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物,我们有一种不可言喻的理解,我非常苦恼,就是我们多以自己心目中所认为的样子,而不以它本来的面目去理解。声望、名号、外表、威信以及对于事物的一般衡量尺度,这种种东西开始时,往往是一个错误,它们将事物的本来弃之如敝屣,并且把本质甚至表象看成有差异的,逐渐地以其所含的信念代代相传,在人们的心目中生根滋长,并恣意出入事物之中,仿佛它就是事物的本身似的,初端的表象到最后几乎时常会变成本质,或者操纵事物一切本质。
以为参照这个初端或者幻象的朦胧面纱,足以废除这个世界的过去事实的人,是多么的傻啊!事实上我们所能废除的,也只有像创造者那样的人!但是我们不要忘了:只要能创造新的名称、价值和可能,就足以顺利地创造出新的“事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