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政府的被推翻,度量衡的改革也进入到一个新时期。从国际形势来看,自1795年法国政府颁布米制为标准后,世界上采用米制的国家日益增多。1935年3月1日,法国政府召集了“米制外交会议”,20多个国家派出了政府代表与科学家出席会议,正式签署了“米制公约”。国内形势是,鸦片战争后,我国度量衡无一准则,制度混乱。民国初立,正是彻底改革的极好时机。工商部经反复讨论,均认为适应世界潮流,直接采用米制,既可统一全国混乱的制度,又可消除对外贸易的障碍,并拟在10年内将米制推行全国。后因考虑到公尺过长,公斤过重,完全废除营造尺、库平制,直接采用米制,恐与民情习俗不合而不易接受,故仿效美、英等国的办法,本国度量衡制与米制兼用,确定营造尺库平制和米制并用。1915年,北洋政府颁布了《权度法》,明确了米制与营造尺库平制的比例和折合关系。并设立了权度制造所和检定所,力争推行新法。然而由于当时政局不稳,号令不行,计划不周,经费不足等原因,新制实际上未能在全国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