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对老人除称为老伯、老叔,还可尊称为老丈、丈人,其义取于持杖。《淮南子·道应训》汉高诱注说:“老而丈于人,故称丈人。”丈与杖通,丈人犹言杖人,即持杖之人。有资格在人前持杖必为老人,故丈人泛指老年长辈和尊者。至于丈人指岳父,是在唐代以后才成为专名。
古代帝王或诸侯谦称自己为寡人、孤家、不谷。“寡”与“孤”同义,都有表示自己缺少德行的意思。寡、孤本为贬义,但由于被帝王专用,后来“称孤道寡”反倒成了“称帝称王”的同义语。不谷是不善的意思,主要为先秦时期的国君用于谦称,秦以后废而不用。官吏一般自称谦词用臣、下官、末官、卑职等。臣是面对国君时官员表示谦卑的自称;下官、末官、卑职都是谦称自己职位低微。文人雅士自谦习惯用小生、晚生、晚学、后学、末学等,以示自己是新学后进之辈,学识尚很浅陋;也常用不才、不佞〔ning 泞〕、不肖(贤)、鄙人等词,谦指自己没有才能和见识。在尊贵者面前,谦称多用在下,这是因为古代坐席尊者在上,位卑者居于下席。面对长辈,除谦称晚辈外,年幼者还常自称小子。老年人自谦时,常称老朽、老鄙、老夫、老拙,表示自己年老愚笨,已衰朽无用。而妇女则以小奴、下妾等词自谦。谦称的运用,是通过贬低自己而抬高对方的身分,实际表达的是对对方的尊敬,也显示出一种修养和礼貌。
至于“足下”一词,据说源于介之推的故事。介之推是春秋时期的一位隐士,后辅助晋公子重耳,历尽流亡的艰辛。当重耳在秦穆公支持下终于回国即位(是为晋文公),对随他流亡者论功封赏时,介之推不求赏禄而携母隐居于绵上(今山西介休东南)山中。晋文公自感有愧,又搜寻不到介之推,便下令放火焚山,想迫使他出山。谁知介之推竟抱着一棵树被烧死了。晋文公悲叹不已,令人伐倒那棵树,制成木屐〔ji 机〕。此后,晋文公经常低头看着脚上的屐,哀叹道:“悲乎足下。”由于晋文公以“足下”指代介之推,且怀着深深的敬意,后来“足下”便成了一种敬称。
与死亡类似,对于恶疾、灾祸古人也忌讳直言。如讳言火灾,将失火叫做“走水”。《红楼梦》第三十九回载,贾府马棚失火,贾母询问,丫鬟回答说:“南院子马棚里走了水了,不相干,已经救下了。”
因为避讳,中国古代出现了一些特有的现象。有的因避讳而改姓换名。改姓如《通志·氏族略》所说:“籍氏避项羽讳,改为席氏;庄氏避汉明帝讳,改为严氏;师氏避晋景帝讳,改为帅氏。”还有追改前人姓的,如汉代避宣帝刘询嫌名,将战国时期思想家荀卿称为“孙卿”。改名如《魏书·高祐传》所记:高祐“本名禧,以与成阳王同名,高祖赐名祐。”再如《南齐书·薛渊传》载:“本名道渊,避太祖(指萧道成)偏讳改。”不仅犯了皇帝、亲王的讳要改名,就是贵族家的仆人如犯了主人的讳也要改名。如《红楼梦》第二十四回说:“原来这小红本姓林,小名红玉,因‘玉’字犯了宝玉、黛玉的名,便改唤他做‘小红’。”
除了上述中国古代特有的“避讳”外,在日常生活的言谈话语中,还有许多忌讳的字眼应避免直接说出。
综上所述,避讳习俗起于避君主名,并随着君主专制的加强而日益兴盛,这不仅导致了古代书籍文字的混乱,而且也给当时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带来麻烦,造成不良影响。直到进入20世纪,随着封建君主专制的倾覆,人们才从避讳的桎梏下解脱出来。
古人在什么情形下称名,在什么情况下称字,是有一定原则的,不能不分场合、不辨对象随意乱用。一般说来,名是由父亲或长亲起的,是供尊长叫的;而字是为了“敬名”由来宾取的,是给别人叫的。因此,只有尊者对卑者、长辈对晚辈才可以称名。如《论语·先进》载,孔子对弟子冉求即直呼其名:“求,尔何如?”朋友及平辈之间则互相称字,以表亲近和恭敬。另外,尊长对于卑幼者,为自表谦虚也常称对方的字;在先秦及封建社会早期卑幼者也可对尊长称字。因此字的运用较为广泛。如三国时期的刘备常被称为刘玄德,诸葛亮被称为诸葛孔明,关羽被称为关云长,张飞被称为张翼德,赵云被称为赵子龙,就都是称字以示尊敬。由于称字有表恭敬的意思,所以自称时不论对方是尊长、平辈或卑幼者,均只能称名而不能自称字。当然也有一种特殊情况,即本名犯了皇帝的忌讳,不得已也可自称字。如《隋书·文学传》载,王贞字孝逸,在写给齐王的书启中说“孝逸生于战争之季”。这里王贞自称字“孝逸”,是因为其名“贞”犯了隋文帝祖父杨祯的讳,不得已而以字代名。再如《新唐书·刘知几传》载:“刘子玄名知几,以玄宗讳嫌,故以字行。”这是说刘知几的“几”字与唐玄宗李隆基的“基”字谐音,犯了皇帝讳,不得已以字“子玄”行世,自称时也称字。不过这种因避讳而“以字行”的情况,实质上是把“字”当作“名”来用,并非妄自尊大,所以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而不被视为非礼。
以上是当面对话及书信往来的直接称谓,另外在交谈中提及双方亲属时,也要分别用谦称和敬称。谈到自己一方亲属时用谦称,如家父、家母、家兄、舍弟、舍妹、舍侄等。家、舍带有普通、平常的含义,可表谦逊。提妻子谦称贱内、贱荆、寒荆,谈儿子多称贱息、犬子,自贬示谦的意味更浓。提及对方亲属时,则多冠以令、尊、贤等赞美的字眼。如称对方祖父为尊祖,父亲为令尊,母亲为令堂,兄弟为贤兄、贤弟,妻为令妻,子为贤郎,婿为贵婿等。谦称、敬称用词还有很多,不再列举。
有的因避讳改地名。如号称六朝古都的建康(今南京),本名建业,晋元帝都建业时因避晋愍〔min 敏〕帝司马邺讳,改名建康。同时还把曾是曹魏重要都邑的“邺”,改名“临漳”。再如隋代避炀帝名“广”,将“广武县”改为“雁门县”。像这种因避讳而改州、郡、县名的事例,几乎各朝都有。另还有改山脉、河流、园林、宫门等名称的。改山名,如汉代避汉文帝刘恒讳,改“恒山”为“常山”。改河名,如北周避文帝宇文泰小字黑獭〔ta塔〕,改“黑水”为“乌水”。改园名,如三国魏避齐王曹芳讳,改“芳林园”为“华林园”。改门名,如清代避康熙皇帝名玄烨,改“玄武门”为“神武门”。
出于对死亡的恐惧与厌恶,古人忌讳说“死”字,于是另造了一些词来表达死的含义。如对于君王的死用“千秋万岁”来表示。《史记·梁孝王世家》载:“上(指景帝)与梁王燕饮,尝从容言曰:千秋万岁后传于王。”千秋万岁是君王希望活到的年龄,其实这只是一种空想,而人生通常不过百年,于是一般人则以“百年之后”替代死字。也有的用“老了”讳言死去,如《红楼梦》第十五回写道:“这铁槛寺是宁荣二公当日修造的,现今还有香火地亩,以备京中老了人口,在此停灵。”另外,代替死的言词还有去世、下世、过世、辞世、病故、病逝、长逝、长眠、仙逝、作古、不在了、出远门了等等。
除了名、字外,古代的中上层人物,特别是文人雅士往往还以居处、境况、志趣等为自己取号。如晋代的道士葛洪自号抱朴子,诗人陶潜自号五柳先生;唐代的诗人李白自号青莲居士,杜甫自号少陵野老;宋代的史学家欧阳修自号六一居士,书法家米芾〔fu服〕自号海岳外史;明代的画家朱耷〔da搭〕自号八大山人;清代的思想家王夫之自号南岳卖姜翁。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别号。因号是本人取的,表达了一定的思想情趣,故对人称号也是尊敬的表示,以致于古代一些受人尊敬的文豪,其别号比名字更为响亮。如北宋大文学家、书画家苏轼,自号东坡居士,人们多尊称为苏东坡;南宋爱国诗人陆游,自号放翁,人们习惯称其为陆放翁。
姓亦称姓氏,但在先秦时期姓与氏是有严格区别的。姓是代表有共同血缘关系种族的称号,氏则为由姓衍生的分支。周代的姓和氏是当时盛行的封建宗法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一套严密的规定。姓是与生俱来的,稳定不变,而氏则是有变化的。姓在周代主要的作用是用来区别婚姻的。古人早已认识到近亲通婚不利于后代的健康,故周代已规定同姓之间不许通婚。为了辨别男女姓的异同从而决定可否嫁娶,女子都要称姓。尽管贵族女子在婚前婚后、生前死后,有种种不同称呼的方法,但无论怎么称呼,都要带上姓。如一姜姓女子,出生于齐国公族,一般叫“齐姜”;若嫁给鲁国国君,则可称“鲁姜”。鲁桓公之妻即姓姜,死后谥号为“文”,故又称“文姜”。氏的主要作用是为了别贵贱,故只有贵族男子才有氏,通常只称氏而不称姓。氏的来源比较复杂,一般情况,诸侯以受封的国名为氏,如陈氏、宋氏。诸侯子孙的氏有具体规定,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以其祖父的字为氏。卿大夫有的以职官为氏,如师氏、史氏、司马氏、司空氏;有的以所受封的邑名为氏,如晋国的韩氏、魏氏、赵氏。另外,还有以居处为氏的,如东郭氏、柳下氏等。但是周代的姓氏制度,在战国时期随着氏族贵族的日趋瓦解发生混乱,至秦汉时期姓与氏就不再区别,合而为一了。这里须说明的是,先秦时期只有贵族才有姓氏,不仅奴隶无资格立姓,就是一般平民也有名无姓。所以先秦的“百姓”,是指贵族而言。秦汉之后,每人都有了一个姓,因为普通人数量大,所以才逐步把下层人称为平民百姓。
有的因避讳改古书。这包括改书名与改书中文字两种情况。改书名,如唐代为避高祖李渊讳,将东汉赵晔所撰《神渊》改为《神泉》。又如南宋熊克撰有《中兴小历》一书,后亡佚,清修《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中录出此书,因避乾隆皇帝名弘历,改为《中兴小纪》。改古书文字,如宋代洪适所撰《隶释》引用汉石经残碑,其中《论语》、《尚书》中的“邦”字多改为“国”字,这是避汉高祖刘邦名讳所致。再如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在叙述《史记》体例时,将“三十世家”改称为“三十系家”,这是因避唐太宗李世民名讳而做的改动。
言语忌讳反映了人们趋利避害的思想倾向,也表示了对别人的尊重,有一定的合理性,因而大量的代用词流传下来,不仅丰富了汉语词汇,而且成为礼俗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除了回避不吉利的词语,按照礼俗要求,更忌讳恶言谩骂。《清稗类钞》载:“都(北京)人忌骂,舆夫走卒之酬对,亦绝少它地之口吻,而辱及祖宗父母之漫辞,尤为深恶痛疾之。”不仅忌骂,就是与许多骂人话相连的词也忌讳。如北京地区为了避免骂人嫌疑,将沾了“蛋”字边的东西都改了名:鸡蛋叫作鸡子儿;皮蛋是南方发源的,传到北京改叫松花;菜谱上的炒鸡蛋称为摊黄菜,鸡蛋汤则叫木樨汤。
还有的因避讳而改日常用语。如晋代追尊司马师为景帝,避其庙讳,改称“京师”为“京都”。唐高祖祖父名虎,因避讳用“兽”或“龙”代替“虎”字,以至出现了“不入兽穴,焉得兽子”,“画龙不成反类狗”的怪语。因改通常用语也经常闹出笑话。如南宋时的钱良臣教儿子避讳,凡经史书籍中有“良臣”二字,读时都改为“爸爸”。一天,他的儿子读《孟子》中“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的句子,改读成:“今之所谓爸爸,古之所谓民贼也。”本为尊敬避讳父名,结果反而成了辱骂,这也是对避讳过滥的讽刺。
敬称的词语也很多,均带有尊重、敬仰的意义。对古代最高统治者,常尊称为天子、皇上、主上、圣上、圣主、万岁。“天子”据《白虎通义》所说,是古代认为帝王之父为天,其母为地,是上天所生,“故谓之天子”。“皇”词义为大,“圣”指智慧超群,“上”有至高无上之意,这些词都显示了皇帝的特殊地位。“万岁”在先秦时期是臣下对王侯贵族通用的祝语,秦汉之后专用于祝福皇帝,后来便也尊称皇帝为万岁了。此外皇帝还被敬称为“陛下”。据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载:“秦汉以来,于天子言陛下,皇太子言殿下,将军言麾下,使者言节下、毂下,二千石长史言阁下,通类相与言足下。”陛的本义是宫殿的台阶,陛下原指皇帝设在台阶下以防不测的近臣。以陛下作为对皇帝的尊称,东汉蔡邕《独断》卷上解释为:“群臣与天子言,不敢直斥,故呼在陛下者告之,因卑达尊之义也。”名为对陛下近臣言,实际上是直接对皇帝说,故陛下便成了皇帝的代称。殿下、麾下、节下、毂下、阁下的含义与陛下相同,都是由于不敢直称对方,故通过侍从转呼以示尊重,从而转化而成的敬称。其中“殿”指殿堂,起初天子、诸侯、皇太后、皇后、亲王等均可尊称殿下,唐代之后才主要用于皇太子与皇后。“麾”是指挥军队的旗帜,故尊称将军为麾下。“节”指使者所持的符节;“毂”本为车轮中心的圆木,用作车轮的代称。使者奉命出使必持节乘车,故可尊称其为节下或毂下。另外,奉皇帝之命出使的官员还被尊称为天使。“阁”比殿小,古代郡太守(汉代俸禄为二千石,故亦可称二千石)按照规定有资格比照三公开阁治事,故尊称阁下。但这一敬称使用较宽泛,不仅用于尊长,平辈亦可使用。唐代之后,对州郡的长官则多尊称府主、府公、府台等。
为了表示对人的格外尊重,有时连字、号也不称,而是以地望和官职来称呼。称地望就是以出生地、住地或任职所在地称人。如唐代文学家柳宗元为河东(今山西永济)人,被称为柳河东;因其做过柳州刺史,又被称为柳柳州。再如宋代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因籍贯为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被称作王临川。以官职称人则更为常见,如东汉曾经任伏波将军的马援被称为马伏波;曾任定远侯的班超被称为班定远。唐代的大诗人杜甫也因曾担任工部员外郎和左拾遗,而常被称为杜工部、杜拾遗。以地望称人到现代已不再盛行,但以官职称人却一直流行至今。
封建帝王还有尊号、谥号和庙号。尊号是生前被奉上的,如唐代群臣曾经六次给唐玄宗上尊号,其中之一是开元圣文神武皇帝。谥号是死后加上的称号,如汉景帝、汉武帝、隋文帝、隋炀帝等。庙号是帝王死后在太庙立室奉祀,追尊为某祖、某宗,如汉高祖、唐太宗、明太祖、清世宗等。对于封建时代的皇帝,绝对不许直呼其名,而只能称其尊号、谥号和庙号。唐朝以前,对于殁世的皇帝一般简称谥号,如汉代习惯称刘彻为汉武帝。唐代之后则改称庙号,如唐代李隆基通常称唐玄宗。汉武帝之后,历代皇帝还有年号。新君即位,必须改变年号,同一个皇帝也可以有几个甚至十几个年号。明清两代,一个皇帝只有一个年号,因此可以用年号来称皇帝。如明思宗朱由检可称为崇祯皇帝,清圣祖爱新觉罗·玄烨可称为康熙皇帝。皇后、诸王、公主、高官显贵,以及建立特殊功勋或受到皇帝垂青的人,死后也赐有谥号。如宋代岳飞死后被赐谥号为武穆王,人称岳武穆,是表示对这位爱国将领的尊敬。还有一种私谥,是著名学者名流死后,由其亲友、门徒所加的谥号。如北宋理学家张载死后,其门人加谥为明诚夫子,并以谥号相称,也是表示对先师的尊重。
古代在人际交往中,为了表示对人的尊重,凡提到自己时用谦称,称呼对方时则用敬称。由于自己的身分不同,以及表示尊敬的对象不同,谦称与敬称的用词也就有所不同。
古代对于当代帝王及尊显者的名字,必须采取方法予以避讳。原来为整个社会共同使用的某个汉字,一旦被当代皇帝用为名字,就为其所垄断,臣民再不许使用,这种作法叫作“国讳”或“公讳”。违反了这一条而直呼皇帝名或仍用皇帝避讳的字,就是“犯上”、“大不敬”,即可能引来杀身之祸。如清代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江西举人王锡侯撰成《字贯》60卷,因凡例中写有康熙、雍正庙讳(本朝君主宗庙里供奉的祖先名字)玄烨、胤祯及乾隆帝名弘历,被仇人告发,处以大逆罪,全家被抄斩。而且江西巡抚海成等官员也因不能查出叛逆,而被牵连从重治罪。国讳说明了封建帝王的唯我独尊和蛮横霸道,是封建时代人与人不平等的现象之一。
一个人的姓名,只是在社会交际活动中使用的代表个人的符号,本来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是,在古代社会姓名字号却成了封建礼制的组成部分,被赋予了等级观念和尊卑色彩。
避讳的现象千奇百怪,避讳的方法也多种多样。除了上述直接改字外,还有空字、缺笔、拆字、合字等方法。空字是书写时遇到应避讳的字,留出空白,或作空围(即画□),或写作“某”字、“讳”字。如萧子显著《南齐书》,避梁武帝父萧顺之名,遇到“顺之”二字则不写,而是留出两个空格。缺笔是对讳字少写笔划,如宋代避太祖赵匡胤名,将“匡”写作“匡”,“胤”写作“(胤字去乚)”。拆字是将讳字一分为二,使用其一。如北宋宰相文彦博本姓“敬”,其曾祖时避后晋石敬瑭名,遂取敬字右半改姓“文”,后汉时复姓“敬”;至北宋初,其祖父避赵匡胤的祖父名“敬”,再次改姓“文”。合字是把两字合二为一。如北周曾任州主簿的张大渊,入隋因平陈有功升为潭州总管。唐代李延寿在撰《北史》时为避高祖李渊庙讳,将其名“大渊”二字合为一字,写作“奫〔yun晕〕”,称之为“张奫”。
古人按礼仪是“幼名冠字”(《礼记·檀弓》),即出生三个月后由父亲命名,男子举行冠礼及女子举行笄礼时取字。字往往是对名加以解释或补充,与名相表里,故又叫表字。字与名的关系有意义相同的,如东汉创制地动仪的张衡,字平子,“衡”与“平”同义。有意义相辅的,如唐代诗人白居易,字乐天,因“乐天”故能“居易”。有意义相反的,如元代书画家赵孟頫〔fu抚〕,字子昂,“頫(同俯)”与“昂”反义。另外字与名的关系,还有概括经义,使典用事等多种情况。但是,古代只有贵族或士族才有表字,一般平民是没有字的。如西汉初年跟随刘邦打天下的功臣中,除了张良等少数六国贵族的后代外,大部分出身平民,所以如陈平、韩信、樊哙等都是有名无字。
总之,恭敬即为礼,谦称与敬称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均表达了对别人的尊重。这种称谓中显示的礼貌时时处处都会碰到,人人都难以回避,因而是日常礼俗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
避讳起源于周代,春秋战国时期由于政局动荡,讳制不一。秦汉时代,随着大一统局面的形成和巩固,儒家学说在上层建筑领域中逐渐占据统治地位,避讳制度才渐臻完备。至唐宋两朝,讳制盛行,避讳的禁令日趋严格;而到了清代雍正、乾隆之世,讳禁之严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由于统治者的重视,长期以来逐渐形成了专门的讳律。这一方面是明确了避讳的对象,主要包括避在位君主名,如秦始皇嬴政,又名正,其在位时改“正月”为“端月”;避君主庙讳,如宋太祖赵匡胤的祖父名敬,其时凡遇“敬”字均以“恭”或“钦”替代;避太子名,如金主海陵王完颜亮的太子名光英,便改“鹰坊”为“驯鸷坊”;避后妃名,如东晋成帝杜皇后讳陵,改“陵阳县”为“广阳县”;避皇后祖、父名,如北宋仁宗刘皇后之祖父名延庆,殿前副都指挥使“李昭庆”改名“李昭亮”;避权贵名,如北宋蔡京为相权势极盛,百官皆避其名,将“京东”、“京西”改称“畿左”、“畿右”;还有避孔子名,使臣避出使国讳等。另一方面为避免避讳太滥,也有了五不讳、八不讳等说法。如规定讳名不讳姓;二名不偏讳,即名有二字不一一分别讳;不讳嫌名,即与所讳之字读音相近或相同的字可不讳;父已死不讳祖名;君前不讳父名,即在君主面前不避家讳;诗书不讳,即读诗书时照正音读,可不避讳字;临文不讳,即上奏书写文章不避家讳;郊庙不讳,即祭神祭祖时不讳等,名目繁多。但是各朝各代避讳宽严不一,对讳律的规定有的朝代并不遵行。如《礼记·曲礼上》规定“不讳谦名”,但唐代贞观、显庆年间修“八史”时,凡用天干“丙”字纪年的都改为“景”字,这是避唐高祖李渊之父名“昞”,就是讳谦名。虽然规定“二名不偏讳”,但帝王双名的两个字都要避讳。如《旧唐书·太宗纪》载:“武德九年(公元626年)六月令曰:依礼,二名不偏讳。近代以来,两字兼避,废阙已多,率意而行,有违经典。其官号人名、公私文籍,有世民两字不连续者,并不须讳。”这说明唐代之前两字兼避已成风气,故唐太宗刚登台即下令禁止。但这一禁令并未贯彻,唐代将“世”改为“代”,“民”用为“人”,实际就是对唐太宗之名“世民”二字分别避讳。
有的为避讳而改官名、辞官职。如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六月,唐高宗李治即位,避太宗庙讳,改“民部尚书”为“户部尚书。”七月,避高宗名讳,又改“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各州“治中”改为“司马”,“治礼郎”改为“奉礼郎”。辞官职如《北史·叙传》载,李延实被授任侍中太保的职位,但因其祖父名“宝”,认为“保”字同音是犯祖讳,所以上表坚决辞去太保官职。这种因避讳而辞官的行为实不足取,但却曾经风行一时,甚至列入了法律条文之内。《唐律》即规定:“诸府号官称犯祖、父名,而冒荣居之者,徒一年。”对此疏义解释说:“府有正号,官有名称。府号者,假如父名卫,不得于诸卫任官,或祖名安,不得任县职(指长安县)之类;官称者,或父名军,不得作将军,或祖名卿,不得居卿任之类。皆须自言,不得辄受。”
另有“家讳”,即子孙不能称呼父祖的名字,这也是尊祖敬宗的体现。在社会活动中,与别人交谈也不能触犯对方的家讳,否则将被视为非礼。东晋桓玄初任太子洗马时,王大前来祝贺,便设宴款待。王嫌酒冷频频呼唤使者取“温酒”来。因为桓玄的父亲名温,为避父讳,家中不许提到“温”字。而来客呼喊的“温酒”中就含着个相同的“温”字,便触犯了其家讳。这样,不但使者怕家主责怪不敢去取“温酒”;就是桓玄一再听到来客呼叫“温”字,亦心中不快,但又不便发怒,以至于当场便哭了起来。由于避讳,古代礼俗讲究“入竟(境)而问禁,入国(城)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礼记·曲礼上》)这就是说,进入一国境界先要询问禁忌,进入一个城内先要了解风俗,进入一家之门亦要先弄清其家讳,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犯讳而失礼。
有的因避讳改物名。如汉代因避汉高祖皇后吕雉名讳,将“雉”改称“野鸡”。又如唐朝避代宗李预嫌名,改“薯蓣〔yu玉〕”为“薯药”;至宋代避英宗赵曙嫌名,再改叫“山药”。陆游《老学庵笔记》还记载了一个改物名的典型事例。宋代有一个名叫田登的地方官,“自讳其名”,其管辖的全州境内都把“灯”改称为“火”。到正月十五元宵节,放灯供人们游观,其下属贴出的告示竟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因此还产生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并广为流传。
对于德高望重,特别是学问精深的男子可敬称为夫子。春秋时期凡大夫以上的官员可称夫子,其“夫”即指大夫,“子”是对男子的尊称。孔子当过鲁国司寇,也是大夫,所以被其弟子等人称为夫子。后来,孔子被尊奉为万世师表,所以夫子成了对孔子的尊称。孔子是教育家,从而引申为对老师或可奉以为师的男子也称夫子,如齐宣王就敬称孟子为夫子。对师长、老人、有道德有学问的人还敬称为先生。这种用法流传至今,现代社会“先生”成了对一切成年男子都适用的社交礼貌称谓。对已婚妇女多尊称为夫人、太太;未婚女子常通称为小姐。对于平辈友人则以尊兄、仁弟相称。就是晚辈小儿,古人也习惯尊称为公子和小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