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马上。马上谈谈。这样。”
他还在继续写作,因为他觉得这是自己唯一能做的事情。推理小说似乎是一种合理的办法。他几乎不费什么脑筋就能编造出推理小说所需的复杂情节,而且经常是不由自主地,就好像根本不用怎么费劲就能把这类小说写得很好。因为没把自己视为这些作品的作者,他不觉得自己该对它们负责,因此也发自内心地觉得没必要捍卫它们。威廉·威尔逊,毕竟是臆造出来的,虽然是奎因自己臆造的,但他现在已经过上了独立的生活。奎因很尊敬他,有时甚至还有些羡慕,可总不至于相信自己和威廉·威尔逊就是同一个人了。正因如此,他才没有从自己笔名的面具后面现身而出。他有一个代理人,但他们从不碰面。他们的接触来往只限于信件,奎因还为此在邮局租用了一个信箱。和出版商的交往也照此办理,对方支付给奎因所有费用、稿酬和版税,一概通过代理人。威廉·威尔逊的书全都没有作者照片或简介。威廉·威尔逊的名字从未被列入任何作家名录中,他也从不接受任何采访,收到的所有信件都由代理人的秘书答复。据奎因所知,没有人知道他的秘密。一开始,朋友们听说他放弃了写作时,总会问他打算靠什么过活。他对他们的回答都是一个口径:他从妻子那里继承了一笔信托基金。但事实上,他的妻子根本就没钱。事实上,他也不再有什么朋友了。
“请讲,”他说,“我就是奥斯特。”
“有人要杀你?”
“现在不行。电话里不行。这事非常危险。你必须得过来。”
“是保罗·奥斯特吗?”那个声音问,“我想跟保罗·奥斯特先生说话。”
“需要什么帮助?”
奎因拿起那本《马可·波罗游记》,又从第一页开始看起。“所以吾人之所征引,所见者著明所见,所闻者著明所闻,庶使本书确实,毫无虚伪,有聆是书或读是书者,应信其真。”正当奎因开始琢磨这些句子的意义,在脑海中反复思量那些直截了当的保证时,电话铃响了。很久以后,当他能够把当时的情景重建起来时,他将会记起他朝钟上瞟了一眼,发现已经过了十二点,他还纳闷怎么会有人这时候给他打电话。他想,这种时候听到的极有可能是坏消息。他从床上爬起,光着身子走到电话机旁,在第二声铃响过后拿起听筒。
“喂?”那个声音说。
事情是从一个打错的电话开始的,在那个死寂的夜里,电话铃响了三次,电话那头要找的人不是他。很久以后,等到他能够思索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时,他将得出结论:一切纯属偶然。但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一开始,还只是那件事及其后果。不管结果会不会有所不同,也不管所有的事情是否从那陌生人吐出第一个字时就已注定,都不是问题所在。问题在于这个故事本身,至于它是否意味着什么,那都不是这个故事所要告诉你的了。
“终于。我终于找到你了。”他听出话音中的如释重负,似乎突然间,切切实实的平静降临了。
奎因挂断了电话。他站在冰凉的地板上,朝下看着自己的脚,膝盖,疲软的阴茎。有那么一瞬间,他有些后悔自己对来电者态度那么生硬了。他想,假意跟他周旋一会儿的话,没准会很有趣。也许,他能在那案子里边发现些什么——甚至也许能在某些方面帮得上忙。“我得学会急中生智。”他对自己说。
电话那头又是一阵沉默。奎因马上意识到就是那个陌生人。
“喂?”他又喊了一声,“有什么能帮你的吗?”
“保罗·奥斯特。奥斯特侦探事务所的。”
第二天晚上,奎因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他还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了,没想到陌生人还会再打来。当时,他正坐在马桶上,用力排着便,电话铃响了。比前一天晚上略迟一些,大概是差十多分钟不到一点的样子。奎因正坐在逼仄的卫生间里,一边“办事”一边读着摊在膝盖上的《马可·波罗游记》,刚看到从北京去厦门的那一章。电话铃声响得非常令人恼火。马上去接电话意味着只能不擦干净就跑过去,他可不愿意这副样子穿过房间。可如果他以正常速度结束眼下的事,那就没法及时接上这个电话。除了这个原因,奎因自己也不大情愿挪动。他不怎么喜欢电话这玩意儿,他曾不止一次地想过要扔掉它。他最最不喜欢的就是电话的专制强横。它不仅有权违反他的意愿打断他,他还不可避免地要屈从于它的命令。这一次,他决定不理睬它。但在第三下铃声响过后,他的肠道排空了。在第四下铃声响起时,他已经擦干净了屁股。等到第五下铃声响起时,他已经提好了裤子,离开了卫生间,正在不紧不慢地穿过屋子。在第六下铃响时,他拿起了听筒,但电话那头没有声音。打电话的人挂断了。
那天晚上,当他终于坠入梦乡时,奎因试着想象沃克会对电话中的陌生人说些什么。在那个后来被他忘记了的梦里,他发现自己独处一室,正用手枪射向一面光秃秃的白墙。
“我说的是死亡。我说的是死亡和谋杀。”
“明天怎么样?”
“我对此无能为力,”奎因说,“这里没有保罗·奥斯特。”
已经五年多了。他不再那么经常地想起儿子了,就在最近,他还把妻子的照片从墙上拿掉了。偶尔,他会突然有种怀里抱着一个三岁男孩的感觉——但那并不是什么思考,甚至连回忆都算不上。那是一种肉身的感受,是过去时光在他身上留下的印记,他根本没法控制。现在,这种时候开始少起来了,而且大体看来,他的情况似乎已经开始变化了。他不再盼着死亡。然而也不能说他很乐意活着。但至少他不再为此怨天尤人了。他还活着,这个事实的根深蒂固开始渐渐迷住了他——就好像已经活过了自己的寿数,就好像莫名过上了一种死后的生活。他再也不亮着灯睡觉了,而且这几个月来,他一点都想不起来自己做过什么梦。
“哪位?”
“那我可帮不上了,”奎因说,“我可不会到处杀人。”
“好。明天。明天一早。早上。”
接下来的那天晚上,他又在等电话,之后那天晚上也是一样。正当他觉得自己的猜想完全没道理,想放弃这个安排时,电话铃又响起来了。那是5月19日。他记得这个日子是因为这是他父母的结婚纪念日——或者说本该是一个纪念日,如果他父母还活着的话——母亲曾告诉他,她是在婚礼之夜怀上他的。这个事实一直对他很有吸引力——能够精确地指出他存在的第一时刻——多年以来,他私下里都是在这个日子里庆祝自己生日的。这一次的电话铃声比前两次来得早一些——还没到十一点——他伸手去拿话筒时,还以为是别人打来的。
那是在夜里。奎因躺在床上抽烟,听着冷雨敲窗。他想知道雨什么时候能停下来,早上散步时会走得远些还是近些。一本翻开的《马可·波罗游记》倒扣在旁边的枕头上。自从两星期前完成了最新一本威廉·威尔逊的小说,他一直饱受煎熬。他书中的叙述者,那个私家侦探马克斯·沃克,解开了一个精心策划的连环罪案,遭受了许多挫折,经历过几次死里逃生,奎因觉得自己都被他的艰难经历折腾得有点精疲力尽了。这些年来,沃克已经变得和奎因非常亲密了。对他来说,威廉·威尔逊仍然是一个抽象的人物,沃克却变得越来越生动了。在奎因那种三位一体的自我中,威尔逊担当的是某种口技表演者的角色,奎因自己是那个傀儡,沃克则是为这项事业提供意志的鲜活声音。如果说威尔逊是一个幻觉,但他至少证明了其他二者生命的合理性。如果威尔逊并不存在,那他至少也是奎因把自己渡向沃克的桥梁。一点一点地,沃克成了奎因生命中的幽灵,他精神上的兄弟,他孤境中的战友。
“你是谁?”奎因问。
“别担心,”奎因说,“我会去的。”
“这里没有叫这名字的人。”
“好。十点钟。”那声音报了一个东69街的地址,“别忘了,奥斯特先生。你一定要来。”
电话那头却迟迟没有声音,有一会儿,奎因还以为打电话的人已经挂断了。然后,就像是从一个遥远的地方,传来了一个他从未听到过的声音。那声音呆板木讷却又充满感情,轻如耳语却又清晰可辨,连声调也是这样,他都听不出那是个男人还是女人。
“我在听,”奎因说,“你是谁?”
当然,他很早以前就不再把自己当作一个真实的存在了。如果说现在他还生活在这个世界中,那也是在一段距离之外,通过他想象中的人物马克斯·沃克来实现的。但他的侦探必须是真实的。这类作品本质上就是这么要求的。就算奎因允许他自己消逝,退缩到一个陌生而封闭的地方去生活,沃克仍然可以继续生活在另外的世界里,奎因的痕迹消失得越多,沃克在那个世界的存在就越持久。尽管奎因在自己的躯壳中总觉得不太自在,但沃克却变得越来越主动,越来越能言善辩,走到哪里都自在得很。那些给奎因带来困扰的事,沃克却视作理所当然,他淡定而冷漠地走过那些混乱的冒险历程,每次都使他的创造者印象深刻。确切地说,奎因并不是想要成为沃克,甚至也不是要像他那样,但是在写书时假装自己就是沃克,知道只要自己想就可以成为沃克,尽管只是在他的脑海里,依然会让他感到很安心。
这一次奎因没有犹豫。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既然时机来临,做就是了。
“是的,要杀我。没错。我就要被杀掉了。”
下一个晚上,他心里有了准备。他摊开手脚躺在床上,翻阅着《体育新闻》,等着陌生人的第三次电话。感到阵阵焦虑时,他便站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他放上一张唱片——海顿的歌剧《月亮的世界》——从开始一直听到结束。他等了又等。两点三十分时,他终于决定不等了,去睡觉了。
“你想跟谁谈话?”
“我需要帮助。”那声音说,“这事很危险。他们说你在这方面最在行。”
说到奎因,几乎不需要我们费什么口舌。他是谁,从哪里来,做过些什么,都无关紧要。比方说,我们知道他三十五岁了。我们知道他结过婚,也曾为人父,然而现在妻子和儿子都已经死了。我们也知道他写过书。确切地说,我们知道他写过推理小说。用威廉·威尔逊的笔名,以差不多每年炮制一本的速度,赚来的钱足以让他在纽约一处小小的公寓房里将就度日了。因为每写一本小说最多只要五六个月的工夫,所以每年剩下的时间他就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他大量读书,逛画展,还去看电影。夏天,他在电视上看棒球比赛;冬天,他去看歌剧。不过,他最喜欢的事情还是散步。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晴热寒暑,他几乎每天都要出去遛达一圈,从公寓出发,信步穿入市区——不是真的要去什么地方,只是任由两条腿把自己带到哪里算哪里。
侦探就是这样一个角色,他观察,聆听,趟过物体和事件的沼泽,想办法把所有的线索拼凑到一起,并借此找出真相。事实上,作者和侦探的角色是可以互换的。读者通过侦探的眼睛来看这个世界,仿佛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细节的扩散。他开始觉察到自己周围的事物,就好像它们都会对他说话,就好像由于他的关注,它们也变得有意义了,而不只是简单地存在着。私眼。这个词语对于奎因来说具有三重含义:不仅仅是字母“i”代表的“调查者”;也是大写的“I”,它是埋在自己那呼吸着的躯体中小小的生命蓓蕾;同时,它也是作者实际上的eye,是他自己向外看这个世界,并要求这个世界向他袒露真实面目的眼睛。五年来,奎因一直活在这种多重语义的控制之下。
“那么我建议你打别的电话,这里不是侦探事务所。”
“我知道,是的。当然知道。但我不知道他在哪儿。”
“没错,”奎因说,“终于。”他停顿一下,以便让自己和对方都能充分领会话里的意思:“有什么能帮你的吗?”
“你不明白,”那声音说,“已经没有时间了。”
“你不知道是谁?”
“是的,”对方终于出声了,同样机械的耳语,同样焦急的声调,“是的。现在就需要。不能耽搁。”
他喜欢的是这类书丰富而俭省的感觉。好的悬疑小说里什么都不会浪费,没有一个句子、一个单词是无意义的。即便没有意义,也会有着某种潜在的意义——总的来说也是一回事。书中的世界栩栩如生,被各种可能性、各种秘密和矛盾搅得翻腾不息。由于所看所说的一切,哪怕是最细微、最琐碎的事,都可能与故事的结局有关,所以什么都不能忽视。每一件事都至关重要,书的中心随着每一个事件向前推进。因此,中心无处不在,直到全书结束才能画成一个圆。
“保护我,是的。还要找出那个想要杀死我的人。”
“你想要我保护你?”
“这件事十万火急。”那声音说。
“不好意思,”奎因说,“你肯定打错了。”
“那要看你说的是什么事。”
“你能跟我说具体点吗?”
像大多数人一样,奎因对犯罪几乎一无所知。他从未谋害过什么人,从未偷过什么东西,也完全不认识干那种事的人。他从没进过警察局,从没跟私家侦探打过照面,也从未跟罪犯说过话。他在这方面所有的知识,都来自书本、电影和报纸。不过,他从来不觉得这是什么障碍。对于自己写的那些故事,他感兴趣的不是它们与现实世界的关系,而是它们与其他故事之间的关系。甚至在成为威廉·威尔逊之前,奎因就是推理小说的忠实读者了。他知道大部分推理小说都写得很糟,大多经不起最最马虎的推敲,但吸引他的是这种形式本身,很少有他不愿读的推理小说,除非是那种烂得出奇、难以言表的。尽管他对其他读物有着相当严肃的品味,甚至到了十分挑剔的地步,但换了推理小说,他几乎可以说是来者不拒。当情绪上来时,他可以毫无困难地一口气读完十几本。这是他内心的一个饥渴的洞壑,需要用特殊的食物来填塞,他得一气不歇地往里填塞,直到完全餍足才能停止。
纽约是一个无边无际的空间,一个永无止境的迷宫,不管他走出多远,不管他对社区和街道有多么了如指掌,它们总会给他一种迷失的感觉。迷失,不仅是摸不清这个城市,而且也找不到他自己了。他每次散步出去,都会觉得把自己撇在身后了,他沉浸在街上的车水马龙中,使自己沦为一只东张西望的眼睛,这就逃避了思考的义务,只有以这种方式,他才能获得一些平静,一种神清气爽的放空。世界在他之外,在他四周,在他面前,它变化得如此之快,使他无法投入到任何一样东西中。关键是移动本身,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前面、随着自己的躯体向前漂移的动作。漫无目标的游荡,使得所有地方都变得别无二致,身在何处也不再重要了。在最享受的那些散步中,他会有一种不知身处何方的感受。这种感受,成了他最终所渴望的一切:去往永无之地。纽约就是他在自己周围垒起来的无何有之乡,他意识到自己再也不想离开这里了。
“喂?”那声音又说。
“十点钟?”
“喂?”他说。
“不,”声音急躁不耐地说,“我的意思正好相反。”
“就是那个人。奥斯特。那个叫保罗·奥斯特的人。”
过去,奎因也曾颇有抱负。年轻时,他出版过几本诗集,写过一些剧本和评论文章,也搞过几部长篇译著。但相当突然地,他放弃了这一切。他的一部分已经死掉了,他告诉朋友们,不希望那部分再阴魂不散地缠着自己。也就是从那时起,他开始启用威廉·威尔逊这个名字。著书立说的那部分奎因已经不存在了,尽管从许多方面来说奎因还存在着,但他已不再为任何人而存在,除了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