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眼看就快到家了,离巴克峰只有一英里,这时肖恩转动方向盘,汽车在冰上打滑。他在转弯时加速,轮胎一顿,汽车跳上了一条小路。
我在巴克峰待的时间不长,大概一个星期。离开山的那天,奥黛丽叫我不要走。那次谈话的内容我不记得了,但我记得写过关于这件事的日记。回到剑桥后的第一晚,我坐在石桥上,凝视着国王学院的教堂,写下了那则日记。我记得那条平静的河流,记得秋日落叶在波光粼粼的河面上缓缓漂流。我记得钢笔在纸上沙沙写字的声音,准确详细地记下了姐姐说过的话,有整整八页的篇幅。但我对她说那番话的记忆消失了,似乎我是为了忘却才写下来的。
我在剑桥的朋友已经成为家人,与他们在一起让我有一种归属感,这种归属感在巴克峰已经消失了多年。有时这种感觉让我痛苦。我想,没有哪个亲妹妹爱陌生人会胜过爱自己的哥哥,又是什么样的女儿比起父亲会更喜爱自己的老师?
我开始重读约瑟夫·史密斯和杨百翰的信件。小时候读这些信时,我怀着崇拜之情;现在我用不同的眼光重读它们,不是用批评家的眼光,也不是用信徒的眼光。我将一夫多妻制作为一项社会政策,而不是一种教条来解读。我将它与其自身的目标,以及同时期的其他运动和理论进行比较。这感觉就像一种激进的行为。
肖恩绕着停车场转了一圈,然后在大门口附近停下。他熄了火,车头灯灭了。黑暗中我几乎看不清他的脸部轮廓。
绝对不能看他。我几乎相信,只要我的眼睛一直盯着教堂尖顶,他就不会动我。只是几乎相信,因为即使我紧抓这个念头不放,我也等待感受到他的手落在我的脖子上。我知道很快就会感受到他的双手,但我一动不敢动,不敢打破这个等待的魔咒。那一刻某种程度上我相信,就像我一直相信的那样,打破魔咒、解除魔法的人会是我。当寂静被打破,他愤怒地冲向我,我就会知道肯定是我做了什么,成了催化剂和导火索。这种迷信中透露着希望,给人能掌控局面的错觉。
但是写什么呢?在为撰写硕士论文而阅读时,我惊讶地发现,十九世纪的伟大哲学家们身上有摩门教神学的影子。我向导师大卫·朗西曼提出这一点。“那就是你的研究项目,”他说,“你可以做前人没研究过的东西:你不仅可以把摩门教视为一场宗教运动,也可以将它作为一场学术运动来研究。”
肖恩转向我。我一直在躲着他,但突然间,这么做似乎很不公平。他已经变了,假装他没有改变是很残忍的。他问我是否愿意跟他开车兜风,我说好。肖恩想吃冰激凌,于是我们买了冰沙。谈话平静、舒适,就像多年前在畜栏里那些昏暗的夜晚一样。他跟我谈了很多:爸爸不在时他负责管理工作小队;儿子彼得肺部虚弱,做过几次手术,晚上仍戴着氧气管。
“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我问,但这条路只通往一个地方。
“你想去看电影吗?”肖恩问。他的声音很是随意。我看着汽车急转调头,蹒跚地重新回到公路上,感觉世界随之旋转。“看部电影是个好主意。”他说。
“我会朝她脑袋开一枪,”肖恩说,我感觉他的身体朝我这边挪动,“但我不想把一颗好子弹浪费在一个没用的婊子身上。”
“你跟奥黛丽联系得多吗?”他说。
咔嗒一声点火,引擎轰隆隆地发动起来,通风口涌出了阵阵暖风。
巴克峰还是老样子。公主被积雪覆盖,但我还能看到她腿部深深的轮廓。我到家时,母亲正在厨房,一手搅拌炖汤,一手拿着电话解释益母草的特性。爸爸的桌子仍是空的。母亲说,他在地下室,躺在床上。他的肺里好像有什么东西。
第一个学期在一连串的晚餐、深夜派对以及不时在图书馆熬夜看书中度过了。为了获得博士学位,我必须进行一项原创性学术研究。换句话说,阅读了五年的历史,现在该轮到我来书写历史了。
“不多。”我说。
圣诞节我买了一张回爱达荷州的机票。启程前一天晚上,我们学院举办了一次晚宴。我的一位朋友组织了一个室内唱诗班,要在晚宴上唱圣诞颂歌。唱诗班已排练了好几个星期,但在宴会那天,女高音得了支气管炎。那天下午,我的电话响了,是我的那个朋友。“麻烦告诉我,你认识会唱歌的人吗?”他说。
尽管这并非我所愿,我还是不想回家。我更喜欢自己选择的家庭,而不是被给予的家庭,所以我在剑桥越开心,我的开心就越因为觉得自己背叛了巴克峰而散发着恶臭。这种感觉变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一种我可以在舌头上品尝、在呼吸中闻到的东西。
两天过去了。爸爸每晚都上楼,坐在扩建的“教堂”里的沙发上,一边咳嗽,一边看电视或者读旧约。我每天不是学习,就是帮母亲干活。
如果我为在如此安全的距离——在宏伟的图书馆和古老的教堂的环绕下——记录下姐姐的恐惧而感到内疚,只有一个迹象可以表明这点。那一晚,在日记的最后一行,我写道:今晚的剑桥不如以前美丽。
“这种事只有傻瓜才会带枪。”肖恩说。
“那就别带枪,”肖恩说,“那样你才知道你不会用到它。如果带了,你可能就用上了,事情就是这样。拳头干架很快就会演变成激烈枪战。”
我移开目光,盯着教堂尖顶,在星光的映照下,那尖顶清晰可见。
德鲁已被一个中东研究硕士项目录取,和我一起来到了剑桥。我把我与奥黛丽的谈话告诉了他。他是我向其透露家庭信息的第一个男朋友——真的透露了真相,而不仅仅是有趣的轶事。当然那是过去的事了,我说。我的家人如今不同了。但是你该知道那些事。所以你可以好好盯着我,以防我做出什么疯狂的举动。
一个身材魁梧的陌生人慢吞吞地从后门走了进来。过了几秒钟我才认出那是哥哥卢克。他的胡子那么浓密,看上去和他养的山羊一样。他的左眼是白色的,已经瞎了:几个月前,他的脸被彩弹枪击中。他穿过房间,拍了拍我的背,我盯着他剩下的那只眼睛,寻找熟悉的东西。直到看到他前臂上凸起的伤疤——一个两英寸宽的对勾,正是被大剪刀伤到的地方——我才确定这个人就是我的哥哥。他告诉我,他和妻子还有一群孩子住在谷仓后面的一间活动房里,他在北达科他州的石油钻塔上工作赚钱。
肖恩平静地说着,面带沉思。他那头金发又脏又乱,也该修剪了。他脸上布满了泥灰色的胡茬,眼睛在油污和尘土下闪闪发光,好像灰云中闪烁的蓝色火焰。他的表情和言谈似乎来自一个比他年纪大得多的人,一个热血已经冷却,与世无争的人。
教堂很暗,停车场空无一人。
第三天晚上,我正坐在餐桌旁看书,这时肖恩和本杰明从后门拖着步子走了进来。本杰明正对肖恩说他在镇上的一场小交通事故后跟人打架的事。他说,在他下卡车与对方司机对峙之前,他把手枪塞进了牛仔裤的腰带里。“那家伙不知道自己惹了什么麻烦。”本杰明咧嘴笑着说。
他似乎放松了下来,然后说:“奥黛丽就是个爱说谎的贱人。”
我一动不动地待着,脑海一片空白。
“我又不是真想开枪。”本杰明嘟囔着。
我什么也没说,不愿动也不愿说,唯恐冒犯了我仍然相信拯救了我的奇异的物理巫术。肖恩似乎没有意识到我的沉默。在开车回巴克峰的最后一英里路上,他愉快地闲聊,几乎开玩笑般谈论要不要看《特工插班生》那部电影。
奥黛丽让我留下来。她说,肖恩太强大,太有说服力,她无法单独面对他。我告诉她,她并不孤单,她还有母亲。奥黛丽说我不明白,毕竟从没有人相信过我们。如果向爸爸求助,他肯定会说我们撒谎。我告诉她父母和以前不一样了,我们应该相信他们。然后我登上了飞机,飞到了五千英里之外。
我已经多年不唱歌了,而且从没在爸爸不在场时唱过,但几个小时后,我加入了室内唱诗班,登上了大厅里巨大的圣诞树上方的椽子附近的平台。我珍惜那一刻,很高兴能再一次感受音乐从胸口浮上来的轻盈感。我也想知道爸爸会不会冒着进入大学和这个国家的风险,来到这里听我唱歌。我相信他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