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说话者是真诚的并且有能力清楚地表达自己时,
说服的艺术不是逻辑思维,而是修辞所研究的内容。修辞主要研究能够提高修辞力的各种技巧。相反,逻辑思维集中研究理性接受度。它是充分推理的标准,即应该说服我们的标准。我们必须时常注意薄弱推理和误导性推理的各种警示信息,从而避免掉进说服者不择手段或不小心埋下的陷阱。
目前已知的构成信念理性接受度的特征也出现在语句中。思维和语言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是类似的:
修辞学与逻辑思维
修辞力
逻辑思考者的要点是:
注意:虽然说服受众接受自己的信念是一件好事,但是必须用正确的方式进行,即说服要具备理性接受度。
除了理性接受度,语句还可能有一些其他的要求。最突出的是语言标准──语法、句法和诸如简洁、用词恰当等文体因素的组合以及合乎语法规则性。语言标准是书面语言或口头语言最应具有的一种品质。一方面,从美学的角度来说语言标准促进对表达的赏析。同时语言标准也是我们理解所说内容的基础所在。当一个推断写成文字时,就必须达到一定程度的语言标准,因为我们需要这些指标来理解所说的内容。但是,在理解这个范围之外,语言标准与理性接受度毫无关系。有些语句可能不符合某些语言标准,但同时却是理性可接受的,例如表达得不好但却做出了一个前提受证据支持的有力论证。也有一些语句很符合语言标准,但不是理性可接受的,这可能是那些表达得很好但缺乏逻辑关联性或证据支持,或者两者都缺少的语句。
另一个独立于理性接受度的必要特征是修辞力,它是说服性交流的一个特征。语言和非语言因素都会影响修辞力。例如,充满感情的措辞和语调会增加某人所说内容的修辞力,而不标准的发音或语法则会降低这种能力。影响修辞力的非语言因素有说话者的口音、举止、外表,在书面语中的出版说明,甚至字体和版式。有时一个语段或一段话语具有很明显的感情因素,而这种感情增加了话语的修辞力。有时修辞力以更细微的方式隐藏,从而引发各种心理反应。当我们考虑一个假定推断的修辞力时,我们就是在问基于这些因素的推断是否确实具有说服力。然而我们还应该牢牢记住,这些因素都与推断的理性接受度无关。
他们的语句表达他们所相信的事物;
语言标准
他们的论证表达他们所做出的推断。
一个好的修辞学家,无论是在书面语还是口语中,都应该善于说服别人。最好的修辞即是最成功的说服──赢得受众。在某些情况下,成功的说服可能采用诉诸情感或与理性接受度无关的其他因素,因为它们既不会增加也不会降低逻辑关联性和证据支持。政治演说家的一流演讲可以激起支持一场对外战争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浪潮,在总结陈词时让被告母亲出庭的辩护律师可能成功说服观众。但是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我们都可能怀疑观众是否有很好的理由被说服。
因此,就像语言标准一样,修辞力也不在逻辑思维注重的范围内,因为修辞力不会对一个推理的合理接受度有任何提高。它是任何一种成功说服目标受众的交流所具备的特征──尽管有时不是以严格理性的方式。有些缺乏理性接受度的推理事实上可能具有很强的修辞力,例如,当该推理是由一个懂得如何推销想法的很有技巧的说话者提出时。另一方面,具有理性接受度的推理事实上可能缺乏修辞力,例如,推理太过复杂和困难,使得听众无法理解而拒绝。由此可见理性接受度与修辞力是相互独立的,它们的存在不依赖于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