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一生中耗费了这么多精力的东西,他现在怎么能如此迅速、坚决而且轻松地给予抛弃呢?
把人划分为某些类别庶几乎是可能的,而分类中最可靠的标准,莫过于那种把人们一生光阴导向这种或那种活动的深层欲望。每一个法国人都是不一样的,但世界上所有的演员都彼此相似——无论她们在巴黎、布拉格,甚至天涯海角。当演员的人,从小就愿意把自己展示给一个隐名的公众以至终身。这种愿望与天资无关,却比天资要深刻。没有这种基本的愿望,任何人也成不了演员。同样,一个当医生的人愿意毕其一生与人体以及人体的疾病打交道。这种基本的愿望(不是天资与技巧),使得他从医学院的第一年起就敢于进入解剖室,而且能坚持在那里度过必要的漫长岁月。
我们可以说,一个人有权害怕即便是不大可能发生的危险。还可以说,托马斯对自己的笨拙恼火,想避开与警察的进一步接触,避免随之而来的孤立无助之感。我们还可以说,他反正已经丢失了职业,小诊所里机械的阿斯匹林疗法与他的医学概念毫无关联。尽管如此,他这样匆匆忙忙地作出决定,在我看来仍然是很奇怪的。这里是不是还深藏着什么别的东西?深得逃离了他理智的东西呢?
外科把医疗职业的基本责任推到了最边缘的界线,人们在那个界线上与神打着交道。一个人的头部被棍子狠狠击中,倒了下来,然后停止呼吸。他在某一天总会停止呼吸的,杀人只是比上帝亲自最终完成使命提早了一点点。也许可以这样假定,上帝对杀人还是早有考虑的,却不曾对外科有所考虑。上帝从未想到有人胆敢把手伸到他发明的装置中去,然后小心包合皮肤使之不露痕迹。当年,托马斯面对一个麻醉中睡着了的男人,第一次把手术刀放在他的皮肤上果断地切开一道口子,切得准确而乎整(就象切一块布料——做大衣、裙子或窗帘),他体验到一种强烈的亵渎之感。随后,他再一次觉得有一种东西吸引他这样做!正是那种深深扎根于他心底的“非如此不可”!这种精神的根源蒂固并非出于偶然,绝非什么主治医生的坐骨神经痛,更不是任何别的外界原因。
前几年,托马斯离开苏黎世回布拉格的时候,他想着对特丽莎的爱,默默对自己说:“非如此不可。”一过边境,他却开始怀疑是否真的非如此不可。后来,他躺在特丽莎身边,回想起七年前发生的那一系列可笑的巧合(第一幕就是那位主治医生的坐骨神经痛),把他引向了她,现在又把他带回了一个不可冲破的牢笼。
这意昧着他生活中的“非如此不可”太少吗?压倒一切的必然性太少吗?以我之见,有一种必然他并不缺乏,但这不是他的爱情,是他的职业。他从事医学不是出自巧合,也不是出于算计,是出于他内心深处的一种欲望。
他会说,这么做是为了不让警察缠着他。然而坦白地说,这种解释即使在理论上讲得通,警察要把一个带有他签字的假声明公之于众实在是不大可能(即使有数桩这样的事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