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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作者:梁文道 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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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奸 |一团模糊的历史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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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这种符合国民教育目标的史学不一定就是套上好的道德教材。因为道德教育不能只是传授一堆抽象的原则,提供几个完美的人物典范,还要给出一些复杂的处境,让学生知道怎样在现实的环境(尤其是黑白难判异常艰困的处境)下明智地行动,把道德原则应用在实践的需要之中。多年以来,中国和海外的史学界对抗战的历史研究已经推进了不少,可是大家的成果仍然没有进入大众的意识和教育的层面,特别是汉奸那一段往事。今天换上更客观的目光重新审视他们,不是翻案,也不是单纯的学术兴趣,而是为了更好的道德教育。可别忘了,所谓的“是非不分”,并不是指有些人不知是非为何物,而是他们虽有是非观念但不知怎样实践在具体的时空当中。汉奸的历史不就正好说明了这点吗?

我们中国人学历史就像小孩看戏,任何人物一出场,首先要问:“他是忠臣还是奸贼?”除此之外,再无第三条路。这种看待历史的方法对还是不对?只要把同样的眼光挪向我们此刻身处的现实测试一下就行了。你说马英九是忠的吗?他为什么也要赞成台湾“重返联合国”呢?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尾随美国入侵伊拉克,八成是奸的了吧;那你又怎么判断他恢复英国经济活力的政绩呢?你能肯定地说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吗?

历史绝不只是一堆事实的积累,它的书写,它的构成,全赖我们从什么角度诠释,而这个角度的选取就和许多价值观甚至政治的立场有关了。大家都知道,中国抗战史至今仍是一块荆棘满布的森林,两岸曾经各有不同的诠释,连国民党共产党谁的功劳大都还是问题,不过两党都以领导民族抵抗外侮的成就论证自己的合法性。既然如此,双方的官方史学就都必须以一套分外分明分外严格的标准辨识那混淆灰暗的年代与人物,不容半点含糊。因为历史教育始终是国民教育的一部分,有责任生产一批符合标准的好国民。何谓好国民?典型在夙昔;何谓坏国民,汉奸簿上斑斑可数。

或许是外国人的缘故,没有太多包袱的卜正民甚至还举了很多实例说明现实情况复杂。比方说历经屠城之后的南京就有一个典型汉奸,城里的洋人称之为“famous Jimmy”,这个王姓汉奸在日本人手下负责分配粮食给市民,同时提供一些妓女慰劳日军。卜正民认为,若是不看目的,你很难判断其行为的好坏。一方面他极力向日军争取最大限度的粮食配额,使许多百姓不挨饿;但另一方面这也曲线地强化了日军占领的合法性。一方面他找来中国女子供侵略者享乐,同时这却也使得日方不再有借口任意欺凌妇女。

原题为“焉能辨我是忠奸”,刊于《南方周末》2007年11月14日

这些往事,皆有史可考。关于“通敌者”的糊涂账,西方史学界已经研究得十分透彻,实况绝非历史剧里那般正邪分明。反观中国,几乎所有超越简化、二元对立模式的声音都成了异议,甚至也成了一种“汉奸”的雄辩。可是,另一方面,也还是有很多人觉得事实不是如此简单,比如说汪精卫到底是不是汉奸呢?这就是一个令很多人感到困扰的问题。大家都很难想象,曾经追随孙中山先生搞革命,因谋刺满清摄政王而入狱,且赋诗“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好汉子,怎么就会成了一个与日本议和,成立南京伪政权的大汉奸呢?于是坊间就有许多传说了,其中一种最令人神往的版本是这样的:其实汪精卫是假装的,他早和蒋介石串通好了,俟时机一至,他就会起兵反日。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欧陆各国也纷纷掀起了肃清“通敌者”的风潮(“通敌者”一般英译为Collabormtor,他们似乎没有“德奸”、“日奸”和“荷兰奸”的概念)。那是个百废待举的废墟年代,广厦已毁,人才难求。于是在现实的需要下,许多货真价实的“通敌者”者一一过关,重回舞台,重操故业,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可是这里头也有一些人为求自保,就大力检举昔时友伴,因为他越是慷慨激昂地揭发其他人的罪行,他自己就显得越清白。更有一些战前在事业上极不得意的人,比方说没什么天分的年轻指挥家,这时以爱国者的姿态出击,狠批几位造诣非凡的大师曾经出任纳粹伪职,主理过一批大牌乐团或者歌剧院。他们的言论很正义,但是他们的心态很阴暗:既然我在专业上爬不过你的头,我就要在爱国的问题上绊倒你,取而代之。

俗话说,这个世界绝不可能非黑即白,我们也很容易用灰色去宽容一下自己的贪心和过错。可是一转头,我们竟不能以同等的宽容去理解逝去的前人了。我的意思不是要宽大地对待汉奸,而是要历史地对待历史。什么叫做“历史地对待历史”呢?那就是把一切放回历史的境况之中,看人的转变,事件的出现。谈论汉奸,首先要做的就是把“汉奸”这个概念放回历史里头,审视它的生成与演变。

但是什么叫做好人呢?我们能够稳当地判定一个人是真正的爱国志士吗?去世不久的美籍中国史权威魏斐德曾在其名著《上海歹土》里面指出,孤岛时期的上海有不少业余特工,他们平常可能是文员,也可能经营家小店铺,收入不大好的时候就受雇去施袭暗杀。假如事败被捕,说不定就莫名其妙地成了烈士。更常见的或许是李士群和丁默邨等有名的汉奸,你说他们亲日倒不如说他们是想谋利。就像托洛斯基所说的“职业革命家”,搞革命不是为了理想,而是为了谋生,革命于他们而言不外乎职业。为什么李士群等人可以一生游走于国、共和汪伪之间,最后又秘密地替重庆政府办事呢?这就是因为他们全是职业的特工,谁给活干就帮谁,处身乱世,但求苟存。加拿大著名的中国史学家卜正民在他的近著《Collaboration》(且暂译作《合作》)提出了更具挑战性的问题:有些人曾经帮侵华日军指认出匿藏于平民中的败逃国军,结果害死了这些抗日军人,看来这应该是最罪大恶极的汉奸了,但这种恶行却起到了保护其他平民百姓的效果,使得他们免遭日军滥杀的厄运。那些汉奸的目的到底是为了无辜百姓,还是纯粹无耻的自私呢?我们很难判定,因为我们往往只是看了表面的行为就定了他们的罪,没有兴趣去翻箱倒柜查档案深究他们的口供和心理。

其实这种美妙的民间故事依然不脱传统忠奸二分的历史观,它反映了大家心底的渴望和想象。大家不只希望能够准确地把汪精卫嵌在一个简单的范式里面,还很希望一个好人能够由头忠到尾;既然汪精卫一开始是条好汉,他就应该继续好下去,这才符合我们既有的世界观。

忠奸之辨远非全然相对、没有任何客观的标准。不过我们也不能否论大部分的汉奸在他生前是不会轻易接受“汉奸”这种称号的;所谓“汉奸”,多半是后人的判断,而后人的判断则往往依据了不同的标准甚至某些个人的动机。

《色,戒》走红,连汉奸也重新成了热门话题。有人说李安与张爱玲丰富了汉奸与爱国志士的形象,还他们人性的本来面目;也有人说这叫做美化汉奸,所以不只本来就很成疑问的张爱玲要因此罪加一等,甚至李安都快变成新汉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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