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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儿 作者:托妮·莫里森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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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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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们不再在我面前说话了。甚至黑尔。可是他们总是在一起嘀嘀咕咕的,西克索还在观望天空。不是高高的天空,而是碰到树梢的那块低空。你看得出来,他的心已经离开了“甜蜜之家”。

宠儿是我的姐姐。我就着妈妈的奶水吞下了她的血。我耳聋痊愈之后最先听到的是她爬楼梯的声音。保罗·D来到以前,她一直是我的秘密伙伴。他把她扔了出去。从小她就是我的伙伴,帮我等待爸爸。我和她一起等着他。我爱妈妈,可我知道她杀了自己的一个女儿,尽管她特别疼爱我,我却因此怕她。她差点儿杀死了我的两个哥哥,他们也知道。他们给我讲“杀巫婆!”的故事,告诉我怎么杀,要是哪天用得上的话。也许就是因为差那么点儿就死了,他们才想去参加内战的。要去参战了,他们就是那样对我说的。我猜想,他们宁可四处杀男人,也不愿杀女人;还有,她杀了自己的孩子,肯定有什么正当的理由。多少年来,我一直害怕逼着妈妈杀死我姐姐的那个正当理由会再次产生。我不知道会是什么,我不知道会是谁,可说不准又会有个足可以让她再干一回的可怕的东西。我理应知道那东西会是什么,可我不想知道。无论它是什么,它都来自这所房子的外面、院子的外面,而且愿意的话,它可以直接进入这个院子。所以我从来不离开这房子,还一直看着这院子,这样,它才不会再次发生,而妈妈就不会非要把我也杀了不可。自从去过琼斯女士家以后,我再没单独离开过一百二十四号。没有过。少有的例外——总共两次——是和妈妈一起去的。一次是去看贝比奶奶在宠儿旁边下葬,宠儿是我的姐姐。另一次保罗·D也去了,我们回来的时候,我以为房子还会是空的,因为他一来就把我姐姐的鬼魂扔了出去。但不是。我回到一百二十四号时,她在那儿。宠儿。等着我呢。漫长的归程搞得她疲惫不堪。时时刻刻需要人照顾;时时刻刻需要我保护她。这回我可得让妈妈离她远点。这很困难,可我非这样不可。全都靠我了。我见过妈妈待在一个黑暗的地方,那儿有爪子刨洞的声音。她的裙子上有股味。我和她在一起,一些小东西从角落里张望我们。还碰我们。有时候它们碰碰我们。我有好长时间一直想不起它们,直到内尔森·洛德逼得我想了起来。我问她那是不是真的,却听不见她说什么;要是你听不见别人说话,也就没必要回到琼斯女士那儿去了。那么寂静。被逼无奈,我只好去读别人的脸,学着揣摩人们在想什么,这样我就用不着听他们说什么了。这就是为什么我和宠儿能玩到一块去。不说话。在门廊里。在小溪边。在密室里。现在全靠我了,但是她可以信任我。我以为那天在“林间空地”上她企图杀死她。作为报复,杀了她。可随后她又吻了她的脖子,我得去警告警告她。别太爱她了。别。也许她还有那个杀死自己孩子的正当理由。我必须告诉她。我必须保护她。

再拐一个弯,塞丝就能看见自己家的烟囱了;它不再是副孤单相了。一缕烟的缎带从炉火中升起,炉火正温暖着一个回到了她身边的躯体——就仿佛它从未离开过,从未需要过一块墓石。而且那在它体内跳动的心脏,仿佛不曾在她的手里停息过。

我差一步。我差一步,就变成个“星期六女郎”了。我已经在一个刻字工的石店里干了。离屠宰场仅仅咫尺之遥。我把那块墓石竖起来的时候,真想和你一起躺进去,把你的头放在我的肩上,温暖你,要不是巴格勒、霍华德和丹芙需要我,我会那么做的,因为那时我的头脑已经无家可归了。我当时还不能和你躺在一起。不管我有多想。过去,我不能在任何地方平静地躺下来。现在我能了。我能像淹死的人一样睡了,老天哪。她回到我身边来了,我的女儿,她是我的。

“那条路。”黑尔指着马厩后面。“他就是从那儿把我妈妈送走的。西克索说那条路就是自由。会有整整一个大车队从那边出发,要是我们能赶上,就用不着赎身了。”

从那时候起,我们真该开始打算了,可我们没有。我不知道我们在想什么——然而出去对我们来说是件钱的事。赎出去。我们从来没有想到过逃走。我们全跑?一部分?去哪儿?怎么走?最后是西克索提出来的,在保罗·F被卖掉之后。为了维持生计,加纳太太卖了他。用他的卖身钱她已经过了两年。可是,我估计都花光了,所以她才写信让“学校老师”来接管的。她有四个“甜蜜之家”的男人,可仍然认为她需要她的妹夫和那两个男孩子,因为人们说她不该独居在外,只有黑人陪着。于是他来了,戴着一顶大帽子、一副眼镜,还带来满满一马车座的纸。说话声很轻,目光凶狠。他打了保罗·A。不重,时间也不长,可这回开了先例,因为加纳先生是禁止这个的。我再见到他时,他已经在世上最漂亮的树林里有了伴儿。西克索开始观望天空。只有他喜欢在夜里溜出去,黑尔说他就是那样听说车队的。

斯坦普·沛德苦于敲了门却没能进入,空受一番折辱,便放弃了看望塞丝的努力;这样一来,一百二十四号更得以自行其是了。塞丝锁上门,里面的女人们终于如愿以偿地自由了,碰上什么就看什么,想什么就说什么。

宠儿,她是我的女儿。她是我的。看哪,她自己心甘情愿地回到我身边了,而我什么都不用解释。我以前没有时间解释,因为那事必须当机立断。当机立断。她必须安全,我就把她放到了该待的地方。可我的爱很顽强,她现在回来了。我知道她会的。保罗·D把她赶跑了,所以她除了变成肉身回到我身边,再没有别的选择。我敢说是贝比·萨格斯在那边帮了忙。我永远不会再放她走了。尽管那毫无必要,我还是会向她解释的。我当时为什么那样做。就算我没杀了她她也会死的,可我不能容忍那样的事情在她身上发生。我向她解释的时候她会明白的,因为她已经什么都明白了。我会伺候她,别的母亲都不能这样伺候一个孩子,一个女儿。除了我自己的孩子,谁也不能再得到我的奶水。我再也不必给别的什么人了——那唯一的一次是被人抢走的——他们按倒我抢走的。属于我的宝贝的奶水。楠还得把奶水喂给白人娃娃吃,也给我,因为太太在稻田里。白人小娃娃先吃,我吃剩下的。有时根本吃不着。没有可以说是专门喂给我自己的奶水。我可知道没有属于你自己的奶水是什么滋味;为了吃奶,你得去争,去叫嚷,也才剩下那么点儿。我会告诉宠儿那件事;她会明白的。她是我的女儿。我想方设法把奶水喂给她,甚至在他们抢走之后还给了她;在他们像对奶牛一样摆弄我之后,不,像对山羊,就在马厩背后,因为嫌我恶心,不能让我和马待在一起。可是我给他们做饭或者照顾加纳太太就不恶心。我伺候她,就像伺候自己的妈妈;我本来会那样做的,如果我妈妈需要我。如果他们让她从稻田里出来。因为我是她没扔掉的那个。我为那个女人做的事情,若是为我自己的太太,也不过如此,假如她病了,需要我,我就会和她待在一起,直到她好了或是死了。要不是楠把我拽了回来,那以后我本来会一直待下去,陪着她。我都没能查看一下那记号。尸首是她的没错,可我过了好久还不能相信。我四处去找那顶帽子。后来就结巴起来。直到遇见黑尔才止住。噢,可是现在那都过去了。我就在这儿。我挺住了。我的姑娘也回家了。现在我又可以看东西了,因为她也在这儿一道看呢。棚屋事件之后,我就不再看了。现在,早上生火的时候,我要向窗外眺望,看看太阳今天在干什么。它是先撞上压水井的把儿还是水龙头?看看草是灰绿的、是棕色的,还是别的什么的。现在我知道了,为什么贝比·萨格斯在最后几年里琢磨颜色。她以前从来没时间去看,更别说享受它们了。她花了好长时间才看完蓝色,然后是黄色,然后是绿色。她死的时候已经轮到粉红色了。她根本不想去弄红色,我知道为什么,因为我和宠儿已经用它做了空前绝后的表演。实际上,那个颜色和她的粉红色墓石是我能记起的最后的颜色。现在我可要放眼眺望了。想想看,春天对我们意味着什么!我要种胡萝卜,正好能让她看见,还有萝卜。你以前见过吗,小宝贝?上帝从没创造出过比这更漂亮的东西。又白,又紫,带着软尾巴和硬脑壳。拿在手里真舒服,闻着就像小河泛滥,苦涩,可是开心。我们一起闻,宠儿。宠儿。因为你是我的,我必须给你看这些东西,教给你一个母亲应该教的东西。你错过了一些东西,又记住了别的,真有意思。我永远不会忘记白人姑娘的那双手。爱弥。可是我忘了她头上那么多的头发是什么颜色的。不过,眼睛倒肯定是灰的。看来我的确记住了那一点。加纳太太的眼睛是浅咖啡色的——在她健康的时候。她病了以后变得深了些。曾经是个结实的女人。她侃到没边没沿的时候会说:“我早先像骡子一样壮实,珍妮。”她一唠叨起来就叫我“珍妮”。这一点我可以作证。又高又壮。我们两人扛一捆木头的时候像两个男人一样棒。后来她一直不能从枕头上抬起头来,这可要了她的命。可我还是弄不明白她干吗觉得她需要“学校老师”。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挺了下来,像我一样。我最后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除了哭什么也干不了。我能做的也只是一边给她擦眼泪,一边告诉她他们对我干下的事。一定要有个人知道才行。听我说说。得有个人。也许她挺了下来。“学校老师”不会像待我那样待她。我挨的头一顿打就是最后一顿。谁也不能让我跟我的孩子们分开。要不是一直在照顾她,也许我就会知道发生什么事了。也许黑尔正想找到我呢。我站在她床边,等着她用完尿罐。我把她扶回床上以后,她说她冷。天气像地狱一样热,她还要加被子。要关上窗户。我跟她说不行。她需要捂着;我需要风吹。只要那些黄窗帘在飘动,我就没事。本该听她的。也许听着像枪声的真是枪声。也许我会看见什么人、什么东西。也许吧。反正,不管有没有黑尔,我把我的宝贝们都带到玉米地里了。耶稣呀。我正巧听见那个女人发出“格格”的信号。她说:还有别人吗?我告诉她,我不知道。她说:我在这儿都待了一整夜了。不能等了。我想让她再等一下。她说:不行。来吧。走喽!周围没有一个男人。男孩们吓坏了。你在我的背上睡着了。丹芙睡在我的肚子里。我觉得我好像被劈成了两半。我让她把你们都带上;我必须回去。以防万一。她只是看着我,说了句:姑娘,你?他们割开我后背的时候我咬掉了一块舌头。连着一点皮,挂在那儿。我没想那么做。刚夹住了它,它冷不丁就断了。我当时心想:上帝呀,我会把自己吃掉的。他们为我的大肚子挖了个坑,才不至于伤着娃娃。丹芙不喜欢我谈那个。她讨厌“甜蜜之家”的一切,就爱听她是怎么出生的。虽然你那会儿还太小,记不得,可你就在那儿,所以我能跟你讲。那个葡萄架。你还记得吗?我跑得那么快。苍蝇已经先我一步,扑向了你。那天,我本该马上就认出你是谁,因为当初我把你带到葡萄架下面的时候,太阳也是那样模糊了你的脸。我没憋住尿的时候本该马上就知道的。我看见你坐在树桩上的那一刻,尿就涌出来了。然后我看清楚了你的脸,要是说过了这么多年你该长成什么模样了,它像得可不止一点两点。我本该马上就认出你是谁,因为你一杯接一杯喝的水已经作了证实,也让我联想起我刚到一百二十四号那天你透明的口水滴到我的脸上这件事。我本该马上就知道的,可是保罗·D分散了我的注意力。不然我就可以看到在你前额上我抓给全世界看的指甲印。是我在棚屋里扶起你的脑袋时划上的。还有后来,你向我问起我晃悠着逗你玩的那副耳环时,要是没有保罗·D,我本该马上就认出你的。依我看,他从一开始就想赶你出去,可我没让。你怎么想?你看哪,他知道了我和你在棚屋里的事以后跑得有多快。在他听来太残忍了。太浓了,他说。我的爱太浓了。他知道什么?世上有谁能让他为之去死吗?他会为了刻字,把自己的私处送给一个陌生人作为交换吗?别的办法,他说。肯定会有别的办法。让“学校老师”把我们拖走,我猜是,测量你的屁股,再撕烂它?我可尝过那种滋味,从今往后,不管是人是鬼,谁都甭想让你也去尝上一尝。你不能去,我的孩子哪个都不能去。我跟你说了你是我的,那就意味着我也是你的。没有我的孩子我就无法呼吸。我跟贝比·萨格斯说过,她却跪下来祈求上帝饶恕我。可事实就是这样。我的计划是把咱们全都带到我自己的太太待的另一边去。他们堵住了咱们的去路,可是他们没能阻止你到那儿去。哈哈。你这么快就回来了,像个好姑娘,像我向往成为的女儿一样;在他们吊死我太太、让我落了单之前,要是她能多离开稻田一会儿,我也会当个好女儿的。你知道吗?她给上了那么多回马嚼子,好像在笑似的。她根本没在笑,却好像在笑似的,其实我从没见过她自己的微笑。我不明白,他们干了什么,就给抓起来了。逃跑吗,你以为?不。不是那个。因为她是我的太太,谁的太太也不会扔下自己的女儿逃走,她会吗?这时候她就会了?把女儿留给院子里一个独臂的女人?尽管她才喂了女儿一两个星期的奶,就只好把她交给另一个女人根本不够用的奶头。他们说,是嚼子勒得她在不想笑的时候笑。就好像那些靠屠宰场过活的“星期六女郎”。我从牢里出来时亲眼看见了她们。星期六换班的时候,男人们领了工钱,她们就来了,在栅栏后面、厕所背后开干。有的站着干,靠在工具库的门上。她们走的时候给工头几个五分和一毛硬币,然后就不笑了。有的靠喝酒来逃避痛苦。有的滴酒不沾——就一直忍到底,然后去菲尔普斯商店给她们的孩子或是给她们的妈妈买东西。在一个宰猪场里干。一个女人也就能干那个了,而我从牢里出来买了——可以说是买吧——你的名字以后,也离这一步不远了。可是鲍德温兄妹帮我在索亚餐馆找到了做饭的差事,这样,我才能像现在想着你的时候一样,自己想笑才笑。

“车队?那是什么?”我问他。

与此同时,这种新的白人丛林的秘密蔓延着,它是隐蔽的、无声的,你只能在一百二十四号那种地方偶尔听见它的咕哝。

可是我把你弄出来了,小宝贝。还有两个儿子。当车队的信号传来时,只有你们准备好了。我找不着黑尔和别的人。我不知道西克索被烧死了,保罗·D被套上了一具叫人不敢相信的轭。直到后来才知道。所以我把你们都送到等在玉米地里的那个女人的大车上。哈哈。我的宝贝们再也不要见笔记本和测量绳了。为了你们,后来必须熬过去的一切我都熬过去了。路过那些吊死在树上的小伙子。有一个穿着保罗·A的衬衫,却没有了脚和脑袋。我硬是走了过去,因为只有我才有喂你的奶水,上帝万能,我要去找到你们。你记得我做的那些事,对吗?记得我找到这里以后,奶水足够所有孩子吃的,对吗?

是个好计划,可时机到来的时候,我已经怀上丹芙了。所以我们做了一点修改。就一点。恰好足够抹黑尔一脸牛油(保罗·D就是这样告诉我的),而且让西克索最终大笑了一场。

可你全都知道,大家都说你聪明,因为我到这儿的时候你已经在爬了。试着上楼梯。贝比·萨格斯把它们涂成白色,所以你能在灯光照不到的黑地里看见自己一路爬到顶。天哪,你太爱楼梯了。

她打开门,走进去,把门在身后紧紧锁上。

几乎如此。混杂在房子周围声音里的,斯坦普·沛德能够辨认却不能破译的,是一百二十四号宅子里女人们的思绪,不能,没有诉诸言语。

那一天,斯坦普·沛德从窗口看见两个背影,就急匆匆下了台阶,他还以为那萦绕在房子周围、辨不清的吵闹声,是愤怒的黑人亡魂在咕哝。很少有人死在床上,像贝比·萨格斯那样,而且在他认识的人里,包括贝比在内,没有一个人的一生是可以被忍受的。甚至那些受过教育的黑人:常年求学的人,医生、老师、作家和商人,都有本难念的经。他们不仅要靠脑子谋生,还担负着整个种族的重任。你得有两个脑袋才行。白人们认为,不管有没有教养,每一张黑皮肤下都是热带丛林。不能行船的急流,荡来荡去的尖叫的狒狒,沉睡的蛇,觊觎着他们甜蜜的白人血液的红牙床。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想,他们说对了。黑人越是花力气说服他们,自己有多么温柔,多么聪明、仁爱,多么有人性,越是耗尽自己向白人证明黑人的某种不容置疑的信念,他们体内的丛林就越是深密、纷乱。但它不是黑人们从另一个(可以忍受的)地方带到这个地方的丛林。它是白人在他们体内栽下的丛林。它生长着。它蔓延着。在生命之中、之间和之后,它蔓延着,直到它最终侵犯了栽下它的白人。触及他们每一个人。更换和改变了他们。让他们变得残忍、愚蠢,让他们甚至比他们愿意变成的样子更坏,让他们对自己创造的丛林惊恐万状。尖叫的狒狒生活在他们自己的白皮肤下;红牙床是他们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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