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最伟大的记者之一,阿米拉·哈丝(Amira Hass),是以色列《国土报》的专栏作家,长年住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等巴勒斯坦地区,报道当地人的生活面貌。她是个犹太人,父母都是纳粹大屠杀的幸存者;但她却和加沙的计程车司机与伊斯兰教领袖交朋友。她是以色列人,平常身处约旦河西岸等地简直是深入龙潭,不只要小心游击队“误伤”自己,更要躲避以军无区别的枪弹攻击。她是以色列国民,但当今世上没有几个比她对以色列更不客气。她喜欢拿以色列和实施种族隔离政策时期的南非相比,指控以色列政府压迫甚至屠杀巴勒斯坦人。很多以色列人因此视她为叛徒,称她做“卡波”(Kapo,集中营里协助纳粹的“犹奸”)。以国法庭更曾判她罚款六万美金,罪名是“诋毁以色列殖民”。最最糟糕的,是她竟然还用英文写书,把巴勒斯坦人的苦难和以色列带给他们的伤害公之于世。
外国的月亮未必特别圆,我们中国也曾出过一代又一代不畏权贵执著真相的好记者,政府还鼓励舆论监督,以收广开言路之效。但是经过长期的环境扭曲,有些新闻人已经忘记了令他们骄傲的根本价值了。在现实条件的限制下不得抒展心愿,大家可以同情可以理解;但是自己心态不正,在没有太大的压力下主动迎合奉承,那就实在对不起记者和新闻人的名分了。
正是阿米拉·哈丝这种人使我感到记者的尊严与光荣。她是一位真正的“无国界记者”,在普世的人道价值和政府与同胞的欢迎之间,她选择了前者。然而,她又是一位最爱国的记者,因为她不能忍受自己的国家犯错,不能忍受自己的祖国在军事和经济上是巨人但在道德上却是个侏儒。看着自己的政府和国民走上一条错误的道路,于是奋起孤笔一士谔谔,欲挽狂澜于既倒,这岂不就是新闻人的良知吗?
假如方凤美不是华人,大概就不会有这些问题了。还好方凤美只是马亚西亚华人,如果她生在中国,而且仍然持有中国护照,说不定这些问题还会变得更尖锐更锋利。因为我们通常假设记者心中不可没有祖国,她的调查她的报道都不应该损及国家的利益。可是什么叫做国家的利益?谁又有权去界定一篇报道何时才算有损国家的利益呢?
约翰·皮尔格是我最敬佩的调查记者,数十年来,他走遍世界各个阴暗角落,用同情的眼光注视被遗忘的人群,专门揭出令大国权贵尴尬的事实,英语世界那些右倾的媒体无不视之为拒绝往来户,跨国财团的首脑与白宫里的鹰派则把他当作必须消声的噪音。同为澳洲媒体人,他的老乡默多克坐拥亿万财富,把买回来的报刊电视全部变成喉舌工具,异口同声地为美军入侵伊拉克鸣锣开道,说萨达姆藏有大杀伤力武器。皮尔格孤身一人手无恒产,却办起了独立新闻和评论网站“Znet”,连结世界各地的进步人士,成为伊战期间最受注目的反战言论基地,拆穿无数谎言。
我曾目睹一些人号称是做调查报道,却在受访地处处接受该地方官方单位和企业的招待指引,不但不因此焦躁,反而为自己的贵宾级待遇感到庆幸。我还想起许多同行前辈的教诲,评论时政要“该叫好的叫好,该批评的批评;政府做得不好,固然要批评;政府做得对,就应不吝称赞”。我了解言者谆谆的苦心,也明白客观中肯的重要。然而,我还是没办法去赞美什么,不是我尖刻,也不是官府从来都错;而是因为这句劝告实在不适用于拥权者身上:对着小孩,我知道不能老是责骂,还要适度地表扬;可是我们怎能把世上一切的权贵和官员都当成小孩呢?他们不会脆弱到稀罕掌声的地步吧。
原题为“新闻人的良知”,《南方周末》2007年11月23日
一个记者报道或许一时无法见容于当权者,但是掌握政治权力的人就一定更聪明更了解什么是国民应该知道的事、什么是对国民最有利的东西吗?任何政府都想叫人相信答案是肯定的,而任何记者都应该怀疑。
2007年10月15日到22日,香港浸会大学办了一个“普利策新闻奖得主工作坊”,请来几位普利策奖得主与学生交流。其中一位是马来西亚籍的华裔记者方凤美,她刚凭在《华尔街日报》上一系列谈北京奥运的报道得到了本年度的“国际报道奖”。她那些文章谈到了不少“负面”问题,例如环境的污染与赶建场馆却收不到工资的民工。于是有些内地学生就提出疑问了:身具华人血统,你会不会尴尬?更直接点就干脆问她如此在外揭露中国的阴暗面,怕不怕破坏中国形象。
我不是记者,也从未在任何新闻媒体担任过正式的编采工作,我只是一个在媒体上发表评论的人;但是每逢9月1日(香港和台湾的记者节)和11月8日(内地的记者节),我都觉得这也是属于我的节日。因为我很希望把自己也列入记者的行列,这是一个令人骄傲的行列;它应该是的,它本来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