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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望张爱玲 作者:西岭雪 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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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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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秧歌》与《赤地之恋》迄今在内地都难得一见,一直认为是“反共小说”,不实报道,是把个别案例当成社会普遍现象。然而它们所写的故事,真的是不实报道、虚构诋毁吗?

五月一日纽约《图书馆杂志》评论:“张小姐是成功的中文剧作家与短篇小说家,这本动人而谦实的小书是她首部英语作品,文笔精练,或会令我们许多英文母语读者大为钦羡。更重要的是,本书展示了她作为小说家的诚挚与技巧。”

高全之曾总结:“美国纽约威尔逊公司自一九零五年开始,每年出版年度性的大部头书评文摘,近百年来,历久不衰。该公司一九五六年出版的《一九五五年书评文摘》,列了八篇有关《秧歌》英文版的书评。”

这篇文章里前后矛盾,不打自招之处甚多。首先张爱玲出国的时间不是1953年而是1952年,这当然可以解释成事隔三十年,记不准了。然而柯灵在前文说他为夏衍的剧本创作所任副所长,夏衍想请张爱玲做编剧,他还来不及转告,张爱玲便远行了。这话大谬不然!

柯灵曾在《文品与人品》中写道:“创作必须忠于现实,但观察要深些,表现手段要丰富些,不能太老实——当然绝对不要扭捏作态。人应当有品,文也应当有品。文字形成个性的过程是艰苦的,但更艰苦的是个性的突破,从统一中追求多样,从纯净中追求多采。”这番话说得挺明白,可为什么这一观点到了张爱玲这里就不灵了呢?为什么张爱玲“观察深些,表现手段丰富些”就成了“虚假”的“坏作品”,张爱玲追求“个性的突破”就成了“文字也失去原有的美”了呢?

宋淇在《私语张爱玲》中说:“《秧歌》出版后许多大报杂志都有佳评……大可以借用‘好评如潮’之类的滥调,来形容各方的反应。”

而一九九五年张爱玲去逝之际,九月十六日《洛杉矶时报》再次特别提及:“张爱玲享年七十四岁,是广受欢迎的中国小说家。作品风靡台港读者,最近才在中国大陆解禁……她最受欢迎的长篇为《秧歌》以及《赤地之恋》。作品如《倾城之恋》、《怨女》、《红玫瑰与白玫瑰》,曾拍成电影。文评家特别赞赏她早期短篇故事。南加大东亚语文系张错教授说,张女士非比寻常,如果不是生逢国共政治分裂之际,必然已经赢得诺贝尔奖。”

如果胡适的评价仍不足以让我们正视《秧歌》的价值,那么不妨看看小说英文本出版时的其他评论——

华人作品的优秀,竟要异国读者来告诉我们,而我们却还扭扭捏捏地不愿意承认,这是怎样的可悲!

历史,对于不相干的人来说只是故事,然而切肤相亲者,却是永远不能过去的伤痕。

之前我曾揣测是因为柯灵当年替张爱玲的《〈传奇〉增订本》在报上匿名登广告时曾被“左派”批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二则如他所写,“(夏衍)要邀请张爱玲当编剧,但眼前还有人反对,只好稍待一时。”柯灵明哲保身,当然不肯淌这浑水——他大概怕“井绳”怕到已经与张爱玲划清界线、不复联系了,要不这么亲密的朋友,怎么会连张爱玲何时离开上海都不知道呢?

不过后来看《小团圆》,其中一个叫荀桦的明显可以看出是脱胎于柯灵的原型。张爱玲在里面写他有两个老婆,还同另一个女人同居着,生了一大堆孩子。解放后又都离掉了,另娶了一个年轻的,可见在女色这件事上颇有兴趣。他被盛九莉和邵之雍(小说中张爱玲自己和胡兰成的原型)搭救出狱后,会错了意,以为九莉对自己有情,三番四次地登门拜访;后来邵之雍事败,他与九莉在电车上相遇,居然大胆调戏她,因为“汉奸妻,人人可戏”。——倘若真是这样,那就难怪后来张爱玲一直远着柯灵了。

当时的人大多都还活着,是个中国人都知道,我们的民众曾经经历过怎样漫长的一段饥饿的时期。那非但不“特别”,简直太“一般化”而且“典型”了。而且当代的许多文学作品中,同类题材的描写也屡见不鲜,正如刘登翰先生在《香港文学史》中所说:“实际上,站在今天的立场上看,《秧歌》和《赤地之恋》对建国初期那些政治失误,以及平民和知识分子受伤害的描写,和后来大陆作家的‘伤痕文学’相比较,显然还是要温和得多。只是在当时,在新中国成立之时,这两部小说就未免显得过分地刺眼了。”

——在张子静《我的姐姐张爱玲》中,这件事亦有提及。看来夏衍对张爱玲的确很赏识,跟许多人赞誉过她。龚之方就两次受夏衍之托向张爱玲传话,并且话已带到,只是被张爱玲“摇头,再摇头,三摇头”地拒绝了;而柯灵是创作所副所长,当然是第一时间得到消息,甚至他自己都应当有权力邀请张爱玲,却怎么会“来不及把消息透露给张爱玲,就听说她去了香港”呢?前面所引罗孚的文章里也提到,夏衍在一九五三年曾令唐大郎写信给已在香港的张爱玲,再次劝她别去美国,回上海参加剧本创作所,但被张爱玲的朋友诳过,说她已经离开香港——这些,柯灵竟然都不知道,夏衍明知柯灵是张爱玲的好朋友,为何不让他劝说爱玲,却一再转托他人呢?

不过,即便是这样,夏衍邀请张爱玲去农村参加“土改”工作,体验生活,柯灵不可能不知道,甚至很有可能也在其列,而他说“张爱玲平生足迹未履农村”,这根本就是撒大谎!——好,姑且就当他不知道张爱玲去过农村吧,甚至姑且就当张爱玲真的“平生足迹未履农村”,那又如何?柯灵枉为作家,难道不知道亲身经历并非是写作的惟一源泉?果然如此,这世上就没有浪漫主义文学作品这一派系,写历史演义或者武侠神怪小说的人就更要死绝了。

一九五五年四月三日《纽约时报》赞誉:“极佳的精短的长篇小说……张爱玲既是共产中国隐秘世界的透察的评论者,也为令人兴奋的新起的艺术家,我们殷切希望再度读到她的作品。”

批评这两部小说的话连篇累牍,我不想引用,免得替那起闲人扬名,这里只摘录一下自诩为张爱玲知己的柯灵的评价吧:“对她的《秧歌》和《赤地之恋》,我坦率地认为是坏作品,不像出于《金锁记》和《倾城之恋》的作者的手笔。”“致命伤在于虚假,描写的人、事、情、境,全都似是而非,文字也失去作者原有的美。”“张爱玲1953年就飘然远引,平生足迹未履农村,笔杆不是魔杖,怎么能凭空变出东西来!这里不存在什么秘诀,什么奇迹。”

我常常想,可惜张爱玲远在美国,对内地的“斗争”了解得还很有限。而且也只是写了“土改”、“三反”、“抗美援朝”的事情,如果她再写写“文革”,那一定要比《秧歌》和《赤地之恋》还够劲得多。

最可恨的,是其后的多部关于张爱玲的传记也持同一观点,说些不着边际如出一辙的套话,诸如张爱玲没在农村生活过、又远在香港、不了解真相、所以偏听偏信之类,不知是替张爱玲解释还是在替自己留后路——那么你这个为张爱玲著书立传的写书人也没有生活在三四十年代的上海,没见过张爱玲本人,你写这部书又是在做什么?

在张爱玲笔下的农村,并没有夸张贫穷与饥饿,甚至可以算得上温饱。因为至少还有稀粥可喝,那可是米饭呀,陕西农民在那些年月里,可是终年都见不到几粒米的,有些地方连苞米芯、榆树皮都吃不上。

至于“抢粮”的故事,问问身边的长者吧,几乎没人不知道的。比如张一弓《犯人李铜钟的故事》,就是根据河南信阳发生的一起“抢粮事件”的真实故事改写而成的,当时也是“争鸣作品”,现在给予了什么样的评价,我没找到资料。然而它告诉我们,《秧歌》并不是孤立的,并不是独家学说,张一弓可以写信阳农民,张爱玲当然也可以写南方的农民。

《秧歌》和《赤地之恋》在内地每出必禁,这不仅是广大读者的悲哀,更是中国出版界的悲哀。一天不能正确地面对《秧歌》与《赤地之恋》,就是一天不能正确地面对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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