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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学校 作者:郭齐家 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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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清末学校逐渐走向近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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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公元1840—1842年)以后,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势力,利用不平等条约夺取到的特权,在中国设教堂、办学校、开医院、发书刊,对中国进行文化教育的侵略和影响。这时期在中国封建统治集团内部开始形成了顽固派和洋务派。洋务派以“自强”、“求富”为口号,推行以拯救清朝封建统治为目的的“洋务运动”。其代表人物有奕訢〔xin 欣〕 (公元1833—1898年)、曾国藩(公元1811—1872年)、李鸿章(公元1823—1901年)、左宗棠(公元1812—1885年)、张之洞等。洋务教育是“洋务运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为“洋务运动”服务的。他们兴办的新式学校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外国语学堂,如京师同文馆(公元1862年)、上海广方言馆(公元1863年)、广州同文馆(公元1864年)、武昌自强学堂(公元1894年)等;二是军事学堂,如天津水师学堂(公元1881年)、天津武备学堂(公元1885年)、广州水师学堂(公元1887年)、南京陆军学堂(公元1896年)等;三是技术学堂,如上海江南制造局附设的机器学堂(公元1865年)、福建船政学堂(公元1866年)、上海电报学堂(公元1882年)等。这些学堂没有统一的学制,也没有形成学校系统,教学内容除了“四书”、“五经”等“旧学”之外,主要是“西文”、“西艺”。此外,洋务派还办理留学教育,派遣学生前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学习军事、技术和自然科学。公元1872年由容闳(公元1828—1912年)带领青少年赴美,这是清末派遣到外国去的第一批官费留学生。洋务教育走的是一条“借材异域”的道路,不可能学到真正的科学技术,加上学校管理不善,成效不大。但它毕竟在中国开设了第一批外语、军事和科技学校,派遣了第一批留学生,翻译了第一批科技书籍,培养了第一批科技人才,使中国的学校教育开始踏上了近代化的道路。

总之,“癸卯学制”的颁布实行,标志着中国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官学、私学、书院的旧的学校教育制度的终结,近代的新的学校教育制度在形式上正式确立,开创了中国学校教育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

1898年,中国资产阶级改良派发动了一次变法图强的维新运动,主要代表人物是康有为(公元1858—1927年)、梁启超(公元1873—1929年)、谭嗣同(公元1865—1898年)、严复(公元1853—1921年)等。他们受了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是当时中国向西方寻求真理的一派人物。为了传播改良维新思想、培养维新变法人才,他们向清末光绪皇帝上书,组织学会,兴办学校,设立报馆,著书立说并翻译西方资产阶级的文化教育著作。所有这些都遭到封建顽固势力的激烈反抗。顽固派坚持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维护中学,反对西学。洋务派则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两派在维护封建统治这一点上是一致的。维新法提出废八股,兴学校,建立资本主义教育制度,学习西方国家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社会政治学说。在“百日维新”期间,维新派通过光绪皇帝颁布了大批维新变法的诏令。如废除八股取士、改革科举制度,设“经济特科”,选拔新政人才;在北京建立了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的前身);筹办高、中、小等各级学堂,全国各地的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和西学的学堂;筹备设立铁路、矿务、农务、茶务、蚕桑、医学等专门学堂;派学生出国留学;建立新的译书局等等。维新派所进行的学校教育制度和教育内容的改革,都具有近代的色彩,适应了当时中国微弱的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在当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后来虽然维新变法失败了,除京师大学堂还保留外,全部新法均被封建统治阶级的顽固派所推翻。但维新派在旧学与新学、中学与西学、科举与学校问题上与顽固派展开激烈斗争中所产生的积极思想,冲破了封建主义的顽固壁垒,使中国人民,尤其是知识分子的头脑清醒起来,重新认识世界,这是清末的一次重要的思想启蒙运动,其影响是深远的。

在“癸卯学制”的推动下,全国学校迅速发展。据当时学部统计,自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至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学校数由719增至52000所,约增长73倍。 自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至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学生人数由6943人增加到1562170人,增长225倍。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成立了新的教育行政机关——学部,并将原有的国子监并入。第二年又裁撤各省提督学政,另设提学使司,专管各省教育事务,这是统辖各省新教育的行政机构。提学使司设提学使一员,统辖全省学务。同年还规定各省及府、州、县都可以设立“教育会”,作为各级教育行政的襄助机关。

清王朝为了维护摇摇欲坠的封建统治,也被迫退让,不得不进行了一些改良,陆续对当时的书院和科举制度采取了一些改良措施。公元1902年公布了由管学大臣张百熙(公元1847—1907年)拟定的一系列“学堂章程”,即《钦定学堂章程》(旧称“壬寅学制”)。但这个学制未及实行。 1903年清王朝又命张百熙、荣禄(公元1836—1903年)、张之洞等以日本学制为蓝本,重新拟订学堂章程,于1904年1月公布,即《奏定学堂章程》,亦称“癸卯学制”,这是中国第一个以法令形式公布并在全国推行过的学校教育系统。“癸卯学制”从纵的方面看分三段六级,共25—26年:小学教育九年(包括初等小学堂五年、高等小学堂四年两级);中学教育五年(一级);高等教育11—12年(包括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三年、分科大学堂三—四年、通儒院五年三级)。从横的方面看有师范学堂和实业学堂。师范学堂又分为初级师范与优级师范两个层次。实业学堂则分为初等实业学堂、中等实业学堂、高等实业学堂三个层次。此外还设有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和艺徒学堂以及译学馆等。1904年开始实行“癸卯学制”,1905年开始废除科举制度。虽然“癸卯学制”的指导思想仍然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在课程设置上仍然注重读经,并排除了女子教育,学制年限也较长,但是“癸卯学制”的颁布与实行,标志着封建时代的旧的学校教育制度在形式上的结束,近代化的学校教育制度开始形成和确立,从而完成了中国学校教育由古代到近代的历史性的转变。

“癸卯学制”是中国近代第一个比较完备的学校教育制度,它以教育法令的方式正式公布,并在全国施行。它规定了各级各类学堂在学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使得分散在全国的多种多样的学堂统一成为一个整体,还以法令形式规定了普及义务教育的年限,引进了西方现代科学知识和技术,促进了普通教育数量上的发展和质量上的提高。它还促使了中国教育的近代化,具有教育革新的重大历史意义,为中国近代学制的建立和完善奠定了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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