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蒋乂传》说:“蒋乂字德源。”德和乂不协。这个“乂”是由義变义,再讹为“乂”的。仁义乃道德之源,乂和德不相配。无独有偶,《旧五代史·晋书·寿王重乂传》说:“寿王重乂字宏理。”这个乂也是由義简化为“义”,再讹为“乂”。“事之所宜之谓义”,凡“所宜”的,必是合理的,所以义、理相协,而乂与理则毫无关联。另外,其兄名重信,信义相连,可为旁证。又,《旧五代史·唐书》有睦王李存乂,虽未载其表字,但从其兄名存礼来看,这个乂也当作“义”。这同样是从義变“义”再讹为“乂”的。刻书人只知道古籍不应有简化字,凡见有像当时通行的简化体的字,就往形似的繁体字上靠,至于是否符合文义,就不是他们所能判断的了。
许多古圣先贤,著书立说并不是为了名利,而是为宣扬自己的信仰、理想、观点、学说和主张,使之能流传后世。如注《老子》的河上公,就没留下一个真实姓名。这个,我们就无法办了。有的作者在书中欲言又止,既不愿暴露真实姓名,又不愿让人认为是来历不明的书,便在著作中利用名字关系来向读者做暗示,让你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越绝书》,从隋代起,就被认为是春秋末年孔子弟子端木赐(子贡)所作。到了宋代,又怀疑作者是伍子胥。也有人认为是战国时人所作,又经汉代人增补的。直到明代学者田艺蘅才据此书末的几句隐语和前人推断的启发,认定作者是袁康,编定者叫吴平。因为书末叙《外传》是这样说的:
两人不仅表字互易,姓氏也有讹误。常据在《魏书》中作常据,在《晋书·苻坚载记上》则作掌据,在《张天锡传》又作常据。中华书局二十四史点校本校勘记引丁国钧《晋书校文》说:“常据《传》凡三见,皆‘掌’之讹,《苻坚载记》及《元和姓纂》可证。按,《广韵》、《通鉴》一○四亦作‘掌’。”看来常据应当是掌据。姓氏都出错,何况表字!这个错是由于史官取材不精失于考证,还是历代抄写、印刷疏于校对,我们不去管它了。我们只是感到,如将表字交换过来则两全其美,如维持现状则各不相协。
王充《论衡·按书篇》曰:“东番邹伯奇,临淮袁太伯、袁文术,会稽吴君高、周长生之辈,位虽不至公卿,诚能知之囊橐〔tuo驼〕,文雅之英雄也。观伯奇之《玄思》,太伯之《易章句》,文术之《箴铭》,君高之《越纽录》,长生之《洞历》,刘子政、扬子云不能过也。”所谓吴君高,殆即平字;所谓《越纽录》,殆即此书乎?
许多文献古籍,千百年来辗转传抄,反复印刷,出些讹字、错字是毫不足为怪的。人们对这种问题多不注意,一则是不重视名字方面的文化常识,二则以为无伤大体,所以就忽略了。但这毕竟有悖历史的真实。这完全是应当避免的。如果从名字组合关系去考证一下,还其本来面目,才堪称是对历史的尊重。这类问题在历史书中最为集中,不妨举些例子加以分析。
去、衣相合为“(上去下衣去亠)”,庚覆盖米,乃是“康”字。
以去为姓,得衣乃成;厥名有米,覆之以庚。
编纂官虽是以推测的口吻来论断,不过表示谦撝〔hui挥〕罢了。从名与字的组合关系看,吴君高就是吴平,绝对没错了。屈原名平,《尔雅·释地》说:“大野曰平,广平曰原。”平、原同义相协。吴平自说与屈原同名,但《释地》紧接着还有一句说:“高平曰陆。”另外,“广平曰原”这句,有不少著作引用时,都作“高平曰原”。从训诂典籍的解释看,吴平字君高,是绝对无可置疑的了。至如《越纽录》和《越绝书》,古来同书异名的事很多,就无须多说了。
古人名字的错乱现象确实极多,很值得细加考证,重新厘定。
文属辞定,自于邦贤;以口为姓,承之以天;楚相屈原,与之同名。
不仅诗文中有反映,人的名字中也有许多反映。如《后汉书·逸民传·法真》“法真字高卿。”李贤注说:“高,一作乔。”乔的繁体字和高的形状很相近,易讹误,李贤的提示很重要。乔,指仙人王乔,也叫王子乔。《说文·匕部》:“真,仙人变形而登天也。”真,乔正相应,是表示羡慕神仙。三国魏曹真字子丹,则是表示通过服食丹药,求得长生不老,古诗所谓“服食求神仙”就是这个意思。卞壶同时代的温峤字太真,也是表示企望成仙。峤,指的是《列子·汤问》所说的海上仙山员峤。另有一个和峤字长舆,也是表示向往成仙。舆,指的同员峤齐名的另一仙山岱舆。名与字各用一仙山。所以我们说,卞壶应作卞壶。千百年来,人们习焉不察,没有理会这位名人的真实名字;也可能没想到“壶”上去。我们无意要给这位古人更名,不过想就“傍名为字”之理正其讹误罢了。
至此虽说可以定案了,但仍有猜谜拆字之嫌,还不能使之铁证如山。
乾隆年间开四库全书馆编《四库全书》,编纂官们在写《提要》时,采用了田艺蘅的考证。迻录如下:
一二两句说明是会稽人;以口承天,乃是口天“吴”;屈原名平。合起来便是会稽吴平。
《晋书》中有个比较有名气的人叫卞壶〔kun捆〕,但字叫望之。按词义,壶是“宫中衖〔xiang象〕”(见《尔雅·释宫》),也就是房舍间的夹道。古代王侯、平民的房舍都叫宫。房舍间的夹道和“望”有什么关系呢?实在找不出来。我们说,壶是“壶”的讹字,二者形相似,只是一笔之差。不过,这样可就意义全异了。壶指的是古代神话传说中的海上三仙山:方壶、瀛壶、蓬壶。因其形状像壶,所以才以壶为名。这三仙山是神仙所居,远处可以望见,坐船靠近就不见了,它可望而不可及。此事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张守节正义有注解,《汉书·郊祀志上》和王嘉《拾遗记·高辛》也有记载。名壶字望之,是表示企羡神仙。这种求仙思想,自汉末至魏晋,非常盛行,
通过名和字的组合关系,可以从字认定名,也可从名确定字。因此,如果有几个历史人物,由于某种原因,名或字发生易位、错乱现象时,也可加以辨别,使之复原,各归其主。
又说道:
史籍中这种因字形相似而造成名字讹误的例子相当多。如《魏书·辛悠传》说:“悠弟俊,字叔義。”我们说,義和俊不协。義,当是“乂”。宋元以来,義简化为“义”,民间习用。乂、义相似,刻书时书手误把“乂”当作義的简化字,以为史籍中不应用此,遂将乂改为“義”,好心做了错事。以“乂”应俊,是取《书·皋陶谟》“俊乂在官”经义的,讹作“義”,和俊就不相配了。这是将“乂”当作了“義”。还有把“義”当作“乂”的。
《中国人名大辞典》“常”字下即收录了两个时代相同,地域各异,姓名相近,字却易位的历史人物。他们都是东晋人,一个是仕于蜀地成汉字道将的常璩,另一个是仕于西北地区前凉字元琰的常据(繁体字作“據”)。成汉亡后,常璩归降了晋,他就是《华阳国志》的作者。常据在主人张天锡归晋前,死于同苻秦的一次战役中。不知是什么原因,史臣将他们两人的字张冠李戴了。因为璩同道将不协,据同元琰无所取义。倒是璩和元琰相协,据和道将相配。璩是一种玉环,琰是玉泛出的美好色泽。《说文·玉部》:“璩,环属。”“环,璧也。肉好若一谓之环。”“琰,璧上起美色也。”璩字元琰多么相协!据和将都有扶或引义。《说文·手部》:“据,杖持也。”《广雅·释诂一》:“据,引也。”《诗·小雅·无将大车》郑玄笺:“将,犹扶进也。”扶进即挽引。《木兰辞》:“出郭相扶将。”另外,《史记·鲁周公世家》记有齐国子将,索隐云:“子将即梁丘据也。”这可作为常据应字道将的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