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男子二十而行冠礼,即开始头戴冠帽,很少光头。不戴冠帽被认为是非礼和不敬,非士君子之所为。有些士人甚至把正冠视逾生命。《左传·哀公十五年》就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卫国发生内乱,孔门弟子子路在拒敌时冠缨被砍断。在这性命攸关的危急时刻,子路还说:“君子死,冠不免。”竟放下兵器而结缨,结果被对方乘机杀死。
直裾单衣,是当时流行很广的一种服式。在湖北江陵马山砖厂一号楚墓出土的战国中期的文物中可以看到其形制。它一般用正裁,即前身、后身及两袖各为一片,每片宽度与衣料的幅度大体相符。它的特点是右衽,交领,直裾。衣身与下摆均呈平直状,没有明显的弧度。领、袖、襟、裾都有一道边缘,袖端边缘大多用两种颜色的彩条文锦镶沿。它的质料有绢、罗、锦、绦、纱等多种。有的还在衣身用彩色丝线绣上猛虎、凤鸟、小龙等动物图案。
周代服装的主要形式是上衣下裳制。适应当时家具陈设简单,通常赤脚席地跪坐,外出则乘坐马车等生活条件,仕宦的衣服样式比商代略有宽松。衣袖有大小两种式样,衣领一般用矩领,裁作“”形。衣长大多到膝盖。在衣领和袖子边缘,有不同的花纹图案。衣用正色(即青、赤、黄、白、黑等原色),裳用间色(即两个以上正色调配而成的多次色)。
佩玉为饰早在商代就已成为一种时尚。这从商代陵墓发掘出的大量形制丰富、制作精美的玉器佩饰上可以得到有力的证明。到了周代,人们更赋予玉器种种神秘的道德色彩,于是上自天子,下至士庶,无不习尚佩玉(称为“德佩”),并以玉的色泽来区分身份和等级。有所谓“天子佩白玉,公侯佩玄玉,大夫佩水苍玉,世子佩瑜玉,士佩瓀玟〔ruanmin软民,似玉的美石〕”(《礼记·玉藻》)之别。玉的造型不同,佩在身上的寓意也不一样。如《荀子·大略》所说:“聘人以珪〔gui圭,长条形、上端作三角状的玉器〕,召人以瑗(大孔的璧),绝人以玦〔jue决,环形、有缺口的玉器〕,反绝以环(圆形、中间有孔的玉器)。”玉佩除单独使用者外,还有组佩。即将若干件不同造型的玉佩用彩线穿组成串系挂在腰间。而在组佩中,最为贵重的是用于祭祀等重大场合的大佩(具体形制说法不一)。挂上大佩,行走起来,由于玉器的相互碰撞,会发出悦耳的铿锵声响。人们用此来节制步履的缓急,以体现对礼俗的尊重。这就是古人所乐道的“鸣玉而行”。此外,当时人们还常在腰侧佩挂刀、(合刂)〔qia恰〕、削、镜、巾帨、印章等实用物品(称为“事佩”)。
当时的冠帽除帽箍形之外,还有平形、尖形、月牙形及中间突出而两边翻卷等式样。大抵低而平的是普通人戴的,高而尖的是贵族阶层人士戴的。周代妇女仍保持着辫发的发式。有将辫发绾成一个大髻,垂在脑后的;有将头发编成两个辫子搭在胸前的;也有在梳好发辫之后,另在辫梢上衔接一段假发,使其下垂至膝的。
曲裾深衣,有人称之为“绕衿衣”,是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一种上下相连的服式。它简便适体,用途广泛,为社会各阶层人士不论贵贱男女、文武职别所喜尚穿着。它除上下连缀外,另一个特点是续纴钩边。这种服式改变了传统的在衣服下摆开衩的裁制方法,将左面的衣襟前后片缝合,后片加长(即“续纴”),使它成为三角形,穿时绕到身后,再用腰带系扎。另在领、袖等主要部位缘一道厚实的锦边(即“钩边”),以便衬出服装的骨架。它多用轻薄柔软的质料裁成。这种深衣的样式,在湖南长沙和湖北云梦等地出土的男女木俑及帛画上可以看到。
这个时期的服装还没有钮扣,一般在腰间系带。腰带仍然有两种:一种是用丝织物制成的大带(绅带)。官员上朝时,可以作插笏〔hu互,记事的手板〕之用。古人常说的“搢绅”,意思就是把笏插在带间。后世,“搢绅”逐渐演变为仕宦的代称。一种是用皮革制成的鞶〔pan盘〕革(或称鞶带),作系鞸或悬挂佩饰之用。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由于胡服的日渐流行,革带用途更为广泛,形制也愈益精巧。带上镶嵌着许多金银珠宝,带两端也用带钩(后用带鐍〔jue决〕)联结起来,成为“钩络带”。由于它结扎方便,逐渐取代了绅带。
襦裙,是一种在中山国中流行的服式。襦,是一种短上衣,长至腰间,紧身窄袖;裙,是裙子,由多幅布制成,上面多织有方格花纹,常与襦配穿。这种服式,对后世中原地区汉族服饰的发展颇有影响。
这个时期的衣服样式主要有四种:直裾单衣、曲裾深衣、襦裙、胡服。
周代王公贵族所着衣裳,一般都是用优质的丝绸制作的。贫民百姓所穿则多为以兽毛或葛麻搓捻成线编织而成的褐衣。《诗经·豳〔bin宾〕风·七月》所说,“无衣无褐,何以卒岁?”正道出了当时劳动人民忧心忡忡的凄苦情状。后世用“褐夫”一词作为贫民百姓的代称,也是从这个意义上引申出来的。
胡服,是一种北方少数民族的服装。这种服装与中原地区褒衣博带式的汉族服装差异较大。它一般由短衣、长裤和高统靴组成。适应四处游牧的生活习俗,以衣身紧窄,左衽,下着满裆长裤,便于从事射猎、放牧为特点。自从公元前325年赵武灵王力排众议,“易胡服”,胡服便渐渐流行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