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执著,包括对文字的执著,只对身在其中者有意义。隔一层境界看,意义即消失。例如,在忙人眼里,文字只是闲情逸致;在政客眼里,文字只是雕虫小技;在高僧眼里,文字只是浮光掠影。
文字的确不能替我们留住生活中最好的东西,它又不愿退而去记叙其次好的东西,于是便奋力创造出另一种最好的东西,这就有了文学。
为什么写作,而不是不写作?
如果说写作犹如分娩,那么,读自己刚刚出版的作品就恰似看到自己刚刚诞生的孩子一样,会有一种异常的惊喜之感。尽管它的一字一句都出于自己之手,我们仍然觉得像是第一次见面。
写作是一种习惯。对于养成了这种习惯的人来说,几天不写作就会引起身心失调。在此意义上,写作也是他们最基本的健身养生之道。
我写作从来就不是为了影响世界,而只是为了安顿自己——让自己有事情做,活得有意义或者似乎有意义。
这是我小时候喜欢玩的一个游戏:把我的幼稚的习作工整地抄写在纸上,然后装订成一本本小书。
拿起书,不安——应当自己来写作。拿起笔,不安——应当自己来生活。
现在,我已经正式出版了好几本书了。可是,我羞愧地发现,里面仍有太多幼稚的习作。我安慰自己说:我最好的东西还没有写出来,在那之前写的当然仍是幼稚的习作啦。接着我听见自己责备自己: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要把这些幼稚的习作变成书呢?听到这个责备,我忽然理解了并且原谅了自己:原来,我一直不过是在玩着小时候喜欢玩的游戏罢了。
为何写作?为了安于自己的笨拙和孤独。为了有理由整天坐在家里,不必出门。为了吸烟时有一种合法的感觉。为了可以不遵守任何作息规则同时又生活得有规律。写作是我的吸毒和慢性自杀,同时又是我的体操和养身之道。
的确是第一次。一堆尚未出版的手稿始终是未完成的,它仍然可能被修改甚至被放弃。直到它出版了,以一本书的形式几乎同时呈现在作者和读者面前,它才第一次获得了独立的生命。读自己的手稿是写的继续;只有当手稿变成可供许多人读的书之后,作者才能作为一名读者真正开始读自己的作品。此后他当然还可以再作修订,但是,由于他和读者记住了第一副面孔,修订便像是做矫形手术,与作品问世前那个自然的孕育过程不可同日而语了。
灵魂是—片园林,不知不觉中会长出许多植物,然后又不知不觉地凋谢了。我感到惋惜,于是写作。写作使我成为自己的灵魂园林中的一个细心的园丁,将自己所喜爱的植物赶在凋谢之前加以选择、培育、修剪、移植和保存。
写作的快乐是向自己说话的快乐。真正爱写作的人爱他的自我,似乎一切快乐只有被这自我分享之后,才真正成其为快乐。他与人交谈似乎只是为了向自己说话,每有精彩之论,总要向自己复述一遍。
有的人必须写作,是因为他心中已经有了真理,这真理是他用一生一世的日子换来的,他的生命已经转变成这真理。通过写作,他留下了真理,也留下了生命。读他的作品时,我们会感到,不管它的文字多么有分量,仍不能和文字背后东西的分量相比,因而生出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