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文学网 历代文学
收录来自古今中外 20 多个朝代,近 60个 国家的作者超 3万 人,诗词曲赋、文言文等作品数近 60万 个,名句超 10万 条,著作超 2万 部。

安琪拉的灰烬2·就是这儿 作者:弗兰克·迈考特 美国)

章节目录树

5

上一章 下一章

然后,他指着我那挂在洗手池边的黑雨衣说:把那该死的雨衣拿走。万里无云的天气带着雨衣干什么?我们知道雨衣这个把戏,知道整个雨衣帮,我们都看着呢,对你的小鬼把戏一清二楚。坐在那儿,看似无辜,可接下来你的手就会在无辜的孩子身上动来动去。所以,在我叫警察之前,把你的雨衣拿走,伙计。你这该死的变态。

我拿着还剩了点干姜水的破瓶子,沿着第六十八大街往回走,坐在住所前的台阶上。奥斯丁夫人从地下室的窗户向外喊:坐在台阶上不会有吃的喝的;蟑螂会四处爬;人们会说我们是一群不关心吃喝和睡觉场所的波多黎各人。

电影一开演,我就开始吃派。但是盒子发出塞窸窸窣窣的声音,人们对我说:嘘,我们正看电影呢!我知道他们不是看盗匪片或音乐剧的普通人。他们可能是大学毕业、住在派克大街并熟悉《哈姆雷特》每一句台词的人,说“电影”这个词时从来不用movies而只用films。可我不可能不发出一点声音就把盒子打开,而我正饿得直流口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旁边的一个男子说“嘿”,然后把他的雨衣搭到我腿上。他的手在雨衣下移动。他说:打搅你了吗?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有个声音叫我拿起派离开。我跟他说对不起,然后从他身旁走过,沿着过道走出放映厅,来到男厕所。在那儿,没有住在派克大街的人嘘我,我可以从容地打开盒子。错过一段《哈姆雷特》,我觉得很遗憾,但他们在屏幕上也只是围着个幽灵跳来跳去,为了个幽灵大喊大叫。

街上没有一个可以坐的地方,女房东都盯着呢。我只有到东河边的公园逛逛,想想美国的生活怎么那么艰难和复杂,以至于带柠檬蛋白派和干姜水看《哈姆雷特》都有问题,除此之外,我无事可做。

男厕所里没有人,但我不想被人发现在吃派,所以就坐在隔间的马桶上狼吞虎咽。这样,我可以回去接着看《哈姆雷特》,只要不坐在那个腿上搭件雨衣、手动来动去的男子旁边就行。派让人口干,我想好好喝点干姜水了,这才意识到得有个开瓶器才行。去找引座员没用,因为他们总是吼着:即使你们从派克大街来,也不应该带食品或饮料进来。我把派放到地上,想把瓶子放到洗手池边,用手背狠狠地敲一下,盖子就该开了。但我一敲,瓶颈碎了,干姜水一下子喷到我脸上。瓶子割破了我的手,洗手池上血迹斑斑。地上的派沾满了血和干姜水。我伤心不已,闹出了这么多麻烦,还能回去看《哈姆雷特》吗?就在这时,一个一脸绝望的灰发男子冲了进来,几乎撞到我身上,一脚踩在装着派的盒子上,把它踩得稀巴烂。他站在小便池旁喋喋不休地说开了,试图将黏在鞋上的盒子甩开,还怒气冲冲地冲我吼道:妈的,妈的,见鬼,见鬼。他站到一旁,甩了甩腿。装着派的盒子从他的鞋底飞了出去,打到墙上。盒子和派都摔烂了,没法吃了。那个人说:这儿到底怎么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似乎说来话长,得从我几星期前如何兴冲冲地想看《哈姆雷特》讲到我如何觉得同时这么做——吃着派、喝着干姜水、看着《哈姆雷特》、听着令人愉快的台词——是如此美妙,以至于一天都没吃东西。那个人两条腿轮流甩着,跟我说厕所不是他妈的饭店,我不该他妈的在公共厕所吃喝,最好从这儿滚出去。我知道他心情不佳,对他说我在开干姜水瓶时出了点意外。他说:你没听说过开瓶器吗?还是你刚从他妈的船上下来?他离开了厕所。我正用卫生纸包扎伤口的时候,引座员进来了,说有一个观众向他投诉我在厕所里的所作所为。他像那个灰发男子一样,说着他妈的,见鬼。我向他解释刚才发生的事情后,他说:滚出去。我说我花钱看《哈姆雷特》,到厕所里来是为了不打搅周围那些对《哈姆雷特》了如指掌、住在派克大街的人。但是他说:我才不管呢,在我叫经理或警察之前离开这儿,他们一定对这个地方的血迹感兴趣。

上一次去第六十八大街剧场时,引座员不让我拿着好时巧克力进去,说不能带食物或饮料入场,得在外面把它消费完才能进去。消费。他不说吃。世上让我困惑的一件事就是引座员和穿制服的人总喜欢用大词儿。第六十八大街剧场一点也不像利默里克的抒情诗电影院。在那儿,如果够幽默,你可以带鱼和薯片或者一顿猪腿大餐和一瓶浓烈的黑啤酒进去。而那晚,我不得不站在外面大口大口地吞吃巧克力。引座员则对我怒目而视,不关心我正错过“马克斯兄弟”的精彩表演。现在,我得把从爱尔兰带来的黑兩衣搭在胳膊上,引座员不会发现藏在口袋里的装着柠檬蛋白派和干姜水瓶的袋子。

第六十八大街剧场外贴了张海报,上面写着:《哈姆雷特》,劳伦斯·奥利弗主演,下周上映。我正计划着带瓶干姜水和一块酒店面包房做的柠檬蛋白派岀来玩一个晩上,好好款待一下自己。那柠檬蛋白派很像我在奥尔巴尼和神甫一起吃的那种,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美味的东西。在剧场里,我会在屏幕上看到哈姆雷特折磨自己和每一个人,将会体会着干姜水的酸味和蛋白派的甜味在嘴里碰撞。去剧场之前,我会坐在自己的屋子里看《哈姆雷特》,好弄清楚他们用那古英语说了些什么。我从爱尔兰带来的唯一的书是在奥马霍尼书店花十三先令六便士(我在邮局送电报半周的薪水)买的《莎土比亚作品全集》。哈姆雷特在母亲和叔叔克劳迪亚斯发生不正当关系时不得不忍受一切。在利默里克,我母亲也和她的表哥拉曼·格里芬发生了不正当关系。这使得我对《哈姆雷特》情有独钟。我能理解哈姆雷特冲着母亲发火,就像我第一次喝完酒醉醺醺地回家扇了母亲一巴掌那样。到死我都会后悔自己那么做,可我仍然希望有朝一日能回到利默里克,在小酒馆里找到拉曼·格里芬,把他叫到外面,大打出手,直到他讨饶为止。我知道这么说说没有用,等我回到利默里克,拉曼·格里芬一定已经死于酗酒了。在我为他祈祷或点燃蜡烛之前,他早已身在地狱了。上帝说我们应该宽恕敌人,甘受侮辱。不,即使上帝重回世界,命令我宽恕拉曼·格里芬,我也不会那么做,否则我将受到处罚,脖子拴上一块磨石被扔进大海(我最害怕的事)。我会说:对不起,上帝,我决不会宽恕那个人对我母亲和我们家所做的一切。在虚构的故事里,哈姆雷特都没有在赫尔辛格宽恕他人,那么,现实生活中的我为什么要宽恕?

上一章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