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是向朝廷写奏章报功儿,这一次阳明先生的圣学终于失灵了,为了替手下将士表功,他足足写了五万字的奏章,印刷出来可与一部小说相媲美,但朝廷看也不看,坚定不移地认为阳明先生在瞎掰。
此后一段时间,就是追杀满山遍野逃散的土匪。从长富村至象湖,连绵水竹、大重坑等地,计有大大小小的匪巢四十三处,土匪一万多人。官兵的实力虽然不足土匪的十分之一,但却是个顶个的战斗人员,而土匪则聚而为匪,散而为民,此番失机,众人疯了一样往自己家里跑,扛起锄头假装勤劳善良的农民。
朝廷也不是非要跟阳明先生较劲儿,而是当时就有这样的规矩,地方官上奏章的时候,习惯性夸大自己的功劳,一般的夸大幅度在十倍左右。而朝廷却比较善良,你夸大十倍,上面也没办法仔细地清查,只能是见到奏章,先拦腰一刀,把你的功劳砍去一半再说话。
小甲选于各伍中,总甲又选于小甲中,哨长选于千百户义官中。副将得以罚偏将,偏将得以罚营官,营官得以罚哨长,哨长得以罚总甲,总甲得以罚小甲,小甲得以罚伍兵。务使上下相维,如身臂使指,自然举动齐一,治众如寡。
编选既定,每伍给一牌,备列同伍姓名,谓之伍符。每队各置两牌,编立字号,一付总甲,一藏本院,谓之队符。每哨各置两牌,编立字号,一付哨长,一藏本院,谓之哨符。每营各置两牌,编立字号,一付营官,一藏本院,谓之营符。凡遇征调,发符比号而行,以防奸伪。
但这时候再装,已经是不顶用的了。阳明先生此出,就打算要把这帮家伙通通搞死。史书上说,阳明先生此次亲征,存的就是这个心思,他的两个友人在他走的时候交谈,其中一人曰:阳明此行,必立事功。另一人问曰:何以知之?对曰:吾触之不动矣!
有分教:圣贤今日开杀戒,阴曹地府门大开。阳明先生亲坐轿上,督师而行,把那四十三处土匪的巢穴据点,一个个尽皆焚毁。这时候贼人已经因为象湖之战,全都吓破了胆,躲在家里假装良民,不敢出来与官兵对打,所以这正是动手杀人的绝好时机。是役,阳明先生计杀人七千余名,包括了赫赫有名的贼首詹师富、温火烧等,盘踞在长富村一带的土匪,终于一次性彻底地让阳明先生剿平了。
借阳明先生旗牌,提督军务,让他去摆平岭北一带的谢志珊、高快马、黄秀魁、池仲容等匪部。
王琼道:没先例的事情多了去了,再多这么一桩,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圣上有旨,奖励阳明先生银子二十两,奖状一张,升官一级。其余剿杀土匪有功之人,等查清楚了再说吧,这次就算了。
阳明先生再写奏章:掏土匪窝,那实在是再容易不过的了。但是,朝廷能不能先借我个旗牌,授予我临机指挥权力,也就是提督军务的全权。只要给了我这个权力,我保证,一个官兵不用出动,只用我训练出来的两千名民兵,最多不过半年,保证将土匪窝洗得干干净净。
洞穴起火,官兵趁机四面蚁聚,从各个路线强攻而入,陷入慌乱之中的土匪已经彻底崩溃,被官兵大砍大杀,直杀得人头滚滚,鲜血横流。
经过整整半年的争吵与开会,最终是朝廷磨不过兵部尚书王琼,答应了阳明先生的要求。
每每调集各兵,二十五人编为一伍,伍有小甲。五十人为一队,队有总甲。二百人为一哨,置哨长一人,协哨一人。四百人为一营,置营官一人,参谋二人。一千二百人为一阵,阵有偏将。二千四百人为一军,军有副将。偏将无定员,临事而设。
朝廷曰:休想,二十两银子已经奖了,够你喝茶的了吧?马上起兵,去岭北,把那里的土匪窝给掏了,快点儿!
众官一起摇头道:差矣,王琼你差矣,王守仁以一介文官,却要借旗牌提督军务,这事此前没有先例,不可以的。
朝廷对曰:别瞎琢磨了,借你旗牌,授你提督军务这事儿,是不可能的。
又疏请申明赏罚。兵士临阵退缩者,领兵官即军前斩首。领兵官不用命者,总兵官即军前斩首。其有擒斩功次,不论尊卑,一体升赏。生擒贼徒,勘明决不待时。
夫盗贼之日滋,由招抚之太滥。招抚之太滥,由兵力之不足。兵力之不足,由赏罚之不行。乞假臣等,以令旗令牌,使得便宜行事。
于是阳明先生再写奏章:就借个旗牌,小事儿一桩,有什么不可以呢,完全可以的。各位领导,你听我跟你们说,我打算这样来训练民兵,请各位傻领导看看有没有道理:
最后这句触之不动,是说阳明先生已经打定了主意,绝不让那些土匪活着见到第二天的太阳。
阳明先生仰天长恸,大哭曰: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阳明先生再写奏章,苦苦哀求,曰:我这边儿没有夸大的,不要拦腰砍一半,就按我说的奖励吧……
话说兵部尚书王琼看了阳明先生的奏章,急得两眼冒火,就在廷会上放炮说:你们这些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啊?王阳明这个人,既有实战经验,又有军事理论,他既然提出来借个旗牌,提督军务,甚至还愿意立下军令状,那就让他去把土匪剿灭嘛。干吗非要跟他拗劲儿抬杠,不给他这个表现的机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