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制度的重大变化,使分配方法比平均分配时复杂得多。为了对量的多少有相对稳定的概念,保留几件专门用来测量粮食的器具便首先在父系氏族社会出现了。据考古发掘报道,甘肃大地湾F901房屋遗址中,出土了一组容量成倍比关系、形制奇特的陶器:条形盘、铲形抄、箕形抄和四柄深腹罐。F901房屋遗址规模宏伟(包括附属建筑占地约420平方米),工程浩繁,是甚至需要动员整个氏族力量来修建的大型建筑。根据房屋的结构和周围环境分析,很可能是部落或部落联盟活动的公共场所,主要用于集会、祭祀或举行某种仪式的“宫殿”式建筑。四件陶器与其他陶鼎等祭祀性礼器同时置于房基遗址的主室内居住面上。经发掘者仔细测量,得到各器的计算容积分别为:条形盘,264.3立方厘米;铲形抄2650.7立方厘米;箕形抄,5288.4立方厘米;四柄深腹罐,26082.1立方厘米。比例分别大致为1:10、1:20和1:100。这一组数据是考古学家们对经过复原的器物用现代手段计算出来的,实际上这种精确度在当时是不可能达到的,然而从中我们仍可看出,当时的人们已有了倍比量的概念,并能制出容积大致成倍比关系的各种器物,这也就足以令人惊叹不已了。
在平均分配的母系氏族社会,人们没有私欲,对大小多少也不甚计较。收获的季节,大家聚在一起,由氏族首领临时找来一个陶罐作为分配的容器,每人得到的粮食大致相等也就满足了。然而在粮食有了剩余,私有观念随之日增的时代,氏族首领对个人的财富及集体的贮备都需要有一个相对准确的数量概念,也就产生了保存一两件相对稳定的专用测量器具的要求。氏族首领选择几件有一定倍比关系的陶器,用结绳记事的办法,把测量和分配的数量记录下来,待到第二年,仍用这些陶器来测量。年复一年,这些陶罐便成为在一定范围内固定的专用器具了。它们一般都保存在氏族首领处,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因而便显得重要和神秘起来。经过这一阶段,人们对量的概念也比较明确和具体了。但是,由于当时还没有统一的单位和固定的量值,这些容器也还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度量衡器具。
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尺度。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转化,首先表现在生产工具有明显的进步。各地出土的这一时期的大量石器,一般都通体磨光。大型石斧、石刀、石锛等,经过精磨后器形规整,轮廓清晰,刃口锋利,大大提高了砍伐树木、开拓荒地的效率。然而,这类大型工具必须安上长柄才便于使用,考古学上称它们为复合工具。复合工具的特点是把两件以上的零件组成一件完整的工具。为了达到组合的目的,比较式的测量一下柄的粗细与穿孔的大小是否一致是必不可少的。镰、刀是耕种和收割的工具,往往钻成一个或几个可供系绳的小孔。1955年南京北阴阳营出土的七孔石刀,1956年湖北京山屈泉岭和河南临汝大张山出土的石镰,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七孔石刀的孔距几乎相等,不会只是用目测的效果。在钻孔前测量一下孔距,已是极为普遍的了。
远古时期,人类的先祖在长期的劳动过程中,逐渐学会依靠眼、耳、手、足等感觉器官来判断事物的量,并在创造出第一件“工具”时,类人猿才真正脱离动物世界而进化成“人”。为了生存和繁衍,原始人群根据不同的需要,为了扩展自身器官的功能以抵御外界的侵扰和猎取各种不同的野生动物,因而制造出各种工具,如大小不同的砍砸器和带尖有刃的刮削器等。这些石器尽管粗糙,但在制作时已有长短、大小、厚薄、锐钝等不同量的概念了。
计量活动是用数值来表示事物的量,因此,最早的测量是在学会计数之后才开始的。而数的概念大约在以采集和狩猎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旧石器时代早已萌芽了。为了避免严寒的袭击,原始人群逐渐认识到季节的变换规律而形成了随气候变化而转移到另一地带去居住的习惯。人类通过感觉器官来判断季节的变化,发现日月星辰移动位置的自然现象,并了解到月圆月缺的过程,由此开始了原始的记数活动,总结出日、月、年周而复始的规律。这实际上就已经包含了对时间这个单位的计量了。通过对时间的计量,人类逐渐了解到一年生草本植物生长的规律,开始了种植活动。诚如古籍所云:昔时,“神农之治天下也……,甘雨时降,五谷蕃植,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淮南子·主术训》)。我国远古的“结绳记事”和“契木记时”大概就是对最早记数活动的描述。西安半坡遗址出土的陶钵口沿上有二三十种符号,这些符号的含义虽然还不能确知,但它们总是代表着刻划者的某种意向的,而最早想要记录的,大概还是与数量有关的事物吧。
生产工具的进步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也带动了饲养业的兴旺,使氏族公社有了比较稳定的食物来源。在基本生存条件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有可能使一小部分人脱离农业生产而专门从事手工业劳动,并且逐渐形成独立的生产部门。于是出现了第二次社会劳动大分工,手工业和农业分开了。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除了表现在制陶技术的提高外,还表现在金属加工业的出现。早期的金属冶制业仅仅是熔点较低的红铜,红铜的硬度低,一般只用来做成小刀、匕、锥和环形透孔片状的装饰品等。此外,手工业部门还有玉器、骨器、纺织品、木器等。玉器多做成装饰品和礼器。考古工作者在青海境内半坡型墓葬中发现大量串珠和骨片。串珠大小不一,直径分别为0.4~0.9厘米不等,而骨片则分成三角形、梯形、长方形和镞形四种。三角形呈等腰状,底边长约2.5厘米,高约1.5厘米,厚度为0.1厘米,大小基本一致。梯形的底边长约五厘米,高一厘米,形状大小也基本相同。镞形的一端扁平,另一端尖形,长度为五或十厘米,宽一厘米,厚0.1厘米。长方形骨片长约2~2.5厘米,宽0.5~1厘米,大小相差无几,其长边上有一至八个不等的齿槽,有的在一边,有的两边都有,齿槽排列均匀或对称。四种形状的骨片都磨制得精细匀称,且大小整齐,形状规范。这些遗物充分证明在手工业成为独立生产部门以后,人类对数和量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在母系氏族社会,农业生产逐渐带给人们比较固定的生活来源。但在石斧、石镰为主要生产工具的年代,集体的劳动仅仅能维持基本的生存条件。所以,氏族公社没有私人财产,大家过着共同生产、共同分配的原始共产社会的生活。由于生活资料不丰富,在猎获到野兽或收获农产品的季节,往往由氏族酋长把大家召集在一起,将食物分配给每一个成员。制陶手工业出现以后,氏族公社开始制造各种大小不同的陶罐、陶钵、陶盆等生活用具。因此,我们可以设想,氏族酋长在分配谷物时,很可能选择大小适中的陶质容器作为分配的“标准量器”,这样的分配显然要比手捧准确得多。粮食一分完,这件陶罐便失去了作为测量工具的特殊功能,下次分配时可以另外再找一件。这些只用于一时一地的器物,尽管也用于测量某些未知量,但其性质尚不属于度量衡器的范畴。
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公社成员和女族长之间,虽有长幼地位之别,但并不表现在劳动分工或生活用品分配上有任何的不平等。即使在母系氏族公社的繁荣时期,尽管有少量生活用品和生产工具由个人使用,但这种个人财产不仅没有成为集体财产的对立物,相反还是集体财产必不可少的补充。死者的随葬品也仅有少数出现多寡、精粗的区别,一般在质量和数量上的差别都不大。而父系氏族公社时期,氏族首领的地位日益显贵,并且具有支配氏族部落的权威。在以一夫一妻的家庭为生产单位的条件下,氏族首领将耕地分配给各个家庭耕种。生产工具和收获物归生产者私有。但氏族公社成员对氏族还负有各种义务,如耕种公田、参加村社的大型集体劳动等。公田上的收获是村社的公共积累,除了用于公共事务外,还要供给脱离第一线生产的部落领袖和少数手工业生产者的生活需要。由于分工的不同,社会地位尊卑有别,掌握着公共积累分配权的氏族领袖开始考虑根据不同的分工在分配时区别对待。
生产工具种类的增多,逐步实现了工具的专门化。犁耕农业的出现,耕地面积不断扩大,要求男劳力更多地投入农业劳动生产,并且代替妇女成为社会主要劳动力。男子在社会经济中地位的变化,促使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父权制的确立,又与新的婚姻状态相辅而行,使对偶婚转变为一夫一妻制。社会化的大分工造成氏族公社成员之间地位上的差别,是私有观念的客观效果;而对财富的贪欲,则是人类意识形态上的变化,即平均分配的观念发生了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