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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京剧史·张正芳评传 作者:沙垚 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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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乡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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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市里后,她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给海洋红公社办电。凭她在丹东市的影响,又花了一些自己的钱,终于让海洋红公社菩萨庙小队用上电了。至今,那里的老人们都记得这件事,很感激她。

一个阶段修大坝的工程结束后,她的工作改为“绿色积肥”,先是挑着担子挨家挨户地收集人粪尿,随后又被分派去收拢鸡粪。她想起了自己演《送肥记》的体验。凡是鸡鸭到过的地方,她都过去,认真收集。鸡窝里犄角旮旯的粪用手抠出来。这项劳动她做得很出色。劳动强度没那么大了,身体也逐渐适应了。

淳朴的乡亲们一听,吓坏了,再也不敢请她在工间唱戏,更不敢拿衣服让她做、帮忙改了。从此张正芳完全被孤立了。

乡亲们一喜欢,就传颂开了,上面的人听说了就很反感,开着车就来了。他们在海洋红公社又开起了大会,和批斗会差不多。他们警告老乡说,不要受张正芳的蒙蔽,虽然她现在也是“五七战士”,但实际上她和别人不一样,是内定的“五类分子”(或者叫“黑五类”,即“地、富、反、坏、右”,具体是指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让她下来公社,就是劳动改造,要看她的表现。她是思想没有改造好的人,仍然是在“贩毒”,还想用唱样板戏来迷惑你们,你们要监督她劳动,不要再听她唱了。

“1970年年初,过年后又来一个文件,就说这些人还要再改造,在干校不行,要下放去农村。”于是,大多数的“五七战士”带着组织关系、工资、家属、口粮(简称“四带”)来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临行之前,张正芳被告知,她虽然没有“戴帽子”,但是“帽子拿在手上”,因此,她被取消了党员资格。组织关系没有能够带下乡。

1970年年初,雪还没有化,张正芳来到东沟县海洋红公社菩萨庙生产队。

凭借艰苦奋斗和辛勤劳动,张正芳赢得了乡亲们的信任。不仅如此,大家也慢慢把她当成了亲人而给予额外的优待。

于是,张正芳又表示:“我一个月就拿54块钱,剩下的190多块钱交给生产队,支援农业,你们该怎么花就怎么花。凡是对农业有益、有利的,你们就用,我不要了。”生产队收下了钱。直到1979年,又把钱还给了张正芳。

“回想起来,都不知道是怎么熬下来的。”

那时,张正芳一个月才能配给到4两油,做不了什么好菜。过年时,乡亲们会油炸各种食物,炸好后再送去给她。

怎么样才能跟农民接近,不让他们有距离感呢?张正芳打了一个报告,主动要求将工资减到54元钱一个月。自己留生活费19元钱,给上海的妈妈寄35元钱的一个月。剩下的钱,全部上交。可是,报告打上去了,却没有人敢批。公社的队长找她谈话,说你的这个态度我们知道了,但我们没有权力批。

那时白天要上工,她只能晚上吃完晚饭,点上油灯做。常常一做就做到凌晨两三点,甚至三四点。1970年,海洋红公社还没有通电,油灯昏暗,张正芳几乎每天都熬得两眼通红。但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时队长就会吹哨叫大家起来干活,张正芳也必须准时开工。

“林彪事件”后,《人民日报》刊发社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1972年4月24日),要求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解放”了一大批老干部和专家教授。张正芳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重新回到京剧团的。

所幸,老乡们和张正芳的关系还不错,但这也是她自己努力维持的结果。

张正芳是一个地道的南方人,虽在东北工作了十多年,可也基本是在城里进行室内工作。而海洋红公社,在冰雪严寒的海边,每日寒风刺骨,如刀似箭地刮在脸上、透到身上。她说只能每天都激励自己:“我的问题组织上会搞清楚的,条件虽然艰苦,但别人能干,我就会比他们干得更好,坚持!坚持!”

在老乡家住过一段时日后,上级命令张正芳等“五七战士”要在当地盖房,安家落户。由本人出钱买材料,“战士”之间相互帮助,老乡们也帮忙出工。就这样,她盖起了三间房。房子在半山腰,吃水很困难,但小儿子住在一公里以外的知青点,因此,每次她都要等儿子来看她时帮着挑。有段时间,屋子漏雨,她想着儿子也有自己的活要干,她就自己和了泥,爬上了房……在附近地里劳动的老乡看到了,吓坏了,赶紧去把她儿子叫回来,一起把房子修好了。张正芳还记得,那时的冬天很冷,即便在屋内,手巾往绳子上一搭,不一会儿就冻得粘上了。她早上起来,被子边上都是霜。

刚到海洋红公社时,就赶上修大坝。工地上全是男工,只有张正芳一个女工。由于她是被改造的对象,所以也必须与男工一样挑冻土。一担一担、一趟一趟,男工挑多少她就挑多少。她是个女同志,又是演员出身,没有那么大的力气,但她明白,自己能做的只有坚持、坚持。最困难的是,工地上只有她一个女同志,想上厕所都没有地方去。

但她依然坚信,只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劳动好,态度好,就能赢得老乡们的信任。所以修大坝的时候,她的肩膀破了、肿了,浑身疼痛不已,直不起腰来,但白天在人前,始终不曾表现出一点痛苦。只有晚上收工后,回到自己的棚子里,她才能向儿子倾诉,常常母子相拥而泣。她的其他几个儿子也都到海洋红公社看望过母亲,见此情景,无一不是泪水涟涟,却又无可奈何。

在此之前,她被送到凤城县“五七干校”,是一名“五七战士”,这是新中国历史上一个特定的名词,上“五七干校”的人,被称为“五七战士”。“五七干校”是“文革”期间,贯彻毛泽东《五七指示》兴办的农场,接受下放的党政机关干部、科技人员和大专院校教师等,让他们在农场内进行劳动。数十万计的干部、知识分子在此接受了学习和“改造”。

“所以说,唯独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张正芳感慨,“他们看到了我这么辛勤地劳动,还为他们做衣裳,所以对我很好,走的时候也都非常舍不得。”她记得清楚极了,全队273个人,全都穿过她做的衣服,有的村民甚至有两三件。她在那里待了三年,几乎每天都在油灯下为乡亲们缝缝补补。

做工休息的时候,老乡们喜欢听她唱样板戏。

她没想到,自己刚进屋门,东西还没收拾好,就有老太太、妇女们抱着小孩,捧着布、旧衣服来了。这个说,帮小孩做个衣服,那个说,帮老人补个裤子,还有人说,衣服大了改小些。张正芳对乡亲们“来者不拒”,从未拒绝过老乡们的要求。但也有老乡高兴了拿着小的衣服来,让她“小改大”,这就犯愁了,她想“小改大”不行,只能“小拼大”,把裤子的中缝拆开,加进去一个长布条,或者在裤子下面加上一截,总算能穿。

下乡时,张正芳带去了一台缝纫机。刚到那里,老乡们就围上来,问她会不会做衣服,希望她能帮忙缝补、制作。张正芳爽快地答应了,说:“行,拿来吧。”

但庆幸的是,张正芳申请去海洋红获得批准。因为1968年她的小儿子跟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大军”来到这里,张正芳想,既然要下乡,就争取和儿子在同一个地方,也能母子团聚、相依为命。刚到海洋红公社时,张正芳住在老乡家里,睡的是火炕。她只有一个人,分到的玉米秆子不够,炕烧不热。所幸,老乡对她很好,很多时候就在张正芳的火塘做饭,相当于替她烧炕了。

生活确实太艰苦了。儿子是知青,没有工资;自己是“五七干校”下放的,没有口粮,没有园子,没有自留地,一切生活都要靠那19块钱一个月的工资,经常捉襟见肘。

她记得,当时公社的渔民在海里捕捞海蟹,那些蟹个头比碗还大,好几斤重。渔民们就偷偷在船上煮熟了,给她送来。她不敢要,渔民就说:“你吃你吃,渔民打上来多少,领导不知道,交多少是多少。”张正芳笑着说:“乐观点想想,那时候在海洋红公社,大虾大蟹,我吃老了。”

这时候,老乡们才觉得,张正芳不是洪水猛兽。于是,他们对张正芳的态度又逐渐好转,愿意接近了。根据规定,“五七战士”下乡劳动改造,但工资待遇不会变化。于是又有人打报告,说张正芳挣得多,一个月240多元钱,就算坐在那里开一天会,也8元钱呢;而海洋红公社的农民干一天的工分,算下来才1毛几分钱——这差距太大了!

因为油太少,每次炒菜张正芳只放少许一点。把菜盛起来后,火塘里还有底火,锅里还有油末,她就在油锅里加上一点水烧开,拿这飘着油花儿的水当汤喝。结果,被其他下放的“五七战士”发现后就举报。这会有什么问题呢?可是上面又是大队人马开车过来搞批判,说这叫“污蔑社会主义”。“你把刷锅水当汤喝,我们社会主义有这么惨吗?”真是让张正芳哭笑不得。

章节插图1971年张正芳在东沟县海洋红公社插队落户时,三子宋群(左一)前来探亲,与五子宋强(左三)合影。

说起这4两油,还有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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