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批评涉及某些重要的哲学难题,有必要检视一下现代哲学及其指导下的批评理论所提出的解决这些难题的方案。
4.现代哲学对于批评的作用,最明显地表现于推动各种批评理论之建立。批评若要不停留于批评家们的个别行为,而试图成为一门在同行之间可以交流的普遍性学科,就有必要对批评的概念、原则、任务、标准、规范、方法等问题进行探讨,这种探讨构成了批评理论的基本内容。很显然,对于这些问题的解答皆取决于对文学之本质的认识,因而可以追溯到某种美学和哲学的立场。凡是系统的、亦即真正具备理论形态的批评理论,无不都是自觉地以一种哲学理论为其出发点,是那种哲学理论向批评领域的伸展。本世纪最流行的批评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存在主义、精神分析、形式主义、结构主义、现象学和解释学各家,皆自报家门,旗帜鲜明地亮出了它们的哲学谱系。
8.据此我们可以来探讨哲学与批评相结合的方式了。依据某种哲学观点从事批评,热衷于在作品中寻找这种观点的相似物,或者寻找合适的作品来阐释这种观点,这肯定是最糟糕的结合方式。在最好的情形下,这种批评也只能算做哲学批评而非文学批评。一个批评家或许也信奉某种哲学观点,但是,当他从事文学批评时,他决不能仅仅代表这种观点出场,而应力求把它悬置起来,尽可能限制它的作用。他真正应该调动的是两样东西,一是他的艺术鉴赏力和判断力,一是他的精神世界的经验整体。文学首先是语言艺术,因此,不言而喻,从事文学批评的人必须要能够欣赏语言艺术。判断力的来源,除了艺术直觉之外,还有艺术修养,即对于人类共同艺术遗产的真正了解,因此有能力判断当下这部作品与全部传统的关系,善于发现那种改变了既有经典所构成的秩序从而自身也成为经典的作品。但文学不仅仅是语言艺术,在最深的层次上也是人类精神生活的形式。正是在这一层次上,文学与哲学有了最深刻的联系。也是在这一层次上,哲学以最自然的方式参与了批评。当批评家以他的内在经验的整体面对作品时,哲学已经隐含在其中,这个哲学不是他所信奉的某一种哲学观念,而是他的精神整体的基本倾向,他的真实的世界观和生活态度。批评便是他的精神整体与作品所显示的作者的精神整体之间的对话,这一对话是在人类精神史整体的范围里展开的,并且成了人类精神史整体的一个有机部分。
我认为,批评之与哲学发生关系是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凡学院派批评家往往建立或者运用一定的批评理论,由这些批评理论固然可以追溯到相应的哲学理论。即使是那些非学院派的所谓业余批评家,在他们的印象式批评中也不难发现一种哲学态度。因此,真正的问题不是哲学在批评中的存在是否合法,而是以怎样的方式存在才合法。也就是说,我们所要寻求的是哲学与批评的正确关系。
5.批评的任务是阐释作品的意义和判断作品的价值。有一些批评理论主张批评应该排除评价,仅限于阐释。然而,一个批评家选择作品中的什么成分作为自己所要阐释的意义之所在,其实已经包含了一种价值立场,他事实上按照作品满足他对意义的理解的程度对作品进行了评价。对意义的理解是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它基本上决定了一个批评家对作品的阐释的角度和评价的标准。
文学作品中的什么成分构成了意义,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取决于对文学的本质的认识,在相当程度上还取决于对世界和人性的认识。每一部作品皆涉及作者、所言说的事物、读者三个方面。意图说和传情说曾经十分盛行,前者把作者的意图当作意义的源泉,后者把读者所获得的教诲、感动、娱乐视为意义的真正体现,这两种立场皆因明显地脱离文本自身的阐释而已显得陈旧。但是,同样是从作品本身的内容中寻找意义,站在不同的哲学立场上,也会认为作品是在言说不同的事物。例如,马克思主义者会认为这事物是社会生活,弗洛伊德主义者会认为是作者个人或人类的深层心理,存在主义者会认为是对人的生存境遇的体验和思考。这些立场所关注的方向虽然各异,但仍然是试图用文学之外的东西来阐释文学作品的意义,因而在当代也受到了特别激烈的批判。倘若仅仅根据这些立场从事阐释,这样的阐释是否还是文学批评的确就成了问题,毋宁说更是社会学、心理学、哲学的批评等等。
这种情形的发生恐怕并非偶然。透过现代西方文学批评理论的繁荣景象,我们看到的也是文学批评的阙如。在文学批评的名义下,真正盛行的一方面是文化批评、社会批评、政治批评、性别批评等等,另一方面是语言学、符号学、人类学、神话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等等。凡是不把作品当作目的、而仅仅当作一种理论工具的批评,其作为文学批评的资格均是可疑的。
7.哲学与文学都是人类精神生活的形式,在本质上是相通的。因此,哲学之进入文学作品的权利是不容置疑的,问题仅在进入的方式。有不同的进入方式,例如:一,在文学作品中插入哲学的议论,这些议论与作品的文学性内容(情节等等)只在主题上相关,在形式上却彼此脱节,如同一种拼贴;二,用文学的形式表达哲学性的思考和体悟,此种意图十分明确,因而譬如说可以用哲理诗、玄学诗、哲学小说、思想小说等等来命名相关的作品;三,自觉地应用某种新潮的哲学思想来创作文学作品,从事文体的实验,譬如罗勃-格里耶的新小说之于结构主义哲学;四,作品本身完全是文学性的,哲学并不在其中的任何部分出场,但作品的整体却有一种哲学的底蕴,传达了对世界和人生的一种基本理解或态度。
一个批评者对作品有无真正的兴趣,他是否具有鉴赏力和判断力,这两者都必然体现在他的批评之中,因此是容易鉴别的。人们可以假装自己懂某种高深的理论,却很难在这两方面作假。
1998.9
1.关于哲学与批评的关系,我们可以听到两种相反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批评应该完全立足于艺术,排除一切哲学观点的干扰。另一种意见认为,任何批评必定受某一种或某一些哲学观点的支配,在本质上是应用哲学。
然而,哲学之能够指导批评理论的建立,并不表明它能够指导成功的批评实践。批评是批评家的整体素质作用的产物,在具体的批评实践中,理论教条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每一次真正有价值的批评都是一个独立的事件,是批评家与作品之间的一种独特的感应和一次幸运的相遇,而决非某个理论的派生物。对于一个素质良好的批评家,合适的理论或许可以成为有效的表述工具。可是,倘若一个批评家缺乏此种素质,对于作品并无自己的感觉和见解,仅靠某种批评理论来从事批评,那么,他实际上对作品本身无话可说,他的批评就必定不是在说作品,而是在借作品说这种理论。事实上,研究批评理论的学者很少是好的批评家,就像研究文学理论的学者很少是好的作家一样,这种情形肯定不是偶然的。
批评者所要阐释的意义是在作品的内容之中,还是在形式之中?这一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问题是纠缠着批评理论的另一个难题。如果撇开艺术形式而只看思想内容,批评就不再是文学性质的了。如果撇开思想内容而只看艺术形式,批评就不再是意义的阐释而只成了技巧的分析。在这个问题上,结构主义的方略是破除内容与形式的二分法,将两者融入结构的概念。它不再问作品的一个成分是内容还是形式,只问是否为审美的目的服务,所有为审美目的服务的成分都依照不同的层次组织成一个完整的符号体系。我认为,结构主义把一切内容都形式化了的做法未必可取,但破除内容与形式的二分法无疑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正确方向。在文学作品中,唯有被艺术地言说的事物才真正构成为内容,而事物之被艺术地言说即所谓形式,两者所指的原是同一件事,本来就不可截然分开。
2.当今批评界的时髦做法是,在批评文章中食洋不化地贩运现代西方某些哲学性批评理论,堆砌各种哲学的、准哲学的概念。这类文章的共同特点是对所要批评的作品本身不感兴趣,读了以后,我们丝毫不能增进对作品的了解,也无法知道作者对作品的真实看法和评价是什么。在多数情况下,它们只是把作品当作一个实例,用来对某一种哲学理论作了多半是十分生硬的转述和注解。在我看来,这样的批评既不是哲学的,更不是艺术的,甚至根本就不是批评,不过是冒充成批评的伪哲学和冒充成哲学的伪批评罢了。
3.批评总是对某一具体作品的批评。因此,一切合格的批评的前提是,第一,批评者对该作品本身真正感兴趣,从而产生了阐释和评价它的愿望。他的批评冲动是由作品本身激发的,而不是出自应用某种理论的迫切心情。也就是说,他应该首先是个读者,知道自己究竟喜欢什么。第二,批评者具有相当的鉴赏力和判断力,他不是一个普通读者,而是巴赫金所说的那种“高级接受者”,即一个艺术上的内行。作为一个专家,他不妨用理论的术语来表述自己的见解,但是,在此表述之前,他对作品已经有了一种直觉的把握,知道是作品中的什么东西值得自己一评了。
9.本论纲对于文学批评所做的思考,在基本原则上也适用于一般的艺术批评。
然而,作品的内容无非就是作品所言说的事物之总和,撇开了所有这些社会的、心理的、思想的内容等等,作品所剩下的便只有语言形式了。这样一来,对意义的阐释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分析作品中的语词和句子的逻辑意义,如英美语义分析学派之所为,其不属于文学批评的性质当是更加不言而喻的。另一是分析作品的形式结构,目的不是阐释某一具体作品的意义,而是以这一具体作品为标本来建立语言符号如何由其组合方式而产生意义的一般模型,如结构主义学派之所为。这种批评是否属于文学批评也是值得怀疑的,毋宁说它更是一种对文学作品的语言学的和符号学的研究。一种更彻底的立场是否认文学作品中意义的存在,断然拒绝释义。一步步排斥所指,最后能指就必然会成为不问意义的符号游戏,因此结构主义之发展为解构主义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解构主义批评声称要排除与文本无关的一切因素,然而,事实上,它在文本上进行的随心所欲的嬉戏并不比印象主义的主观批评离文本更近。还有一些批评理论也倾向于拒绝释义,而主张把批评的任务限制于研究作品的艺术技巧。这种研究在技术上的细致入微足以使人惊叹,但因撇开作品的精神内涵而不免流于琐碎。
一般来说,哲学应该以文学的方式存在于文学作品之中,它在作品中最好隐而不露,无迹可寻,却又似乎无处不在。作品的血肉之躯整个儿是文学的,而哲学是它的心灵。哲学所提供的只是一种深度,而不是一种观点。卡夫卡的作品肯定是有哲学的深度的,但我们在其中找不到哪怕一个明确的哲学观点。哲学与文学的最差的结合是,给文学作品贴上哲学的标签,或者给哲学学说戴上文学的面具。不能排除还存在着像《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这样的作品,几乎无法给它归类,从外到里都是哲学也都是文学,既是哲学著作又是文学精品。所以,说到底,哲学与文学的区分也不是那么重要,一切伟大的作品必定是一个精神性的整体。
例如,文本有无它本来的意义,如果有,如何划清该“客观”的意义与批评者的“主观”的理解之间的界限?这一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始终纠缠着批评理论。现代许多批评理论(如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美国新批评派,现象学批评)都试图建立起一套分析的技术或标准,以求排除批评者的“主观”之干扰,使“客观”意义的获取成为可操作和可检验的科学程序。但是,这样做的代价必定是缩减意义的范围,事实上把它限制在那些可以形式化的东西上了。我认为,到目前为止,哲学解释学为此问题的解决指出了最可取的方向。哲学解释学对理解的本体论结构的揭示表明,理解必定是理解者视域与文本视域的融合。因此,批评不必再纠缠于主观与客观之区分,反而应以两者视域的最大限度的融合为目标,使批评成为一种富有成果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