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者不仅要对自己的演讲话题保持强烈的热情,还要把这种热情传递给听众,使听众觉得他说的话很重要,我们姑且把这种能力称为“老王卖瓜术”或者 “传播福音术”吧。
当他按照我所要求的方法去做后,果然唤起了自己对这项工作的强烈热情,使自己在演说中热血沸腾,他感觉到自己肩上担负着沉甸甸的责任。他外出讲演时,总是能用满载信念的语言感染听众,他将节俭的利益告诉大家,并且告诉人们,他乐于帮助他们。他不再只是一个陈述事实的讲演者,而是变成了一名优秀的传教士,努力使人们信奉节俭的信仰。
众所周知,讲演者、演讲内容、听众是构成演讲的三要素。但仅止于此,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讲演。唯有讲演者使自己的讲演与听众产生共鸣与互动,讲演才真正达到了目的。所以,演讲者不仅要对自己的演讲话题保持强烈的热情,还要把这种热情传递给听众,使听众觉得他说的话很重要,我们姑且把这种能力称为“老王卖瓜术”或者“传播福音术”吧。历史上著名的雄辩家,都具有这样的魅力,他们总是希望听众赞同自己的观点,与自己的感受产生共鸣,一起分享他的快乐,分担他的忧愁。他们以听众为中心,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因为他们明白,演讲的成败与否不是由自己来决定的,而是由听众的头脑和心灵去决定。
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当众演讲并不是一门封闭的艺术,也不像许多教科书中所说的那样,只有经过多年的美化声音和极艰苦的修辞学训练之后才能取得成功。我的教学生涯几乎全部是在向人们证明一点:当众说话其实并不困难,只要遵循一些简单而重要的规则就可以了。年轻的朋友们,想让你的口才掷地有声、语惊四座吗?本章将为你传授一些有益的技巧。
在推行节俭运动时期,我到美国银行学会纽约分会开设演讲课,训练了一批学员,其中有一个人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他无法与听众进行有效的沟通。而我所要做的,就是帮助他对自己的演讲内容充满热情。我首先让他静下心来,把自己的题目反复想几遍,直到让自己对演讲的内容产生兴趣。并且让他记住这样一个事实——纽约“遗嘱公证法庭记录”显示,80%的人去世后,没有给自己的亲人留下分文财产,只有3.3%的人留下了为数不多的财产。我想让他明白,他现在不是去求别人施舍,或者要求别人做根本无法负担的事。我要他这样对自己说,“我是在替这些人着想”,“要使他们老了可以衣食无虑,过上舒适无忧的生活,并且留给妻儿安全的保障”。最后我让他相信,他是在从事一项了不起的社会服务事业。总之,他必须把自己当做一名肃清时弊的战士。
我在多年的教学生涯中,曾经一度依赖教科书中的信条。我只知道照搬我的老师们长年灌输的习惯,但是事实证明,他们并没有突破虚浮的讲演风气。我永远忘不了自己所上的第一堂演讲课,老师让我将两臂轻垂于身体两侧,手掌朝后,手指屈起一半,大拇指轻触大腿。他还训练我,把手臂举起,画出优美的弧线,好让手腕优雅地转动,接着再将食指张开,然后是中指,最后是小指。当我将这一整套合乎美学的、装饰性的动作完成之后,手臂还得要回溯方才的弧线,再度放于双腿的两侧。这全部的表演显得虚假而装模作样,既没有意义,也不真诚。除此之外,我的老师并未教我将个性融入讲演之中,自然亲切并充满朝气地与听众谈天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