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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园的鹦鹉 作者:卡罗琳·帕克丝特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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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艾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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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过一会儿,他开口了,不过他看起来并不见得更坚决。“我想我已经准备好了。”他为我打开门,我先他一步走进夜总会。

特技表演结束,肚皮舞娘出现在台上。她有一头长长的黑发,浓妆艳抹,年龄比我想象的大,也许有四十岁了。她的服装包括一件黑色胸罩,上头密密缀着银色珠子,还有一件缀着亮片的透明薄长裙,肚皮上罩着黑色丝网。她跳起舞来先是缓慢,然后加速,身体往每个方向扭转,音乐配合着她的每一个动作。她的臀部前后摆动,两只手高高举过头,胸部在胸罩上方挤胀出来。她舞过我们的桌子,近到我们都可以触摸。我看看贾斯丁,他脸上一丝欲望也不见。

我很怕摄像机照到我表情时会泄漏什么,于是我转开视线去看凯西,她用一种我没料到的专注凝视着舞娘,几乎是——我有没有看错?——是一种渴望。我感到一股撼动人心的力量,电击似的穿透我整个身躯,让我突然一阵眩晕。我看到她们一起摇动,这个少女和那个肚皮舞娘,我想象凯西脱去舞娘的衣服,将她闪亮的胸罩肩带移下肩头,用一种缓慢而懒洋洋的动作让她的双峰露出。我想象她们两个亲吻着彼此,舞娘的一只手向凯西大腿摸去,这让我发觉自己不知所措。我强迫自己回到这个夜晚、这场比赛、这间燥热又烟雾弥漫的房间。我丈夫的手规规矩矩地搂在我肩上,如果这一刻你能称称我的心,你会发现它像石头一样重。

第一次参加聚会时,我不敢进去。集会在城里一座教堂举行,距离我住的地方不远,我怕被认识的人看到。这使我想起我第一次到同性恋酒吧的情形——那简直像要去做坏事一样,我虽然不确定应不应该去,但还是进去了。结果,那里有一屋子想要欢迎我的人,他们历经我经历过的挣扎,也变得快乐多了,因为他们找到爱自己的方法。当每个人牵起手念着祈祷文,诉说离开耻辱的黑暗、迎向上帝爱的光明时,我惊讶地发现自己在哭。有生第一次,我觉得找到了归属,回到了家。

然后,当我和贾斯丁站在祭坛前念出誓词时,我的目光飘到了坐在前排的父母、祖父母、姑舅姨叔们,他们脸上开心、放心的神情,让我都快哭出来。教堂里所有人,我爱过的所有人,他们都坐在那里,诚心祝福我们,我可以感受到他们的喜悦,他们充满关爱的肯定,我感觉自己沐浴其中。不论我可能失去什么,这一切似乎都值得了。

但是现在呢,你看到的是这个:我和贾斯丁(以及我们的摄像师山姆和音效师埃森)走在开罗市区,要找一家有肚皮舞的夜总会。我们很奇怪,贾斯丁认定制作人是为了我们才增加这一项挑战,要看看拘谨的基督徒面对衣不蔽体的女人会如何反应。我告诉他说,在电视的世界里,衣服穿得少的女人可有长久而鲜活的历史,制作人也许只是想在宣传片里增加一些脂粉气。

她们帮我穿上新娘礼服,可是我却被自己的模样吓到了。我看起来就像任何一个新娘,准备走上红毯,迎向她所爱的男人。我可以是任何人。我的礼服非常美丽,我一直喜欢穿女孩子气的衣服,穿戴漂亮又有女人味的东西,但是有一段时间我迷失了,于是我把那一切全都抛开。我开始穿上实用的衣服,穿上能代表我是哪种女人的衣服。然而当我加入“救赎会”时,我发现自己可以如此容易地再穿上连衣裙,再化妆:感觉这种女孩子气、这种穿着打扮。我已经错过好多年了。这些是我之前认为必须放弃的,而此时此地,在这一条漫漫长路的尽头,我穿着结婚礼服站在这里。我喜欢我那天的模样。即使是现在,有时我也会趁贾斯丁不在家时,到衣柜把结婚礼服从沉重的塑料套中拿出来。我会穿上它,只为了看自己穿上它的样子,只要再看一次我可以变成什么样子。

我们有点迷路了。这座城市很大,人口又多,而我们从旅游书里挑的这家夜总会——书上说女性游客不会被骚扰的少数夜总会之一——又不在它该在的地方。现在我们正要去找第二家。时间虽然已近午夜,街上却仍然都是人,甚至还有小孩。这里的交通真夸张,街道上不只挤满了轿车和巴士,还有马车和驴车。似乎没有人遵守红绿灯,喇叭声也没停过。不过我倒挺喜欢这样,我已经好久没有到过生活可以持续到这么晚的地方了。

我把目光往下,移到舞台上,寻找着亮片,这是我来这里的目的。终于,我看到一个亮片落在舞台上,发出小小闪光,但是正当我伸手要去拿它时,舞娘的裙边扫到了我的手臂。我抬眼看着她那闪闪发亮的身躯,那颈部的曲线让我想到被我扔下的某个人。

我喜欢和贾斯丁在一起的感觉。有一种可以放手不管的感觉,一种一切交由他的感觉,让我觉得很自在,不是说“哦,他是男人,所以他决定一切,我就待在厨房烧菜煮饭”,其实还更微妙一些。跟他在一起,我完全知道自己的位置。当我们一起走在街上,全世界没有一个人不知道我们对于彼此的意义。这很容易理解,我连想也不用想。

我的父亲,我几乎不记得了。他很早就离开家,扔下母亲独自把我和兄弟们在农场养大。有几年的冬天冷得不得了。

我三年前在参加“救赎会”这个“远离同性恋”的宗教团体中认识贾斯丁。刚加入时,我认识的每个人都很惊讶,因为我以前没什么宗教信仰,这一点也使我和其他大部分成员很不同。大多数人到这里,是因为他们相信成了同性恋就意味着放弃他们一路走来始终在旁的上帝,而他们受不了身边没有上帝。我的成长背景不一样,有些教会细节我依然觉得很陌生,不过我真的相信上帝,而且我知道自己需要找到帮助。我迷失了——我们在“救赎会”用的字眼都很重,像赞美诗一样夸张,但是这些字眼都是真的——我迷失了、我碎成碎片、我生病了、我很哀伤……不论我多么努力想要对自己满意,都觉得在和一股暗流对抗,那是我耻辱的汹涌波涛。终于,我到了再也没办法在水中载沉载浮的地步,然后我发现了“救赎会”,于是我就获得了救赎。

我们沿着街区走,想要找到街道号码。最后,我们来到了“巴罗那酒店”。这是一栋相当体面的建筑,外面有一张海报,宣告今晚是“肚皮舞之夜”。

“救赎会”的人说,当我们有了欲念,也就是会把我们拉回昔日罪行的念头出现时,我们就必须把这念头交给耶稣。我们应该把一只手放在头上,把那可耻的东西拉出来:像是把垃圾丢到地上。我每天都这么做。在这场比赛中,到目前为止,我已经用我不圣洁的念头污染了六个国家,不过我尽量做得小心翼翼,就只是一手拂过额头,一手向地面张开。我想其他人都不会注意到我的这些动作,但是贾斯丁知道。他一看到我做这个动作,就会露出微笑,像是在赐我恩宠一样。他会捏捏我的手臂说:“真棒!”可是我从没看过他这么做,一次也没有。我问过他,他说他用不着这么做。他说他仍然会被男人吸引,不过这种吸引是比较能接受的。当他遇到他喜欢的男人,他会想做那人的朋友,会想跟那人做些男人在一起会做的事,例如运动、聊天和礼拜神,但不是性。他说,原来他想从男人那里得到的不是性,而是健康的男性情感。如今既已明白这一点,他就不会再有那些渴望了。但是,我的情况却不同。我记得在我们结婚当天,我先在旅馆房间穿礼服,母亲和伴娘在我四周。我还记得看着我的伴娘们——我的朋友、姐妹和贾斯丁的姐妹——穿上礼服,我在她们面前感到羞耻,我羞耻的是她们“知道”我的事,她们知道我曾经用情欲的眼神看着其他女人的身体,她们知道我曾经像个男人一样地碰触过其他女人的身体。她们在我旁边换衣服会不会很害羞,会不会担心我用不正常的眼光打量她们?很难说。但如果她们会,谁能怪她们呢?她们全都盈盈笑着,互相帮彼此拉上拉链,调整露出的胸罩肩带。对她们来说,在另一个女人面前赤身裸体是件容易的事,是全世界最自然的事,对我来说却不一样。这种差异让我感到十分难堪,像是一头笨重的野兽走过一座陶瓷玩偶的城市。

“就是这里了。”我说完正准备开门,贾斯丁却把我拉住。

“我想如果我们在下个路口右转,就能找到这个地方了。”他说。我们走过卖食物和纪念品的摊贩,在一排招牌下转过街角。招牌上画着一些人脸,我猜是埃及的电影明星。一块招牌上一个男人拿着一把枪,另一块则是一男一女在亲吻。一瞬间,我想,如果能坐在黑暗的电影院里看一场陌生语言的电影,倒也不错。我会好好坐下,把背往后一靠,让银幕画面在眼前晃过,由自己将故事连贯起来,这感觉会很平静。

我知道别人听完我们的故事都会感到怀疑,他们和我们一样,全都是无知愚蠢的人,所以会怀疑我们有没有性生活。当然有,我们结婚了哪。我们一个星期也许一次,有时多一点,有时少一点,就像很多夫妻一样,而且我和他一样主动。他很有心,我可以感觉得出来。他可是下过功夫哦。不过,哦,他真的很热情,我从没遇过这种猛劲。他很努力地付出,也见到了效果,光是他那卖力的样子就会让我达到高潮。我会扭动会痉挛,像是挂错档的车,之后他会以胜利之姿从我两腿间起身,皮肤上尽是汗水,胡子蓬乱纠结,像是深海中出水的海怪。接着轮到我,我十分乐意回报这份热情,我手口并用,努力让他兴奋起来。一开始如果他有问题,我会低声说些我认为有帮助的话,但这似乎是个危险之地。幻想是个我们最好不要闯入的地方,最好还是稳稳当当地待在此时此地:洁白的床单、这个男人、这个女人、这张婚姻之床。当我们到达我们想要到达的境界——我们总是能够——他会在上面,或者我在上面,然后我们合为一体摇晃着。他没有闭上眼睛。我猜想他是不是害怕闭上。整个过程中他都看着我的脸,而我们紧紧相拥,就像我们在抵挡狂风一样。

我们走过一家咖啡馆外面坐的一排人,他们正在抽高高的水烟,浓郁的浸过糖蜜的烟草味弥漫在夜里,让我想起小时候我爸爸常抽的樱桃烟草。你无法想象这座城市烟雾有多浓、烟气有多重,我在一个地方读到,呼吸这里的空气就像一天抽三十根香烟。贾斯丁停下脚步查看地图。

也就是在那第一个晚上,我遇见了贾斯丁。他和我以前认识的人不一样,活力四射,让人信服。他从前是无神论者,很激烈的那种,直到和一个基督徒辩论输了,他才有所改变。一个无神论者和一个有宗教信仰的人走进一个房间,出来时却是两个有宗教信仰的人——这是贾斯丁来此的神话,这个神话重塑了他的生命。而我想,这也是我们上电视的原因。

桌上有一张附英文的饮料单,还有饮料的图片。我点了一个叫“卡卡戴”的东西,意思就是“传统芙蓉饮料”。贾斯丁点了一罐可口可乐。我们的计划是当舞娘上场时,就仔细注意台上掉落的亮片,如果找不到,就等舞娘表演完去找她,看她肯不肯给我们一些。我喝了一口饮料,很甜,有花香,十分好喝,我一口气就喝光了它。

“等一下。”他说。他看起来真的很紧张,好像我们会在里面看到什么。我忍不住怀疑,贾斯丁是不是在祈求上帝的指引,因为他对我们灵魂的险境很敏感,我想这种地方在他看来一定是真正的危险之地。

哎,开玩笑呢,其实没有那种遭遇。你知道,这就是上电视的奇特之处:我可以告诉你任何事,而你都非相信不可。你没有理由不信。我听一些名人说,当你上了电视,别人就会认为他们认识你,他们会直接走到你面前去拥抱你,好像你是他们最好的朋友,但你根本从来就没见过他们。也许你会以为你认识我,但你其实不认识。所以我先敬谢了。其实没有尘沙飞扬的小路,没有艰苦度日的隆冬,只有另一个在太阳底下爱与背叛的故事。

这两个人,凯西和肚皮舞娘,就这么在我心底扭动来扭动去。我低头看着地板,按住额头,抓起这个念头,把它扔到地上。

我一直想来埃及。在学校里我就很喜欢有关埃及神话的课程,尤其是那些关于人死后的故事。我还记得我特别喜欢阿努比斯的故事。阿努比斯是公共墓地的守护神,有个胡狼的脑袋。埃及人相信人死了以后会被送到阿努比斯那里,决定你配不配永生。他会拿你的心脏和真理的羽毛比重量,如果你的心轻些,你就会前往冥府得到永生;但是如果你的心太重,怪物就会吃掉它,你也就完蛋了。我在四年级学到这些,从此以后就牢牢记住。除了这个,还有古埃及人将死人做成木乃伊时,会从鼻子里把脑子抽出来。

我们走进夜总会时,正有两名特技艺人在表演,我们在靠近舞台的一张桌子旁边坐下。罗拉和凯西也在这里,但没见到其他队伍。这没什么了不起,说不定开罗就有十几家肚皮舞夜总会。

我必须停止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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