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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牙 作者:伊恩·麦克尤恩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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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宁的风格是那种有所克制的高傲,这也许是为了与其担任的力戒浮夸的公众角色相称。我注意到他那波浪形的鬈发优雅地向两边分开,双唇湿润而丰满,下巴中央有一个小小的凹陷,在我看来倒是挺可爱的,因为尽管光线昏暗,我还是能看出那块地方给他刮脸造成了一点难度。不听话的黑色毛发从纵向的皮肤凹陷中冒出来。他是个挺好看的男人。

也许,当时我应该已经心知肚明,照这样下去事态会发展到哪一步。在一个狭小的、如同温室般的本科生新闻圈里,我已经宣告了自己是“冷战斗士”的一员新兵。如今看来,这一点显然是确凿无疑的。毕竟,那可是在剑桥啊。要不然我还有什么必要将这次会面说得如此详细呢?当时,这场邂逅对我而言根本没什么重大意义。我们本来准备去书店,结果却跟杰瑞米的导师一起用了茶点。这事并没有什么蹊跷之处。当时招募新兵的方式是在改变,可也只是变了一丁点儿。西方世界也许正在经历着一场稳健的变革,年轻人也许认为他们发现了一种新的交流方式,昔日的壁垒屏障据说正在从根基处土崩瓦解。然而,那著名的套路——“拍拍肩膀的手”如今还在用,也许用得比以往少,也许压力有所减轻。在大学环境里,某些教师还在持续关注着可造之材,提供可以约谈的名单。某些在公务员考试中大获成功的候选人仍然会被人带到一边,问他们是否想到“另一个”部门去。通常,人们一旦出道混过几年之后,就会有人悄悄靠近他。压根就不需要有谁道破天机,不过出身背景还是至关重要,我的背景中有位主教大人,这绝非劣势。常有人感叹,即便在伯吉斯、麦克林和菲尔比的东窗事发之后,人们也还是过了好久才摒弃成见的——他们一直认为某个阶层的人可能会比其他阶层更忠于祖国。在七〇年代,虽然那些著名的投敌叛国事件不时激起回响,但以前那套招募新人的方法仍然很有生命力。

若是全依着我自己的性子,我会在我家的西北面,远远地找一所“地方大学”,选择可以偷懒的英语专业。我喜欢读小说。我读得飞快——一周能干掉两三本——就这样打发掉三年,对我再合适不过。然而,那时别人把我看成天生的怪物——一个碰巧有数学禀赋的女孩儿。我对这门课提不起兴致,几无乐趣可言,可是我喜欢拔尖,何况还不用费什么劲。甚至早在我知道如何解答之前就已经知道了答案。当我的朋友们还在奋力计算时,我就通过一串轻飘飘的步骤——有些是看得见的,有些只是出于某种直觉——得到了答案。很难解释这些我所知道的东西,究竟是如何知道的。显然,应付一场数学考试要比英语文学考试容易得多。毕业前那年我成了学校国际象棋队的队长。你得将这种情形放到历史背景上去想象,才能懂得,在当时,让一个女孩跑到邻近的学校里,打击一个居高临下、洋洋得意地笑着胡说的男孩,到底意味着什么。无论如何,数学也好,象棋也好,还有冰球、百褶裙和唱诗,在我看来这些都只是学校里玩的花样。我想,既然现在要开始考虑申请什么大学,那趁此机会抛开这些幼稚的玩意,倒是正当其时。可我没考虑到我的母亲。

然而,我不明白,在母亲貌似寻常的外表下,其实深埋着微小而强韧的女权主义的种子。我敢肯定她的双唇间从没溜出过这么个词儿,但提不提都一样。她那股斩钉截铁的气势吓了我一跳。她说,作为一个女人,我有责任去剑桥攻读数学。作为一个女人?那个年代,像我们这样的出身,是不会有人用这种口气说话的。没有哪个女人会“作为一个女人”去干任何事。她告诉我,她不允许我浪掷天分。我得把别人甩在身后,出类拔萃。我一定得在理工科或者经济领域里干出点像样的事业。她由着自己的性子,信口开河地说着陈词滥调。我既聪明又漂亮,而我妹妹两样都不行,真是不公平。如果我不把目标定得高一点,会让这样的不公平雪上加霜。我弄不懂这话是什么逻辑,可我什么也没说。母亲对我说,如果我跑去念英语专业,到头来沦为一个比她教养稍好的家庭主妇,那她就永远不会原谅我,也永远不会原谅她自己。我险些就要荒废人生了。这是她的原话,意味着她在承认一个事实。平生唯有这一次,她表达了,或者说暗示了对命运的不满。

他又转向我。“文章真是太棒了。你真是个天才,亲爱的。你想进入新闻业?”

一周过后,我已经读完了索尔仁尼琴的《第一圈》。标题来自但丁。他笔下的地狱第一圈是留给希腊哲学家的,那里恰巧有一座怡人的花园,四面围墙将地狱中的种种苦难阻隔在外,但逃离这座花园并进入天堂的行为是被严令禁止的。我犯了狂热崇拜者常见的错误,以为别人都跟我一样,在此之前对这些事情全然无知。我的专栏成了慷慨激昂的演说。难道志得意满的剑桥不知道,向东三千英里,已经发生并且仍在发生着什么样的事情?难道剑桥没有注意到,这一败涂地的乌托邦,这个需要排队领取配给食品、人人衣衫褴褛、出行处处受限的地方,对于人类精神造成了多大的损害?我们该怎么办?

我不想浪费大把时间描述童年往事和青春岁月。我是一名圣公会主教的女儿,生于英格兰东部一座迷人的小城,在教堂一带长大。我的家温良而优雅,井井有条,满溢书香。父母之间情深意笃,对我疼爱有加,我对他们也一样。妹妹露西比我小一岁半,虽然青春期我们动不动争得鸡飞狗跳,但彼此都不记仇,随着年事稍长而日渐亲密。父亲对上帝的信仰温和低调,合情合理,从未对我们的生活横加干涉,只不过让他在教会等级体系中应付裕如,同时得以把我们安置在一栋舒适的、建于安妮女王时代的房子里罢了。那房子俯瞰着一个花园,四面围着古意盎然的绿草带,时至今日,对那些精通植物的人士而言,这些绿草带仍然很有名。言而总之,一切都波澜不惊,教人艳羡,简直是一阕田园诗。我们在一个四面筑起围墙的花园里长大,体验过其中必然蕴含的一切愉悦与局限。

四月初的某个下午,我们刚在杰瑞米的房间里隔着折好的毛巾“会晤”完毕,正穿过古老的谷物交易所边上那条马路,我兀自沉浸在高潮过后的晕眩和腰背肌肉拉伤的酸痛中,而他——呃,我拿不准。一路上我都在琢磨是不是应该把这个话题再挑起来。他心情愉快,胳膊重重地揽住我的肩膀,跟我说起他关于“星法院”的论文。我相信他并没有得到严格意义上的满足。我觉得我听出他的喉咙发紧,步子迈得慌慌张张。在那些翻云覆雨的日子里,他不曾有幸得到一次高潮。我想帮帮他,而且我也挺好奇。同时,一想到我可能不中他的意,我就好生烦恼。我能惹得他兴起,这一点显而易见,可是也许他对我的欲望还不够强烈。我们路上经过谷物交易所,在这潮湿的春天里,黄昏略有寒意,情人揽着我的胳膊就像是一袭狐狸的毛皮,一阵肌肉的刺痛让我的快乐略有减损,再想到杰瑞米的欲望之谜,这层不悦就又添了几分。

我说过我读书飞快。《红尘浮沉录》只用了四个下午,躺在床上就看完了!我可以一目十行或者整整一段,任凭眼睛和思维如软蜡一般轻盈滑过,书页上的种种,便在蜡上落下了新鲜痕印。每隔几秒钟,我就会啪地一抖手腕,很不耐烦地翻过一页,这动静总是让周围的人火冒三丈。我的需求很简单。我不会费心琢磨小说表现的是什么主题,或者遣词造句有多么贴切,碰上对天气、景物和屋内陈设细细描摹的段落,就跳过去。我想要的是能让我信赖的人物,我希望自己的好奇心能给勾起来,想知道他们身上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大体而言,我喜欢人物爱得死去活来,不过假如他们试着干点别的,我也不太介意。虽然有点俗气,可我喜欢有人会在结局说“嫁给我”。缺少女性角色的小说如同一片毫无生机的沙漠。所以我从来就不考虑康拉德,吉卜林和海明威的大部分小说亦属此列。我向来不会冲着名气去读书。凡是周围目之所及的东西,我都会拿来看。低俗小说也好,伟大的文学名著也罢,还有那些介于两者之间的作品——我都给它们同样潦草的待遇。

他是个大人物,对这类人我也不算陌生。三不五时,像他这样的人会到我家来拜访主教大人。对二十五岁以下的人而言,他们在年逾六旬之后当然惹人生厌,可我倒是挺喜欢他们的。他们有时颇为迷人,甚至妙趣横生,而且环绕在他们身边的雪茄烟雾与白兰地气味让这个世界看起来秩序井然,富庶美满。他们很会替自己着想,可他们似乎并不骗人,而且他们对于公共服务事业具有——或者说让人觉得他们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他们以认真的态度寻欢作乐(美酒,佳肴,垂钓,桥牌),其中有些人显然还在一场饶有趣味的战争中打过仗。我记得孩提时的圣诞节,他们这些人里会有一两个来给我和妹妹一张五便士的纸币。就让这些人统治世界吧。看看别人,有的是比他们坏得多的家伙。

我叫塞丽娜·弗鲁姆(跟“羽毛”那个词儿押韵),约莫四十年前,我受英国军情五处派遣,履行一项秘密使命。我没能安然归来。干了十八个月之后,我被他们解雇,非但身败名裂,还毁了我的情人,尽管,毫无疑问,他对于自己的一败涂地也难辞其咎。

《?谁?》容忍我发动了四轮反共战役。我的兴趣扩展到凯斯特勒的《正午的黑暗》、纳博科夫的《庶出的标志》以及米沃什那部优美动人的专著《被禁锢的头脑》。还有,我觉得我才是天底下第一个读懂奥威尔的《一九八四》的人。可我的心始终与我的初恋——亚历山大同在。那如东正教堂穹顶般隆起的额头,那宛若乡间牧师般的倒三角胡须,那令人生畏的、打着古拉格烙印的威仪,还有他那顽固不化、不为政客所动的脾气。即便是他的宗教信仰也没能吓住我。尽管他说人们已经忘却了上帝,我还是原谅了他。就是上帝。谁能与之匹敌?有谁能否认他的诺贝尔奖实至名归?凝视着他的肖像,我有多想当他的情人啊。我会像母亲对待父亲那样侍奉他。把他的袜子装在盒子里?我会干脆跪下来洗他的脚。用我的舌头!

互相介绍完之后,坎宁问了几个关于我自己的问题。尽是些温文有礼、不会叫人为难的问题——我的学位啦,纽恩汉姆啦,校长是他的好朋友啦,还有我的家乡,那座教堂之类。杰瑞米插进来闲聊两句,于是坎宁顺势打住话头,感谢他把《?谁?》上面我最近写的三篇文章拿给他看。

对于先当教区牧师太太、继而升格为主教夫人的那一类人而言,她要么堪称个中典范,要么可算诙谐戏仿——她的记忆力令人敬畏,对本堂信众的名字、面相乃至他们的满腹牢骚都如数家珍,还有她那副戴着爱马仕围巾在街上游弋自如的气派,对于日间女佣和园丁和颜悦色却从不任意迁就的态度。无论从哪个社会等级、哪种基调衡量,她的魅力都无懈可击。碰上从住宅区跑到教堂地下室来参加母婴俱乐部的那些紧绷着面孔、一根接一根猛抽烟的女人,她也能以诚相待,这是何等洞察世情之举。圣诞夜,当她在我们的客厅里给围在她脚边的来自“巴纳多慈善会”的孩子们念故事时,又是何等引人入胜。有一回,坎特伯雷大主教为修葺一新的教堂门面祈福,完事之后过来喝茶,吃雅法橙子蛋糕,我母亲以落落大方、教人信服的态度,营造了多么宾至如归的气氛。他来做客的那段时间里,我和露西都给赶到了楼上。与这一切密不可分的——难就难在这里——是她对我父亲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和服从。她鼓励他上进,为他忙前忙后,帮他轻松挨过每一道坎。袜子装在盒子里,熨烫平整的白色法衣挂在衣橱中,书房一尘不染,当他在周六写布道词时,整栋房子里鸦雀无声。她需要的回报——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只是要他爱她,或者,至少永远不会离开她。

通常,不管是“手”还是“肩膀”,都属于男人。用这种广为流传、享誉持久的套路来接近一个女人,绝非寻常做法。尽管后来托尼·坎宁确确实实将我招进了军情五处,可他的动机很复杂,而且事先并没有得到官方许可。如果说,在他看来,事情的关键是我既年轻又迷人,那么,我也是过了好一阵子才发现这教人伤感的整个玄机的。(如今镜子里叙述的已经是截然不同的故事了,所以我能把这话说出来,不再骨鲠于喉。我那时确实很漂亮。不仅仅是漂亮的问题。杰瑞米有一回在一封少见的激情澎湃的信中写过,我“绝对是个大美人”。)即便是六楼那些身居高位的白胡子老头,那些我在短暂的从业生涯中从未会过面、只是偶尔看到一两眼的人物,也没弄懂我是怎么会送到他们麾下的。他们两面都下注,可他们从来没想到,身为军情五处的老手,坎宁教授其实是怀着赎罪的目的,给他们送上一份礼物。谁都想不到,他的情况更复杂更忧伤。他将会改变我的人生,他的所作所为都会带着无私的残忍,因为他准备踏上的是一段不可能回头的旅程。如果说,哪怕时至今日我对他的了解也还是少得可怜,那是因为我只不过陪他走了一小段路而已。

于是我放弃了在达勒姆大学或者阿伯里斯特威斯大学念英文的志向——我敢肯定如果去那里我一定会开心——转而去剑桥纽恩汉姆学院,在第一堂导师辅导课(这事发生在三一学院)上,我就发现自己的数学天分其实是多么乏善可陈。第一个学期我过得郁郁寡欢,差点逃走。那些长得粗粗笨笨的男孩子,既没有个人魅力,也缺乏人类的其他属性——比如同情心和所谓的“生成语法”,他们跟我以前下象棋时轻松击败的那些傻瓜是同一类人,只不过智商更高一点罢了,他们总是斜着眼睛看着我跟那些他们认为理所当然的观念奋力抗争。“啊,是高贵娴雅的弗鲁姆小姐呀,”每周二上午我走进教室,总有位导师满含讥讽地嚷起来,“威尼斯,蓝眼睛!快来将我们照亮!”显然,在我的导师和同学们看来,我之所以学业不佳,就是因为我是个穿着迷你裙、有一头金色鬈发垂于肩胛骨之下的漂亮姑娘。事实上,我学业不佳,是因为我跟几乎所有的别人都差不多——对数学不太擅长,没到那个水准。我竭尽全力想转到英语或者法语甚至人类学专业,可没人要我。在那个年月,人人都恪守规则。将这个冗长而忧郁的故事简短截说,就是我好歹挺住了,最后勉强得了个丙级。

《?谁?》只是学生鼓捣的小玩意,从不敢指望有人严肃看待。他的赞扬让我很受用,可我太年轻了,不知道该怎么领受恭维。我咕哝了一句表示自谦的客套话,可是听上去倒像是在反驳,然后我傻乎乎地想纠正自己的失误,于是显得愈发局促不安。教授对我颇为同情,便邀请我们一起吃茶点,我们接受了,或者说是杰瑞米接受了。于是我们跟着坎宁往回走,穿过集市,向他学院的方向走去。

那年头,反复声讨苏俄体制的十恶不赦,乃是西方政客和大多数报纸社论的日常功课。置之于校园生活和学生政治的语境中,这就让人有点反感了。既然美国中央情报局是反共的,那共产主义就一定有可取之处。工党内部仍然有一些组织在替克里姆林宫里那些日渐衰老、长着方下巴的野兽以及他们一手策划的骇人听闻的行动秉烛祈祷,他们仍然在一年一度的大会上唱国际歌,仍然在用“友好交流”的名义将学生派遣过去。冷战时代的思维二元对立,非此即彼,关于苏联问题,你是不能跟一个正在向越南举兵的美国总统所见略同的。不过,约在铜壶餐厅的那顿茶点上,罗娜说——甚至在说出这话时她还是显得那么有教养,浑身散发着香水的味道,用词是那么清晰准确——并非是我专栏里的政治倾向惹恼了她。我的罪过是为之狂热。她的下一期杂志不会出现我的名字。占掉我版位的是一篇访谈,采访那支妙不可言的弦乐队。《?谁?》就此与我告别。

冷不防,有个人从一条巷道上冒出来站在我们面前,借着昏暗的街灯,我们发现这是杰瑞米的历史导师托尼·坎宁。我们相互介绍的时候,他跟我握手,我觉得他把我的手攥得实在是太久了。他五十出头——大约与我父亲年龄相仿——我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之前杰瑞米跟我说过的那些。他是教授,一度是内政大臣雷吉·莫德林的朋友,后者曾经到他学院里来共进晚餐。某天晚上,这两个男人喝得烂醉,说起在北爱尔兰推行不经审判即可拘留的政策,双方争执不下,就此失和。坎宁教授担任一个历史遗址委员会的主席,在好几家名目多样的顾问委员会里挂着名,他是大英博物馆理事会成员,还写过一部有关维也纳会议的权威著作。

既然我将童年时代和青春岁月一笔带过,那么当然也不能在描述本科生涯时拖泥带水。我从来没坐过剑桥的平底船,不管身边有没有手摇留声机,我既没有去过“脚灯剧社”——看戏总是让我局促不安——也没在剑桥花园饭店的骚乱中被人逮捕。不过,我在第一学期就失去了童贞,似乎分了几次才成其好事,大体而言,整个过程的风格可谓既缄默又笨拙,此后我交了一连串还算合意的男朋友,九个学期里一共有六个或者七个或者八个,到底有几个得看你如何定义云雨之欢。在纽恩汉姆的女同学里我交了几个好朋友。我既打网球也读书。全拜母亲所赐,我选错了专业,可我并没有放弃读书。在学校里我从来没读过诗歌或戏剧,不过,我觉得我从小说中得到的乐趣,要比我那些在大学里每周都得为了应付《米德尔马契》或者《名利场》的论文而挥汗如雨的朋友更多。这些书我也飞快地读过,没准儿也能就此聊上几句,如果身边的什么人能忍受我低劣的理论水准,那我就继续往下说。借着读书,我便可以不去想数学问题。更重要(也许我的意思是“更次要”?)的是,这样我什么都可以不用想了。

我的“堕落”始于那天花了五十分钟读完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的《伊凡·杰尼索维奇的一天》,纪伦·艾特肯刚刚将它翻译成英语。当时,我刚看完伊恩·弗莱明的《八爪女》,紧接着就读到了这一篇。两者之间的落差让人寒意陡生。此前我对苏联劳改营一无所知,也从未听说过“古拉格”这个词儿。我在教堂一带长大,怎么会知道共产主义包含着“残酷的荒诞”,怎么会知道,日复一日,那些勇敢的男男女女在遥远而荒凉的囚牢地里沦落到何种境地——除了活下去,他们还能有什么别的念想?数十万人给流放到西伯利亚荒原,因为曾在异域为祖国而战,因为当过战俘,因为触怒了党的官员,或者因为自己就是党的官员,因为戴着眼镜,或者因为自己是犹太人、同性恋、诗人抑或拥有一头奶牛的农民。谁能替这些流离失所的人伸张正义?我以前从来没被政治扰乱过心绪。我对于上一辈人的争议与幻灭一无所知,我也没听说过什么“左派反对党”。学校之外,我受到的教育不过是补充点数学知识,多读了几堆平装小说而已。我不谙世故,我的怒火纯粹出于义愤。我没用过,甚至从没听说过“极权主义”这个词。也许,我原本以为这个词儿说的是拒绝一杯饮料之类的事儿。我相信我的目光穿透了一层面纱,我在开辟崭新的领域,从一道隐蔽的阵线上发送檄文。

他的房间比我预想的要更小、更暗、更混乱,我吃惊地看着他把茶点弄得一团糟,他清洗着马克杯上厚厚的棕色污迹——也只能洗掉一部分而已,他操起一把脏兮兮的电水壶,热水溅在文件和书本上。这一幕与我后来对他的了解完全对不上号。他坐在书桌后面,我们坐在扶手椅上,他继续提问。这情形简直像是一堂辅导课。既然我正在嚼他的“福特纳姆&梅森”牌巧克力饼干,那就有义务回答得更详尽一些。杰瑞米在鼓励我,我说什么他都笨拙地点点头。教授问起我的父母,问起我“在教堂的阴影中”长大是什么感觉——我机智地说,我想不会有什么阴影,因为教堂在我家北面。两个男人都笑了,弄得我反倒纳闷起来,怀疑自己的玩笑是不是包含着什么我自己都浑然不觉的暗示。我们的话题转到核武器和工党吁请政府单方面裁军。我把自己在什么地方读到过的说辞重复了一遍——后来我才意识到那真是陈词滥调:“把神话里召之即来的魔仆放回瓶子里”是不可能的。核武器必须被利用,而不是被禁止。年轻人的理想主义还是到此为止吧。实际上,我对这个话题并没有什么固定的看法。若是换一个场合,我完全可能声称支持核裁军。也许我会否认,但我当时确实是想取悦于人,想拿出正确答案,想显得风趣动人。我喜欢当我说话时,托尼·坎宁身子往前倾的样子,让我大受鼓舞的是他那赞许的浅浅微笑——他鼓鼓的嘴唇因此而伸展,却没有完全张开,还有每当我停顿时,他说“我明白”或者“确实如此”的样子。

接着,她搬来了我的父亲——我和妹妹都管他叫“主教大人”。某天下午我放学回家,母亲告诉我他在书房里等我。那天我穿着绿色上装,戴着饰有拉丁文箴言——Nisi Dominus Vanum(若没有主,一切皆空)——的纹章,懒懒地倚在他那张只让自家人坐的皮制扶手椅上,而他则端坐于书桌边,像洗牌似的翻弄着文件,一边整理思路,一边哼哼唧唧地自言自语。我以为他要冲着我操练一套“天生我才必有用”的警世箴言,但出乎意料,他用的是实实在在的口吻。他提出了几个问题。剑桥巴不得别人把他们看成“向崇尚人人平等的现代世界敞开大门”。既然我背负着三重厄运——毕业于文法学校,身为女孩,又要申请一个被男性霸占的科目——那我一定能进得去。反之,如果我申请去剑桥攻读英语专业(我可从来没想过去剑桥,主教大人向来疏于细节),难度倒是会大得多。过了一周,我母亲已经跟校长谈妥。某些科目的老师也被他们说动,不仅照搬我父母的那套说辞,还加上他们自己提出的理由,我当然招架不住。

后来我发觉他原来是个温柔体贴的情人,尽管他那倒霉的、角度尖锐的耻骨在第一次上床时弄得我痛得要命。他为此而道歉,就好像替一个发了疯的远亲道歉。我的意思是他并没显得特别难为情。我们的解决方案是做爱时在两人之间垫一块折起来的毛巾,我能察觉到,这个法子他以前也经常用。他做得很上心,也颇有技巧,我想要多久他就能坚持多久,不仅如此,他可以坚持到我忍无可忍为止。他自己的高潮却飘忽不定,尽管我已经费尽了心力,我开始猜测,他大概想要我说点什么,做点什么。他不肯告诉我那到底是什么。更准确一点,是他一口咬定根本没什么好说的。我不信。我希望他能有一种隐秘的、难以启齿的欲望,只有我才能满足。我想让这个高深莫测、彬彬有礼的男人完全属于我。他是不是想在我后面啪啪地打两下?还是想让我打他?他是想试穿我的内裤吗?不在他身边时,这个谜让我魂牵梦萦,于是愈发难以停止对他的挂念,而那时我本应聚精会神攻克数学的。科莱特成了我的避难所。

六十年代末期,我们的生活被倏然照亮,却并未随之瓦解。除了请病假,我没有在当地的文法学校里缺过一天课。十六七岁时,从花园围墙外飘进某些被他们称为“热烈爱抚”的实验,尝试烟草、酒精和一点儿大麻,摇滚乐唱片,更亮丽的颜色以及与别人更热络的关系。十七岁那年,我和我的朋友们都有那么点羞羞答答、兴致勃勃的叛逆,可我们照样完成学校里的作业,将不规则动词、数理化公式、小说人物的动机烂熟于胸,再一泻千里地“吐”出来。我们乐意把自己想象成坏女孩,可我们其实乖得很。我们喜欢一九六九年空气中普遍洋溢着的兴奋躁动的气息。与此密不可分的是,我们都指望很快就能离家远走,到别处去求学。在我此生的前十八年,没出过一丁点古怪恐怖的事情,所以我权且略过不提。

就像许多刚刚尝到成功甜头的作家那样,我在写了半打轻松时髦的文章之后,事情有点不妙了。我开始太拿自己当回事了。我是个在品味问题上缺乏教养的姑娘,我胸无点墨,时刻等待着被人收容管教。我在等待——正如他们在某些我当时读到的小说中所言——等待白马王子倏忽而至,让我拜倒在他脚下。我的“白马王子”是个严厉的俄国人。我发现了一位作家,一类题材,渐渐为之狂热。突然间,我有了一个主题,一项使命,可以拿来说服别人。我开始由着自己的性子反复改写。我不再于稿纸上直抒胸臆,而是忙着写第二稿第三稿。按照我谦恭而审慎的看法,我的专栏已经成了至关重要的、服务于大众的事业。我在半夜里爬起来,整段整段地推倒重来,在字里行间画满箭头,打满“补丁”。我追求的是那种举足轻重的分量。我知道我对普罗大众的吸引力会下降,可我不在乎。这样的下降恰恰证明了我的观点,我知道如此充满英雄气概的代价是一定要付出的。我想要的读者并不是以前那种。我也不在乎罗娜的抗议。实际上,我反倒觉得这样一来就证明我是对的。“这篇完全不能算‘明白如话’啊,”某天下午在铜壶餐厅里,她一边把我的文章退还给我,一边冷冷地说,“这不是我们当初说好的写法。”她说得没错。我的活泼风趣连同感叹号一起荡然无存,一腔怒火与满心急躁挤压着我的情趣,摧毁了我的文风。

哪部小说名著的开头如此简洁有力?她抵达的那天气温高达华氏九十度。这个开头难道没有冲击力?你难道看不出来?当我跟纽恩汉姆的那些主修英语的朋友说《玩偶之谷》不比简·奥斯丁的任何一部作品逊色时,他们都笑了。他们笑话我,讽刺我,长达数月之久。苏珊的那本书,他们其实一行字都没有看过。可谁会在乎呢?谁会真的关心一个劣等的数学专业学生的幼稚言论呢?我无所谓,我的朋友们也无所谓。就这点而言,至少我是自由的。

惨遭解雇的那些日子里,我开始迷上科莱特,耗去数月之久。而我还有别的要紧事得操心。过几周就是各门课的结业考试,而我却在此时结交了一个新男友,他叫杰瑞米·莫特,学历史。他是那种很老派的类型——身材过于瘦长,大鼻子,喉结更是大得离谱。他不修边幅,聪明却不张扬,格外谦恭有礼。我发觉身边颇有几个这样的人。他们似乎都来自单亲家庭,毕业于英格兰北部的公学,在那里都得穿派发的一模一样的衣服。他们是地球上最后一拨还在穿哈里斯粗花呢夹克衫的人,肘部补上两块皮,袖口镶着边。虽然杰瑞米自己没有提过,可我知道大家都觉得他能当上甲等生,而且他已经在一份关于十六世纪研究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了一篇论文。

说到我念本科时的阅读习惯,其实并非离题。我之所以会在情报机关谋职,正是拜那些书所赐。本科最后一年,我的朋友罗娜·坎普创办了一份周刊,名叫《?谁?》。类似的项目往往是一窝蜂而来、一阵风而去,可是她办的这一份既雅且俗、参差混搭,领一时风气之先。诗歌与流行音乐,政治理论与八卦流言,弦乐四重奏与校园风尚,新浪潮与足球。十年之后,到处都能见到这样的搭配方式。这也许不能算是罗娜发明的,可她属于那类最早发现其诱人之处的。她拿《泰晤士报文学增刊》当过跳板,进而转到《时尚》杂志,后来,经过一番激动人心的起起落落,她在曼哈顿和里约热内卢都创办了新杂志。至于她生平创立的第一份刊物,刊名上的两个问号也算一种革新,这份杂志之所以能一连发行十一期,这一点功不可没。当时她想起我点评苏珊作品的那件事,就约我写个专栏:“一周阅读”。我写的摘要必须“明白如话,杂学旁收”。这个简单!我的文风就跟说话差不多,通常只是在快速浏览之后概括一下书里的情节,同时,为了刻意自嘲,我在偶尔下判语时还会附上一排感叹号加重语气。我那幼稚轻浮、动不动就押个头韵的散文颇受欢迎。有好几次,路上撞见的陌生人都跟我这么说。就连我那位向来不分场合乱开玩笑的数学导师也恭维了一句。这是我平生最近乎于尝到那甜蜜而醉人的炼金药——在校园里大出风头——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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