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芙眨落新鲜的眼泪,靠近她——渴盼着一句话,一个宽恕的信号。
与此同时,丹芙开始专心致志地对付那个小鬼魂,于是,有关塞丝的不可开交的噩梦获得了解脱。在内尔森·洛德提问以前,她很少对它的胡闹感兴趣。既然她妈妈和奶奶对鬼魂的出没表现得相当耐心,她便对它漠不关心了。后来,它开始惹恼她,用恶作剧搞得她疲惫不堪。那正是她走出门、跟着孩子们去琼斯女士的家庭学校上学的时候。于是,她所有的愤怒、爱和恐惧都系于小鬼魂一身,她对此完全不知如何是好。甚至当她真的鼓起勇气去问内尔森·洛德问过的问题时,她也听不见塞丝的回答,听不见贝比·萨格斯的回答,听不见此后的任何一句话。整整两年时间,她一直在一种坚实得无法穿透的寂静之中度过,但她的眼睛却因而得到了一种她自己都不敢置信的力量。比如,她看得见一只蹲在头顶上六十英尺高树枝上的麻雀的两个黑鼻孔。她有整整两年什么都听不见;然后,就突然听见了近处爬楼梯的轰响。贝比·萨格斯以为是“来,小鬼”走进了它从来不去的地方。塞丝以为是儿子玩的印第安橡皮球滚下了楼梯。
蛇从短针松和铁杉树上爬下来。
她再也没有回去。第二天她没去上学,塞丝问她为什么。丹芙没有回答。她害怕得不敢找她的哥哥或是别的什么人去问内尔森·洛德的问题,因为关于她妈妈的某种古怪而可怕的感觉,正在那从她心里跳将起来的东西周围聚集。后来,贝比·萨格斯去世后,她已不再奇怪,霍华德和巴格勒为什么要出走。她不同意塞丝的解释,说什么是因为鬼才离开的。如果真是这样,他们为什么耽搁这么久呢?他们同它一起生活的时间跟她一样长。但是,如果内尔森·洛德说得对——那就怪不得他们要那么闷闷不乐,尽可能远地离开家了。
于是她有几乎整整一年时间可以和同学们相伴,和他们一起学习拼写和算术。她那时七岁,那些下午的两个钟头一直为她所珍视。尤其可贵的是,她做下这件事全靠自己,还因为让妈妈和哥哥们喜出望外而喜出望外。每月收费五分钱,琼斯女士做了白人们认为即便合法也毫无必要的事情:让她的小客厅里挤满那些有时间也有兴趣读书的黑孩子。带给琼斯女士的五分钱系在手绢里,拴在腰带上,这让丹芙热血沸腾。她学着尽量老练地使用粉笔,以免发出尖声;欣赏大写的W、小写的i、自己名字里字母的美,还有琼斯女士用作课本的《圣经》里深切哀怆的句子。丹芙每天早上温习功课,每天下午去一显身手。她是这样快乐,都不知道自己在被同学们回避着——他们找借口、改变步调,不跟她走到一起。是内尔森·洛德——那个跟她一样聪明的男孩——终止了这一切;他问起了关于她妈妈的问题,使得粉笔、小写i和那些下午包含的其余内容变得永远不可企及。他问问题的时候,她本该一笑置之,或者把他推个跟头,可是他的脸上和声音里都没有恶意,只有好奇。然而他提问时在她心里跳将起来的东西,事实上蛰伏已久了。
锁链全部上好,他们跪下来。露水这时候多半已经变成了雾气,有时还很重。如果狗很安静,只是呼吸,你还能听见鸽子的声响。他们跪在雾里,等待着一个、两个或者三个看守异想天开的折磨。也许他们三个都喜欢心血来潮。或者针对某个特定的犯人,或者不针对任何人——或者针对所有人。
“是,先生。”
她离开她的绿色灌木小屋,朝着小溪走去,不禁心想,如果宠儿真的决定掐死她的妈妈,那该怎么办。她会任其发生吗?谋杀,内尔森·洛德说过的。“你妈妈不是因为谋杀给关起来了吗?她进去的时候你没跟着吗?”
下雨了。
此后不久,塞丝和丹芙试图召唤那个小鬼魂,跟它理论,可是毫无结果。结果来了一个男人,保罗·D,将它吼走、打跑,之后自己取代它的位置。无论有没有狂欢节那回事,丹芙都更愿意接受那个满腔怒火的婴儿,而不是他。保罗·D搬来后最初的那些日子里,丹芙尽可能久地待在她的那间祖母绿密室里,像山一样孤独,也几乎一样庞大;她常想,谁都有个伴儿,单单她没有,连让一个鬼跟她做伴都不行。所以,当她看见那条黑裙子和下面的两只没系好鞋带的鞋子时,她浑身发抖,暗自谢天谢地。无论宠儿有怎样的威力,无论她怎样发威,宠儿总是她的。想到宠儿对塞丝的计划的危害性,丹芙警惕起来,但又觉得无力阻挠;她太渴望去爱别人了。在“林间空地”目睹的一幕令她羞辱,因为在塞丝和宠儿之间作选择并不存在矛盾。
宠儿放下裙褶。裙子在她周围展开。裙摆浸在河水中,颜色暗了下来。
柏树、黄杨、白杨和棕榈经历了五天无风的大雨,垂下头来。到了第八天,再也看不见鸽子了;到第九天,就连蝾螈都没了。狗耷拉着耳朵,盯着自己的爪子出神。男人们没法干活了。锁链松了,早饭废除了,两步舞变成了稀烂的草地和不坚实的泥浆地上面拖拖拉拉的步伐。
首先跳出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到底是丹芙真的听见了什么动静,还是那个“都会爬了?”的小女儿仍旧在这里肆虐,变本加厉?
是那第二个问题,使得她过了那么长时间才去找塞丝问第一个问题。那跳将起来的东西,曾经在这样一个地方被卷了起来:一片漆黑,有块石头,还有某种能自己动弹的东西。她还没听到回答,耳朵就聋了;同那些盛开着追随阳光、当阳光离去时又紧紧关闭自己的小茉莉花一样,丹芙一直守候着那个婴儿,对周围的一切事物都不管不顾。直到保罗·D到来。不过,他造成的破坏因为宠儿奇迹般的复活而自动失效了。
匣子里的人们一面听着水在壕沟里涨起来,一面当心着棉嘴蛇。他们蹲在泥水里,泥水里睡觉,泥水里撒尿。保罗·D以为自己在喊叫:他的嘴大张着,又听见了破碎的喊声——不过那也可能是别人在喊。接着,他又以为自己在哭。有什么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来。他抬起两手去抹眼泪,看到的却是深棕色的泥浆。在他头顶上,小股的泥流穿透屋顶的木板滑下来。屋顶要是塌了,他想,它会像捻死一个臭虫似的把我压瘪。事情发生得这么快,他都来不及多想。有人在猛拽锁链——一下——猛得简直像要拉倒他的腿,让他摔进泥浆里。他始终没想清楚自己是怎么懂的——别人又是怎么懂的—可他的确懂了——他懂了——于是他用两只手狠命地拽左边的一截锁链,下一个也就知道了。水没过了他的脚踝,漫过了他睡觉的木板。然后就不再是水了。壕沟在塌陷,泥浆从栅栏下面和栅栏中间涌进来。
“是,先生。”
塞丝砰地盖上炉盖。“巴格勒!巴格勒!我跟你们俩都说过,不许在这儿玩球。”她看了看白楼梯,见丹芙站在顶层。
“是那该死的狗发昏了吗?”贝比·萨格斯嚷道。
丹芙独自一人留在那里,心想,自己是不是的确误会了。她和宠儿当时站在树林中交头接耳,而塞丝坐在石头上。丹芙知道“林间空地”曾是贝比·萨格斯布道的地方,不过那时候她还是个婴儿。她从不记得自己后来到过那里。一百二十四号和它后面的田野是她了解和需要的全部世界。
最后的决定是把所有人都锁在地下的匣子里,直到雨停下或者变小,这样,一个白人就可以独自巡视,同时枪又挨不着雨淋,狗也不必打哆嗦了,他妈的。锁链穿过四十六个佐治亚最好的手工镣铐的铁环。
“嗨——!”
丹芙的听觉被一声她不忍听到的回答切断,又被她死去的姐姐试图爬楼梯的响动接上,它的恢复标志着一百二十四号里面的人们命运的又一次转折。从那时起,鬼魂的出没就充满了恶意。不再是叹息和意外事故了,而是变成了直截了当和蓄意为之的摧残。巴格勒和霍华德对于跟女人们一起住在房子里感到怒不可遏,如果不去城里干送水和喂牲口的临时工作,他们便时时刻刻都闷闷不乐地怪罪她们。直到最后,这恶意变成了过分的个人攻击,把他们两个一起赶走。贝比·萨格斯累了,在床上长卧不起,直到她那伟大而苍老的心停止跳动。除了不定期的对色彩的要求,她实际上一语不发——直到她生命中最后一天的那个下午,她下了床,慢悠悠地颠到起居室门口,向塞丝和丹芙宣告她从六十年奴隶生涯和十年自由人的日子中学到的一课:这世界上除了白人没有别的不幸。“他们不懂得适可而止。”她说道,然后就离开她们,回到床上,拉上被子,让她们永远地记住那个思想。
一只乌龟沿着河岸徐行,拐了个弯,爬向干燥的地面。身后不远处是另一只,头朝着同一个方向。四只盘子各就各位,安置在一只踟蹰不前的碗钵下面。从雌龟身后的草丛里,那只雄龟飞快地爬出来,飞快地骑在她的背上。他勇不可挡——就在她的肩膀旁,他把脚埋进土里。脖子纠缠起来——她的往上伸,他的朝下弯,他们相亲的头拍打,拍打,拍打。她焦渴的脖颈抬得比什么都高,宛如一根手指,伸向他的脖颈,冒着伸出碗钵外面的一切危险,只是为了触到他的脸。沉甸甸的甲壳彼此撞击,抗议并嘲笑着他们那游离出来相触的头。
“它在门廊呢,”塞丝道,“不信你自己去看。”
“什么?”开炉盖用的垫布在塞丝手里攥成一团。
下雨了。
一声枪响,四十六个男人一齐醒来。所有四十六个。三个白人沿沟走过,一把接一把地打开门锁。没人迈出一步。等到最后一把锁打开,三个人返回来提起栅栏,一扇接一扇。然后黑人们鱼贯而出——那些起码在里面待上过一天的,动作很利索,不会被枪托捣中;若是新来乍到,比如保罗·D,则不免挨上一枪托,才会麻利些。当四十六人全部在沟里站成一列时,另一声枪响命令他们爬出来,爬到头顶的地面上,于是一千英尺长的、佐治亚最好的手工锁链抻开来。每个人都弯腰等着。头一个拾起锁链的一头,穿进脚镣上的铁环。然后他站起身来,拖了几步,把链子递给下一个犯人,那个人就照他的样子做。等到链子一直传到头,每个人都站到了别人的位置上,这一列男人就掉转头,面向他们刚刚爬出的匣子。没有一个人对另一个说话。至少不用语言。要想说什么得用眼睛:“今儿早上帮我一把,糟透了”;“我活着”;“新来的”;“别急,现在别急”。
“饿了,黑鬼?”
从前有过一段时间,她了解得更多,也更愿意了解。她曾经沿着小径走向另一座真实的房子。曾经在窗下偷听。她独自干过四回——偷偷离开一百二十四号,在午后,当她妈妈和奶奶放松了警惕,家务活已经干完,而晚饭又没开始;充分利用与晚上的职责换档的一小时空闲。丹芙曾经溜号去找那座其他孩子能去、而她却不能去的房子。她找到的时候,胆小得不敢到前门去,只好扒着窗户往里偷看。琼斯女士端坐在直背椅上;几个孩子盘腿坐在她面前的地板上。琼斯女士拿着一本书。孩子们拿着石板。琼斯女士在说着什么,可是声音太小了,丹芙什么也听不见。孩子们跟着她说。丹芙去看了四次。第五次,琼斯女士抓住了她,说:“从前门进来,丹芙小姐。这可不是儿戏。”
“那个小孩,”丹芙说,“你没听见她在爬吗?”
在“先生”的视线达不到的地方,谢天谢地,远离了公鸡们那微笑着的首领,保罗·D开始颤抖。不是突然开始的,也不是可以轻易觉察出来的。当他的脖子被绳子拴在马车轴上,而他在绳子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扭过头、希望最后看一眼“兄弟”的时候,还有后来,当他们把镣铐铐上他的脚踝和手腕的时候,都根本没有颤抖的明显迹象。就是十八天以后,当他看见壕沟的时候,也仍然没有任何迹象。那是一道一千英尺长的泥土沟——有五英尺深、五英尺宽,正好放进那些木头匣子。匣子有道栅栏门,可以用绞索提起,好像打开一个笼子,打开后就能看见三面墙和一个用废木材和红土做成的屋顶。他头顶上有两英尺空间,面前有三英尺敞开的壕沟,供所有爬行的和疾走的东西来与他分享这个叫做住处的坟坑。这样的坟坑另外还有四十五个。他被送到那里是因为他企图杀死“学校老师”把他卖给的那个男人,“白兰地酒”。本来,“白兰地酒”正领着他和其他十个奴隶组成的一队人,穿过肯塔基前往弗吉尼亚。他搞不清楚究竟是什么促使他去以身试法——除了因为黑尔、西克索、保罗·A、保罗·F和“先生”。可是等他意识到的时候,颤抖已经固定不去了。
“去你妈的吧。”
八十六天,干完了。生命死了。保罗·D整天砸她的屁股,直到她咽了气为止。八十六天过去,他的手不抖了,在耗子猖獗的每一个夜晚,他平静地等待着黎明的一声“嗨——!”,热切地渴望去握紧大锤把儿。生命翻过身去死掉了。至少他是这么想的。
下雨了。
“那我听到的是什么呀?”
丹芙脱下鞋子,在她身旁将双脚踏入水中。过了一会儿,她才把目光从宠儿奇妙的头上移开,去看她正在盯着什么看。
他们带着锁链一路舞过田野,穿过树林,来到一条小径上;小径尽头是一座美得惊人的长石矿,在那里,保罗·D的双手抵住了血液中愤怒的涟漪,将注意力集中起来。在“嗨师傅”的带领下,男人们手抡长柄大铁锤,苦熬过来。他们唱出心中块垒,再砸碎它;篡改歌词,好不让别人听懂;玩文字游戏,好让音节生出别的意思。他们唱着与他们相识的女人;唱着他们曾经做过的孩子;唱着他们自己驯养或者看见别人驯养的动物。他们唱着工头、主人和小姐;唱着骡子、狗和生活的无耻。他们深情地唱着坟墓和去了很久的姐妹。唱林中的猪肉;唱锅里的饭菜;唱钓丝上的鱼儿;唱甘蔗、雨水和摇椅。
他们等着——所有四十六个人都在等着。没有人喊叫,尽管不少人肯定是在拼命忍耐。泥浆没到了腿根,他抓住栅栏。这时,又来了——又是一下猛拉——这下是从左边来的,因为要穿过泥浆,比刚才那一下劲头小些。
“早餐?想吃早餐吗,黑鬼?”
就在前面,在小溪边,丹芙能看见她的剪影:她赤脚立在水中,黑裙子提到腿肚上,美丽的头全神贯注地低垂着。
然而始终没有别的人知道,因为它发自内部。是一种颤动,先是在胸口,再传递到肩胛。感觉起来像涟漪一样——开始时柔和,然后就转为猛烈。似乎他们越将他领往南方,他像冰封的池塘一样冻结了二十年的血液就越开始融化,裂成碎块,而一旦融化了,就只能打着旋儿飞转,此外别无选择。有时候颤抖在他的腿里。然后再次传到他的脊椎底部。等他们将他从大车上解下来,他看到眼前这个野草沙沙作响的世界,除了狗群和两间小木屋以外一无所有,这时,愤怒的血液已经激得他前后摇晃。可是没有人能看出来。那天晚上,他伸出手来戴手铐,手腕很稳定;他们往他脚镣上拴铁链时,他那支撑身体的双腿也同样稳定。可是当他们把他塞进匣子、放下笼门的时候,他的手再也不听话了。它们自己活动起来。什么都无法止住它们,或者吸引它们的注意力。它们拒绝握着他的阴茎撒尿,或者拿着勺子舀一勺利马豆送进嘴里。直到黎明来临,该去抡大锤时,它们才奇迹般地驯服了。
偶尔,一个跪着的男人也许会选择脑袋上挨枪子儿,作为带着一点包皮去见耶稣的代价。保罗·D当时还不知道那个。当看守站在他右边雾中跪着的那个男人面前时,他正在端详自己不住痉挛的手,一边闻着看守的气味,一边听着看守酷似鸽子的沉闷的咕哝声。保罗·D断定下一个是自己了,便干呕起来——实际上什么也没吐出来。一个眼尖的看守举起枪死命去捣他的肩膀,那个动手的看守决定暂时跳过这个新来的,以免裤子和鞋被黑鬼呕出的东西弄脏。
这是除了“是,先生”之外,其中一个黑人每天早晨被允许发出的第一声呼喊,因为在锁链上领头,他才有了这一切权利。“嗨——!”保罗·D始终搞不明白,他怎么知道什么时候喊出那一声悲悯。他们叫他“嗨师傅”。保罗·D起先以为是看守告诉他什么时候发出信号,让犯人们爬起来跟着手工镣铐的音乐跳两步舞的。后来他才纳闷起来。他至今依然相信,黎明的“嗨——!”和傍晚的“呼——!”是“嗨师傅”主动承担的责任,因为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多少是足够,多少是过分,何时事情了结,何时时机已到。
“她在学着爬楼梯。”
他们砸着。砸着他们从前曾经认识、现在却不再拥有的女人;砸着他们从前曾经做过、却永不会再做的孩子。他们如此频繁、如此彻底地砸死一个工头,结果不得不让他活过来,好再一次把他砸成肉酱。他们在松林中间品尝热蛋糕,又将它砸跑。他们一边为死亡先生唱着情歌,一边砸碎他的脑袋。更有甚者,他们砸死了那个人们称之为生命的骚货,就是她引领着他们前进,让他们觉得太阳再次升起是值得的;钟声的再一次鸣响终将了结一切。只有让她死去他们才会安全。成功者们——那些在里面待足了年头,已将她残害、切断手足,甚至埋葬了的人——一直留心着其余那些仍然处在她淫荡怀抱里的人,那些牵挂和瞻望着、牢记和回顾着的人们。就是这些人,依然用眼睛说着“救救我,糟透了”,说着“小心啊”,意思是:很可能就是今天,我得吠叫、疯掉,或者逃跑了,而最后这一点是必须提高警惕、严加防范的,因为如果有一个逃掉了——那么,所有、所有四十六个人,就会被拴住他们的锁链拖走,说不准会有谁、会有多少个要被杀掉。一个人可以拿自己的性命冒险,却不能拿兄弟们的冒险。于是,他们用眼睛说,“现在别急”,说,“有我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