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如何来理解与公共话语有关的\"规范\"呢?规范是对行为的实践性要求(该怎么做),而不是一个抽象的观念(如\"真实\"\"正当\"\"诚实\")。规范所说的\"应该\"不只是包含某种要求、允许或禁止,而旦更是包含着引导某种行为、信念、感觉的理由。规范可以是武断的,在特殊环境里靠外力来维持。
把公共说理当作‘‘文革式的思想专制\",不只是把公共说理妖魔化,而且更是有意无意在为\"文革式的思想专制\"进行洗刷和漂白。如果文革的专制洗脑与民主、理性的公共说理没有本质的区别,那么,我们还能用什么善恶对照的理由去反对\"文革\"的思想专制呢?犬儒主义的特征就是不加分辨地怀疑,一股脑儿地否定。就像我们可以区别不同的行礼(如握手和希特勒敬礼的区别)一样,我们也完全可以区分不同的\"理\"和\"说理\"。就公共交流的形式和规范而言,德国人没有因为有过\"希特勒问候\"的历史,就放弃所有的人际问候和行礼。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有过\"文革\"泛政治化的专制,就放弃建立合理、公正的公共生活规范,包括公共人物言论的基本说理规范。
在我们今天的公共话语中,仍然残存着许多\"文革\"遗留下来的话语毒素,暴力、武断、虚假不实、对上谁媚讨好、对下专横傲慢。但是,许多人都已经认识到,我们可以用\"说理\"来改变这种状况。\"说理\"就是用合适的、经得住理性检验的论证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和看法,并有教养地、公开地说出来。在公共生活里,理必须要公开地说出来。少了\"理\"或\"说\",都不能算说理。\"理\"与\"言\"之间有一种特别紧密的关系。中文的\"理\"从\"玉\",强调的是好的质地,也就是正理,不是歪理。希腊语的\"理\"(Dianoia)离不开话语,指的是运用话语思考的能力和结果。它与借助直觉领悟、不言而默会的\"理\"(noesis)是不同的。
当代美国传媒学家迈克尔·舒德森在《为什么民主需要不可爱的新闻界》(已有中文译本)中提到杜威和哈贝马斯对公众交谈的政治见解,他还特别补充说,一般人际间的社交交谈并不能自动产生民主规范。他认为,更多的情况是民主创造民主对话,而不是对话自然产生民主。他同意美国政治学家乔治·卡提卜(George Kateb)的分析:民主培养了某种自我,虽然难以察觉而且并不完善,却仍然效果显著。民主培养的那种\"自我\"有公共说理的意愿和能力,有用交谈来参与公共政治的要求,在国家和公民社会里,说理是公民身份的一种体现,也是行使公民责任的一种方式。因此,提倡和实践公共说理可以成为推动当今中国政治和社会改革的积极动力。
\"文革\"问题上的犬儒主义远不止把公共话语规范看成\"文革\"式的\"政治化思想制\",在许多政治、社会生活的现象和事件上都有类似的犬儒主义表现。人们几乎可以把自己不喜欢的任何事情都说成是\"文革翻版\"或\"文革再现\",反而忽视了那些真的在维护文革、为文革辩护,或让文革借尸还魂的事情。例如,民众上街抗议不公正的事情,会被称为是\"文革式的群众运动\"或\"大民主\",言辞尖锐一些的批评文章会被指责为\"文革式大批判\",提倡每个人把政治当作自己的公民副业则被攻击为\"文革\"式的\"人人卷进政治\"。谁对某些言论、观点做深入一些的分析或提出原则性的问题,就会被扣上\"文革上纲上线\"的帽子。在普通问题争论时互相指责是\"文革余孽\"的更是相当常见。
有一篇回忆\"文革\"的《无处不在的毛主席语录》,里面有这么一段:\"那时候,要求人们在讲话前,用毛主席语录开头。比如,公交车售票员在提示乘客注意安全的时候,要如此表达:‘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乘客同志们,汽车要拐弯了,请大家注意抓好扶手。\"’作者回忆道:\"那时候,由于我父母都是老师,所以,我家就住在学校的校园里。由于整天搞运动,父母白天给学生上课,晚上教研组还要组织政治学习,所以是没有时间做饭的。因此,就到学校食堂买饭。父母太忙,买饭的任务,就落在我们几个兄弟身上了。我清晰地记得,当时买饭时的情景。\"下面是当时很典型的买饭对话。
\"文革\"高潮时期,人们说话都必须以\"毛主席教导我们\"开始,说上一段语录,然后才言归正传,这是正确的说话规范。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数》一文中写道:\"古代和近代有两种方法可以壮我的胆。古代的方法是,文章要从‘夫子曰’开始。近代的方法是从‘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开始。\"所谓\"壮胆\",也就是必须这么说才能被别人接受,才不至于出错,因为这就是\"规范\".
公共说理的\"理\"应该同时包括\"质地\"和\"言说\"这两个方面。经常有人深谙某种道理,却口不能言,有意表述,却说得一团糟,最后能把自己都说糊涂了。辨别和明述道理是特别的能力、是需要学习、运用才能掌握的。只有这样才能把理说出来。说理包括你自己说,也让别人说和听别人说。说理是自由、理性、平和地交换意见,如果能由此说服对方,当然最好,如果不能,那也没有关系。说理使得双方相互有所理解,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共识或妥协,这就是说理的收获。
\"文革\"问题上的犬儒主义者经常一面疑心别人的话里是否在\"暗示文革\",一方面自己却又在拿\"文革\"攻击别人,这两个方面都是因为习惯性的\"文革\"联想所致。他们对\"文革\"这么敏感,但却似乎从来没有对生活中真正存在的那些\"文革\"现象或问题发表过有分量的意见。这些现象和问题包括有人公然赞美、怀念\"文革\"、模仿和美化\"文革\"的红卫兵饭店、红卫兵扮相毕业照、重庆式的\"唱红\"和个人崇拜、装模作样的\"文革道歉\"等。
公共说理是最贴近民主核心的那一部分,杜威在1927年就写道,公共生活的复兴首先要求\"改善辩论、讨论以及劝导的方式与状这正是公共问题\"。哈贝马斯也持类似的看法,他说:\"在每次对话中,一个个私密性的个体会合并成一个公共团体,一部分公共领域便由此产生。\"对话便被赋予了非常重要的政治作用。民主是通过讨论而实现的治理,或者更准确地说,是\"通过在法律上平等的公民之间进行自由的公共讨论而实现的治理\"。
我:\"阶级斗争!我要一斤馒头、半斤汤面。\"
大师傅:\"一抓就灵!没有馒头,只有窝头。\"
我:\"为人民服务!那就一斤窝头吧。\"
大师傅:\"完全彻底!一共一斤粗粮票、五两细粮票、二毛五分钱。\"
这就是\"文革\"泛政治化对人与人之间说话方式的\"思想专制\"的规范。今天,我们提倡理性、逻辑、言之有据的公共说理,虽然也是一种话语规范,但却是与\"文革\"泛政治化完全不同的规范。规范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叫\"道义规范\"(deontic norms),它是以义务、责任的伦理观念为基础的。另一种叫\"权力规定的规范(power-conferring norms),是由把持权力的个人或集体规定的。以色列道德和政治哲学教授雷兹(Joseph Raz)在《实践理性与规范》(Practical Reason and Norm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5)一书中指出,即使\"权力规定的规范\"也不能完全与\"道义\"无关,权力规定的规范与政治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
这样看待说理,就不会再接受\"文革\"时的大字报、大辩论、大批判的那种专制话语规范,也不会把说理当作必须是你死我活、克敌制胜的对立、对抗的\"战斗行动\"。但是,不幸的是,有的人也因为厌恶\"文革\"的规范,把他们心目中的\"文革规范\"(\"泛政治化\")与\"规范\"本身等同起来,把任何规范都视为专制。更危险的是,他们因为拒绝泛政治化而不加分辨地怀疑和否定任何普遍规范的必要。他们讨厌\"文革\",但是,这样的告别\"文革\"并不能给我们今天的公共生活带来积极、正面的改造力量,甚至还会造成进一步的障碍,因为它会使我们在规范问题上陷入一种无所适从、无助无力的虚无主义和犬儒主义。
\"文革\"中那些在我们今天看来荒诞不经的\"规范\"——互相说话时开口闭口\"毛主席说\",必须佩戴毛主席像章,三忠于四无限——都是权力规定的规范,也都有它自己的\"理\"。这些规范与当时中国的\"制度性事实\"(个人崇拜、阶级斗争、普通人害怕被看成\"不忠\"的恐惧、随众心理和行为)有紧密联系。支撑那些规范的是天天都在报纸上、广播里大讲特讲的\"革命道理\"。今天许多人把这样的\"理\"看成是宣传和洗脑,不再接受或奉行这样的理,是因为他们有了与之不同的对\"理\"和\"说理\"的认识。
我的《何必忧虑北大办成哈佛第二》刊出后,有一位网友批评说,你是\"搞‘说理’……走火入魔\",\"人家随便说一句话都能被他拗到说理的逻辑里。文中暗示叶朗的话是‘文革余毒’,这种玩弄修辞的论辩难道就是说理了?再说,要求一切人在一切时刻都必须牢牢遵守说理的法则,这恐怕更是‘文革’时泛政治化的思想专制逻辑的翻版吧。\"为什么会把\"公共说理\"与\"文革时泛政洽化的思想专制\"这两件事联想到一起呢?这二者的观念联结可能是什么呢?我想,大概首先是这二者都包含了某种‘‘普遍要求\",并在此意义上成为\"规范\"(norms)。其次,凡是\"规范\",又都会引起\"不当强制\"的联想。然而,强制并不是所有规范的核心内涵,更不是公共说理规范的实质所在,因为说理本身就是要用自由、平等的理性来破除各种强制,包括话语强制:公共说理是一种在文明制度和民主政洽中形成和维持的规范,与在威权制度中由权力规定的规范有着本质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