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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懂了没有 作者:戴建业 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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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与“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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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家》一文中作者忘不了“咬文嚼字”,转述了一位清代文字学者对“家”字本义的考证:“家”原来是“猪住的地方”,从字形上看宝盖头即房屋,而“豕”就是猪,由此我们可以把“家”引申为“关牲口的地方”。可见,人在“家”中,恰如猪在圈中,鸟在笼中,鱼在池中。人住在家中其实形同兽关在笼中,许多清规、习俗、人伦、道德,形同一条条锁链使人不得越雷池一步,稍有不慎就会背上不孝、不忠、不慈和不负责任的骂名。三夕兄觉得“家对人的专制无异于国家”,小孩一时冲动离家出走这种负气行为,其意义就“在于证实了一个真理:人原本是没有家的,人天性中就有一种‘出家’的本能”。文中还数落了人在“家”中所经历的种种“磨难”,声讨了“家”对人的种种异化—— “夫妻间不管如何没有感情,视若路人,如何同床异梦,貌合神离,如何怀疑猜忌,争吵不休,甚至连同床的快乐也成了例行公事或根本没有,但家的形式仍旧是神圣不可动摇的。个人可以死去,可以行尸走肉,家不能散。”成“家”似乎不是为了自己更加幸福,而是必须为“家”赔上自己的幸福——丫鬟变成了小姐,手段反转为目的。家居对人成了一种精神折磨,家庭就成了家人的坟墓。巴金的《家》成了囚禁人的城堡,砸碎“家”的锁链便在他《家》的中心主题。三夕兄还以当代作家谌容的《懒得离婚》为例,阐明“家”使个人原来旺盛的生命力萎缩,使至亲的亲人变得冷漠,使最亲近的人变得疏远,使原本相互吸引的异性变得厌倦。“家”泯灭的所有激情、幻想和冲动,家人都在不死不活中苟且偷安,最后失去了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甚至失去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谌容《懒得离婚》中主人公有这样一段表白:“我佩服那些离婚的人,他们有勇气,他们活得认真,他们对婚姻也认真。我嘛,虽说家庭不理想……嗐,看透了,离不离都一样,懒得离!”可见,“家”浇熄人们所有的生活热情,打消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希望,“离不离都一样”表明已经“心死”,囚禁得太久的人不想获得释放,觉得监狱的内外都完全一样。成人在“家”待久了便“习惯成自然”,只有小孩还有离家出走的勇气。不过,小孩的勇气来自他一时冲动,受父母打骂后愤怒离家,过几小时或几天又乖乖回家。三夕兄认为“小孩离家出走的意义在于证实了一个真理:人原本是没有家的,人天性中就有一种‘出家’的本能或可能性。这正是宗教能够吸引无数善男信女的基础所在。”

书中另一篇《异乡的召唤》,写的是作者为“南下潮”所裹胁移居海南的心路历程,真实地表现了三夕兄那颗不安分的灵魂。他对此毫不隐讳地说:“异乡——南方的召唤何在?异乡——南方,对于火车站前或火车厢内的‘盲流’来说,意味着‘能挣钱的地方’。异乡的召唤,首先是钱的召唤。”从这一意义上讲,他不是要逃避这个社会,而是要更深地介入这个社会——思想上成为引领时代的先锋,经济上成为自己时代的富翁,生活中成为时代大潮中的弄潮儿。该文其实说的是离开“家乡”,与“出家”是两码事。抛妻弃子的“出家”可能是寻求精神自由,而背井离乡则要么是为了实现人生的价值,要么是追求富裕的物质生活。只要能获得足够的财富,异乡就是自己人生的福地。当然,“离乡”与“出家”也可能有某种重合或关联:或者是由于“净身出户”,只好“背井离乡”;或者是为了摆脱家庭,于是选择离开家乡。前者是被逼的无奈之举,后者是自己的主动选择。三夕兄到底是哪种原因不得而知,这涉及他的个人隐私不便缕述。不管属于哪种情况,反正他听从了“异乡的召唤,终于不远万里来到了海南”。可是,当“确确实实在异乡的路上”时,他“心里总有某种漂泊不定的感觉”,身在异乡他又不断追问:“这世界有没有属于我的异乡?”“椰林、阳光、沙滩、海水”,海南的旖旎风光只是“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并没有成为他灵魂的归宿,海南不过是他人生的“客栈”。你看他刚到海南,就准备离开海南:“我不知道在海南会待多久,何时会离开海南。朦胧中、潜意识里似乎有一种异乡的声音在召唤着我。”

“出家”是否是宗教——尤其是佛教——信徒的根本原因暂且不论,但和尚和尼姑必须出家却是事实。佛教徒出家自然是看破了红尘,而寺庙至少能在形式上隔断红尘,所谓“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信徒出家既打破了家的桎梏,似乎也解脱了尘世的烦恼,而且为出家找到了一种堂而皇之的理由。另外,寺庙还有稳定的生活保障,解除了生存的后顾之忧。这样,小孩离家出走被视为青春叛逆,信徒出家则被当作人生正途,难怪东汉以后汉人出家者众,“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不过,对于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来说,大家更热衷于“春风得意马蹄疾”,看不出古殿青灯的蒲团生涯有多少乐趣。那些在家念佛的“居士”,既要享受妻儿的天伦之乐,又想挣脱人世的残酷争斗,希望同时吃到鱼和熊掌,甚至比芸芸众生更加多欲,他们“说是出家却在家,向往袈裟着乌纱”。至于三夕兄说到出家另一种方式——独身,在我看来算不上是“出家”的变通方式,一直独身者无“家”可出,离婚而未再婚则属于弃家,“出家”的前提是已经有“家”,而“独身”是原本无家,离婚则只算是曾经有家。

《在路上》不仅表现了张三夕的价值取向、人文关怀,不仅表现了他的情感好恶、审美趣味,而且烙下了他的人生印记,更带有他的生命体温。

书中有一篇谈《酒》的文章,另外又有一篇《酗酒者戒》。尼采的名著《悲剧的诞生》,将希腊悲剧的诞生,归结为日神与酒神的冲突,“酒神”便是非理性的代表。刘伶有一篇妙文《酒德颂》,拿来与三夕兄的两篇文章稍作比较,就不难发现刘伶纵酒完全是感性的狂欢,而三夕饮酒“逾多不滥”——他的理性始终能管住感性。他即使放纵的时候,也谨守儒家“乐而不淫”的古训,好酒而绝不酗酒。

他在两性关系上的态度,大致是“好酒而绝不酗酒”的延伸——“好色而绝不贪色”。至少我还没有发现他贪色的蛛丝马迹。当然,不贪色也许不是因为严守男女的“边界”,而是由于现实的诸多制约——或者是没有钱,或者是没有闲,或者是没有胆,或者是既无钱又无闲更无胆,谁知道呢?

2018年12月11日

我将这篇书评标题名为《“出家”与“回家”》,是因为《在路上》中有一篇《出家》,可他一生又从未真的“出家”,他虽然的确有过短暂的“分家”或“离家”,不久又重新“成家”和“回家”。“出家”不过是他偶尔的精神向往,“回家”才是他身心的真正归宿。当然,在“出家”与“回家”之间难免困惑纠缠,但他的气质、个性和价值取向,决定了他的生命抉择和人生结局。这倒让人想起苏东坡的名句:“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他宁肯在“人间”和朋友们一起嚼老面馒头,也不愿到“琼楼玉宇”去陪玉皇大帝饮奶酪。作为我国第一个历史文献学博士,三夕兄饱读儒、道、释典籍,对中国传统文化浸润极深,但佛门的空寂不合于他的心性,老庄的自然与逍遥也只是使他动心,他的人生追求和气质个性更近于儒门。《在路上》中的三夕兄属于“我辈中人”,他既很少有缥缈奇幻的遐想,也少有对人生后现代式的荒谬体验,书中多的是对人际的关怀——思人、怀旧、弄孙,更多的是“生活的艺术”——如何识人,如何交友,如何理解女性,如何安身立命……该书给我最深的印象是理性、温暖、亲切、近情。

喜欢长期漂泊异乡的人,是那些精神上的流浪汉。

——评张三夕教授的《在路上》

要谈他的“回家”,自然要从他的“出家”开始。

你具有什么样的精神结构,你就会选择什么样的生活空间。

如果说某人的学术专著,就像他身着西装革履,那么此人的杂文随笔,就像他趿拖鞋穿睡衣;如果说某人的学术专著,就像他在讲坛上抑扬顿挫的演讲,那么此人的杂文随笔,就像他在茶室里随意闲聊。因而,学术论文、论著即使不打官腔,也要压抑自己的个性情感,由于价值中立和感情淡化,是现代学术的基本要求,而杂文随笔恰恰需要独特的气质、鲜明的个性和迷人的趣味,没有个性、气质和趣味,杂文随笔自身便索然无味。写论文、论著固然离不开才学识,写杂文随笔则除了需要才学识之外,“还”得有或“更”得有情与趣。要了解张三夕教授的学术成就,当然必须读他的《批判史学的批判》《通往历史的个人道路》《中国古典文献学》等学术著作,但要想认识张三夕其人,最好去读他这本随笔集《在路上》。

与其把哲学家分为狐狸和刺猬,还不如把他们分为“流浪汉”与“安居客”。哲学中的“流浪汉”,不断地否定自己,不断地改变论域,不断地冲向新问题,他们的运思从来不“安分守己”;而哲学中的“安居客”恰恰相反,他们年轻时就建起了思想大厦,后来一生就为这座大厦装饰粉刷,将这座大厦打扮得越来越精致,他的思想一辈子就“住”在这座大厦中,从来不“左顾右盼”,更不会“见异思迁”。前者就是罗素,后者则为康德。思想上,罗素一生游走于数学、逻辑学、哲学、社会学、文学……而康德一生就守住他的思辨哲学。生活中,罗素一生都在忙着离婚结婚,而康德一生就选择不婚。

如果说《善解人意》是守住两性的边界,那么《我想守住什么》就是守住“人”的底线。该文一开头就说:“人生在世,有两重境界最难达到:一是创造,二是守住。”创造需要才气,容易被人赞美,守住则需要定力,不容易引起别人注意。创造属于认识论和实践论的范畴,关涉到人与外在对象,如科学的突破、难题的解答、深奥的理论、艺术的杰作、优美的诗歌、美妙的音乐,或者能给人带来生活的方便,或者能给人带来精神的快乐。而“守住”属于伦理学的范畴,只发生于自己的心灵世界之中,是自己灵与肉的搏斗,这一切人们都看不见摸不着,所以,人们会给善于创造的人鼓掌,但没有谁愿意给坚持“守住”的人献花。三夕兄所说的“守住”,“是指守住支撑个人心灵世界的信念或信仰”,“守住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最终是守住人的真实性存在状态”。人类很难摆脱自己的动物本能,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就是说人与禽兽之间只隔一层纸。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动物,高尚与卑鄙、无私与自私、清廉与腐败、真诚与虚伪……时时刻刻都发生交战,道德信念的堤防一旦失守,人就将无所不为或为所欲为。

《善解人意》主要是谈男女之间的相互理解,仍然可见三夕兄在两性关系上,喜欢用智而不易动情。在他看来,“夫妻间、情侣间的大多数摩擦、争吵、冲突,都来自一方或双方不能‘善解’对方之‘意’”。于是,他试图以“‘善解’为理解对方设立一个尺度。‘善解’,不是一味地妥协,一味地退让,一味地迁就,而是善于妥协,善于退让,善于迁就。当一种矛盾还没有激化时,‘善解’往往能提前化解矛盾,使冲突不至于爆发”。接着他指出了“善解人意”两个“不易克服的困难”:一是“‘人意’的丰富性”,二是“‘善解’的交互性”。再分析“妨碍‘善解人意’的行为方式”,最后阐述“善解人意”的目的和“好处”。“善解人意”的方方面面都涉及了,简直就是一篇有关“善解人意”的博士论文提纲。一个如此理性的男人,一般会扎紧男女之间的“篱笆”。

剑桥铭邸枫雅居

除了非洲以外,三夕兄的足迹踏遍了全球,书名《在路上》既大有深意,也符合他的人生步履。在此,我想将苏轼当年《送钱穆父》一词转送给三夕兄,算是即将来临的2019年的新年礼物,也算是我这篇拙文的结尾:

《人生要有几个借钱不打借条的朋友》一文,是说人的一生要有莫逆之交,彼此之间绝对信任,完全可以生死相托。借钱立下字据,欠债必须还钱,这几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真正知己借钱“就是一句话的事儿”,“立下字据”反而显得生分,因为世上还有比金钱更贵重,比借条更可靠的东西,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兄弟情”。记得鲁迅曾对瞿秋白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此文是谈知己情谊,也是谈人生智慧。

《庄子》中有一则故事说,子夏有一天去拜访曾子,他们曾一起在孔子门下读书,当年同窗时关系很亲密。曾子一见到子夏就说:“几年不见,老兄看起来发福多了。”子夏回答说:“我占用了自己,所以长胖了。”曾子大惑不解地问道:“老兄的话我一点也没听明白。”子夏解释说:“以前读到那些写圣贤高风亮节的文字,我就心生敬仰。出门看到别人享受荣华富贵又很羡慕,既想做一个品行高洁的君子,又想贪图眼前的荣华利禄。这两种念头在心里相持不下,二者长期不分胜负,所以人越来越消瘦。现在圣贤的道德战胜了利欲的贪求,崇高镇住了卑劣,看到别人夜夜笙歌也不眼红,心里永远都非常平静,日子清贫也充实快乐,这样下来怎么会不胖呢?”这层道理陶渊明《咏贫士》一诗提纯得更加凝练:“贫富常交战,道胜无戚颜。”

三夕兄的精神在安分与不安分之间,所以他离婚又结婚,所以他离家又回家,但总体上看属于安分者,再婚后就心满意足,回家后便不再离家。在理性与感性的钟摆中,他精神的天平倾向于理性。他更喜欢稳定、和谐,所以他需要幸福安宁的家,离不开体贴本分的女人。在三夕兄那儿听不到流浪异乡的神奇体验,但你能发现他在“家”中的生活智慧。

作为现实生活中的一位智者,三夕兄能够适应现代生活的节拍,能够享受现代生活的快乐,自然也绕不开现实生活的烦恼。他饱尝过“乘公交的痛苦”,所以羡慕布达佩斯的交通秩序,也品味过“足球狂欢的盛宴”,难忘李娜带给他的“一个难忘的夜晚”,还欣赏过“维也纳新年音乐会”,兴奋之余写下《2012年维也纳新年音乐会感言》,他更明白现代社会科技发展的速度,并断言人类已由“适者生存”变为“快者生存”。

《女人的逻辑》是一篇奇文,竟然对最不讲逻辑的女人,展开冷静的逻辑分析!此文由三个部分组成:“请对女人的新衣服说好话”“恨屋及乌”“不要结果的争吵”,与这三部分相对应的逻辑表达式是:A+B+A1=1、A+B+A1=-1、A+B+A1=0。即使数学大师和逻辑学大师罗素,也从来没有对女人进行过如此严谨的逻辑分析。不,不,不,他从来没有对女人进行过逻辑分析。在漂亮的女人面前,大多数男人是心灵的战栗,而不会展开逻辑的分析。拿着X光透视女人的男人,需要多么强大的理性,我的天!

三夕兄的朋友遍天下,真可谓“天下谁人不识君”。他经常去飞机场、火车站接送朋友,马良怀兄曾戏言“三夕的小车一直‘在路上’”。他喜欢与同道交友,别人更喜欢与他相交,因为三夕本人很有趣,他的朋友也同样有趣。遗憾的是,三夕之文的趣味,稍逊于三夕其人。可能是长期的学术训练,他笔下流出来的还是学术语言,还不习惯随笔的调子语气,哪怕是谈论爱情也是“一本正经”,这使他的随笔不那么“随便”。

三夕兄说“守住人的真实性存在状态”,就是海德格尔所谓“此在的本真状态”。从这种意义上讲,他的“守住”本质上就是陶渊明的“守拙”和“养真”:“开荒南野际,守拙归田园”(《归田园居》),“养真衡茅下,庶以善自名”(《辛丑岁七月赴假还江陵夜行涂口》)。“拙”的反面就是“巧”,为什么要“守拙”呢?一个人被世俗污染后很快就机巧百端,一旦机巧百端就失去了生命的真性。古人有言:“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要想不成为灵魂深处那些贪婪、放荡、堕落等阴暗欲念的俘虏,我们就得“守住”自己生命的真性和崇高的信念。卢梭觉得“守住”比“创造”更难:“最可怕的敌人在我们身上,无论何人只要能善于和自己身上的敌人做斗争,并战胜它们,他在光荣道路上的成就,在哲人们看来,是比征服宇宙还大的。”三夕兄也将“守住”作为人生的最高境界之一,是卢梭这段名言的现代回响。要是能够看到三夕这篇文章,我相信卢梭一定会含笑于九泉。

三夕兄的随笔集《在路上》送给我快一年了。拿到书的当晚我便匆匆翻了一遍,当时就准备写一篇书评。后因内人患病和其他琐事,使我的书评和他的书名一样——至今仍“在路上”。

一别都门三改火,天涯踏尽红尘。依然一笑作春温。无波真古井,有节是秋筠。惆怅孤帆连夜发,送行淡月微云。尊前不用翠眉颦。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然后,三夕兄最终并没有听从“异乡的召唤”,几年以后又背起行囊“回家”——回到武汉,回到华中师范大学。更具象征意义的是,在武汉很快又重建了个人的小家。

我在网上写大量的随笔杂文,主要还是来于他的启发和影响。记得七八年前一次聚餐闲谈时,他说自己在新浪上开了一个博客,我这才知道在博客上可以随时发表自己的文章,那时不像现在这样要经过审查才能发布。回家就点开了他的博客,他博客中的文章,内容上“千汇万状”,体裁上“五花八门”。读着读着我有点目迷五色,接着自己也开始技痒,开了博客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此后几年里,我一口气写了四百多篇随笔杂文,写杂文随笔成了我精神生活最大的兴奋点。在《在路上》的后记中,三夕兄自谦他的点击量比起我是“小巫见大巫”,可文章的好坏并不以读者的多寡来定,否则一则花边新闻便可获诺贝尔奖,再说,我开博客写杂文随笔,是三夕兄“导夫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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