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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卫平·围棋人生 作者:聂卫平 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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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徒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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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从1993年到1995年第一期合同结束时,常昊、周鹤洋、王磊、刘菁没拿到一个冠军,我也确实没拿到一分钱。后来常昊他们成绩不错,拿到奖金,我才有了提成,但也不像“有心人”算的那样刨了个“金矿”。

这次风波,我想是因为这几年我的几个徒弟连夺了几个冠军引起的。

起因是1998年2月《广州日报》发表的署名黑白子的一篇报道。在这篇报道中,称我的弟子常昊等人在合同期内,要将在国内外比赛中所获奖金的三分之一给我,而且在合同期结束后的三年内,仍要将所获奖金的三分之一给我。并据“有心人”的统计,我在这几年光“学费”就收了十几万,可谓掘了一个“金矿”。文章中还引用了陈祖德、吴玉林等人的话,对我大加谴责。

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拿过世界冠军,但我相信我的学生肯定能拿到世界冠军,我在期待着这一天。

1997年底,我又收了王煜辉、刘世振、古力、刘熙四个新徒弟,合同内容和常昊他们的一样,除了名字、日期换了,其他一个字也没改。这次他们都去上海参加“新人王”赛,我希望他们能拿冠军,这样才有奖金,但我估计他们是拿不到的。他们的水平不比常昊他们刚开始时差,但必须得拿着鞭子猛催他们才行。

现在有一些成年棋手也想让我教他,就是百分之百的奖金提成他都愿意。因为围棋这个东西很独特,当你把一个几乎拿不到奖金的棋手培养成能拿奖金的棋手时,他就学会了一种方法,即使我以后不再教他,他仍可能保持同样高的水平,在合同结束后仍可以拿到奖金,他当然愿意了。

对常昊我是非常关注的,他家的住房特别紧张,只有一室一厅,除了父母,还有一个老人,我去看了,很吃惊,问他晚上睡在哪儿?他说只能搭地铺。后来他的成绩好了,上海体委奖给他一间房子,很小。他爸爸的公司是搞房地产的,准备把体委奖给常昊的房子收到公司名下,然后另给常昊一个两居室的单元,而且就挨着他家。产权也归常昊。但是公司有个条件,要我到场。这肯定是带广告性质的,换了任何人我都不会去的。但常昊是我的学生,而且确实存在着实际困难,我何乐而不为呢?我不能不去!我专程从北京赶到了上海,给他们捧场。报纸上发了消息,等于给他们公司做了个广告。

把一些可能被人淘汰的棋手培养成可以淘汰别人的棋手,有时候的确感觉像猫教老虎上树似的。因为许多老师本身也是职业棋手,也在参加比赛,说得白点,也是靠下棋“吃饭”,因此他是否愿意收徒,并毫无保留地教授徒弟,也就成了问题。把徒弟培养得很厉害,不是砸了自己的“饭碗”

根据国家规定,个人只能拿到奖金的百分之二十八,我所提取的三分之一,也是这百分之二十八中的三分之一。而且我已经正式向他们宣布,到1998年5月合同期满后,我不再提取他们的奖金,只保持师徒的名分。

我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方式,激励教练多培养能拿冠军的弟子。我们就应该提倡多劳多得,力争上游,干得好就应该取得相应的报酬。教练从运动员所得的奖金中提取报酬,这在国际上也是通行的,无可厚非。

首先关于三分之一的奖金提留,这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但是有个前提,就是只有他们拿了奖金,才有可能提成。如果得不到奖金,就一分钱也没有,这几年你就等于是白教,这本身是有风险的。

这篇文章刚一发表我就知道了,我想现在议论我的人多了,我就没当回事,而且文章失实太多,根本不值一驳,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理它。没想到后来全国许多报刊都转载了这篇文章,搞得满城风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也给围棋界带来了一些不团结的因素。我的许多朋友纷纷打来电话,说你不出来讲讲,难道是默认了吗?我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得不出来讲几句了。

了吗?从这个角度讲,从奖金中提成也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否则都忙自己的事,不拿出真功夫,中国围棋的未来怎么办?谁去跟日韩争冠军?因此我认为应该提倡这种教学,不仅是围棋,其他各行各业都应该实行。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我的这几个徒弟对我是非常尊敬的,为人也不错,我也很喜欢他们。常昊的悟性很好,大局观在马晓春之上,但基本技术和比赛经验还不如马晓春。他从我身上获取了很多养分,学到了不少真髓的东西,和我有些“神似”。王磊的棋很有思想性,意志比常昊强,有人说他的棋怪,那是说的人不能理解他的棋,看到后来也就明白了。周鹤洋是唯一战胜过李昌镐的年轻棋手,在世界级的比赛中打入前四名。有人问我中国围棋将来谁最强,我毫不犹豫地讲是这三人之一,当然更倾向常昊一些,但那两个绝不示弱。

1993年这些棋手只有十六七岁,大多数是地方的优秀苗子,但是进国少队时他们的水平的确很低,大概是我们让先都不够,有时要让两子。那时我们就下决心在他们身上狠下工夫,加紧训练。基于这种迫切心理,棋院决定采取一些措施,这个收徒弟就是一系列措施中的一个,这等于抽鞭子让他们快点走。第一批就是我和马晓春一共收了六个人,当时我们收徒的合同都是一样的。当初,这种形式完全是一种尝试,也是逼急了搞出来的,谁也不知道以后他们会不会拿到奖金,是摸着石头过河。

另外,陈祖德、吴玉林等人也都否认了文章中引用的他们的话。至于“一个棋手是由很多老师培养出来的,你一个人提留奖金是否公平”的问题,我的看法是:培养一个冠军当然有很多个阶段,但问题是,到最后出成绩这段能指导的就不多了。这也是许多人思考的误区和错觉。我不否认启蒙教育很重要,我也承认我教不了低级棋子,但不是每个被启蒙过的学生都能变成超一流棋手的。因此要培养一个能出成绩的棋手,最后的工作最重要,而且是完全不同的教学。这一段大多棋手是不行的,这需要高水平的老师和有天赋的学生,双方都尽力才行。我们围棋队收徒弟的多了,我们九段基本上都带,但事实证明不是所有的棋手都能教出冠军来的。有些人带徒弟的合同里,收费标准比我还高,但徒弟出不了成绩,老师就什么都拿不着。

最近在我“收徒”的问题上,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这是我始料不及的。

这个法子是1993年开始实施的,那时韩国以李昌镐为代表的年轻棋手已经锋芒毕露,日本的年轻棋手也是实力雄厚,相比之下,我国的同龄棋手差距很大。我们很担心在以后的三国对抗中我们会落后,于是培养下一代棋手的任务就紧迫起来。

如果他们成绩不好,拿不到奖金,也就不会发生这事了。在体育界,已经发生了好几起类似的事情。比如马俊仁,有人说他这坏那坏,如果他培养不出世界冠军,能有那些奖金和“奔驰”车吗?还是那句话,不管白猫黑猫抓着老鼠就是好猫。能培养出世界冠军的教练,就是好教练。在体育里面,没有什么能比夺取世界冠军更重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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