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对立情绪清楚地表明,她对女儿的怨恨超过了对丈夫的猜忌。女儿的罪孽是无穷无尽的,甚至包括了她男人的不忠。特丽莎对解放的渴求和对自己权利的坚持——诸如锁上浴室门的权利——对于特丽莎的母亲来说,简直比她丈夫可能调戏特丽莎更令人讨厌。)
家里似乎没有什么羞耻可言。母亲穿着内衣在房子里冲来冲去,有时候乳罩都不戴,夏天,有些时候则干脆完全光着身子。继父虽然不光着身子行走,可每次特丽莎洗澡,他都往浴室里钻。有一次,她把自己锁在浴室里,母亲就大发雷霆:“你以为你是谁?他会把你的漂亮吞了吗?”
冬日的一天,母亲决意在灯下光着身子走走,特丽莎很快跑过去把窗帘拉上,唯恐街那边的行人看见她母亲。但她听到母亲在自己身后爆发出大笑。第二天,来了她母亲几个朋友:一位邻居,一位同事,一位女教师和其他两三个常来串门的女人。特丽莎与随同来的一位十六岁的男孩不约而同地问好,而母亲立即乘大家都在场,告诉她们特丽莎如何企图保护母亲贞洁的事。她笑了,所有的女人也都笑了。“特丽莎对人耍撤尿、要放屁的想法都不甘心承认呢,”她说。特丽莎脸红了,可她母亲还不罢休,“那有什么可怕的呢?”并以一个响屁回答了她自己提出的问题。所有的女人又笑起来。
当然,特丽莎并不知道那天夜地母亲向父亲耳语“小心”的情景。她的负罪感如同原罪一样解释不清。她尽了一切所能来摆脱她。十五岁时,她便被母亲领出了学校,当了女招待。她愿做一切事以讨得母亲的欢心,交出全部工资,做家务,照顾弟妹,用整个星期天打扫房屋和洗东西。这真可惜,因为她是班上最有前途的学生。她渴望上进,只是这个小镇子不能使她满足。于是无论她什么时候洗衣服,盆边总搁着一本书。她去翻书页,洗衣水滴在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