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越来越大了、头绪越来越多了。解答龙应台没搞懂的一件事,好奇怪,答案原来不在东北,却在台湾。还是回头从“二二八”来追踪吧。
□这叫环环相扣。一九四六在东北的事,竟从一九四七年的“二二八”得到索隐。还是回头看看“二二八”。
事件之起,陈仪答应“惩凶赔款”、“不秋后算帐”,本已息事宁人、本已屈服,但是,本省人价码节节升高,答应了三十二条,又来了四十二条,不懂事的要求,使任何官员都做不到,最后只好兵戎相见,进一步造成悲剧。这种没有底价似的讨价还价,活像六四天安门前的学生,最后乱开价,逼得对方忍无可忍,只好动粗。如今一家哭引发一路哭、一路哭引发全岛哭,说不该动粗,你看你把我打成这样子,动粗的确不该,但不动粗,又该怎么做才能平息四处蜂起的暴乱呢?六十四年了,谁又假设假设,如果你设身处地,你怎么想?如果你是二十一师的抗战老兵,老子跟日本鬼子打了八年仗,光复了台湾,台湾人居然戴起日本人军帽、唱起日本人军歌、拿起日本人军刀军枪,沿街打杀外省人,这种亡国奴习性,老子还不教训教训你吗?——如果你是那种老兵,你会有更理性的表现吗?
■看来龙应台扯出“二二八”,是上了彭明敏的当。
■龙应台只引彭明敏的“二二八”,是不是犯了孤证的毛病?
□当然是。据《高雄市“二二八”事件报告书》:“……有案可据者,计伤公教人员三十一人,死八人,暴徒除拘获正法者外,死亡七人,民众伤五四人,死八六人,其余不详身分者,死二四人,合计死一二五人,伤八五人。”足证外省人有死亡;再据陈桐《杀戮起源蓄意煽动》(《自由时报》,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七日):“……(暴徒流氓)甚至挟持外省人集体软禁在高雄中学内,每天只供给一粒饭团,境遇也相当凄惨……”足证外省人有被拘禁。可见彭明敏所述,是一面之词,他置外省人在高雄被杀被关于不闻,只记彭孟缉怎样怎样,其实,照彭孟缉《台湾省“二二八”事件回忆录》、《彭孟缉访问纪录》,是会议席上涂光明先掏枪。彭孟缉固非善类,但此彭非彼彭,也别有说词,龙应台也该知道。至于龙应台引彭明敏“‘军法审判’后,涂光明被枪杀”云云,简直替彭孟缉搽胭脂抹粉了,哪来“审判”啊?兵荒马乱之际,彭孟缉这种恶棍还给你“审判”吗?
□她自己太不用功,才会上当;彭明敏他们太偏执,才会只看单方面的历史。其实这是一种“弱者的偏执狂”。谈“二二八”,众口一声,把悲剧定位在外省人的不是上,说破了,这就是“弱者的偏执狂”。人一变成“偏执狂”,则虽遭苦难,不能反省。“二二八”事件,在本省人眼中,百分之百全怪外省人。但我怀疑,到底有没有一个小数点——百分之百怪外省人中的一个小数点,本省人也不妨反省反省呢?例如事件之起,是缉私人员惊慌中开枪误杀了一名看热闹者,这种缉私人员应予严办,是对的,但群众包围警察局,要求立刻“就地正法”,这种不懂事的要求,任何官员都做不到。做不到就起暴动,把外省人中的无辜者予以打、砸、抢、杀,妇女予以强奸、婴儿予以摔死,这种行为,不该反省反省吗?由这种暴民滥杀行为招致来的暴君派部队登陆滥杀,能够百分之百全怪外省人吗?我绝对不是说国民党政府惹起民变、处理民变是对的,但相对方面,本省人的肆虐与招祸反应,也不无反省之处。但是,直到六十四年后的今天,又有几位反省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