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些通盘考虑对玛莎没多大用。也许她完全同意上述分析,但她的问题是什么时候才是可以打破规则的例外情况。她应该如何判断?
50. 善意的贿赂
“如果有人伤害我的孩子,我会杀了他。”如果不是守法的民众这么说,我们还不觉得有什么不寻常的。不过,说这种话的人在想什么?
玛莎为什么加入警队?她心里再清楚不过:保护民众,并且确保正义得以伸张。对玛莎来说,这些考虑甚至比遵守规则还重要。
法律与道德并非同一件事,这一点应该没有争议,这也是为什么不公正的法律可能存在,而公民的不服从有时又值得称赞。尽管如此,法治的原则仍然很重要,唯有例外情况才能扭曲或打破规则。为了所有人的利益,我们必须禁止人们替代法律行事,哪怕是出于良善的动机也不行。
36. 先发制人的正义
7. 无言胜利
17. 严刑逼供
玛莎不断地告诫自己这一点,因为她害怕自己没有决心打破规则来实现自己的理想。有个好人犯了可怕的错误,导致一名无辜女人死亡,但一连串的意外与巧合让玛莎拥有足够的间接证据与法医证据证明另一个人有罪。不仅如此,玛莎能指控的男人是个坏透了的人,肯定犯下了一系列谋杀案,她只是没有足够的证据将他绳之以法。
另外,玛莎的欺骗行为还有一个看似合理的道德说词。虽然如此,由警察而非法院来决定谁该受惩罚却让人反感。对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即使这么做有时意味着罪犯能逍遥法外,我们也需要一些保障防止警察滥用权力。
有几种判断方式可以为玛莎的欺骗行为辩护。举例来说,我们可能认为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打破规则。首先,打破规则产生的好处必须远大于遵守规则,玛莎的处境似乎符合这个条件;其次,打破规则的行动不应损害一般遵守规则的行动,这个条件也是可以满足的,只要玛莎的欺骗行为继续保密;最后,打破规则必须是得到更好的结果的唯一方法,玛莎似乎没有其他方法让这个不折不扣的恶棍坐牢。
资料来源:《白夜追凶》(2002),克里斯托弗·诺兰指导。
玛莎知道,正当法律程序不允许设计将人控告的事件发生,但是将一个连环杀人犯关进牢里,总比将一个对别人毫无威胁的男人关进牢里要好得多。这么做所伸张的正义远大于不让杀人犯得到公平审判所造成的不正义。
有没有可能两者兼得?社会必须要求警察遵守规则,但有时让警察暗自打破规则可能是一件好事,两者也许不矛盾。我们的集体责任可能是支持法治,但个人的责任也许是确保我们做出最好的决定,不管是合法还是非法。
有的人会解释说虽然他们知道亲手主持正义是错的,但他们只是单纯而诚实地承认自己是怎么想的。另一些人可能不会为自己辩护那么多,他们认为伤害自己子女的人罪有应得。法律或许不允许他们这么做,但道义支持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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