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俗以潮州为最坏,黄霁青太守作乐府十首,六曰《宰白鸭》,悯顶凶也(原注:潮俗杀人真犯辄匿不出。被诬者,又惬怯不自申理。率买无业流氓,送官顶替。贪利者,罹法网焉,名曰宰白鸭):“宰白鸭,鸭羽何褵袱。出生入死鸭不知,鸭不知,竟尔宰。累累死囚竟何辜,甘伏笼中延颈待。杀人者死无所冤,有口不肯波澜翻。爰书已定如铁坚,由来只为香灯钱(原注:顶凶者,类多孤孑,所得身价,谓之香灯钱。以死后,旁人为之接嗣香火焉)。官避处分图结案,明知非辜莫区判。街头血漉三尺刀,此日性命轻于毛。劝君牍尾慎画押,其中亦有能言鸭。”
《元史·许楫传》:
福州源泉二府,顶凶之案极多。富户杀人,出多金,与贫者代之抵死。虽有廉明之官,卒受其蔽,所谓宰白鸭也。先大夫在谳局,尝讯一斗杀案,正凶年甫十六岁。检尸格,则伤有十余处,似非一童子所能为。提取复供,则口供滔滔,与详文无丝毫差。再令复述,一字不讹,盖读之熟焉。加以驳诘,矢口不移。再四开导,始垂泣称冤。即所谓白鸭者也。乃驳回县更审。县又顶详仍照前议。再提犯讯之,则断断不肯翻供矣。……案定后,发还县。先大夫遇诸门,问曰:“尔何故如此坚执?”则垂涕曰:“极感公解网恩,然发回之后,县吏更加酷刑,吾求死不得。父母又日来骂,卖尔之钱,已用尽,尔乃翻供以害父母乎?若出狱,必处尔死。吾以进退皆死,不如顺父母而死耳!”先大夫亦为之垂泣。
看了历史记录中这么多“宰白鸭”的例子,我们真忍不住感慨:他妈的做中国人可真倒霉!
这个1276年的小故事,告诉了我们:有钱人打死了阿兵哥,偷偷用钱买佃农做替身,“代己款伏”(替自己顶罪)。这种顶罪可不是玩的,因为十顶九死,是要杀头的。但是穷人为了拿钱,宁肯杀头。甚矣!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钱的生意没人做也!
这一北京鸭与菜鸭交配的新品种,使我这研究“政治动物学”的专家倍感兴趣。我愿意借题发挥,写点别的。
这个福建小男孩真可怜!他被父母卖掉顶罪,背熟编好的口供,以应问案之需,足供法官老爷“自由心证”而有余。后来被“再四开导”,翻了案。可是被发回更审时,他还是要顶罪。为什么顶罪?因为发回后,原来办案的人(今之刑警或调查局干员也)怪他翻供,要刑求他;而他的父母又每天来骂他,怪他收了人家钱了,怎可不肯顶罪?于是他“进退皆死,不如顺父母而死耳”!
梁绍壬《两般秋雨盫随笔》有这样的故事:
像这种“富人杀人,穷人顶罪”的事,在中国历史上是层出不穷的。清朝纪昀(晓岚)写《阅微草堂笔记》,就感慨于“治狱之难”,其中“命案尤难”。因为“有顶凶者,甘为人代死”。在这种坦然自白之下,问案的官吏是往往查不出来的。陈其元《庸闲斋笔记》有这样的故事:
黄霁青诗中所写“杀人者死无所冤,有口不肯波澜翻”,这是顶罪所以成功的最大缘故。顶罪的穷人为了“香灯钱”,干员为了漂亮破了案,两相情愿,就这样把人宰了。
2月9日报上登出消息:省畜产试验所宜兰分所育种成功的两种鸭宝宝,从8日下午4时38分起,有了正式的名字。今后在国际间有关的畜产文献上,将可以看到“宜兰白鸭——台畜一号”及“宜兰改鸭——台畜十一号”的字样。台畜一号的“先祖”是本省原有的褐色菜鸭,由宜兰分所于1966年起着手育种试验。先挑选稀有的白色羽毛菜鸭进行选育,经过长期严格的闭锁族群繁殖、分离和选拔,育成新品种的白色菜鸭。被命名为宜兰白鸭——台畜一号的白色菜鸭,具有原先褐色菜鸭的小体形、产蛋多的优点;同时在白色菜鸭育成后,宜兰分所另外试验研究其近亲七代品系,使成为生物研究上很珍贵的试验动物,可供各项研究之用,是全世界遗传组成纯合度最高的鸭品系。若继续加以维持,可望成为供癌症研究之用。尤其是白色鸭羽毛,价值较褐色鸭羽毛,每只高出十至十五元,为鸭农所乐于饲养,其声名也早已远播海内外。
1985年2月10日晨
最近“旱鸭子”陈启礼为暗杀江南,被老美派人来台“审视”,又被移送司法。(别的流氓都在军法,岂不可怪?)国民党这样处理,我始终怀疑他们之间,已有“宰白鸭”式的暗盘。暗盘当然不是给陈启礼钱,而是要陈启礼“合作”,交换条件是“待之以不死”——饶你一命。这样的暗盘一旦成立,陈启礼说话一定有所保留、有所“及身而绝”,这也就是老美一直要人的缘故。因为唯有将陈启礼引渡到美国,他才可变成“其中亦有能言鸭”,真相才可以大白。他在台湾,纵相当“合作”,恐怕也终难自保——他在监狱外面时候,国民党都要出卖他;如今进到监狱里面,其能守诺而不出卖者,又复几希!只是届时所宰者,不是白鸭子,而是“旱鸭子”矣,哀哉!
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宋平。帝命平章廉希宪行中书于荆南府,以楫为左右司员外郎。荆南父老与金帛求见,楫曰:“汝等已为大元民矣,今置吏以抚字汝辈,奚用金帛以求见!”明年,擢岭北湖南提刑按察副使,武冈富民有殴死出征军人者,阴以家财之半诱其佃者,代己款伏。楫审得其情,释佃者,系富民,人服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