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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境狼王4·星梯的召唤 作者:凯瑟琳·拉丝基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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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兔耳青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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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盔的宽檐?你到底在说什么呀?”

“好吧,请你再跟我说一遍。说说鹰魂到底是怎么回事。”

格温妮丝跟在她身后。沼泽巫狼平时用来给那些母狼取暖的火堆已经小了很多,那些母狼都是生了马尔卡达哈以后被部落赶出来的。她们经过火塘,沼泽巫狼领着格温妮丝来到山洞一个比较阴暗的地方。各种大小、各种形状的瓶瓶罐罐放在靠墙的架子上,有些也用驯鹿的鹿筋吊起来。沼泽巫狼突然开口:“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

“你到底想说什么呢?”

“所以,你为什么会说这种话?”

“你还好吧?你是晕了,还是怎么了?”

“猫头鹰不是经常会在头盔里垫上一些兔耳青苔吗?”

“夫人,夫人!”格温妮丝在沼泽巫狼头顶盘旋,用自己宽大的翅膀给她扇着风,“你还好吧?”

“对,这种做法很常见。”

“别逗了,我气色就没有好过,根本没法见人。不过这些田鼠真香啊。”

“兔耳青苔!”沼泽巫狼睁开眼睛。

这是一个预兆,格温妮丝想,这预示着她这么做是对的。这个预兆是一团热气流——一团可以令她飞得很省力的热气流。她甚至一根羽毛都没有弄乱,就轻轻松松地飞上了气团滚滚的天空。她闭上眼睛,几乎是凭着习惯在飞。伟大的歌佬,做一只鸟真好啊!而且还是一只猫头鹰!她已经记不清上次这么飞是什么时候了。如此温柔的唯一一团气流,只能在神圣火山环的上空遇到。可是现在格温妮丝连神圣火山环的影子都看不着。

“是我姑姑。”格温妮丝轻轻地说。她把那片雾是怎么挂在树上,怎么跟她说她爸爸格温尼多的灵魂受到侵扰的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我想你来不只是为了给我送吃的吧。”沼泽巫狼咽下最后一口后说。

“你脑壳坏掉了吗?猫头鹰怎么会有英雄面具?”

突然一道闪光划过这片气味的景色——闪光,闪光!那道金属的反射光!可是这个味道……这个好闻的味道。有多少次格温尼多停在窑旁的时候,他头上的羽毛仍然残留着兔耳青苔的味道。有多少次他的头盔反射出窑里的火光——可是那气味出现在那匹该死的狼身上时,又是多么的不一样,那匹跳着愚蠢舞蹈的狼。

“你真是太好了。”

“慢点吃。你知道,他们长得很肥,却是吃坚果长大的。我可不希望让你消化不良。”

“是鹰魂……”格温妮丝犹豫着说。

“讽刺我。”

沼泽巫狼把自己的嘴巴伸进陶罐的细瓶颈,她好像见到了一片气味形成的风景。这些陶罐全都是用边缘之地的河床上挖出的泥土烧制的,窑里的火光给陶罐镀上了一层釉色。沼泽巫狼的回忆罐里装满了印象、回忆和对气味的描述。回忆对沼泽巫狼来说是非常神圣的,是吸取了味道的大脑里一种非常神圣的力量。现在,她觉得自己好像坠入了一条狂奔的激流里,有逆流、有旋涡、有急滩、有乱流,还有汹涌的大浪。她又换了另一个罐子,然后又一个。格温妮丝听见深呼吸的声音变得越来越浅。这只猫头鹰甚至能够听见沼泽巫狼越来越快的心跳声。

“啊,让我用猫头鹰的话问问你,看在歌佬的分儿上,你最近在哪儿呢?”

“现在我们先不谈英雄面具的部分,这关头盔和面具什么事呢?”

“忘了什么,夫人?”

“是‘怎么了’,亲爱的!”沼泽巫狼摇摇晃晃站起来,一副什么都再也吓不倒她的样子。她瞪着眼前这一排罐子。

“你用兔耳青苔包住了田鼠。因为有点煳味,所以一开始我没有闻出来。可是后来——对,就是这个,是头盔的宽檐!”

“对我来说,你信不信都不重要。”格温妮丝抬起头,用自己那双深邃的黑眼睛看着沼泽巫狼,“我相信就行了。你应该给我点面子,听我把话说完。”她停了一下,“求你了,夫人。”

“跟我来。”沼泽巫狼说完以后,就朝她住的山洞走去。

“对,他确实做了一个很漂亮的宽檐——长得像圆边一样,只要一按就可以让面具滑下来,牢牢戴在头上。可我还是不明白。”

格温妮丝糊里糊涂地摇了摇头。

“哦,伟大的狼神啊!”沼泽巫狼几乎是喊出来的。她那只不太稳定的眼睛突然转动起来,转啊转啊,好像活了一样,虽然现在没有风,可她的毛全都竖起来,好像经历了一场小台风,挂在她胸前和肩膀上的冰也因此发出嘎啦嘎啦的响声,“说真的,格温妮丝,你知道我对鹰魂的看法。不管是雾,还是其他随便什么,那都和一群被轰散的鹿群没什么两样!我压根儿就不相信这种事——这种超自然的事,嗷呜,嗷呜!”她发出一种装神弄鬼的声音。

“可你看上去气色不错。”

“什么?”现在轮到格温妮丝站不稳,觉得头有点晕了。

“你一直在喊兔耳青苔。”

沼泽巫狼身子变得僵硬,紧紧闭上眼睛。一匹狼身上戴着猫头鹰的——猫头鹰守护者的头盔,戴着他的面具。她已经注意到了那个面具和头盔的细节,但是这些能够令她在久远的记忆里找出她需要的那一段吗?

“我见到了你爸爸的头盔,格温妮丝!可是并不是在猫头鹰身上,而是一匹狼!”

“对,没错。它是关键,你看不出来吗?”

这阵风在格温妮丝去找她爸爸死去的地方,去找那个放着英雄面具的地方这件事上,绝对帮了大忙。她爸爸格温尼多和狼群一直走得很近。他比其他猫头鹰都了解狼群,他对狼群也一直十分热情,而狼群对他的尊敬也延续到了格温妮丝身上。格温妮丝的朋友不多,而她也像她爸爸一样,喜欢狼群比喜欢猫头鹰要多一点。她意识到,自己要想找到爸爸的头盔和面具的话,就需要一个狼鼻子的帮助,而且不是别的狼的鼻子——必须是以嗅觉著称的沼泽巫狼的鼻子。

“说吧,格温妮丝。我认识你又不是一天两天,我认识你爸爸格温尼多时间就更长了。”

“在银纱森林里,夫人。这里很难起炉生火。”

“就是关于我爸爸的事。”格温妮丝突然说,“我知道,我知道。你听说他死了以后,曾经找过他的尸体,可是……”猫头鹰开始辩解。

沼泽巫狼觉得有些后悔,这是她一生中为数不多的感到后悔的时候。她很欣赏这只猫头鹰,也很欣赏格温妮丝打造出铁制艺术品却不打造武器这一点。在很多方面,格温妮丝都算得上是狼族的学生,还学会了狼语,虽然作为一只猫头鹰她还不能做到对狼语完全了如指掌,但也很不错了。这一点,同样值得赞赏。格温妮丝知道狼族的传说,知道狼族的历史,还知道狼族的法律。也许最值得称赞的一点,是格温妮丝在马尔卡达哈福狼还是一匹孤独的小狼时,就和他成了好朋友。如果不是格温妮丝,福狼可能永远都找不到回麦肯部落的路,那么他也就不会成为守卫之狼,也不会有机会那么快证明他自己是一匹非常有天分的狼。她实在不应该嘲笑格温妮丝。

“可我真的不相信什么鹰魂。”

“相信我,田鼠总比燕鸥蛋要受欢迎!”

“哦,亲爱的,情况已经这么糟了?”

沼泽巫狼是格温妮丝在边缘之地最好的朋友。格温妮丝一直在担心,不知道鹿群不见了以后,这匹老母狼怎么打猎。这种事对猫头鹰来说要简单得多。他们吃得不多,而且打的猎物一般身材都很小——比如田鼠什么的,偶尔也会捕条蛇。小动物没有迁徙的习惯,抓他们的时候也不用像食肉动物捕捉大型动物那样,花费许多体力。坚果类的树下面往往有很多田鼠洞,挖出一两只就够一只猫头鹰吃的了,而且坚果树的种类有很多,什么栗子树、核桃树,森林里到处都是。所以,虽然格温妮丝经常从自己的炭桶里抓两块炭带给沼泽巫狼做礼物,这次她却一反常态,用原来包炭的湿苔藓包了三只储藏起来的田鼠,带着他们向西飞往沼泽巫狼住的地方。泥沼上空浓云滚滚,当她透过云层看见沼泽巫狼的窑里冒出的烟时,非常高兴。很好,她想,沼泽巫狼的炭火还没有用光。

“哪样?”

“我的回忆罐子让我想起了面具上的反光,是因为头盔有宽檐啊!我真傻,我怎么能忘了这个呢?”

“你知道你爸爸格温尼多在头盔上做了一个特别的装饰,好让面具滑下来吧?那可以说是他特有的设计。可是我上回看见它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虽然讨厌找借口,可我当时确实因为那些燕鸥蛋恶心得不行……所以我居然没有认出来那是格温尼多的头盔!”

猫头鹰一般都尊称沼泽巫狼为“夫人”。格温妮丝不知道这种习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她爸爸格温尼多最先这么称呼她的,因为他特别尊敬沼泽巫狼,所以也要求别的狼尊重她。格温尼多非常讨厌别人管她叫巫婆。所以,他告诉格温妮丝,如果周围有别的狼在场,一定要称呼沼泽巫狼为“夫人”。“这样他们才能学会什么叫尊敬!”他经常这么说。

“所以,是什么让你认为我们现在就能找到他呢?”

“我知道……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疯狂。”

洞里一片漆黑,但是这种黑暗绝对难不倒一只猫头鹰。格温妮丝还是能够看得很清楚,就好像这里是白天一样。沼泽巫狼肯定也想到了这点,因为她想了想以后,转过身,用后背挡住了格温妮丝的视线。格温妮丝听见一阵轻微的叮当声,应该是沼泽巫狼把一个陶罐放在地上,然后又响起了像是深呼吸的声音,好像沼泽巫狼深吸了一口气。不过这只面具猫头鹰什么都没有闻到,这就是她和沼泽巫狼的区别。

“那是兔耳青苔的味道,它们湿的时候就是这种味。”沼泽巫狼没有理会格温妮丝让她慢点吃的劝告,狼吞虎咽,几秒就把田鼠吞下了肚。

“你说得对,可……可……可是……”

“是的,至少我是这样。”

“可是这匹狼没有——他可能是不懂,也可能是不需要垫东西。狼毛和青苔一样好使,感觉都差不多。”

“我用兔耳青苔包着他们,然后用炭火烤了烤。我还给你带了点炭火来。”

格温妮丝落了下来。

“别这样!”格温妮丝的羽毛突然收拢,就像她因为惊恐而绝望了。沼泽巫狼的反应吓坏了她。

格温妮丝立刻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她早就应该知道,沼泽巫狼不仅仅擅长闻味道,沼泽巫狼的另外一个本能就是比别的狼都要敏感。躲避看来是没用了。沼泽巫狼肯定不会让自己像个傻子一样被别人耍得团团转。

“有了燕鸥蛋的摧残,我的胃已经什么都不怕了。”沼泽巫狼用爪子扯着青苔,扒出来里面有点烤煳了的田鼠,闻了闻,“真是香死了。”

“什么也没发现。”格温妮丝垂下眼睛,紧张地把身体的重心从一只脚移到另一只脚上。

格温妮丝继续说:“而且我觉得现在和狼族抢吃的也不太好。”她停顿了一下,“我抓不到驯鹿或者其他大型动物的肉,只能给你带点田鼠。对不起,我知道狼不是特别喜欢吃田鼠。”

沼泽巫狼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亲爱的,是我们。还记得我们两个当时在一起吧。我们发现了什么呢?”

格温妮丝在空中盘旋的时候,沼泽巫狼闻出了她的气味。可是在面具猫头鹰的气味中,还混杂了炭火、青苔和特别香的田鼠味!沼泽巫狼立刻流出了哈喇子。虽然她一般不吃田鼠什么的,可是在现在这种闹饥荒的时候,田鼠总比燕鸥蛋好吃。她后来发现,那些燕鸥蛋其实也不是完全烂掉了,煮一煮还是可以吃的。唯一的问题出在燕鸥本身的气味上。他们的气味和他们自己的性格配极了,沼泽巫狼认为,他们是世界上最讨厌的鸟了。她管他们叫会飞的鼬鼠。燕鸥这种鸟,喙尖嘴利,性情不定,出没的地方又很可笑,一旦有人敢踏进他们自认为的领地一步,他们就会立刻冲下来用嘴巴啄。哦,这是好几年前沼泽巫狼从他们身上得到的教训。她当时立刻跳起来,把他们赶走。在死了好几只燕鸥以后,剩下的才不敢再打扰她,并从此远离了沼泽巫狼的地盘。

“我爸爸死了以后,他的头盔和面具就不知道哪儿去了,它们被……被人拿走了。”她停顿了一下,最后清楚地说出了一个词,表示强调,“被惊扰了。”她知道有了前面这一番话,沼泽巫狼肯定能够明白这个词的意思,特别是这头盔和面具是流浪铁匠做的。

“哦,我是想可能他的英雄面具就在他附近。他的头盔和那个有眼罩的英雄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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