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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枝 作者:詹姆斯·乔治·弗雷泽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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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的人:杀人者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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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一些记述,都没有说到任何加强隔离,至少在经过一定仪式进行净洁之后加强隔离的事例。南非有些部落,在战争中杀死过特别英勇的敌人的战士,战胜归来在流水中洗净身体之后仍须同自己的妻子家人隔离十天,其部落中的巫医还给他一种药物加在饭食里吃下。东非的南迪人,如果杀死另一部落中的人,便将自己的身体、矛枪和刀剑,半边涂红,半边涂白。在杀人以后的四天内,身子不洁,不得回家,必须在河边搭一小棚暂住,不得同妻子或心上人聚会,除牛羊肉与稀粥以外,不得吃其他东西。到第四天的末尾,服用一种叫做“瑟格特”(segetet)的树皮煎的泻剂和以血混和的羊奶来洗净自身。卡维兰多人[聚居东非湖区地区,属班图族系统的东尼安萨支系。]的班图部落中,如果谁在战争中杀死一个敌人,回家后便剃光头发,他的朋友用羊粪等物制成的药剂抹擦他的身体以防止被杀者的鬼魂困扰他。东非的魏该亚人也有与此完全相同的风俗。卡维兰多的贾-卢奥人,习俗与此略有不同,战士们作战回来后第三天剃头,进村前必须在自己脖子上挂一只活的家禽,禽头向上,然后斩断禽首让它继续挂在战士的脖子上。回到家里,马上给被杀者摆上祭宴,奠祭死者鬼魂,求它不要苦苦相扰。在帕罗群岛[大洋洲加罗林群岛中的一部分],男人们征战归来,凡杀死过敌人的、第一次外出征战的年轻战士以及参与过杀人的,都要闭居在同一议会场所,成为禁忌不可接近的人,不得离开这所大屋,不得沐浴,不得接触女人,不得食鱼,只能吃椰子和糖浆。他们用施过符咒的树叶擦拭身体,咀嚼诅咒过的葫酱叶。三天以后一起前往最接近杀人的现场沐浴。

如果读者仍然怀疑我们前面所谈的行为规则究竟是由于迷信的恐惧还是出于理智的考虑,那么,你们一旦了解到这同类的规则在那些已经赢得胜利、不再害怕活着的敌人的情况下,战士们还必须更加严格遵行,那些怀疑也就一定消失了。在这样情况下,胜利者在胜利的时刻还要受到很不方便的限制,其动机之一大概是害怕被杀者的愤怒的鬼魂。而这种对于要复仇的鬼魂的恐惧,确实影响着杀人者的行为,这一点已经多次得到明显的证实。对于神圣的酋长、悼亡者、产妇、出征中的男子等等所实行的禁忌,一般都是使受禁忌者同普通社会人士隔绝,采取各种措施使这些受禁忌的男女分别住在单独的小屋或露天里,禁止性交,避免使用别人的器皿,等等。对于胜利了的战士们,尤其由于他们已经实际杀死了敌人,更须采取同样的措施以达禁忌的目的。在帝汶岛,每次军事远征、斩获敌人首级、胜利归来,按照宗教和习惯,其统帅必须立即到为他特别准备的房子去,在那里住满两个月,净洁身心。在此期间,他不得与妻子同居,也不得自己进食,必须由别人喂他。遵守这些规矩,是由于害怕被杀者的鬼魂。这一点似乎可以肯定了。另一有关记载也说明了这一点,而在这同一岛上,每次出征猎取人头,凯旋后都要祭奠那些人头,以慰他们的鬼魂。如果不这样祭奠,必有灾祸。这种仪式,还包括一组音乐舞蹈,哀悼死者,祈求鬼魂原宥。

悼辞说:“请不要为你们的首级挂在我们这里而忿怒。我们如非侥幸,此刻首级也已曝置在你们村里了。我们谨向你们祭奠,愿你们的灵魂安息,不要骚扰。何必跟我们为敌呢?友好相处不是更好吗?如果过去彼此友好,你们就不致流血,也不致被斩首了!”中西里伯斯的帕罗人在战争中斩获敌人首级,战后则在庙堂里祭奠死者,祈求宽宥。

黎苏陀人,凡战役之后都要特别斋戒沐浴,战士们必须尽快洗净身上所染的血迹,否则那些战场上的亡魂就要不断地追逐他们,惊扰他们的睡眠。他们全副武装列队来到附近的溪流旁边,有时还有一位占卜者,站在高处向水中投进一些洁净剂,战士们便相继下水洗浴,连梭枪和战斧也都加以洗涤。东非的巴格舒人,凡杀人者,当天晚上一律不得回自己家中过夜,只能在村里朋友家借宿。第二天,宰羊一头,取出羊的内脏涂抹胸口、右臂和头部,同时还把自己的孩子也叫来同样涂抹一遍,然后又用这些内脏涂抹门户两边,最后把剩下的内脏全部扔到屋顶上去。那一整天他都不能用手接触食物,必须用两根箸子夹着送进嘴里。他的妻子可以不受这些限制,甚至只要她愿意的话,还可以去向他丈夫所杀的人哀悼一番。赞比亚河以北的安戈尼人,其战士在征战中杀死过敌人者回来后都用灰涂抹身躯和脸部,把被杀死者的衣服披在自己身上,用树皮编的绳子套着自己的脖子,尾端拖在肩上或胸前,这样穿着三天,第四天拂晓起来跑遍全村,怪声呼叫,驱赶战场上被杀者的鬼魂。他们认为,如不这样把鬼赶走,就会给家里人造成疾病和灾祸。

在荷属新几内亚的温德西地方,每逢一伙猎取人头者成功归来,快近家园时,便吹起海螺宣告他们胜利归来。他们的小舟用树枝装饰起来,斩获人头者脸上都用木炭涂黑。如果几个人共同斩获一个首级,这个首级便由这几个人平分。他们一路上计算里程,安排在清晨抵达家园。他们划着小船喧嚷着回到村边,妇女们早就站在屋前走廊上跳着舞迎接他们。小舟从年轻人住的房子附近划过,斩获首级的人便将一端削尖的木棍或竹棍掷向墙上或屋顶,斩获多少首级就掷多少根。这一天很平静地度过,只是不时地打几下鼓或吹几声海螺,有时敲打墙壁,大声呼喊,驱赶被杀者的鬼魂。新几内亚的雅宾人相信被杀者的鬼魂追逐杀害自己的人以求报复,因此他们击鼓呼噪来驱赶那些鬼魂。斐济人经常把人活埋,埋入以后,便在夜间击鼓吹螺极力喧噪,目的就是要吓跑鬼魂,恐怕它还要返回自己的故居。为了使鬼魂不恋旧家,他们拆除屋内各种家具陈设,盖上种种他们认为令人厌恶的东西。美洲印第安人用酷刑折磨死囚犯以后,总是在当天晚上沿村怪声喊叫,用棍子敲打家具、墙壁、屋顶,防止遭难者的鬼魂待在那里,报复所受的痛楚。有一位旅行者说道:“一次,我们夜间走过奥塔瓦人的一座村落,发现村里居民全都纷纷极力大声呼叫,刺耳难听,乱成一团。经过询问,原来奥塔瓦人新近同基卡坡人进行过一次战斗,现在这样呼噪是为了驱逐死亡战士的鬼魂不让它们进入村内。”

我们已经了解了在战斗中杀死敌人的战士们都要暂时同自己的亲友,特别是自己的妻子隔离,并且要经过一定的净洁仪礼,才能受人们接待。假如我们可以相信这种隔离和必须履行的赎罪仪礼,只是为了甩脱、吓走,或慰藉被杀者的忿怒的鬼魂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推测:双手沾满同族亲人鲜血的杀人者和谋害者必须经过上述相同的净洁仪式,其用意最初也是一样。那种认为通过洗礼、斋戒等等方式可以获得重生的信念,不过是后来人们的思想发展高于那些产生这种习俗的原始思想方式,而对这种习俗赋予的新的解释罢了。这一推测可以从下述事实得到证实。未开化的原始人对于本氏族成员的杀人者都要切实施行禁忌的原因是害怕被杀者的鬼魂要来不断侵扰。北美的奥马哈人便是如此。在那里,被害者的亲人有权处死杀人者,不过有时也放弃行使这一权利,因为他们接受了他的很厚的赠礼。杀人者虽然免于一死,却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二至四年不等)恪守严格的戒律,如:必须赤脚走路,不得吃热熟的食物,不得高声说话,不得向身前身后四周环视;必须穿着长袍并且不得撩起衣襟,虽在盛夏也得把领口扣好,既不得松敞,也不许迎风吹得飘拂;两手必须紧贴身体不得随意动作,头发不得梳拢,也不得在风中吹拂;当本氏族的人们出外狩猎时,他必须把自己的帐篷搭在距离族人四分之一英里左右的地方,否则被他杀死的那人的鬼魂,就会刮起大风造成危害。他只能有一个亲人同他一起住在他的帐篷里。无人愿意同他一起吃饭,据说,“他是瓦甘达(waganda,死鬼)所恨的人,我们要是同他一起吃饭,那死鬼也要怀恨我们了。”他有时夜间独自在外漫行,哀悼痛悔自己的错误行为。经过这样长期的孤独隔离,被害者的亲人听见了他的哀悼,对他说道:“够了,去吧,回到人群中去吧。穿上一件好袍子,着上鹿皮鞋吧。”从这些传说中说的不许杀人者接近猎人的理由可以看出,对于凶手还有其他限制,其端由也在于:他是被受害者鬼魂追逐的人,因而也是危险的人。古代希腊人相信,刚被杀死者的鬼魂对于杀他的人非常忿恨,总是侵袭报复。因此,即使无意中误杀人者也需要远避他乡一年左右,待死者鬼魂忿恨渐平以后方可回来,并且还要向被杀者献上祭奠,本身经过斋戒或净洁等仪礼。如被杀者是他乡异国人氏,则杀人者也得避开死者的故乡,同躲离自己的故乡一样。有一则传说,说一个名叫奥列斯特[又译俄瑞斯忒斯,希腊传说中的英雄。瑞士学者巴霍芬对此传说有新的解释,恩格斯发展了他的见解,认为奥列斯特受复伊女神追逐并非由于杀了母亲,而是由于这些女神所维护的是母权制,这一传说正形象地表现了父权制代替母权制的激烈过程。]的人杀死了自己的母亲,被母亲的激怒的鬼魂追逐,到处流浪,在他的罪过涤除以前,没有人同他坐在一起吃饭,没有人家肯接纳他。这种传说,确实反映了古希腊人害怕忿怒的鬼魂追逐侵扰的情况。

北美纳齐兹印第安人中的年轻勇士们第一次杀人并揭取其头皮归来后,必须遵守规戒禁欲半年;不得与妻子同眠,不得吃肉。在这期间唯一的食物就是鱼和粗糙的腊肠。他们认为,如果违背这些规戒,被杀者的鬼魂就会借机置他们于死地,使他们所得的胜利付诸东流,死者鬼魂做出哪怕是最细微的伤害,也将是致命的。乔克图人[北美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杀死一个敌人,取下其头皮之后,便守哀一月,在此期间,不梳头发,如头皮发痒,便用腕上佩带的小木栉搔搔。像这样为自己所杀的人哀悼的做法,在北美印第安人中是常见不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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