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完全认不出眼前所发生的一切。
导演对班特说,回瑞典以后马上从他家滚出去。
踏上一处神秘的王国,自己就是神秘的王子,最俊秀、最年轻、最性感的王子!
接到下一个镜头。
该死,该死,该死,该死!他感到一阵作呕,感到无以名状的耻辱。然而,却空无一物。
他的梦想很简单:他渴望被爱,渴望被追求、被崇拜。
美少男将头伸向前方,眼神穿过挡风玻璃,眯着眼瞧着外面,然后大声说:“我就是在这里出生的。”
老头再问:“你是哪里人?”
反正,他只是从这些臭老头身上取得他当下需要的东西,其他什么都不知道,他不在乎,也不需要在乎。
这些臭男人、老不修,全都是他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踩在脚下的贱奴。他们觉得是他们选择了他,事实却是他在选择他们,玩弄他们。
两人坐进包厢,老头开口问美少年的芳名。
最后,班特彻底厌倦了。他吼着,叫导演直接下地狱,然后二话不说搬出了旅馆房间。两人直到返回瑞典前才在机场碰面。
两人一阵交谈。
这就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场秀,是他所扮演的第一个角色,而色眯眯的“中年绅士”就是他的第一批观众。
来自耶姆特兰省、笨手笨脚的青涩少年班特,摇身一变成了“汤玛斯”,在这条遍布黄色书报摊与娘炮的大街上,他是有史以来条件最优、也最有自信的!
班特和大导演的“蜜月期”没有持续多久。他们去了一趟纽约,隔年这段亲密关系就告吹了。在纽约期间,班特想尽办法逃离导演的掌握,充分、深度地体验了当地的同性恋文化,简直夜夜笙歌,彻夜狂欢。每当他早上醉醺醺地回到旅馆房间,妒火中烧的大导演就变成了愚蠢的老妈子,直接对班特放话:旅费、食宿、酒钱,还有你这副天杀的臭皮囊,都是老子付的钱,你最好放尊重点!
他用力地捏了一下自己的眼皮。
他们想摆阔,提供他吃喝玩乐,他只是被动接受而已。这样有错吗?
霎时间,灯光全部暗下来。
每次被问到自己是哪里人,班特总会回答:我就是在这里出生的。
一踏上克拉拉教堂北街,班特就有一种回家的自在,感觉一点都不像真实世界,反而像在演电影,而他正是男主角。
摄影机镜头在克拉拉教堂北街转啊转。
到底是谁在玩弄谁,还很难说呢!
他感觉自己在回答的一瞬间便从此处诞生。
在克拉拉教堂北街混了没几个月,班特的通信录上就多了一堆“中年绅士”。班特随时可以打电话给他们,予取予求,让他在“可供过夜的小屋”借住个几晚,或是帮他缴几晚旅馆的账单;只要悉数照办,这些老男人就可以和班特玩玩。
凛冽刺骨的寒风中,一个年轻人站在人行道上,一辆车停了下来。年轻人脸上带着令人战栗的冷漠,大大咧咧地晃到车前。
只要付了账单,他们真的可以想干吗干吗。
总有一天,他要直视生命而不感到畏惧。
班特非但没有夹着尾巴、像丧家之犬一样逃回汉玛滩妈妈的怀抱,反而变本加厉,直接杀到中央车站破落的特种行业地段,在克拉拉教堂北街一带瞎混。那里有一堆老家伙,一边开车一圈又一圈地绕,一边挑选秀色可餐的年轻人搭讪,只要是一拍即合的立刻上车载走。
年轻人打开车门,一上车,车子马上驶离。
万事起头难。对班特而言,这些往事就是一切的开端。
他们自掏腰包请他抽烟喝酒,给他搭出租车、买食物、买衣服的零用钱,然后是更多的酒、更多的香烟,有时甚至直接将大钞塞给他。他对这一切来者不拒。
从班特小学起,他最要好的朋友就是汤玛斯。整个汉玛滩也只有汤玛斯知道,班特是货真价实的同性恋。两人的共同偶像是英国男星大卫·鲍威,而大卫·鲍威也是同性恋;两人互相告诉对方,自己就是同性恋。
他有一个梦。
年轻人的回答千篇一律:“我叫汤玛斯。”
此话不假。
不管是哪个老头,每次总是这样问:“你叫什么名字?”
对17岁的班特来说,克拉拉教堂北街是他的圣坛。他在那里宛如天神下凡,接受众人景仰膜拜。
车窗摇下,一个老头探出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