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奎因一直都是这么和这个他不知道姓名的人聊天的。有一次,他坐在这家餐馆里,他们聊起了棒球,然后到现在,奎因每次来这家,他们还是会继续聊棒球。冬天,他们聊交易、预测和回忆。赛季时,就聊最近的比赛。他们都是大都会队的球迷,这种无望的热情成了联结他们的纽带。
在72街和麦迪逊大道的路口,他抬手招了一辆出租车。汽车匆匆穿过公园向西城驶去,奎因看向车窗外面,想知道这些树和彼得·斯蒂尔曼走进阳光和空气里时看到的那些是同样的树吗。他想知道彼得看到的事物和他看到的一样吗,或者说世界在他眼里是不是另一个样子。如果一棵树不是一棵树,他想知道那究竟会是什么呢。
还有,爱伦·坡小说里的杜宾是怎么说的?“推理者的思维能力要与他对手的一致。”但现在要把它用到老斯蒂尔曼头上。这个问题可能就更棘手了。
吧台服务员摇了摇头。“前两次打击把球击出界外了,接着金曼击出了一个一分本垒打,”他说,“砰,砰。都快打到月亮上去了。琼斯这回投得还不赖。这时候是二比一,第九局的后半局。匹兹堡队这时站上了第二和第三垒,一人出局,于是大都会队派上了替补投手艾伦。结果他保送下一个击球手造成了满垒。大都会队此时可在本垒封杀,或者说是双杀,如果这球是击向中间的话。培尼亚上了,这卑劣的东西耍了个花招,击了个地滚球,那球就他妈的从金曼两腿间穿过去了。两人得分,就这样。再见纽约。”
“你看今天晚上的比赛了吗,先生?”
“戴夫·金曼是狗屎。”奎因说,一口咬进汉堡里。
斯蒂尔曼的脸,再一次出现。过去几分钟里,我一直在想象之前见过他。也许是多年之前在附近——在他被捕前。
他仔细看了看那堆笔记本,试图从中挑出一本。出于某种他自己也难以言明的原因,他突然对底部的一个红色笔记本产生了一种不可抗拒的冲动。他抽出本子细细看着,用大拇指小心翼翼地翻了几页。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它这么吸引人。这是标准的一百页的八点五乘以十一英寸的笔记本。但它身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呼唤着他——好像它在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命运就是保存来自他笔端的字句。奎因都快被自己这种强烈的感觉弄得尴尬了,于是他把这红色笔记本夹在胳膊下,向收银台走去,买了下来。
他又沿着107街走了回去,在百老汇向左拐,朝上城方向走去,想找个合适的地方吃饭。今天晚上他对小酒吧没兴趣——在黑暗中进食,满耳醉醺醺的闲聊——虽说他平时可能会喜欢。穿过112街时,他看见“高地餐馆”还开着,就决定进去。那是个灯光明亮却又沉闷的地方,一面墙上摆了很大一架的色情杂志,一块区域是卖文具的,另一处是卖报纸的,几张餐桌,一个配有可旋转座凳的福米卡长吧台。吧台后面是一个高个子的波多黎各人,戴着高耸的白色厨师帽。他的工作就是制作食物,主要包括含脆骨的汉堡肉饼,用没味的蕃茄和发蔫的莴苣做的寡淡三明治,还有奶昔、蛋蜜乳和小圆面包什么的。他右边,收款机的后面躺着的就是店老板,一个谢顶的小个子男人,一头鬈发,前臂上文着一个集中营编号,照管着他那一摊雪茄、烟斗和香烟。他无精打采地坐在那里,看着隔天早上出版的《每日新闻》晚间版。
出租车把他送到家门口以后,奎因发现自己饿了。自从今天清晨吃过早饭起,他还什么都没吃过。这很奇怪,他想,在斯蒂尔曼的家里,时间怎么会过得那么快。如果他算得没错的话,那他在那里待了有十四个多小时。但在他心里,好像最多只待了三四个小时。对这么离谱的事情他只能耸耸肩,对自己说:“我得学着多看看表。”
小彼得。我必须设身处地想象一下吗,还是说我应该不假思索地相信?那种黑暗。想象我自己在那里,尖叫。我不愿意。我觉得自己也并不想理解这样的事情。结局是什么?这毕竟不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事实,是这世上发生过的事,以及我应该做的工作,一件小事,而我也答应去做了。如果一切顺利,那甚至会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他们又不是雇我来理解的——只要去做就是了。这是一份新工作。记住这一点,无论如何。
“福斯特完蛋了。一个过时的人。一个獐头鼠目的莽夫。”奎因仔细嚼着食物,感受着舌头上的骨渣,“他们应该把他快递回辛辛那提。”
“没错,”吧台服务员说,“可他们打得还是挺硬朗的。不管怎么说,比去年要好。”
“就该让你当主教练,”吧台服务员说,“你准能把他们骂得狗血淋头。”
斯蒂尔曼的脸。或者:斯蒂尔曼二十年前的脸。没法断定明天出现的脸像不像它。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一张疯子的脸。或者说这不是一个合适的描述?至少在我看来,这张脸就算称不上特别可亲,至少也算温和友善。嘴唇周围甚至有某种温柔的迹象。更别说那双蓝眼睛了,简直是柔情似水。那时头发就已经很稀薄了,也许现在已经没有了,如果有也应该变灰了,或是变得更白了。他有一种古怪的熟悉感:沉思型的人,毫无疑问的神经过敏,也许是个结巴,竭力遏止从自己嘴里涌出来的话。
回想一下穿别人的衣服是什么感觉。以此为开始,我想。假设我必须这样做。回到过去,十八年、二十年前,我那时候没什么钱,朋友会把他的衣服给我穿。比如说,上大学时J.的一件旧大衣。我会有种奇怪的感觉,就像钻进了他的皮肤里。这也许是一个开始。
一刻钟后,奎因回到了自己的公寓,他从夹克口袋里掏出斯蒂尔曼的照片和支票,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他把桌面上那堆零碎清理掉了——划过的火柴、烟蒂、纷乱的烟灰、用过的圆珠笔芯、几个硬币、票根、涂鸦、一块脏手帕——把红色笔记本摆在桌子中间。然后,拉上屋里所有的窗帘,脱光衣服,坐在桌前。以前他从没这么做过,但不知怎么回事,这时似乎很适合裸着身子。他坐了二三十秒钟,试图一动不动,除了呼吸什么都不做。随后打开红色笔记本。他拿起笔,在第一页写下自己名字的首字母D.Q.(丹尼尔·奎因)。这是五年来他第一次把自己的名字写在笔记本上。他停下来想了一下,又觉得无关紧要,便不再想了。他翻开了一页。他研究了一会儿空白页面,心想自己该不会是个大傻瓜吧。然后,他把笔尖抵在第一行,在红色的笔记本上写下了第一则记录。
“我没看。有什么有趣的消息吗?”
“但要当心福斯特。”吧台服务员说。
然后,最重要的是:记住我是谁。记住我应该成为谁。我觉得这不是什么游戏。另一方面,没有什么事情是清楚明了的。比如说:你是谁?如果你认为你知道,那你又为什么要一直撒谎呢?我没有答案。我只能说:听我说。我的名字是保罗·奥斯特。那不是我的真实姓名。
这时餐馆里几乎没有什么人。里边的餐桌旁坐着两个穿着褴褛的老人,一个很胖,另一个很瘦,专注地研究着赛马消息。两个喝空了的咖啡杯搁在他俩之间的桌子上。前面,一个年轻的学生面朝杂志架子站着,捧着一本杂志,细细打量着那上面裸体女人的照片。奎因坐在吧台前,点了一个汉堡和一杯咖啡。吧台服务员一边替他准备,一边扭过头来跟奎因聊天。
“你说得一点没错。”奎因说。
“我不知道,”奎因说着又咬了一口汉堡,“理论上看是不错,可实际上他们有什么用呢?斯特恩斯总是受伤。他们的二垒和游击手只是小联盟的队员,而且布卢克斯总是没法把心思放在比赛上。摩凯是不错,可他太粗野了,再说他们甚至都没法决定上哪一个好。当然,还有拉斯蒂不错,可他太胖了,跑不起来。至于说到投球,那就别提了。你我明天都能上希叶体育场去当个顶尖高手呢。”
至于弗吉尼娅,我有些犹豫。不只是因为那个吻,那可以有很多种解释;也不是因为彼得说的她那些事,那并不重要。她的婚姻?也许吧。彻头彻尾的不和谐。她这样做是为了钱吗?还是在以某种方式跟斯蒂尔曼里应外合?那样的话一切都要另作别论。但同时,这又完全没有道理。她为什么要雇用我?为了证明她显而易见的好意?也许吧。但那也太复杂了点。而且:为什么我感觉她是不可信任的?
吃完东西,奎因向文具架踱去。这边新进了一大批笔记本,堆在一起非常引人注目,蓝的绿的红的黄的,一摞摞码得令人赏心悦目。他拿起一本,发现是自己喜欢的那种窄行本。奎因所有的写作都用笔完成的,直到最后誊写时才用打字机,所以他总是留意着好用的活页笔记本。既然已经着手调查斯蒂尔曼的案子,他觉得是时候准备一个新笔记本了。能有个专门的地方来记录自己的想法、观察和问题很有用。这样,也许就不至于失控。
“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