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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度量衡 作者:丘光明 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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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颁发统一度量衡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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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制独断于君则威”(《商君书·修权》),统一度量衡之权掌握在中央,有力的保证了它的顺利推行和坚决贯彻。

二、统一度量衡,颁布度量衡标准器。孝公十四年(公元前348年),秦国进一步推行赋税制。秦法规定“名田宅”(《史记·商君列传》)。允许地主以个人名义占有田宅,但要严格按土地面积缴纳赋税。商鞅主张“禄厚而税多”。实行“訾粟而税”(《商君书·垦令篇》)。秦国所设“治粟内史”,主要任务是征收田地租税,以粮食为主,用于政府的开支及官吏的俸禄。“少府”主要是向中央政府“上计”,这些都需要有统一的度量衡。然而,由于士大夫阶层纷纷扩充各自的势力,度量衡长期不能保持统一,给改革造成了许多困难。商鞅当机立断,颁布了统一度量衡的命令,并亲自监制了一批度量衡标准器发至全国各地。现存上海博物馆的商鞅铜方升,便是证经补史的珍贵实物资料。此器三面及底部均有刻铭,左侧刻“十八年,齐□卿大夫众来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为升。”与柄相对的一边刻“重泉”两字,字体和左侧一致。底部刻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颁布的统一度量衡诏书(后详),右侧刻一“临”字,字体和始皇诏书一致,皆为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后所加刻。方升的两次刻铭,再佐以各种历史文献,成为后代研究这一历史时期可靠的文物资料。《史记·秦本纪》中记载:孝公“十年,卫鞅为大良造。”方升正是商鞅任大良造八年之后亲自督造的。方升左侧铭文的大意是:秦孝公十八年,齐国派遣一个由卿大夫多人组成的使团到秦国商讨有关事项(其中很可能包括两国度量衡制度问题)。大良造鞅监制了标准量器,规定容积16寸又1/5寸为一升。用现代汉语表达即16.2立方寸为一升的容积。经实测证明,方升的容积与铭文正合。方升的制作年代距今已有两千三百多年,器壁虽有锈蚀,然而在去锈处理后,经精密测量,仍可看到当时的设计水平及制造工艺都是十分令人惊叹的,也反映了当时数学运算已运用到铸造工艺上。无论从度量衡技术上还是从历史意义上看,方升都是不可多得的珍品。

从文献记载可以证明,商鞅统一度量衡对于加强秦国内部的联系,推动秦国经济文化的发展,巩固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权发挥了作用。商鞅在秦国制定的度量衡制度,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度量衡稳定了基础。

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嫌)疑者,皆明壹之。

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抓了以下几条具体措施:

大意是,二十六年,秦始皇兼并了各国诸侯,统一了天下,百姓得到了安居乐业,立皇帝称号。下诏书给丞相隗〔kui葵〕状、王绾〔wan碗〕,制定统一度量衡的法令,把混乱的和不统一的度量衡都统一起来。诏书共40字,简要地说明了统一度量衡的历史背景和统一的要求。近年刻有秦始皇诏书的各种衡器和量器大量出土,诏书的形式多样,有的直接铸(刻)在铜质或铁质的权和量器上,有的则把诏书先制成铜诏版,再镶嵌到大型铁权上,以防铁质锈蚀而诏版却能保持完整。近年来,在山东省境内和其他地方,还出土了一些广口的陶质量器,诏文是用预先烧制好的十个陶戳分别打在陶量的泥坯上连成一篇诏文,然后烧制而成,用陶戳拼成一篇诏书的形式有如后世的活字版。

夫商君为孝公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决裂阡陌,教民耕战,以兵动而地广,兵休而国富,故秦无敌于天下。

章节插图图4 秦铜量

一、废除奴隶制的“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并且可以自由买卖。“开阡陌封疆”,对亩积作了新的规定,《说文解字》云:“六尺为步,步百为亩,秦田二百四十步为亩。”将旧井田制100步为亩改为240步为亩,从而扩大了耕地面积,有利于农业发展。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在中央直接管辖下,田亩大小有了统一的标准,为赋税平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商君之法“步过六尺者罚”(《史记·商君列传》集解),可见当时对田亩制的改革已被规定成为不可违抗的法律条文了。

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统一天下后,立皇帝称号,帝命为“制”,令为“诏”,“一法度衡石丈尺”(《史记·秦始皇本纪》)。统一度量衡的命令就是以诏书的形式发布的。诏书的全文是: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结束了历时500多年诸侯割据、战乱频繁的动荡局面。为了巩固统一国家的政权,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来加强地主阶级专政,如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皇帝是最高统治者,下面设有“三公”、“九卿”等官职,又把全国分成36个郡,每郡分若干县,各级官吏按等级发给俸禄,如郡守2000石,县令600石至1000石等。秦始皇还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承认土地私有,为实现按土地多少征收赋税提供了依据。为了维护封建秩序,秦始皇下令在原秦律的基础上制定一套更严密更完整的法律条文。1976年在湖北省云梦县出土了一批秦律竹简,其中有许多条文都必须以度量衡来保证实施,如《田律》中规定了缴纳田税的定额,《仓律》除规定出入仓廪的粮食必须严格称重量外,粮食加工、下种以及刑徒每天的配给都有严格的定量。《金布律》中对布匹的长、宽有严格的尺寸规定。《工律》对官营手工业生产各种产品要求规范化、标准化等等。以上各项条款都必须建立在统一度量衡的基础之上。而当时的实况是:战国晚期,各诸侯国相继完成了封建制的社会改革,其中也包括度量衡的改革,并且通过频繁的交往,各国在度量衡制度上有逐步走向统一的趋势,如尺、寸、升、斗、斤、两等常用的单位,已在多数诸侯国中通行。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和习惯势力的影响,仍有一些国家和地区保留着旧的单位制,单位量值也参差不齐,这些都直接影响着统一的赋税、俸禄和奖惩制度的执行。因此,统一度量衡便成为刻不容缓的大事。

商鞅来到秦国不久,得到秦孝公的信任,被任命为主持政事的最高长官——左庶长。公元前359年,商鞅进行第一次变法,经过约五年时间,取得初步成功,于孝公十年由左庶长升为大良造,相当于中国各国相国兼将军的职位。公元前350年,又进行了第二次变法,其中与度量衡有关的有以下两点:

第一节 颁发统一度量衡的命令

春 秋末、战国初,新兴地主阶级在一些国家相继开展了夺权斗争,各诸侯国中新兴地主阶级势力日益壮大。在领主经济向新兴地主经济转化的过程中,上层建筑也势必有所调整。战国初期,各国的变法活动正是顺应当时经济变化而出现的政治改革。在中原,以魏国变法为最早,其后是楚国、齐国、韩国等。与关东各国相比,秦国地处西北边陲。《史记》载“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之会盟。”由于秦国政治、经济、文化均较落后,受到中原各国歧视。秦国国内贵族旧势力也很顽强,内部矛盾尖锐。公元前386年,以秦献公为代表的新兴地主阶级夺得政权后,秦国出现了一股奋发图强的潮流。秦献公死后,孝公继位的当年就“下令国中求贤”。商鞅正是适应了秦国新兴地主阶级的需要而入秦变法的。

《战国策·秦策三》记载,燕客蔡泽将见秦昭王时曾对范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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