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因不知道该怎么想。这里面有太多的可能性,他甚至搞不清该从哪里开始猜。是斯蒂尔曼,是电话没搁好,还是别的什么人在捣鬼?
那么,他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把事情做下去了。他也不用再给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打电话了。他可以彻底地把那个谜一样的忙音扔到一边去了。从现在开始,什么都拦不住他了。斯蒂尔曼别想在奎因不知情的情况下靠近彼得。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他无法和弗吉尼娅·斯蒂尔曼取得联系——如果,就像他深信的那样,他注定无法联系上她了——他到底该怎么做呢?他的工作是保护彼得,确保没人能对他造成伤害。只要他做了该做的事,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怎么看待他的工作重要吗?照理说,实施计划的人应该和他的客户保持紧密联系。这是马克斯·沃克的一贯原则。但是,这真有必要的吗?只要奎因做了他该做的事情,联系或是不联系又有什么相干?如果有什么误解的话,一旦案子破解,什么事都能得到澄清。
自从买了这红色笔记本后,这是他第一次记录与斯蒂尔曼的案子无关的事情。他所关注的是一路走来的所见所闻。他没有停下来思索他正在写的东西,也没有分析他这种不合常情的行为可能意味着什么。他只是急不可耐地要把某些事实记录下来,赶在自己忘却之前把它们形诸笔墨。
他打开电视看了大都会队前两局的比赛。然后又拨了一次电话。同样的结果。在第三局前半局,圣路易斯队靠着一个保送上垒、一次盗垒、一个内野接杀,还有一个高飞牺牲打得分。大都会队在这一轮后半局里有威尔逊的二垒安打和扬格布拉德的一垒安打。
奎因付清账单,把一支薄荷味的牙签含进嘴里,又开始上路了。他没有走太远。顺着这条路,他走到一处花旗银行的二十四小时营业厅,用自动出纳机查了一下自己的余额。他的账户上还有三百四十九美元。他取出三百美元,把现金塞进口袋里,继续朝上城方向走去。在57街,他朝左拐,向公园大道走去。走到那里,他又拐向右边,继续向北走到69街,转向斯蒂尔曼的街区。那幢房子就跟他第一天看见时一模一样。他抬起头,想看看公寓里面是否透出了灯光,但他记不起哪扇窗户是他们家的了。整条街上悄无声息。没有驶过的车子,没有往来的行人。奎因走到马路对面,在一条狭窄的小巷里找了一处观察点,安顿下来准备在这过夜。
当然,乞丐和艺人只是流浪者人群中的一小部分。他们是其中的贵族,是堕落阶层的精英。更多的人则无所事事,无处可去。许多人可谓醉汉——但这个名词并不能表现出他们整个的崩溃状态。绝望的壮汉,衣衫褴缕,满脸伤痕,流血不止,他们拖着两腿在街上行走,就像戴着镣铐似的。睡在门洞里,摇摇晃晃地过马路,最后倒毙在人行道上——似乎只要你留意一下,每时每刻都能看见他们。有些人饿死了,还有的冻死了,还有一些会死于殴打、火烧或折磨。
在这个他后来忘了的梦中,他发现自己正走在百老汇大道上,手里牵着奥斯特的儿子。
每隔二十分钟,他就跑进电话亭子里给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打电话。就像昨天晚上一样,今天也没打通。到了现在,奎因已经觉得忙音是意料之中的事了。这已不再叫他烦心了。忙音已经成为了他的脚步的对位声部,像是满城纷纷扬扬的噪音中一个有规律地发出声响的节拍器。每当他想到,无论他什么时候拨号,忙音都在那里等着他,永远不会突然断掉,没有人说话,也不可能有人说话,就像是心脏的持续跳动,都会觉得很安慰。弗吉尼娅和彼得·斯蒂尔曼现在与他失联了。但可以抚慰他良心的是,他一直在努力尝试。不管他们把他带入了怎样的幽暗之中,他都没有抛弃他们。
在餐厅里,他意识到自己已经对一些事情作出了决定。在他还没意识到的情况下,答案已经清晰透彻地摆在他的脑子里了。这个忙音,他现在明白了,并不是一种随机现象。这是一种信号,是告诉他,他还不能切断与这个案子的联系,即使他想这样做。在这之前,他一再试图联系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是想告诉她这事结束了,但命运不允许这件事发生。奎因停下来思考了一下。这个“命运”真的是他要用的词吗?这似乎是一个生硬又老套的词。不过,当他更深入地探究下去,却发现这正是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或者说,就算不是严丝合缝,那也比他能想到的其他任何词汇都更为接近那个意思。那就是“命运”的含义,恰如其是的含义。这是一个类似“天”那样的词,比如说“天在下雨”或者“天晚了”里的那种用法。奎因不知道“天”的语义指向了什么。也许是一种事物的普遍状态;一种实然状态,世界上的一切得以发生的基础。他找不出任何比这更为确切的定义了。可是,也许他并不是真的在寻找什么定义。
他该给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打电话的时间早就过了,他在心里犹豫着要不要把这件事继续做下去。能不能不理她?把所有的事情都扔到一边去行吗?行的,他对自己说,这没什么不可以。他可以忘了这个案子,回到他的日常生活中去,再写一本书。愿意的话,他还可以去旅行,甚至出国待一阵。比方说,可以去巴黎。是啊,这倒可以考虑。当然,任何地方都能去,他想,任何地方都可以。
女人们拎着她们的购物袋,男人们挟着他们的纸板盒,带着他们的家当从一个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永远在移动,好像在哪里很重要似的。有个男人全身裹着美国国旗。有个女人脸上戴着万圣节面具。有个男人穿着破破烂烂的外套,脚上的鞋子用破布扎着,手里擎一个衣架,上面挂着一件熨得十分挺括的白衬衫——外面还套着干洗店的塑料袋。还有个男人,穿着职业套装却打着赤脚,头上戴着一具橄榄球护盔。还有一个女人,衣服上从头到脚都缀满了总统竞选的徽章。还有个男人,走路时用手捂着脸,歇斯底里地哭喊着,一遍又一遍地说:“不,不,不。他死了,他没有死。不,不,不。他死了,他没有死。”
那么,这就是命运了。不管怎么想,不管他想要什么不同的结局,他对此已无能为力。他对这个命题说过“是”,而现在,他无力再撤销这个“是”了。这意味着唯有这一条路:他必须把这事情做完。没有第二个答案。非此即彼。就是这样了,不管他喜欢还是不喜欢。
奎因现在毫无头绪。他什么都没有,什么也不知道,他知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不仅转回了最初的起点,更回到了起点之前,离起点很远,比他能够想象的任何结局都要糟糕。
奥斯特的事显然是个错误。也许,从前纽约是有过一个私家侦探叫这名字。彼得那个护士的丈夫也许是个退休的警察——所以不是什么年轻人。在他那个年代,无疑有一个很有名望的侦探叫奥斯特,所以,当他想要找一个侦探时,自然就想到了他。在查看电话号码簿时,他只发现了一个奥斯特,想来就是他了。于是他就把这个号码给了斯蒂尔曼夫妇。这时,发生了第二个错误。线路里出了点问题,他和奥斯特的电话不知怎么就串线了。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可能发生。于是他接到了那个电话——注定就是一个找错人的电话。所有的事情都说得通了。
他沿着百老汇大道走到72街,转向东面的中央公园西区,然后顺着公园走到59街,走过了哥伦布雕像。他在这里又一次拐向东边,沿着中央公园南区一直走到麦迪逊大道,然后折向右边,沿着闹市区走到中央车站。这样随意地转了几个路口后,他又往南走了一英里,沿着23街来到了百老汇大道和第五大道的交汇处,停下来看了一下熨斗大厦,然后换了方向,向西拐弯一直走到第七大道,他在这里左转,往闹市区走了一段。在谢里丹广场,他又转向东面,慢慢悠悠地走过威弗利广场,穿过第六大道,继续向华盛顿广场走去。他穿过拱门,挤过人群向南走去,一个杂耍艺人在一根松松地系在灯柱和树枝间的绳索上表演,他停下脚步看了几眼。转而他从东面的角上离开了这个小公园,穿过种植着一片片绿草坪的大学区,在休斯敦街转向右边。在西百老汇大道,他又拐了个弯,这一次是向左,一直走到运河街,稍微偏向右边,他穿过一个袖珍公园,转到凡瑞克街,走过六号门口,他曾在这里住过,然后他又向南走去,再次走过西百老汇大道和凡瑞克街的交汇处。沿着西百老汇大道来到了世贸中心大楼,走进其中一座塔楼的大堂,他在那儿给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打了第十三个电话。奎因决定吃点东西,他走进底楼的一家快餐店,一边在红色笔记本上写着,一边悠闲地吃着三明治。吃完后,他又向东走去,穿到金融区狭窄的街道,然后往南走去,向保龄球绿地走去,他在那里看到水面上海鸥翔集,在正午的阳光下晃悠着翅膀。有那么一会儿,他真想搭乘渡轮去斯丹顿岛,可转念一想还是继续往北走去。在富尔顿街,他向右拐,顺着东百老汇大道朝东北方向走去,穿过乌烟瘴气的下东区,接着进入唐人街。在那里他又转入包厘街,沿着那条路一直走到14街。随之又拐向左边,穿过联合广场,继续往上城方向走到公园大街南面。到23街,他转身向北。走过几个路口后,他又向右转,向东走过一个路口,然后顺着第三大道走了一会儿,在32街他转向右边,来到第二大道,再向左,又朝上城方向走过三个路口,然后最后一次右拐,走到了第一大道。他顺着这条街一直穿过七个路口,来到了联合国大厦,决定短暂地休息一下。他坐在广场的石凳上,深深吸了口气,在空气与阳光里慵懒地闭上眼睛。然后,他打开红色笔记本,从口袋里掏出聋哑人给他的笔,在新的一页上开始写了起来。
今天,真是前所未有:乞丐、穷汉、购物袋女士、流浪汉和醉鬼,满街都是。这些人里边,从一时拮据的到一贫如洗的都有。不管你拐到哪个方向,都有他们的身影,不论在高级社区还是贫民窟。
但是,电话占线。他等了五分钟再拨。还是忙音。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奎因不停地在拨电话和等待之间交替,可结果总是一样。最后,他拨给接线生问电话是否出了故障。他被告知这样的查询要支付三十美分。随后电话线路里传来一阵噼噼啪啪的声音,拨号声混合着更多的杂音。奎因试着想象那个接线生的模样。这时又响起了一开始那个女人的声音:您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
有的人还真是有些天赋。比如说,今天有一个黑人老头,一边跳踢踏舞一边用香烟变戏法——还挺有范儿的,显然以前是个杂耍演员,他穿着一身紫色套装,绿衬衫,系一根黄领带,嘴角上挂着一种似曾相识的舞台式微笑。还有那些街头粉笔画师和音乐家们:吹奏萨克斯管的、演奏电吉他的、拉小提琴的。有时,你甚至会撞上一个天才,就像我今天遇到的这个:
奎因第二天走了一整天。他起得很早,八点刚过就起床了,都没有停下来想想他要去什么地方。如此一来,这天他目睹了许多以前自己从未留意过的事情。
波德莱尔:Il me semble que je serais toujours bien là où je ne suis pas.也就是说:在我看来,似乎在一个我不在的地方,我才有欢乐。或者,更直截了当地说:在我不在的地方,我才是我自己。或者,还可以一针见血地说:在这世界以外的任何地方。
夜幕临近。奎因合上红色笔记本,把笔搁回口袋里。他想思考一下自己所写的东西,但发现做不到。他周围的空气是那么清新怡人,简直沁人心脾,好像不再属于这个城市。他从长凳上站起来,伸展一下四肢,走到电话亭里,他又给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打了个电话。然后,他去吃晚饭。
虽然每一个灵魂都已经迷失在这个特定的地狱里了,但还有些人被锁在疯狂中——不能走进他们躯体之外的这个世界。尽管他们看起来是在那里,可他们不能算存在着。比如这个人,他拿着一套鼓槌,在人行道上胡乱敲击,他走路时,身子难看地俯向街面,在水泥路面上敲啊敲。也许他以为自己正在做一件挺重要的工作。也许他在想,如果他不这样做的话,整个城市就得土崩瓦解。也许月亮也会脱离轨道,撞向地球。有些人在对着自己说话,有的喃喃自语,有的尖声喊叫,有的在诅咒,有的在悲号,有的在对自己述说什么故事,就像在跟别人说话似的。我今天碰上的那个男人,像一堆垃圾似的坐在中央车站门口,人们从他身边川流不息地经过,他用一种惊恐的语调高喊道:“第三海军陆战队……吃蜜蜂……蜜蜂从我嘴里飞出来了。”或者是那个女人,在对一个隐形的同伴喊着:“我不这么做又能怎么样!我他妈的就不这么做!”
一个吹单簧管的,看不出什么年纪,戴着一顶遮住脸的帽子,盘腿坐在人行道上,像个耍蛇人似的。两只上发条的猴子在他前面,一只拿着小手鼓,另一只捧着大鼓。一只猴子摇起小手鼓,另一只猴子敲起那面大鼓,敲出奇怪而准确的切分音,那人则用手里的乐器即兴地演奏出无穷无尽的微妙变化,身体机械地前后摇摆,精神十足地模仿着猴子的节奏。他欢乐活泼地发挥着他的天赋,轻快的节奏,回环往复的小阶音调,好像完全沉浸在与他的机械伙伴一同献艺的快乐之中,陶醉在自己所创造的小天地里,从不抬头朝上看一眼。他们演了又演,从头到尾都是那一套,然而我听得时间越久,就越是难以离去。
有些乞丐还摆出一副倨傲的样子。给我钱,他们似乎就这么嚷嚷着,我很快就会回到你们中间来的,每日四处奔波打拼。另一些家伙呢,完全放弃了摆脱流浪生活的希望。他们躺在人行道上,旁边搁着帽子,或者杯子,或者盒子,甚至懒得抬眼看看过路的人,沮丧到有人给他们扔几枚硬币也懒得道谢。自然,仍还有人在为挣钱而劳碌:兜售铅笔的盲人,为你的汽车擦挡风玻璃的酒鬼。还有的靠讲故事,通常是讲他们自己的悲剧身世,像是在报答施主的善心——即便只是动动嘴皮子。
他坐在起居室里,打量着几面墙壁。记得这些墙面曾是一片雪白,可现在蒙上了一层奇怪的暗黄。也许有一天它们还将变得更加肮脏,变成灰色,甚至褐色,就像搁置过久的水果似的。一堵墙面由白变黄,由黄变灰,他对自己说。涂料消蚀了,这个城市的烟尘侵蚀着一切,泥灰从内部开裂。变了,还将继续改变。
走进音乐之中,在你循声而往的那种回环往复的轻快节奏中:也许那里是你最终的归宿。
他抽了一支烟,再抽一支,接着又抽了一支。他瞧着自己两只手,见手脏了,便起身去洗。在盥洗间里,水流入水槽时,他决定刮一下胡子。他往脸上抹了剃须泡,取出干净的刀片,开始刮胡子。出于某种原因,他发现照镜子不太令人愉快,所以一直避免打量镜子里的自己。你老了,他对自己说,你变成一个老家伙了。然后他走进厨房,吃了一碗玉米片,又抽了一支烟。
这时是七点钟。他又在犹豫要不要给弗吉尼娅·斯蒂尔曼打电话。当他脑子里还在盘旋着这个问题时,他发现自己不再有什么主见了。一会儿,他看到了要打电话的理由,同时也看到了不打电话的理由。到最后,还是礼貌替他作了决定。不跟她打一声招呼就消失,这不大公平。但打过电话以后,就完全是可以接受的了。他说服自己,只要你把自己的打算跟人家说清楚,那就没什么关系。然后,你就可以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了。
手表显示将近六点了。奎因沿着来时的路走回家去,每过一个路口都会加快步子。当他走到自己家那条街上时,已经跑了起来。今天是6月2号,他告诉自己。试着记住它。这是纽约,明天是6月3号。如果一切都顺利,接下来应该是4号。然而,没有什么是确定无疑的。
奎因发现自己其实一点都不在意。一个啤酒广告上来了,他关掉了声音。第二十次拨打弗吉尼娅·斯蒂尔曼的电话,于是第二十次得到同样的结果。在第四局前半局里圣路易斯队拿到了五分,奎因干脆把画面也关掉了。他找到自己的红色笔记本,坐到桌边,连续写了两个小时。他不想再看一遍自己写下的东西。随后,他又拨打了弗吉尼娅·斯蒂尔曼的电话,听到的又是忙音信号。他砰地一声把话筒砸下,塑料都开裂了。当他试着再拨电话时,连拨号音都听不到了。他起身走进厨房,又做了一碗玉米片。然后就上床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