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厄特处理成人的情感问题和少女少年的成长困境这样感性的题材,写来如学者般镇定客观,鲜有起伏,波澜不惊,尽可能祛除个人主观感情色彩,几乎不褒贬任何角色,不特意对任何角色流露自己的好恶,更不讽刺任何角色,显得只让人物和事物由着他们的本来面目呈现和运行,她不妄加干涉,虽然处处干涉了。她对亚历山大渴望偷情却间歇性无能,对少女弗雷德丽卡如何处理自己的纯真,对小镇资本家以金钱为要挟最后被少女临时起意晾在床上,这些情节都没有辛辣地讽刺或者批判,而是保持了温和中性的幽默态度,对一个女作家而言,这可殊为难得,难得的超然和理性。
虽然拜厄特在某些方面对亨利·詹姆斯有所借鉴,比如句子的晦涩,叙述去感情化,事少而思多等特点,但可以说她另外开创出长篇小说的新写法,这个新方向应该以《花园中的处子》为起始,这个系列的长篇她写了四部,每部都保持了理性晦涩的研究风格。菲利普·亨舍尔在总结拜厄特的贡献时这样说:也许,没有哪位小说家对扩张英语小说的疆域做过像她这样重要的贡献。当代英文写作中流行的几近迷狂的研究风尚,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包括《占有》在内的一系列长篇巨制,对年轻作家具有巨大的导向意义。如果说英文创作已经不再停留在表现琐碎的关系和微妙的社交错误之类的题材上,已经将注意力集中到历史、艺术的宏大问题以及理念生活上,在很大程度上也要归功于拜厄特以其视野广阔的雄心做出的慷慨示范。但是,鲜有小说作家步其后尘能把精神广度与个体动机成功结合起来;鲜有人在理论学问、神话和古老的取之不竭的性爱激情主题两个方面都写得如此之好。
作家对波特家的三个孩子开出三条叙述线索,貌似在几个主要角色的描写分量上平均用力,最初我们很容易误以为跟这三个孩子都有关系的亚历山大是主要角色,但读到最后才发现主角应该是少女弗雷德丽卡。但小说并没有开始就把弗雷德丽卡作为主人公来写,她的主人公地位是逐渐完成的。波特家的三个孩子在各自的线索上,在很短的时间范围内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有时在人生的成长中突飞猛进的变化就是如此,它往往发生在很短的时间范围。作家选取的时间范围大致就是一部历史剧的排练到上演和结束这样一个时间跨度。在这个时空跨度中,作家装进非常多的东西。这个东西不仅仅是情节。波特家的三个孩子的走向带出三条小线,这些小线又连接上亚历山大的线,如经纬般互相交织,构成小说的情节和叙述的复杂网络,在所有的网络空格中,作者不失时机地往里布满了神话和学问。三条线的气质走向各不相同,大女儿斯蒂芬妮主要走爱情和宗教方向,弗雷德丽卡主要走与成人纠缠和成长烦恼的方向,马库斯则走神秘主义和精神疯狂方向,随后三线各自暂时到了端点:斯蒂芬妮结婚生子不见得幸福,弗雷德丽卡失去纯真如愿以偿却怅然若失,马库斯平静地接受了理科老师的恶趣味诱骗,在探索天人感应的神秘主义以及与自己年龄不符的慈悲中精神失常,形同废人。如果说这就是成长的烦恼,那这个烦恼稍微有点险恶。拜厄特就这样写了,不悲不喜,不知不觉,自然而然逻辑就走到这里了。
我曾妄想《花园中的处子》是本优美轻快的小说。不料,还没上手译完第一页,就发觉不妙,自己不得不在英式花园的屋檐下低头行走了。我继续妄想这样的低头行走不会持续很长时间,没准很快就能大踏步傲然前进了,然而,接下的几乎每个句子泼出的冷水都浇灭了我的妄想,迫使我的头低得更不堪了。它的难度超过了我的妄想。难度在于,随处可见这样的句子:稠密地聚集了各种生僻知识和作者细腻、严谨主观感受的交织;古典学、神话和艺术领域的专门术语随手拈来,若不逐个查清楚,就破译不出任何有效信息。它的句子则随处可见如下要素的随机组合:长句中包含着长短相间的分句,这些分句有的长到两行,有的短到只有一个单词;熟悉的词语用了早已弃用的含义或者僻义;不时出现非常规拼写的单词,像我们汉语中的异体字,似乎在故意制造阅读的障碍;对细部描写精准度的追求有时达到变态的程度。最令人抓狂的是形容词和名词之间的修饰组合,想要勘探出合理的意义需要反复斟酌,副词灵活、创造性的运用也令人难以捕捉其妙义。作家还经常选择某个形容词中最不常用或者作为某种古义已经绝版的义项。有时经过汉语百般组合都难以组合出看得懂意义的表达。
小说叙述用了全知全能的手法,叙述者显得博古通今无所不知。这样的全能叙述手法在小说经过现代派洗礼后,使用的作家越来越少。不过拜厄特在19世纪式全知叙述的基础上做了探索。根据我的理解,她不是用上帝式的独立叙述者统领全书的叙述,而是把全知的叙述任务做了切割,分配给不同的有限的全知叙述者。比如某个章节主要是叙述斯蒂芬妮的话,作为叙述斯蒂芬妮故事的叙述者其实隐含着斯蒂芬妮的主观取舍,而总体上却貌似全知叙述者。我不知道这样说是不是准确:这部小说的全知叙述者是由多个有限的全知叙述者构成的。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花园中的处子》都并不好读,甚至连英美的读者都说自己得不断地查字典才能完成阅读。但奇怪的是,在欧美知识分子特别是女性中,这本书却大有市场。我记得几年前见到过一个夏威夷大学年轻的华裔历史学教授或者副教授,她就在北京的地铁上告诉我,她自己喜欢拜厄特的小说,她的很多女同学、女同事也喜欢。这部小说出版于1978年,从那时到现在世界文化市场经历了不知道多大的天翻地覆的变化,且不说流行文化对严肃文学的冲击以及读者趣味的变化,连阅读的媒介都发生了革命性变革。即便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花园中的处子》仍然在卖,仍然有人在阅读。《巴黎评论》发表的菲利普·亨舍尔对拜厄特的访谈中,访谈者问作家:“你认为为什么《花园中的处子》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如此流行,还在卖,还在读,仍然大受欢迎?”拜厄特说:“我以前的大学同事约翰·萨瑟兰最近在《书商》上写了篇文章,说这本小说完全是不可读的,他说,他和他以及我的大学学院的一个同事打赌,看他们中是否有人能读完那本书,结果没有一个能读完!他还真发表了那篇文章。所以当某人说某人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常常深感惊讶。我想它可能在很多年轻女子中比较流行。我想比较流行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它塑造了一个不讨人喜欢、野心勃勃、非常决绝的女人形象。但是我倾向于认为,它的流行与其作家气质,以及囊括了很多东西有关。最近,我收到一封英格兰北部某个人寄来的非常客气的信,说她很喜欢书里那种声调不断保持变化的风格,很喜欢那种我事实上在英国的阶级结构中写了如此范围广阔的人物的感觉,我对其中出现的任何人都没有表现出特别的喜欢和不喜欢,但是所有的人我都能写出点什么。我想如果你不要过于讨厌任何人或者去刺戳他们的话,很多书会具有持久生命力。”拜厄特自己解释了《花园中的处子》持久流行的奥秘,当然其奥秘还有很多其他要素。
在翻译《花园中的处子》之前,我虽然也勉为其难翻译过几本拜厄特的小说,貌似对拜厄特的风格有所熟悉,但这本小说的翻译过程仍然让我感到痛苦不堪,所以断断续续前后拖了很长时间。每翻译完一个句子,都希望下一句不要太难,但总有某个大小不等的难题挡住去路,鲜有例外,很难顺顺当当长驱推进。所以砖块般大厚书拿在手中的时间虽然长,最后却仓促而成。在这场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幸有读客诸编辑支持,此行才得以走完其历程。感谢朱亦红最初的信任,把这本怪诞杰作交由我来翻译,虽然此后我就没有安生过,依然非常感激!感谢任任、叶子的尽责督促和再三宽以期限,没有她们的督促,我估计难以一鼓作气。感谢责编小张,她费心尽力,发现并解决了文本中诸多错误。译事之难甚矣,拜厄特之难尤其令人生畏,失误之处在所难免,愿方家不吝赐教。
杨向荣
这本小说长达四十万字,就其句子构成的意蕴而言可谓繁复浓密,但同时它的大情节又简单得与这种繁密不相称,结构也明了得可以一目了然,当然得看完才能了然。时间在1953年,伊丽莎白二世女王登基的那年,为了庆祝女王登基,英国约克郡一个小镇的地方资本家出资举办一场民间文化节庆活动,意在振兴地方民间文艺,筹备排演一场有关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的大型露天历史诗剧,剧本由本地中学教师亚历山大·韦德伯恩执笔,围绕这场露天诗剧的排练和演出展开了中学教师波特先生家三个孩子的故事,而波特家的两个姑娘斯蒂芬妮和弗雷德丽卡同时都喜欢上了这位剧作家,这家最小的男孩马库斯还在父亲和剧作家执教的中学就读。这是明面上的主情节,另外一条主线索是中学即将毕业、未满18岁的弗雷德丽卡如何处理自己少女纯真的失去。这条线权当是暗线,但也暗不到哪里去。失去纯真是一个少女必然经历的人生环节,弗雷德丽卡的失去过程却格外一波三折,所以便有资格构成小说的线索。这样的情节设置本来有可能让这部小说略带通俗色彩,可以发展出惊心动魄,缠缠绵绵的情爱故事,但拜厄特却表现出极大的克制,绝不走常人想象的路数,在别样的路径上披荆斩棘,走出别致的风格流派。她志在研究传统文化、资本、宗教、世俗、神话、家庭、文艺互相交织中的人性复杂局面以及少女少男在这种交织中的挣扎和成长中面临的另类凶险,不屑于咬啃诱人的噱头。独具特色的是,拜厄特在某个方面克制了,在别的方面却极尽奢靡,不复杂毋宁死。她不像海明威,后者极力砍削附着在人物和情节上的各种乱麻,前者却好像唯恐局部的事件、氛围、人物不够复杂,所以她使出自己全部的学识来增加这些复杂性,所以,事件在这些复杂性的阻力中进展得极为缓慢,人物在这种复杂性的围裹中其完整个性的呈现可谓缓缓而至,氛围在这种复杂性的笼罩中营造得古今接连、人神融通。作家一笔一笔地绣出这幅复杂的巨图,针针清晰,一丝不苟。这是拜厄特在这部小说里刻意营造的繁密。小说总共44章,每章写一个主题事件,这个主题事件单纯清楚,但作家在这种单纯事件上可谓大施工力,甚至铺张浪费,完全不顾忌传统读者的感受或者读者的传统感受。这就是我感觉所谓繁密与单纯的结合,简言之就是大线索单纯明了,小局部繁密无度。
最初,我觉得这部长篇小说怎么节奏如此之缓慢,怎么很长时间过去了,仍然没有具体的事情发生。第二遍再读的时候,我就渐渐喜欢上了,喜欢那种复杂又规整理性的语言风格,喜欢对微妙的不懈捕捉,喜欢作家绝不制造简单句子的那种几近写作贵族的克制,逐渐忽略我所认为的不足或者遗憾,其实任何遗憾都跟自己的偏好设定或许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要宽容别人留下的遗憾。读者可以喜欢口语,可以喜欢短句,可以喜欢简单明了,但如果文本风格仅此一格,岂不又很枯燥?无论哪种风格,做到别致,做到认真,或许就总能让部分读者心生愉悦,只是有的愉悦感上来得很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