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刊《大唐六典》,为当前此书的最佳版本。
《唐六典》,30卷,题为唐玄宗撰,李林甫等注,实际上出自张说、萧嵩、张九龄、徐坚、韦述等人之手,是唐代官修政书。以玄宗拟定的理、教、礼、政、刑、事“六典”为名,是模仿《周礼·六官》编定的有关职官制度的专著。卷首列三师、三公、尚书都省,依次分卷叙述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按照职官编制列有门下、中书等五省和御史台、九寺、五监、十二卫及东宫有关属官。末卷为地方三府、督护、州县等行政组织。正文记述职官编制与任务,注文分别追溯了诸官职的历代沿革或细则说明,由此还可看出历代官制变革的概略。另外,此书收入了若干唐代诏令,还记载了不少重要的社会经济资料,均属第一手资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此书中华书局1955年重印,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又有印本。
《两汉会要》近年有中华书局的校点本。
元朝灭宋,两宋积年编撰的全部《会要》抄本都被运到大都(今北京),成为后来元朝修《宋史》各志材料的主要来源。明朝初年,修《永乐大典》时,把宋代《会要》里的各部分内容分别编入各韵目中。不幸,明代宣德年间(公元1426—1435年)一次内廷失火,宋代《会要》原本竟然全部被烧毁。清嘉庆十四年(公元1809年)徐松奉命修《全唐文》时,他利用可以调用《永乐大典》和官府备有抄写人员的方便,以搜集《全唐文》资料为名,命人把《永乐大典》里所收的各本《宋会要》的内容全部辑录出来,共五、六百卷,成为《宋会要》的辑本。但是徐松生前没有来得及整理出这部《宋会要》辑本。后来做张之洞的幕僚的缪荃荪得到了这个辑本,又经他的手,转到广雅书局。当时张之洞是两广总督,他聘请缪荃荪和屠寄整理辑本,但没有整理完,就因离任而中辍了。于是辑本后来被书局提调王秉恩占为己有。1915年著名藏书家刘承幹用重金购得辑本,藏入嘉业楼,并聘人重新整理、改编,成为清本。1931年国立北平图书馆(今北京图书馆)从刘承幹手中买下了徐松辑本,成立了由陈垣任委员长的编印委员会,在1935年影印出版,名为《宋会要辑稿》,线装本200册。1957年中华书局缩印成为平装本,八大册,这是现在通行的本子。
《唐会要》,100卷,宋王溥撰。“会要”的体例是唐代苏冕开创的。他曾把唐高祖到德宗(公元650—780年)九朝的典制事迹编成《会要》40卷。唐宣宗大中七年(公元853年),崔铉、杨绍复等奉皇帝之命续编了德宗至宣宗的典制事迹,叫做《续会要》,40卷。到了宋代,王溥即以此二书之80卷为基础,补收了唐宣宗到唐末的史料,编成《唐会要》,100卷,于建隆二年(公元961年)奏进。此书记述了整个唐代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各项制度的沿革变化。所以此书实即保存苏、杨二家之书,此唐人所记材料,价值自当在新、旧《唐书》之上。且唐实录除顺宗一朝外均已亡佚,此书可取代实录之地位。研究唐朝历史,天宝以前材料《通典》可以依据,天宝以后则《唐会要》为最早史料,且此书所引,原书早佚,弥足珍贵。
《清会典》是清王朝仿《明会典》体例官修的政书。这部书在清代先后共修过五次,经历了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朝,所以它又被称为《五朝会典》。
《七国考》14卷,明代董说编。此书记述秦齐燕楚韩赵魏七国制度,分为职官、食货、都邑、宫室、国名、群礼、音乐、器服、杂记、丧制、兵制、刑法、灾异、琐征等14个门类。资料来源,以《战国策》、《史记》为主,兼采先秦诸子及杂史。体例与《会要》诸书大体相同。所以,这部书虽然没有“会要”的名称,但是实际上相当于战国“会要”。战国200余年,由于七雄逐鹿,战事连年,典章文献大多散佚,赖此书搜集,使一、二百年间兴废沿革,历历可见,足资参考。只是体例不一,引书不很严谨,是其缺点。
《宋会要》是宋历朝官修《会要》的总称,包括:《庆历国朝会要》、《元丰增修五朝会要》、《政和重修会要》、《乾道续修四朝会要》、《乾道中兴会要》、《淳熙会要》、《嘉泰孝宗会要》、《庆元光宗会要》、《嘉泰宁宗会要》、《嘉定国朝会要》等,原书均佚。所以《宋会要》经过一番坎坷,现存只有辑稿。
《秦会要》,26卷,清末人孙楷编撰。此书搜集《战国策》、《史记》、《汉书》、《太平御览》以及诸子、杂记等书40多种,从中采取秦典章制度记载,依会要体例,编成此书。分世系、礼、乐、舆服、学校、历数、职官、选举、民政、食货、兵、刑法、方域、四裔14门,301子目。1904年成书,但流传不广。后来徐复取原书逐条加以订正补充,改名《秦会要订补》,较详细地辑录了古籍中所记载的秦代典章制度。1959年出版修订本。
下面分别简介历代的“会要”和“会典”:
此书是现存关于唐代官制的最早著作。虽然其中有些制度规程,当时没有实行,但是它的内容足以反映唐代的政治、经济状况。只可惜文稿出自众人之手,其中有不少矛盾、重复或失载之处,是其缺点。
《五代会要》,30卷。继《唐会要》之后,王溥又撰写了《五代会要》,30卷。王溥历官后汉、后晋、后周三代,位至宰相,对五代史事见闻较切。此书是他据五代历朝实录,参以旧史,挑选编排出来的。成书于乾德元年(公元963年),庆历六年(公元1046年)文彦博请刊印。全书共分279目,起帝号,终杂录,分类记述了五代50年间的法制典章制度,记载翔实。
“会要”是断代政书的总称,就是把一代的典章制度集中在一起,扼要叙述。性质与上述的“典”、“志”、“考”类似,特点是断代。“会要”曾是官修政书的名称,到后来,因为私人编撰的很多,就成为私人编撰的政书的通称了。
《宋会要辑稿》现存有366卷,共分为17类:帝系、后妃、乐、礼、舆服、仪制、瑞异、运历、崇儒、职官、选举、食货、刑法、兵、方域、蕃夷、道释,约800万字。每一类下面又分为若干子目,内容包括皇帝诏令、政府规定、臣僚章奏、地方报告等等有关宋代典章制度的重要文献资料,此书也可说是有关宋代历史的百科全书。
专门记载某一历史朝代的典章文物制度和法令规程的政书,主要有“会要”和“会典”。
以上两部书保存史料多,是各朝“会要”中价值较高的。
“会典”是明、清两代官修政书的名称。在明代以前,只用“典”来命名,如《唐六典》、《元典章》等。“会典”是专门记载法令规章等方面资料的,体例与“会要”相近,但是以六部(当时中央行政机构中礼、吏、户、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分述行政机构的职掌事例。
《明会要》,80卷,清代龙文彬编。此书采辑有关明史和一些明代典章制度方面的书籍约二百余种,参酌《两汉会要》及《唐会要》例,以类编纂,分帝系、礼、乐、舆服、学校、运历、职官、选举、民政、食货、兵、刑、祥异、方域、外蕃等15门,下面又分498个子目。细琐典故、轶事,列为杂录,附于各条之后。如有讹误,加按语,予以辨明考证。内容记有明一代典章制度掌故,比清官修《续三通》记载明代典制部分更为详备,可以互相参证。特别是其中的职官门,详记明代官制因革之由,间或记载各官事迹、奏疏,尤其可资考镜。
以上四种《会要》是明清及后来学者补编的古代会要,由于时代较远,材料都是采自前代文献,只能参考,不宜轻信。
关于《宋会要》,史学界还在进行大规模的辑录、复原、整理工作;北京图书馆收藏的《宋会要辑稿》遗文,已经宋史专家陈智超整理,以《宋会要辑稿补编》为名,由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中心影印出版。
宋王朝自统一以后,就设立了“会要所”,开始辑录各种典章制度以及政事得失的事例,为修“会要”作准备。自宋仁宗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宋绶等纂修《国朝会要》150卷以后,一续再续至理宗端平三年(公元1236年)的280年间,经过北宋、南宋两个阶段,前后共修撰了10次,成书2200余卷。此书取材,主要是实录与日历(史官纪事册),此外,六部所属以及诸路监司所有档案,无不网罗搜集。但没有正式刊行,却允许大臣自由传抄《会要》的内容。因此,南宋在临安(今杭州)偏安以后,《会要》散失,就派人到私人家里去抄录《会要》,作为编写国史的材料。
《春秋会要》四卷,清代姚彦渠撰。这是一部在钻研儒家经典基础上写成的专著,取材于春秋三传及各家注疏。体例与历代会要不同,仅立世系、礼二门,分96个子目。世系按列国分记,并注明执政,附以后、夫人、妃。礼门则以吉、凶、军、宾、嘉五礼为纲,叙述事迹,并摘引经传原文。此书可作为史料参考。
《东汉会要》,40卷,徐天麟继《西汉会要》之后,又成此书。此书主要根据的是范晔的《后汉书》,但还旁采《东观汉记》、《汉官仪》、《汉杂事》等书,取材较广。体例与《西汉会要》略同,分帝系、礼、乐、舆服、文学、历数、封建、职官、选举、民政、食货、兵、刑法、方域、蕃夷15门,384事。记述了东汉一代的典章制度。两书稍有不同处是:《西汉会要》不加论断,此书间或附以案语,或杂引他人议论。
《元典章》是研究元代历史的重要文献,是研究元代政治、经济、法律,以至风俗的重要资料。它保存了元代极可珍贵的原始资料,并且还收录了许多江浙等地上报朝廷的公牍,其中有不少的方言俗语。另外,它也保存了一些可以补史籍之缺的佚文。这部书材料可靠,但是由于是抄件,所以难免有不少脱落讹误的地方,而且体例也很乱。已故陈垣教授有《元典章校补》10卷,可参阅。
《元典章》,全名《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它并不是元代朝廷官修的。终元一代,元朝政府没有制订出一部正式的法典,因此,一些地方官吏就抄录圣旨、律令、格例和案例等,作为处理政务的依据。《元典章》一书,是当时福建的地方官吏抄录汇集,后来由建阳书坊刻印的。它分为前集和新集两个部分;前集60卷,新集不分卷。前集收录了元世祖中统元年至元仁宗延祐七年间(公元1260—1320年)的各项敕旨、条令和有关案例;新集辑录的是元仁宗延祐七年到元英宗至治二年间(公元1320—1322年)的有关材料。这部书以纲、目、子目来编排。前集分为大纲10项,纲下有81目,在目下又分若干子目。其中“六部”计有子目327条。纲的分类编排次序是:诏令、圣政、朝纲、台纲、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新集分为大纲八项:国典、朝纲、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计有39目,94条子目。所记史实多为《元史》所未载的。
《宋会要辑稿》和《宋会要》原本内容、形式都已有很大不同,又经过多次转抄,脱衍错误很多,尽管这样,它仍然是现存宋代历史史料中最丰富、最集中的一部书,所以也是史料价值较高的一部书。
清代的《会典》最早修于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仿《明会典》方法,把有关的规章制度,分别系于各所属的衙门之下。到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修《乾隆会典》时,把典则和事例,分别为两个部分,即会典和会典事例,“以典为经,例为纬”,事例作为会典的辅助,把各门各目的“因革损益”的情况,按年进行排比。这样既有门类,又有时间顺序。在嘉庆和光绪《会典》中,又把礼部的仪式、祭器、卤簿,户部的舆图,钦天监的天体图等,绘图成编,叫做《会典图》。《五朝会典》包括:《康熙会典》,162卷;《雍正会典》,250卷;《乾隆会典》含会典100卷,则例180卷;《嘉庆会典》含会典80卷,事例920卷,图132卷;《光绪会典》有会典100卷,事例1220卷,图270卷。这套卷帙浩繁的政书,为清朝一代典章制度的总编,对了解清朝典章制度是十分重要的资料。
《三国会要》,23卷,清杨晨撰。作者主要据《三国志》及裴松之注,并参以《魏书》、《后汉书》、《续汉书》、《资治通鉴》、《元和郡县志》等150多种史籍,采录出有关魏、蜀、吴三国典制记载,仿《两汉会要》体例编成。分为帝系、历法、天文、五行、方域、职官、礼、乐、学校、选举、兵、刑、食货、庶政、四夷15门,96个子目,集中地记述了三国时期的典章制度。
五代史料缺乏,诸史所存典章制度之记载更觉简略,《新五代史》只有“司天”、“职方”二考,不少重要制度均略而不详,甚至删除不载。《旧五代史》今仅存辑本,五代一段典章制度幸赖王溥此书收集旧闻,得以保存。此书编撰比新、旧《五代史》成书都早,所以,里面保存的资料极为可贵,不少是《五代史》中所没有的。不但如此,还可订正《五代史》中的讹误之处,如租税类中,载周世宗读元稹的《长庆集》,见元稹所上均田表,因而命令在白色绢上绘制成图,颁发诸道。而《五代史》说是世宗见元稹的均田图,以为图是元稹所作,这就错误了。
《西汉会要》,70卷,《东汉会要》,40卷,合称《两汉会要》,都是南宋徐天麟编的。他是做古代会要的第一人。后来这种作法就多了,至清代,撰前代会要的,颇不乏人。
1988年,中华书局据1936年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排印的万历重修《明会典》缩印为一大册,是现在通用的本子。
《明会典》,是明代朝廷官修的政书。前后共纂修三次。最初是明孝宗弘治帝朱祐樘命吏部尚书徐溥等编修,在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成书,于正德四年(公元1509年)由李东阳重校,正德六年(公元1511年)刊行,称《正德会典》,共180卷。仿《唐六典》、《元典章》记述明初至弘治间的行政法典。文职衙门,从宗人府以下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其他衙门;武职衙门,从五军都督府以下诸衙,分别详述其职掌。南京诸曹附北京诸曹后,与北京不同者另立条目。此书材料是以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刊布的《诸司职掌》一书为主,参以《明祖训》、《大诰》、《大明令》、《大明集礼》、《洪武礼制》、《教民榜文》等12种书,并附以历年的有关事例。到明世宗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开始续修,嘉靖二十八年(公元1549年)完成,有53卷,没有刊行。明神宗万历四年(公元1576年)第三次纂修,在万历十五年(公元1587年)成书,共228卷,题名申时行等编,是为万历本。除校订补辑前两朝《会典》外,又增加正德至万历间事例。全书以六部为纲,分述了明代各级行政机构的职掌和事例,记载了明代开国至万历十三年(公元1585年)200余年间职官的建置沿革、冠服、仪礼等,附有插图。由于这部书是“辑累朝之法令,定一代之章程”,所以,记有明一代的典章制度最为详细和完备,是研究明代典章制度的重要文献。
这几部书都是古代官修的政书。
正因为是后人补作会要,只能根据前代史书去做。《西汉会要》主要根据《史记》、《汉书》所散载的有关资料编订,分为帝系、礼、乐、舆服、学校、运历、祥异、职官、选举、民政、食货、兵、刑法、方域、蕃夷15门类,367事,记述的是西汉的典章制度。但由于只据二史,对汉制之见于他书的概不采录,取材未免狭窄,价值不大。
《唐会要》全书分为帝号、皇后、籍田、舆服、雅乐、学校、书法、经籍、贡举、修撰、史馆、职官、户口、地震、漕运等等共514目,目下分条记载有关的典章事迹,材料翔实,可以补充新、旧《唐书》,甚至《文献通考》所缺的史料。可惜的是原书已有残缺。中华书局1955年重印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