的时候,我总会把表摘下来,放在一旁。我醒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摸到它,看看它。表就像是我的密友,即使是表带坏了,我也不舍得更换。因为它们散发着我肌肤的气息。
我永远无法让自己停止思考,时间过得太快了。
过去,我总想从中午十二点开始写作,直至深夜。但实际上,我真正的写作时间,往往是从夜里十一点至凌晨四点,然后才会去睡觉。
在诸多手表中,最漂亮的当属最初那块,它也是我用得最习惯、最顺手的。我如此依赖它,以至于它俨然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这种超自然的关系以及神秘感要追溯到中学时代我戴第一块手表的时候。但是后来,这种感觉又和学校的铃声联系在一起,并在脑海中存留了多年。
对于时间,我总是很乐观。按照惯例,如果一件家务事需耗时十二分钟,我就相信我一定会在九分钟内把它做完。如果需要二十三分钟,我也能在十七分钟内完工。而且即使不能,我也不会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