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没有下文了,我的翻译生涯,共计两个小时。
当中文版本出来的时候,我抱着“哼,看看他的翻译有什么了不起”的心态买了学习,同样的话,他是这样翻译的:“无论怎么努力,你都永远也想象不出质子有多么微小,占有多么小的空间。它实在太小了……把奇点看成是一个悬在漆黑无边的虚空中的孕点,这是很自然的,然而是错误的。”
翻译的最高权威,应该是原作者的个人风格,而不是服从另一个权威,所谓“优美”等共同风格——更何况押韵押成二人转本来就谈不上优美。
我曾经看过两名翻译隔空吵嘴。挑起话端的是国内专门翻译村上春树的书的林少华。他批评村上春树的台湾翻译者,大意是说:“你啊,还是没有文化底蕴,翻译得不行,一点‘味儿’都没有。”台湾的翻译者是女的,她先夸了一通林少华的翻译,才畏葸地辩解道:“我们在面对原著时,自己的调调还是要少一些罢。”
直至现在我还认为自己翻译的版本好玩一些。我学比尔·布莱森的幽默笔法学了很久,自认为现在已经学得很像了。——当然,有些人看了我的翻译,会认为是失败的,因为读者在其中看到我太想表现的不是比尔。布莱森,而是我自己。
我记得从前的一个英语老师在讲课时经常会旁白:“看这一段话用了两个‘美’,多么没有水平。”这么说,当一段原稿出现重复的词句时,翻译家会难过得几顿吃不下饭,一定要找出‘美’的四十七种说法来代替。但有的时候,作为读者的我,需要感到重复词句的音质,如同几个结结实实的拳头打在胸口。
我桌子上摆了一本原版的福克纳的《掠夺者》,我们的外教看到了,他说:“这本书对你来说太难了,你为什么不看中译本?”我用英语夹中文外加手语,吭吭哧哧地说:“我看过译本,我现在想看看作者究竟说了什么。”
我最近在读一本里尔克的诗集,翻泽家的名字我就不曝光了。其中有一首叫《儿子》,第一小节是这样翻译的:“我的父亲被流放/一名流放海外的王/一位使节把他找/他的外套像一只豹/他的佩剑重又长。”
这个翻译可能是顶尖的快板书表演艺术家,但是看完他翻译的整本的《里尔克诗歌选》,我不相信里尔克会写出“干锤百炼如绕指柔”的句子。
对于翻译来说,最难翻译的词不是“微波各向异性探测器”等专有名词,而是“是”“有”“在”等极普通的词。为了用一个不那么平庸的字来代替它们,翻译们什么都干得出来!可是卡夫卡和海明威的行文之美与他们用词的限制是分不开的。翻译们却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好事,巧妙地掩护了作家的“贫血”。
作为一个翻译,在面对一篇还没人见过的原稿时,怎么能够不生歹心呢?我说的歹心,是投入翻译员自己原创性的歹心。译者一定会自己争取不同的声道,发出不同的盖过作者的声音,而不是尽量忠于原作者。只在一种情况下,我能够原谅这种歹心,那就是译者比作者更高超有趣。但是——恕我直言——这样的人怎么甘心只当传声筒呢?
我觉得自己有资格评价一下这件事。很不谦虚地说,我曾经也是一个翻译。当我还在上初中时,我最喜欢的作者比尔·布莱森出版了一本厚度高达二个砖头叠起来的书,叫做《万物简史》。在中译本还没有出来的时候,我就已经着手在课堂笔记本上翻译,第一章是《宇宙的起源》。我的翻译是这样的:“无论你多努力,你都没办法体会一个质子有多小,它对于空间是多么谦虚,因为它实在是太……太太太小了。你会自然地——但是是错误的——想象宇宙是一个怀孕的点儿,在那黑暗的、无穷无尽的空间里。”
我用二人转的形式载歌载舞地演绎了一遍,觉得还蛮流畅的。我相信那个翻译一定使了很大的气力压抑自己,才没有把最后一句翻译成:“他的佩剑重又长啊,重——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