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欧洲传教士对一些澳大利亚的黑人说:“我不是像你们想像的那样只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那几位黑人听后大笑了。这传教士继续说道:“你们爱怎么笑就怎么笑,不过我告诉你们:我是两个人合成为一个人的;你们看到我的这个身躯是一个我,在这个身体里面还有一个小我,那是看不见的。这个大的身躯死亡了,埋葬了,在大的身躯死亡时,小的身体就飞走了。”对于这一点,一些黑人回答说:“是的,是的,我们也都是两个,我们胸中也有一个小我。”在问到人死后这个小我到哪里去了的时候,有人说它到树丛后面去了,也有人说它到海里去了。还有些人说不知道。休伦人[印第安人氏族联盟的成员,聚居于美国的俄克拉荷马与加拿大的魁北克。]以为灵魂有头有身躯和四肢,总之,是人本身一个完全的小自我。爱斯基摩人相信灵魂跟所附属的身体具有同样的形态,不过是具有更聪敏更灵妙的性质罢了。按照卢特卡[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人的看法,灵魂的形体是一个很小的小人,住在人的头部正中。只要它直立在那里,他的主人就精神矍铄,身体健壮。如果由于任何原因使他不能保持直立,他的主人就失去知觉。下弗雷泽河[在加拿大西部]的印第安人部落认为人有四个灵魂,其中最主要的一个灵魂赋有小人的身体,其余三个则是他的影子。马来人把灵魂想像为很小的小人,差不多只有一个大姆指那么大小,大多是人眼看不见的,跟他所居住的人体的形状大小比例甚至肤色都是相应一致的,虽然并非不可捉摸,却是轻盈缥缈,如进入某一物体,便可取而代之,他能够迅速地到处来去,在人睡熟、昏迷或疾病时,就暂时离去,人死后,便永远离开。
正如未开化的人在解释无生命的自然过程时以为是活人在自然现象之中或背后操作一样,他们也这样理解生命现象本身。在他看来,一个动物活着并且行动,只是因为它身体里面有一个小动物在使它行动;如果人活着并且行动,也是因为人体里面有一个小人或小动物使得他行动。这个动物体内的小动物,人体内的小人,就是灵魂。正如动物或人的活动被解释为灵魂存在于体内一样,睡眠和死亡则被解释为灵魂离开了身体。睡眠或睡眠状态是灵魂暂时的离体,死亡则是永恒的离体。如果死亡是灵魂永恒的离体,那么预防死亡的办法就是不让灵魂离体,如果离开了,就要想法保证让它回来。未开化的人们为达到这种目的而采取的预防措施就是某些形式的禁忌规戒,其目的不是别的,只是为了确保灵魂继续留在体内或者离去后还再回来。总之,它们是生命的保护者或保卫者。下面我们将用实例来说明。
前述事例告诉我们:神圣之王或祭司的职位往往被一系列令人厌恶的限制或禁忌所束缚,其主要目的似乎是为了保护这位神人的生命,使之为人民谋福利。但是,如果这些禁忌的目的是为了保全他的生命的话,那么就要问:他们遵守这些禁忌对达此目的有什么作用呢?要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知道威胁这位国王生命的危险的实质,那些奇怪的限制正是要保护国王免遭这些危险。因此,我们一定要问:古代人对于死亡的理解是什么?认为死亡的原因是什么?怎样才能防止死亡?
这个小人同它所附的人身,换言之,灵魂和躯体,是完全相似的。犹如人体有胖有瘦,有重有轻,有高有矮,灵魂也有胖有瘦,有重有轻,有高有矮。尼亚斯岛[位于印度洋,苏门答腊西边。]上的土人认为人在出生之前,就被问到他希望要一个多高多重的灵魂,然后按照他的愿望给他。给予人们最重的灵魂达到十克左右。人的寿命同人的灵魂的长短成比例。孩子们夭亡,因为他们的灵魂短小,斐济人[太平洋西南部,新西兰北面的斐济群岛上的居民。]以为灵魂是很小的小人,这种观念在纳克罗部落对于其酋长死后所遵行的风俗中体现得非常明显。其风俗是:酋长死后,他的继承人把他的尸体安放在精致的褥垫上面,为他膏沐,祝告说:“酋长大人,请起来,我们一同动身吧,这一天已经来到本岛了。”然后引导酋长的遗体来到河边,那里有专门为鬼魂摆渡的人把纳克罗人的鬼魂渡过河去。当他们这样护送酋长走上最后一次旅程的时候,他们手中都拿着一把大扇子贴地遮着他,因为“他的灵魂只是一个小孩”(他们中有人向一位传教士这样解释)。旁遮普人习惯在自己身上刺出花纹,他们相信:人临死时,人的灵魂,即那躯壳内的小男人或小妇女,也带着生前装饰身躯的那些刺花升入天堂。不过,有时人的灵魂并不被认为具有人的形态,而是动物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