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发表时不具名,孙科抓住这一点大做文章,在香港发表公开谈话,攻击民盟,说民盟是暗藏的“第五纵队”,破坏抗日等等。而不具名发表的最大不利是不能取信于国外,以获得国际上的同情和支持。为补救计,后由陈友仁(曾任中山先生秘书、国民政府外长)和陈翰笙二位向外国记者说明和保证,并由他们代为将这两文件译为英文,宣言与政治纲领才得通过这些记者转发国外。
民盟在香港办报,国民党当然不高兴,一定千方百计地阻挠和破坏。早在报纸筹办中,国民党就派了他们立法院副院长刘维炽由重庆赶到香港,与港当局接头,企图阻止我们创办这个报纸。可惜他晚了一步,因为待他赶到时,注册手续我们已办理完毕,应交的押金四千元港币也已交清,并请好了法律顾问,已算是有合法地位的报刊,不能任意取缔了。可是由于刘的一番奔走活动,港当局的新闻检查机构仍对我们多方刁难。为了避免或减少麻烦,在报纸出刊之前大家劝说我,应当先拜访新闻检查机关的负责人,并特别提醒我要购买些礼品送去,表示希望他给予关照。这种迹近行贿的事,我还从未干过!可是为办报,我还是十分勉强地带着礼品去见了这位负责人。此人姓刘,着长袍马褂。这在流行西装革履的香港是不多见的。东西送了,请关照的话也说了,可是《光明报》第一天的发刊词上他就给开了“天窗”。于是我再去找他,进行交涉。他的回答很直截了当:这是“奉命行事”,因为上面有交代。他还说:“你们报上的文章如果发表在别的报上,如《大公报》,可以不删,可是登在你们《光明报》上,就不能不删。”报纸大样天天送检,天天要开“天窗”,成了家常便饭。许多文章被删节得太多,文句不通,无法读下去。我写的连载在报上的长文《我努力的是什么》,也删节得千疮百孔,不成样子。
有一天我有事外出,走在中环路距香港大学不远的地方,遇见陆光荣,两人正边走边谈时,由两楼之间忽然冲出一人,双眼以下蒙着白布,手持尖刀,以刀对我,要我交出身上财物来。当我从衣袋里取钱包时,陆趁机逃离,向上坡方向飞跑,而此时正巧有一辆警车自上往下驶来。陆于是边跑边大声喊叫:“robber!robber!”(强盗!)匪徒眼见警车向我们方向开来,急忙逃走,竟不及接我手中递给他的钱包。
此后不久,范长江、萨空了问我是否打算在此时离开香港,我说当然想走,便约定与陈此生、范长江夫妇等同行。1942年1月10日,在日军完全占领香港两周后,我换装着中式夹裤夹袄,于黎明前离开所住的小学,由黄瓒送我到香港仔约定的一个僻静处,登上预先租定的一条小渔船,趁着破晓前的昏暗,躲过日军的检查和封锁,悄悄地离开了香港,踏上了返回祖国大陆的途程。由香港回到大陆内地所经历的种种艰险和一些感受,在回到桂林以后曾写过题为《香港脱险寄宽恕两儿》一长文,有较详细的记述,这里就不再说了。
报社经济既如此困难,可是青年党的曾慕韩(琦)还要往报社里安插闲人,实在令人气愤。本来报社已任命萨空了为经理,萨很有才干,社内工作在他掌管之下,早已走上轨道,而曾慕韩忽然又“推荐”青年党的陆光荣当副经理。因为萨已完全胜任,而且也已有一位副经理李炳海,无需再添人,何况添人又要多一笔开支,理所当然地我拒绝了这一无理要求。于是曾陆二人邀我去茶楼谈判,再三要挟。最后曾竟说:“你如此坚持己见,拒不接受,我们便不再是盟友,我将以敌人来对待你!”平日貌似文雅的曾某,竟如此凶恶无理,实在可叹!
在重庆公推我代表民盟赴港办报时,本曾商定张君劢、罗隆基二位随后也将来港协助,但他们始终未能来。黄炎培(当时任抗战公债筹募委员会秘书长)原说去南洋募捐后途经香港时与我相会,不料我到港之日恰好他离港飞回重庆。于是有关筹办报纸的事宜,我只得会同当时在港已参加民盟的各党派人士商讨办理,如曾慕韩(即曾琦,青年党)、徐梦岩(国社党)、伍宪子(宪政党)、周鲸文(东北同乡会)、张云川(第三党,即今日之农工民主党)、甘介侯(桂系)等人。在筹办过程中,还与当时在港的许多左翼人士,如何香凝、廖梦醒、廖承志、柳亚子、陈翰笙、彭泽民等接触,他们自然都对民盟这一工作表示支持。其中廖承志是周恩来告诉我与他联系的,因为在离重庆之前,我到曾家岩将去港办报的事告诉他,并向他问得中共驻港代表。在临创刊之时,有人又劝我出面宴请一些知名人士,以取得更多的支持;记得被邀请的人士中有茅盾、夏衍、金仲华等人。
1940年底至1941年1月民盟已创立,但始终不曾公开。《光明报》在香港创刊后,它首要的任务就是向国内外公开宣告国共两党之外的最大政治组织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的成立,并公布民盟的政治纲领。但民盟的成立宣言和政治纲领在见报之前如送检,肯定不能通过,所以民盟这两个重要文件如何才能见报,成为一大难题。大家议论再三,想不出什么办法。幸好后来萨空了出一个好主意:将宣言和政治纲领放在有报头的一版广告栏内刊出,因为按香港新闻检查机关的规定,广告栏大样无须送检,这样做就可以轻易地避开送检被扣一关。后来即按此意见办理。同时又通知印刷厂增加印数,出售时又特意减收报费,尽力扩大这一期发行量。1941年10月10日这一天,刊有民盟成立宣言和政治纲领的《光明报》终于在香港街头各处公开发售,与广大的读者见面了;至此海内外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才知道民盟的成立。香港当局见此情况,当然不免大吃一惊,立刻派来由英籍警官率领的警务人员来到报社,查问究竟。我们就以广告账目本出示,上面填写有刊登广告人的姓名、住址以及所收广告费数目,以表明我们是按广告刊登,并且手续完备。来检查的人抓不住报社的任何把柄,就按照账本上写的姓名、住址去查找那要求刊登广告的人,而姓名、住址等都是我们事先编造好的,因此他们自然是什么也找不到。
《光明报》发表了民盟成立宣言和政治纲领,公开宣告民盟的成立,当然为蒋介石所不容。首先是旅港的参政员王云五、成舍我两人秉承国民党的意旨,以邀我同去重庆参加参政会为名,要我离开香港,重新回到受蒋介石严密控制和监视的重庆,为我所拒绝。后来国民党元老李石曾(李与吴稚辉、蔡元培、张静江,人称国民党四大元老,他们都是中山先生的朋友),当时正住九龙半岛酒店,也写信劝我回重庆,信中说:“介公之于先生,一如先生之于介公,并无恶意。”并通知我机票已由吴铁城的弟弟代为准备好了。对此我再次“辞谢”。最后国民党搬出了青帮头子杜月笙,让他来出马,“动员”我离开香港。有一天,由杜月笙出面,请我一个人去“吃茶”,地点是“告罗士打酒店”的雅座。杜一见面,首先讲了许多恭维的话,说什么我在《光明报》上发表的文章如何好,大家如何注意,许多人都表示赞同等等。然后话题一转,说:“重庆方面很希望梁先生回去,有什么主张,尽可以与蒋先生面谈。当面交换意见不是更好吗?”他还说:“我们这些人素以信义著于天下,说话从来是算数的。我愿陪梁先生同去同回。”我回答说:“不必了,因为除了报上已发表的,我没有什么另外的主张。更何况民盟总部在重庆,有张君劢、左舜生等人在,如果需要当面谈,他们可以代表民盟。”杜遭拒绝后不死心,后来又请我吃过一次茶,当然还是让他碰了钉子。
1940年12月24日我与黄炎培、张君劢、左舜生发起筹组“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中国民主同盟的前身),这时国内的政治形势十分恶劣。国共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抗日战争初期的那种全国团结抗日的气氛已经荡然无存。国民党的控制、镇压也日益严重,人民的民主权利已名存实亡。国民党的“民意机构”——“国民参政会”——也更加缺少“民意”的色彩,因为国民党提出的第二届参政员人选中极力排斥党外人士或敢言之士;记得陶行知、胡景伊等就是这次被取消了参政员资格,而塞进了更多的吃闲饭的国民党员。1941年1月又发生了“皖南事变”,国内形势更加急剧恶化。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在为力争团结抗日的局面不公开破裂,积极奔走于国共两党之间的同时,加快了民盟组织的建设工作,希望民盟能早日建成,使它能尽快在促进国内团结中发挥作用。民盟的政治纲领、组织章则以及常委、主席等人选等都是这时商讨确定的。而创办民盟的报纸也是这时商定的。记得有一天我们相会于张君劢的住处(张当时借住于其胞弟国民党交通部长张嘉璈家中)。张君劢首先说,只有不在蒋介石的控制之下才能讲我们要讲的话。大家对此当然都有同感,遂决定去海外建立民盟自己的言论机关,并推我负责。
为筹备民盟的报纸,我在1941年3月底离开重庆。就在我动身之前不久,邹韬奋不堪国民党特务的长期监视,巧妙地甩掉特务的盯梢,逃离重庆。在这种情况下,我根本弄不到去香港的机票,只得乘长途汽车先去桂林,再做打算。汽车途经第一站是距重庆九十公里的綦江。车刚刚停稳,旅客正准备下车略事休息,有个人打开车门上车问道:“梁漱溟参政员在车上吗?”我答:“我就是。”来人就说:“请下车,到我们那里喝喝茶。”我便回答说:“时间有限,不下去了。”不料此人却一再坚持“请”我去“喝茶”,这我才明白过来。为了他们稽查站向重庆上级特务机关请示,于是全车被扣在綦江过夜。当我提着小皮箱在汽车站附近寻找投宿的旅馆时,看见墙上有布告,布告末尾署名人为“张轸”,职衔是“警备司令部分区司令、补充训练处处长”。张轸是河南人,过去经河南友人介绍见过面,也算相识了。在一个小孩的指引下,我找到了这个训练处,见到了张轸。我一见张就问:“稽查站你指挥得了吗?”张答:“指挥不了。”当夜我就留宿在他的办公室。晚间闲谈,谈起征兵,因为所谓“补充处”就管的是此事。张说:“惨得很!壮丁都想跑,跑了抓住就枪毙。为了防止逃跑,睡觉时将拉来壮丁的手用绳子拴在一起。”张说着竟为之落泪。我问他为什么不向上反映。张说:“当然我向何应钦说过。他听后摆摆手,或摇摇头,不了了之。”
待《光明报》创刊之后,经费仍感拮据,遂决定由我亲自去新加坡一带向华侨募款。为了此行,我添置了一套在那一带炎热气候下需穿着的白色西服。不料我一上船就碰见了国社党的徐傅霖。徐见我也搭船,首先开口问我:你去南洋干什么?待我说明此行目的以后,徐就表示:民盟由许多政治党派组成,也包括了他所在的国社党,如果民盟去募捐,国社党就无法再募。我们二人同去,捐款者将只给你,而不会给我;你去了,我将空手而归。因此,你要去,我就不去;如果我去,你就不能去!徐态度之强硬,实在出乎我的意料。徐是民国初年的老国会议员,年龄又比我大许多(当时我四十八岁,他已六七十岁了),我只好让他。一个钱没有募到手,还报废了花上百元港币买得的一张头等舱船票。不料事过不几天,日本即发动太平洋战争,新加坡很快沦入日军之手。塞翁失马,安知非福。幸好未去成,不然我也会滞留在东南亚一带,难于回归祖国大陆了。
我去香港没有带一个人,办报的班子是到香港后才筹组的。8月接重庆的民盟同人的信,决定由我任报社社长,经理则由我推荐萨空了担任。其余编辑人员等,多靠金仲华等人介绍。记得新闻版负责人是笔名羊枣的(听说后来他在福州被国民党杀害)。总编辑是俞颂华,他原在上海《申报》工作过,是个老报人。经过大约三个多月的紧张筹备,1941年9月18日这一天,民盟自己的报纸《光明报》终于和读者见面了。报纸取名的事,这里可以附带说一说。一天碰见范长江,他与我提起当时张君劢的国家社会党(后改名民社党)在香港出版的报纸,范说报贩叫卖时多喊出许多报名,而《国家社会报》往往被略去,就是因为这个名字不易上口,叫出来也不响亮。后来我们二人共同议论的结果,就取名《光明报》。
国民党的干涉和破坏活动当然为我们制造了许多困难,但更令人心痛的还是来自内部的分歧与干扰。这是我此生中最感苦恼的经历之一,至今难忘。民盟的政治纲领早在重庆时即由我执笔写好,并经大家修改同意。但在距报纸创刊前一个多月,黄炎培即托人自重庆带来密函并抄件,其中意见是为避免使国民党感到刺激,拟就的十二条纲领中有四条暂不发表。这四条内容包括反对由国库负担国民党费用,反对设立特务机关等。其实这种将纲领分成两部分先后发表的意见,早在我尚在重庆时黄就提出过,后来大家取得非到适当时机不发表的谅解,这个分歧遂被暂时搁置起来,现在不过是旧事重提罢了。为了消除分歧,能按原定日期(1941年10月10日)发表民盟政治纲领,经过在港民盟成员多次讨论和与在重庆的民盟成员多次信函往返,终于决定由我根据原来的十二条另起草一个十条纲领。这个改写后的纲领后经重庆方面民盟成员同意,一字不改;而在港的徐梦岩、周鲸文等坚持删去第四条中“拥护国民党执政,为抗战建国纲领之执行”,而在第二条“结束党治”后面,增加“仍委托国民党执政”等字样。结果大家议论纷纭,久久定不下来,最后终于修改为“督促并协助国民党切实执行建国纲领”。后来在报上发表的那个政治纲领,就是经过这许多曲折产生的。
1941年5月20日我只身一人飞往香港,开始了筹办民盟报纸的工作。到香港时有李沛文(李济深先生长子,解放后曾任华南农业学院院长)自己驾车到机场来接,我即先暂住于李家。后来又迁往许地山先生(作家,笔名落华生,当时在香港大学任教)寓所。在我借住许家期间,一夜许先生竟死于急症,我又不得不另觅栖身之处。经过三四次转移之后,报社终于租得一座楼房中的一层充社址,我才有了固定的住处。为了减少开支,报社用房力求节省。记得我的住房也仅能放一张办公桌和一张折叠床。
1941年底日本发动了太平洋战争。12月8日日军由九龙方面进攻香港,同时对香港炮击和轰炸。《光明报》自同年9月18日创刊后,至12月13日被迫停刊,前后不过三个月。报纸无法办下去,工作人员只得遣散。为免生意外,我也在同人的帮助下多次迁移住处。12月25日日军终于全部占领了香港,香港当局投降。在香港沦入敌人之手的初期,盗匪蜂起,日军也乘机作恶,社会秩序无法维持。此时为了安全,我又与萨空了、张云川、黄瓒三人躲入西环一所小学校,住在三楼的一间空房里,住入此处以后,我们尽力深居简出。白天各自读书,夜间无电无法看书,几个人就在一起闲谈,各自介绍个人经历的种种往事。
次日汽车被放行,我终于经贵阳到了桂林。当时广西大学校长雷沛鸿是早相识的朋友。广西大学那时在桂林郊外约六十里的良丰,那里景色宜人,像个大花园,我就住在那里,并应雷的邀请讲学约两个月,讲的内容就是后来我撰写的《中国文化要义》一书中的一部分。我的最后目的地是香港,在桂林停留一个时期后我还要离开,可我买不到机票。我找当时任国民党军委会桂林办公厅主任的李任潮(李济深),由李的秘书(也是李的表侄)黎民任打电话向航空公司担保为我购机票,公司说要向重庆有关方面请示,在拖延了一阵以后,终于弄得一张去香港的机票。
民盟要创办一份自己的报纸,经济上困难不小。在筹备之初,只有黄炎培、张君劢、左舜生、章伯钧每人各拿出国币一万元,我除了参政员的津贴外无积蓄,只出了六千元。而当时国民党政府的货币不值钱,大约是四元才换一张港纸(港元)。后来反蒋的四川刘文辉和云南的龙云(通过缪云台先生)支持民盟,又赞助了几万元。但开办之初,要用钱的地方很多:注册要交押金,请律师也要钱,还要付纸张印刷等费用,所以仍感入不敷出,紧张得很。当时范长江负责中共在香港的报纸《华商报》,见到我就问:“怎么还不出版呀?”我回答说:“你还看不出来!”不久,他来找我说:“有‘南洋某侨领’愿资助你们办报,只要你写个收据就行了。”我说:“写收据还不容易。”随后他送来四千港元。
至于民盟成立宣言的发表方式的分歧,早在宣言起草之前就出现了。青年党曾慕韩首先提出发表时不具名的主张,而后被推为民盟主席的黄炎培又提出要为他个人参加民盟保守秘密;而姓名保密也只能是不具名。我则以为民盟这两个重要文件的发表,都应由民盟的负责人共同具名,毫不隐瞒这些政治主张是我们的;只有如此,才足以表明我们郑重负责的态度,并取信于国内外。有人又提议改由参加民盟的各党派具名,而职教社又反对,其理由是不言自明的:因为黄炎培是该社负责人,有了职教社的名字,也就等于有了他的名字。于是我又建议以“民盟驻港代表梁漱溟”名义或解除我的报社社长职务再发表,均不得同意。而青年党曾慕韩以不具名发表的意见未谈妥为借口,拒不起草原应由其执笔的宣言。为了宣言与政治纲领同时按原定日期发表,我又不得不连夜赶写宣言,经大家讨论通过。最后在万般无奈中,只得服从不具名发表的意见,在《光明报》上刊登了这两个民盟的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