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今年在任何选举中投过票,在这次总统大选中就不能再投票了。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就会入狱十年,你的孩子也会被别人带走。”
但最为了不起的是,虽然那天约翰·路易斯被打得奄奄一息,虽然那天人们的头被打破,眼睛被烧伤,虽然他们看到自己孩子的童真在棍棒下消失得无影无踪,但那天之后人们又再次走上了街头游行。
一位来自“西南选民登记工程”的代表说过:“一些公民之所以更喜欢用西班牙语的登记卡是因为他们能感到与这一程序联系更紧密;同时他们认为只有理解了这一程序才能更信任它。”这种与我们民主程序的联系与对它的信任正是我们希望从选举权法律中得到的。
现在是2006年,约翰·路易斯在当年游行时落下的伤疤还清晰可见,但他已成为了第四次批准《选举权法》行动的最早发起者之一,上周他同其他三百八十九名众议员一起投票批准了这项法案。
《美国投票协助法案》是我们朝正确方向迈出的重大一步,但我们还要做的更多。我们需要为实施《美国投票协助法案》提供充足的资金,需要强制执行一些关键要求,比如全州的登记数据库。我们需要确保计票器能得到平等的分配,还要确保它们能正常使用。我们还要努力让更多的人在选举日去投票。
可见,我们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现在这一时刻固然值得我们庆祝,但也是一个让我们重新投入选举权事业的机会。正如路易斯议员上周说的那样:“显而易见,我们走过了很长的一段路,但我们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实际上,大多数当选的黑人官员都来自《选举权法》第五条里提到的州,比如密西西比州,亚拉巴马州,路易斯安那州和佐治亚州。
有人会说,这项法案已经过时了,对该法案第5条“事先核准”要求的保护——为了确保某些州能维护投票权——所针对的一些州是错误的。但证据可以反驳这种观点。自1965年以来司法部所发出的一千一百例异议中,有56%发生自1982年上次批准《选举权法》之后。可见,尽管这些州在维护投票权方面取得了进步,但问题还是显而易见存在的。
在第一次游行被阻挡两周之后,马丁·路德·金博士对聚集在一起的组织者、活动家和社区居民说他们不应气馁,因为虽然道德苍穹之弧很长,但它终究偏向正义的一方。这得益于我们每个人为使它弯向正义而作出的努力,得益于像约翰·路易斯,范妮·卢·哈默,科雷塔·斯科特·金和罗萨·帕克斯这样的巨人,我们今天正是站在他们的肩膀上,我们是弯向正义之弧的受益者。
我们还可以看看各级政府当选的黑人官员所发挥的影响力。美国国会有了黑人议员,从2001年起,我们国家的首席##外交官也一直由黑人担任。
我想感谢很多人,既有国会内的,有也国会外的,是他们过去一年的努力使我们走到了现在。
在威斯康星州,一份据称来自“密尔沃基黑人选民联盟”的传单在大多数黑人居民区中传播开来,传单上说:
“《选举权法》一直以来都是维护美国公民权利的工具。它不仅要确保所有美国人都有投票权,还要确保他们的投票都会得以清点。”
这就是我今天站在这里的原因。如果没有我们父辈,祖父辈和那么多普通人的努力和勇气,如果他们没有伸向那条弧并使它弯向正义,我也就不会出现在美国参议院。我希望我们能见证这种精神长存下去,不只是在这场辩论期间,而是我们在参议院工作的任何时间。
我经常会想到那天穿越埃蒙德佩图斯桥的人们。不只是示威的领导者约翰·路易斯和荷西·威廉姆斯,还有那些普通的美国人,他们离开家,离开教堂加入示威的队伍。有黑人也有白人,有少年也有儿童,有老师,有银行家也有小店主——他们都是上帝的孩子,组成了一个争取自由的受人爱戴的大家庭。
毋庸置疑,从1965年到今天我们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我站在这里感到非常荣幸,也充满了崇敬之情,因为我今天能有机会表达自己对1965年《选举权法》的支持,我希望这部法律中到期的条款能得到延长。
让我们想一想,只有选民才能要求得到语言帮助,而只有美国公民才能成为选民。虽然作为美国公民的选民必须熟练使用英语,但是很多人却更相信投出印着自己母语的选票时才不会出错。
2006年7月20日
塞尔马的记忆依旧存在,它体现着《选举权法》的精神。从那天起,《选举权法》一直以来都是维护美国公民权利的工具。它不仅要确保所有美国人都有投票权,还要确保他们的投票都会得以清点。我们关注这些权利的人决不能因法案得到再次批准而自鸣得意,不思进步。我们应当利用这样一个难得的团结阵线,继续战斗,以确保所有美国人能不受任何阻碍地进行投票。也就是说,我们应当重拾埃蒙德佩图斯桥上的精神,我们必须让这种精神在全国传播开来。
还有些人反对延长第203条保护少数族裔语言的规定。遗憾的是,这种观点和关于移民问题的争论扯在了一起,也把一个没有争议的问题——保护投票权——同当今最具争议的话题之一混淆了。
当少数族裔的选民投票时,我们要确保他们不会成为卑鄙的恐吓手段的受害者。2004年,南达科他州的土著选民碰到了一些假冒的执法人员。这些被雇来恐吓别人的人开玩笑说如果在投票中出差错就要坐牢,还尾随选民去他们的汽车旁边,记下他们的车牌号。
我们的挑战并没有随着《选举权法》的再次批准而结束。我们必须避免在近期选举中发现的问题再次出现。我们发现一些政治特工毫无根据地把选民名字从登记册上除掉,阻止有投票权但曾经是重刑犯人的选民前去投票,不公平地分配计票器,或者在选举的时间、地点和规则方面欺骗选民。不幸的是,这些行为的目标主要针对的是少数族裔、残疾人、低收入者和历史上曾被剥夺投票权的人。
我还想谢谢参众两院,感谢共和党和民主党,正是他们广泛的支持才使我们的工作得以完成,而四十年前同样的支持为我们带来了《选举权法》。党派的争斗经常拖累我们的工作,美国人民对此感到非常失望。而我们今天把两党的合作重新展现给大家,这反映出我们对《选举权法》的成功抱有共同的信心,也让我们意识到合作可以带来很好的效果。
奥巴马在美国参议院发表了此篇演讲,支持对具有历史意义的1965年《选举权法》进行重新授权:
但在我看来我们取得进步的最明显证据就在这座大楼的对面,在我亲爱的朋友约翰·路易斯身上就能看到。他过去冒着生命危险一直战斗在民权运动的最前线。1965年3月7日,他带领着六百名和平示威者穿越亚拉巴马州塞尔马的埃蒙德佩图斯桥去争取投票权。
(华盛顿特区)
他们穿过了埃蒙德佩图斯桥,唤醒了国家的良知。这之后不到五个月,1965年《选举权法》就被签署成为了一部法律,之后它又在1970、1975和1982年被三次批准。
在俄亥俄的莱克县,一些选民收到了一个署名是“选举委员会”的伪造备忘录,通知那些通过民主党和有色人种协进会组织登记的选民说他们不能投票。
这只要看一下选民登记数字就知道了。在最初的《选举权法》通过两年之后,一些州的少数族裔选民登记人数就增加了一倍。不久之后,在所有《选举权法》覆盖的州,至少有一半的少数族裔选民都进行了登记。
我真不知道,他们的那种勇气从何而来?当你们面对着一排排骑在马上、手拿警棍和催泪瓦斯的警察时,当这些警察冲向你们发泄仇恨和暴力时,你们怎么能只是停下来,跪在地上祈祷上帝来拯救你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