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再也没有家了,整个后半生都是漂泊与动荡。
她把小说手稿寄给了夏志清,却又嘱他不急发表,这一搁便是数年,结果变成了“遗作”。我猜原因有两个:一是作品牵涉人名甚多,却多是一笔带过,似乎在起笔之初本来有个很宏大的计划的,可是写下来,却终究静不下来,于是仓促完稿。张爱玲说过自己写小说是擅长写详细大纲的,《同学》很可能就是由一部详细大纲连缀而成;第二个原因则是顾虑炎樱的感受,写的时候信马由缰,只图创作快感,写完了却又觉得抱歉,毕竟担心相关的人看到了会有所感触,因此踟蹰着不急发表。就像后来的《小团圆》,她也曾经写信说要销毁。
赵珏还没开口,恩娟见她脸上惊艳的神气,先自笑了。
一九六零年七月,爱玲正式获得美国公民身份。这年,她满四十岁,是中国的“不惑”之年。赖雅送她的生日礼物,是陪她一起去看了场脱衣舞。
半年期满,他们像辛勤的候鸟一样再次搬迁,这回,他们把家安到了旧金山。这是一座美丽的滨海城市。渔人码头热闹非凡,唐人街的夜晚灯火辉煌,比起彼德堡的小镇可是繁华得多了。
好友炎樱在这年结婚了,嫁得不错,年初来信说要去日本,经过旧金山时会来探访她。爱玲很是盼望了一阵子,炎樱却爽约了;到了一九六一年三月,炎樱再次来信,又说将在从日本返回的路上来拜访他们。这是我们所知道的两人的最后一次见面。
然而影响却是深远的。
事实上张爱玲的小说大多是依据真实生活而升华的,她自己的、朋友的、家人的、亲戚的、甚至祖宗的故事,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一般散掷于她的各种作品中,仿佛星子落在井里,恍惚听得见响声。
爱玲不喜欢社交,却喜欢住在繁华都市,枕着市声入睡。她讨厌呆在人群中,却又离不开人的声音,这看起来很矛盾,然而却是文人的共性——写作是为了自己的心,但希望得到读者的共鸣。
现在,她可以大胆地起飞了。
她从冰箱里搬出装拼盆的长磁盘,搁在那条红鱼图案上。洋山芋沙拉也是那家买的,还是原来的纸盒,没装碗。免得恩娟对她的手艺没信心。又倒了两杯葡萄牙雪瑞酒,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爱玲十分内疚而为难,彻夜地守候他,照料他,又计议着要请好友约·培根和爱丽斯帮忙照顾他。但赖雅不愿成为别人的拖累,出于自尊而拒绝了;他写信给亨亭顿·哈特福文艺营申请居住,但遭到了回绝;于是又写信给女儿霏丝。几天后,霏丝回信说,他可以住到华盛顿她家附近,这总算让爱玲放下心来。
年轻时那个关于“要比林语堂更出名”的梦想破碎了,西方文坛的大门如此沉重难以敲开,这使她要回到中国读者中去、重新写作中文作品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了,还特地跑到英国海外航空公司打听去香港的费用,约需一千美元。这可真是一笔巨款,简直天文数字。
比如《同学》里,恩娟和赵珏是从小到大的密友,然而如今贫富悬殊,恩娟对赵珏的说话总有一种敷衍的态度,似乎不信任。爱玲在小说里愤愤地发出“人穷了就随便说句话都要找铺保”的感叹,是她一惯的犀利,而更见苍凉。文章最后写道“那云泥之感还是当头一棒,够她受的”,应该是凭心而论。
爱玲在内心里始终是个小女孩,是圣玛利亚中学那个带着轻微的“蕾丝情结”的教会女生。她不喜欢同很多人在一起,却需要至少一位亲密闺友,在上海时是炎樱,去香港后有邝文美,如今则是爱丽丝。
……
他们把公寓选在了布什街六百四十五号,月租金七十美元。赖雅还在离家不远的鲍斯脱街(Post Street)为自己找了一间小小的办公室,每天去那儿写他那本永远也写不完的长篇小说《克利斯汀》。他有一个庞大的写作计划,包括一部传记、两部戏剧和两部小说,可惜由于健康问题,除了关于辛克莱·刘易士的传记外,其余的计划都没能完成。
她们见面的情形,从张爱玲早已完成却迁延不肯发表的遗作《同学少年都不贱》中,大约可以看到一点端倪。当然小说不是报告文学,不可以太生搬硬套,然而恩娟是炎樱的化身,赵珏是爱玲的投影,这倒是一致公认的。《同学》中关于恩娟探访赵珏一幕,描写得相当生动细致——
公寓有现成的家具,一张八角橡木桌倒是个古董,沉重的石瓶形独脚柱,擦得黄澄澄的,只是桌面有裂痕。赵珏不喜欢用桌布,放倒一只大圆镜子做桌面,大小正合式。正中铺一窄条印花细麻布,芥末黄地子上印了只橙红的鱼……
没有桌布,恩娟看了一眼,见镜面纤尘不染,方拿起刀叉。”
‘此地不用开车,可以走了去的饭馆子只有一家好的。’赵珏说:‘也都是冷盆。挤得不得了,要排班等着。’让现在的恩娟排长龙!‘所以我昨天晚上到那儿去买了些回来,也许你愿意马马虎虎就在家里吃饭。’
在公园的长椅上,在飘坠的秋叶中,在薄凉的暮色里,张爱玲与爱丽丝肩并肩坐着,看细弯的月亮一点点升高,脆亮。也许是因为爱丽丝完全不了解中国,不了解上海的文坛,于是张爱玲难得地第一次同人谈起了自己的过去,讲自己正在写的自传小说:“在上海的时候,我曾经爱过一个男人,他很有才华,也有些名气,很懂得欣赏我的写作和服装设计,可是他后来伤害了我……”
她同赖雅认真地深谈了一次,赖雅又震惊又痛苦,沮丧得大病一场,整个身体都刺痛都已,辗转难安。他在日记中写着:“死亡一样的重击,心脏被重创,身体在发抖,闭上眼,有如长眠,不再醒来。”
赖雅的日记里写道:“长期居住在纽约可以宣告爱玲的成就,这是她最后的愿望,对她来说是中国人的文明病。”
然而她并没有死心,一直在默默地积蓄,她计划要写一部关于以西安事变为背景的长篇小说,相信中英文读者都会同样地感兴趣的,连题目都想好了,就叫《少帅》。她想去台湾搜集更多的材料,最好能采访少帅张学良本人。她还想去香港探望宋淇,寻求更理想的写作题目。而她的最终目标是要搬去纽约,在大都市里扬眉吐气,过一种亮烈洒脱的生活。
曾在张学专家水晶的文章里看到,张爱玲的起居室犹如雪洞一般,墙上没有任何装饰和照片,纤尘不染,桌面如镜,且没有铺桌布,刀叉便只是直接摆在桌子上——由此也可以看到文章里多多少少有她自身的影子。
“那天中午,公寓门上极轻的剥啄两声。她一开门,眼前一亮,恩娟穿着件艳绿的连衫裙,翩然走进来,笑着搂了她一下。名牌服装就是这样,通体熨贴,毫不使人觉得这颜色四五十岁的人穿着是否太娇了。看看也至多三十几岁,不过像美国多数的阔人,晒成深浓的日光色,面颊像姜黄的皮制品。头发极简单的朝里卷。
她当然表同意。
赵珏笑道:‘你跟从前重庆回来的时候完全一样。’显然没有再胖过。
记忆的匣子一旦开启,便再也合不上。她把自己的身世与经历对爱丽丝倾盘托出,还送给她自己的英文小说,又把自己用中文写的菜谱送给了她。一个个圆圆的中国字各不粘连,像一只只小巧的水饺,整整齐齐地排列着,写着十几道中国菜的做法,色香味俱全似的。
一九五九年底,张爱玲将《粉泪》重新改写的《北地胭脂》又再次被出版商拒绝,这使她对自己越来越没有信心。
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外出的次数较多,同人群很接近,有时还一起参加舞会。而爱玲也交了来美国后的第一个好朋友,一位研究艺术的美国女子爱丽斯·琵瑟尔,她们常常一起携手到华盛顿广场公园里小坐,呼吸着晚风中吹送的花香,谈论艺术或是情感。
这次与炎樱的见面显然给了张爱玲很大的刺激,便不是“云泥之感”,也多少有点“当头一棒”的意味,且使她终于下定了回香港的决心——回去寻找自己丢失的威风,重振山河。她这时已经入了美国籍,多少有些稳定感,积聚了些元气,不再那么害怕动荡。
《同学少年都不贱》便很有这种感觉,故事刚出来,倒已经完了。
张爱玲说过:“写小说,是为自己制造愁烦……刚刚吃力地越过了阻碍,正可以顺流而下,放手写去,故事已经完了。这又是不由得我自己做主的。”
爱丽丝不懂中文,可是一直小心地保存着那本张爱玲的手抄菜谱,当它是一件珍贵的艺术品——事实也正是如此。
——其实与国籍无关,而是张爱玲在骨子里,是个都市人,她始终更愿意生活在最繁华的都市里。“大隐隐于市”,她喜欢离人群远一点,却又活在城市的芯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