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先民的心目中,“万物有灵”,也就是天、地、山、川、草、木、石以及各种动物都有灵性,都可以成“神”,即自然神。人也可以修炼成仙,成神;死后则变成鬼。人死后变成的鬼神,就是祖先神。他们认为,人的一切都由各种神和鬼决定,因此做事之前往往向鬼神问卜,并通过祭祀寻求鬼神的福佑。本章通过分析相关古文字形,对古人的信仰世界进行大致勾勒,内容包括:古人判断吉凶的依据,对自然神和祖先神的祭祀,祭品种类、祭祀方式、对鬼和妖的态度以及古人心目中的圣人等。
后来“示”字发生演变,小篆字形作“”,《说文解字》说解为:“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二,古文上字),三垂,日月星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也就是说,《说文解字》把小篆“示”字说解为“上天或鬼神显现出各种征兆,用来告诉世人吉凶祸福”,后来许多与祭祀或鬼神相关的字都增加“示”构件。
“祸”的甲骨文字形作“”,外边的轮廓像一块肩胛骨,中间的“卜”表示该肩胛骨是用来占卜的卜骨,中间的另一长斜线是卜骨上出现的炸裂兆纹。古人大概认为这种炸裂兆纹是不吉利的征兆,于是用这种带有炸裂兆纹的卜骨表示灾祸。先民认为灾祸是上天或鬼神降下的,所以“祸”字又增加表义构件“示”。
“卜”的甲骨文字形作“”或“”,像古代用龟甲或兽骨进行占卜时所出现的兆纹之形,读音如裂纹的爆破声。本义就是“占卜”。这种裂痕也叫做“兆”,“兆”的小篆字形作“”,由“卜”“兆”两个构件组成,“卜”是兆纹之形,“兆”也是兆纹之形,“兆”的本义就是“兆纹”。后来“兆”字的“卜”构件省略。兆纹是占卜者据以判断吉凶的依据,因此“兆”引申有事情发生之前的征候或迹象,即“征兆”。
先民对于事物的发展规律缺乏足够的认识,因而借由自然界的征兆来指示行动。但自然征兆并不常见,必须以人为的方式加以补充,占卜的方法便应运而生。中国古代占卜所用的材料主要是乌龟的腹甲和牛的肩胛骨。通常先在准备用来占卜的甲骨的背面挖出或钻出一些圆形和长形的小坑,这种小坑被甲骨学家分别称之为“钻”“凿”。占卜的时候就在这些小坑上加热,使甲骨表面产生裂痕。
“示”的甲骨文字形作“”或“”,像代表祖先灵魂或自然神托居之所的牌位,也叫神主。因这神主代表祖先灵魂或自然神,是人们祭祀或朝拜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