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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塔丽娜 作者: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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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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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公爵已想好了对策。他决定为了自己的荣誉和天主的光耀,在罗德里格斯堡创立一所女修道院,可以让他女儿在见习修女期满后就到这里来,到相当时候让她任院长。

他们给她服药,给她喝驴奶和牛血,然而,尽管叫她吃什么她都往肚里咽,却一点儿用也没有。她还是那么苍白,那么沮丧。他们想尽办法让她散心。他们雇了乐师来给她演奏音乐,他们带她到大教堂去观看宗教剧,他们带她去看斗牛,而她还是一天天衰颓下去。

因为身体不好,公爵夫人认为在星期日和节日去做弥撒就可以了,而比阿特丽斯却每天早晨都同她的保姆一起上教堂。她们清晨就去,那时人不多,但是有一个年轻的神学院学生却从不脱班。他身材修长而瘦削,五官轮廓分明,乌黑的眼珠闪着热情的光。有时候,她为了做件好事,同她的保姆一起出去,在街上也会碰到他。

他是个矮胖的小男孩,不比她高,生着一头粗黑、浓密的头发,一个狮子鼻和一张像在生气的嘴巴。她一见就讨厌他,但知道反对也没有用,所以只好满足于对他做做鬼脸。他则对她伸伸舌头作为回报。

这以后,她身体渐渐好起来了。过了三个月,她便去阿维拉,加入加尔默罗会修女团体当见习修女。她穿上她华贵的锦缎和丝绒衣服,戴上她的珠宝首饰,由她家里的亲人和城里一群最显赫的殷勤献媚的公子哥儿护送到女修道院。到了门口,她向他们大家欢欣地告别后,就由女看门人接引了进去。

堂娜比阿特丽斯为纪念自己修道二十周年,建造了一所小教堂,奉献给圣多明我,她对这个圣徒特别狂热地崇拜。她从一个出生于托莱多的修女姐妹那里听到,那边有个希腊人,所画的油画能出奇地提高信徒的热诚,于是她写信给她哥哥,现在的公爵,叫他去订购一帧,供挂在祭台后面之用。她是个办事有条有理的女人,把正确的尺寸都告诉了他。但是她哥哥回信对她说,国王曾经请那个希腊人为他在埃斯科里亚尔新建的教堂画过一幅以圣黄里斯与底比斯军团为题材的油画,可是画好了送来的时候,国王极不满意,因而没有挂出来。既然如此,公爵认为她不该去请那个画家画画,于是送了她一幅洛多维科·卡拉齐的作品,这是个大名鼎鼎的意大利艺术家,这幅画的尺寸正好符合她的要求。

教规准许她拥有私人财产,所以公爵把几幢房屋和一大笔财产转到了她的名下,他死后,她又继承了更大的一笔财产。她经营有方,每年能拿出很可观的一笔钱用于慈善事业。余下的她用以装饰教堂、食堂和客厅,并在花园里建造些祈祷室,供修女们在那里静坐默想。

“这时节他在这里干什么?”比阿特丽斯问。

修道院的客厅里经常坐满了来客,男女都有,所以这里有的是愉快的社交生活:给人作合、谈论战局、交流城里的风言风语。这是种风平浪静而与世无争的生活,有种种文雅的消遣,对修女们说来,可以无需过分艰苦就能得到永恒的幸福。

她那容光焕发的面庞变得苍白了。她没精打采,还常常眼泪汪汪。曾经给那阴森肃穆而富丽堂皇的公爵府带来生气的她的欢快的脾性、可爱的任性和活泼不羁,现在变成消沉和抑郁了。公爵夫人给弄得不知所措,生怕孩子一天天委顿下去,因此写信给她丈夫,要他回来看看她们,以便一起商量一个好办法。

比阿特丽斯在修道院时,对有些寄宿在那里的贵妇人所爱看的骑士小说着了迷。尽管监管学生的修女不准她们看,她照样不时偷看到几篇那种没完没了的爱情故事。到了罗德里格斯堡,她在公爵府里发现了几本。她母亲时常卧病,她的保姆是满不在乎的,因而她就贪婪地尽看这一类书。这可煽起了她少女的想象的火焰。她一想到将不可避免地跟那个在她眼里依旧是个愁眉苦脸的举止粗野的丑小子结婚,不由得满怀嫌恶。她明知道自己出落得美,跟母亲一起去教堂做大礼弥撒时,城里的那些公子哥儿向她投来爱慕的目光,她看得一清二楚。他们常聚集在教堂门口的石阶上看她出来。尽管她羞答答地眼睛盯住脚下在走,身边有公爵夫人陪伴着,后面跟着两个穿制服的男仆,手拿她们刚才跪着祈祷时用的丝绒跪垫,她心里却觉察到她所引起的波动,一边走,一边耳朵里还听到了那些小伙子用西班牙人的方式吐露的赞美的话。尽管她从来不朝他们看,她却认得出他们每一个,不久就弄清了他们的姓名、家庭出身以及一切她所要弄清楚的情况。有过一两回,几个比较大胆的小伙子在月下向她唱起情歌来,可公爵夫人立即叫仆人把他们赶走了。有一次,她发现枕头上放着一封信。她猜想准是有人买通了她的一个女佣人,叫她放在那里的。她拆开来看了两遍。然后她把它撕成一片片,在蜡烛火上烧掉了。这是她一生中收到的第一封也是唯一的情书。信上没有署名,她无从知道那是谁写来的。

他女儿比阿特丽斯十三岁时,他曾经为她物色过合适的对象,经过对不同的候选人的考察后,挑中了安特奎拉公爵的独生子。安特奎拉公爵原是阿拉贡的斐迪南的一个私生子的后裔。罗德里格斯堡公爵准备给他女儿一笔巨大的嫁妆,所以一切进行得很顺利。小两口子订了婚,可是男方还只有十五岁,因而决定要等他到适当年龄才举行婚礼。比阿特丽斯被允许在双方父母、叔伯、姑母和其他较远的亲戚在场的情况下会见她的未婚夫。

这个词可翻译成“破落贵族”,是个贬义词,指贵族出身而没有资财维持其贵族生活的人。

已故公爵——她的父亲——在建造这所女修道院的时候,安排好一套房间,准备她当院长时居住,那套房间装修精致,正适合她院长和贵族的身份。有层楼上有间密室,除了一个负责打扫收拾的凡俗姐妹外,其他人一概不准入内。密室外通一道小楼梯,通向更上一层楼的祈祷室。这里是她个人祈祷、处理事务并接待客人的地方,陈设朴素,但很庄严。在她祈祷的小祭台顶上挂着一个十字架,上面有木刻的耶稣像,差不多跟真人一样大小,颜色漆得极其逼真。在她工作的桌子背后墙上挂着一个加泰隆画家画的带着光轮的圣母像。

这是他们第一次商量的情况,后来还有好多次。比阿特丽斯始终抱定宗旨,非常坚决,她的忏悔神父又用尽了一切最有说服力的论据,支持她的心愿。最后公爵答应,如果三个月后她还是要进修道院做修女,那他就同意。

这对他真是个晴天霹雳,因为他不但不愿放他的独生女儿落进教会的门,也不愿让他筹划的重要联姻成为泡影。不过他是个仁慈虔诚的人,才好声好气地回答说这不是儿戏的事,要慎重考虑,反正在目前她身体这么坏的情况下,也根本无从谈起。她对父亲说,她已经跟她的忏悔神父说了,他完全赞成。

比阿特丽斯可以结婚的日子渐渐近了,她的父母认为应该让她学一点儿做一个贵族豪门的当家人该如何行动。于是公爵夫人费了几个月工夫,专门教她女儿社交礼仪,那是不大可能在加尔默罗会女修道院的修女们中间学到的。

他来了,看到女儿的变化惊愕万分。她从来没有这样瘦过,眼睛底下有一摊摊黑斑。他们得出结论,最好立刻让她结婚,可是当他们向比阿特丽斯提出这建议的时候,她大叫大闹,歇斯底里大发作起来,这一来使他们更加惊慌,连忙不提这件事了。

堂娜比阿特丽斯这时年龄在四五十岁之间,是个颀长、消瘦而苍白的妇人,但脸上几乎没有一丝皱纹,一双眼睛很大,蕴藏着阴郁的神色。年龄使她显得眉目清秀,嘴唇变得薄薄的,因而带着哥特式坟墓前竖着的骑士夫人像的那份安详而严峻的美。她身子非常挺直,有点儿盛气凌人的样子,似乎在她眼里没有一个人比她高贵,也很少有人可以跟她平起平坐。她有一种冷淡得甚至刻薄的幽默感,虽则时常微露笑容,却是带着一种严肃的宽容神气,当她难得笑出声的时候,你会感到这笑声里包含着痛苦。

这个女修道院的名声很大,要求入院修道的多得使院长无法应付,所以她尽可以非常严格地审查入院的候选人。

她订婚后,公爵把她送到阿维拉他妹妹任院长的加尔默罗会的道成肉身女修道院去修完她应学的课程。她很高兴。那里还有别的姑娘,都是贵族的女儿,处境跟她一样,还有不少为了种种原因而在修道院里膳宿的贵妇人,但她们并不受院规的约束。加尔默罗会经过改革的教规是不严格的,虽然有些修女整天祈祷和默想,但是她们中间有好多人在不忽略她们的职责的情况下,走出修道院到朋友家去逛,有时候一连几个星期住在外面。

她是个大忙人。除了宗教事务之外,她还得监管修道院的经济事务,注意修女们的举止行动,关心她们的身心健康。这修道院的产业很多,城里有房屋,城外有田地,因而她必须和那些收租的代理人和耕种这些田地的农户打交道。她时常去看他们,看是否一切正常,收成是否良好。

“那是谁?”有一天比阿特丽斯看见他正一边看书一边向她们慢慢走来,便问她的保姆。

比阿特丽斯听了,没有再说什么。

他在城里有地产,于是在靠城墙处拣了一块他中意的地基。他在那里建造了一所漂亮的教堂、一所修道院和几幢适宜于修女生活的楼房,另外还规划了一个花园。他请来了他能够找到的最好的建筑师、最好的雕刻家、最好的画家,但等一切就绪,比阿特丽斯——如今叫堂娜比阿特丽斯·德·圣多明我——便来到这宫殿般的修道院里住下。她还从阿维拉带来几名修女,她们是凭品德、知识和社会地位而被挑选出来的。公爵坚持够资格被挑选的修女非贵族出身不可。他拣中了一位院长,讲好一俟比阿特丽斯·德·圣多明我到了适当年龄可以接替她的位置时,她就退休。比阿特丽斯的那个保姆,经公爵多少带点儿强制性的劝说,在小姐去阿维拉的同时,进罗德里格斯堡一家修道院当上了修女,这时正好回来依旧照管小姐。加西亚神父行过弥撒礼,供奉好圣体,修女们就在这新修道院中安顿下来。

这个女修道院是遵守教皇尤金四世改革的教规的,假如修女们尽了宗教上所应尽的责任,她就认为没有理由剥夺她们因而应得的那些特权。她们可以去访问城里的朋友,而且,如果有正当理由,还确实可以到别处亲戚家去住相当长的时间。来访的客人很多,出家的和凡俗的都有;还有些贵妇人,像在阿维拉一样,是来这里住着玩的;因此这里交往频繁,气氛愉快。只有从晚祷到晨祷这一段时间必须保持缄默。凡俗的姐妹们做仆人的活儿,使修女们有更多的时间去敬奉天主和从事更高尚的活动。但是尽管这样放纵,尽管有许多尘世的诱惑,却从来没有半句风言风语玷污过这些贞洁的妇女的名声。

“那个人吗?无名小卒。胡安·苏亚雷斯·德·巴莱罗的大儿子。Hidalguia de Gutierra。”

在十六岁那年上,比阿特丽斯被领出修道院,跟她母亲和一大群仆从,来到罗德里格斯堡。公爵夫人身体不好,医生们叫她离开马德里到气候比较温和的地方去居住。公爵则因国家大事在身,只能勉强留在京城里。

“我女儿是生来治人的,神父,”她说,“你不能指望她像个洗衣妇那样卑躬屈膝。如果她生性过分高傲,只要她丈夫性格坚强,就毫无问题能抑制她,相反要是她丈夫很懦弱的话,那么她知道按自己的身份该怎么做,正好对他有所帮助。”

“加西亚神父无疑是个非常值得尊敬的虔诚的人,”公爵说,稍微皱起眉头,“不过他的职务也许使他无从了解贵族门第和处于贵族地位的人所肩负的责任有多么重大。我明天找他谈谈。”

那保姆对她照管的姑娘越发热爱了。比阿特丽斯原先最爱看爱情小说来消遣,现在可不想看了,既然如此,保姆只有给这位染病的小姐讲些城里的流言飞语。比阿特丽斯彬彬有礼地听她讲,可是毫无兴趣。有一回,她偶然讲起胡安·苏亚雷斯·德·巴莱罗的大儿子进了多明我修会。她喋喋不休地继续讲到另外的一些人,忽然比阿特丽斯昏了过去。她急忙呼救,把比阿特丽斯扶到床上睡下。

这回,圣母在加尔默罗会教堂门前的石阶上,于卡塔丽娜·佩雷斯眼前显灵的新闻就是传到这个女人的耳朵里的。

这本小说的故事发生的时候,堂娜比阿特丽斯·德·圣多明我已经当女修道院院长有好多年了。她赢得了罗德里格斯堡市民们的尊敬,修女们对她虽然未必爱戴,却也不无仰慕之情。她时刻不忘自己的高贵身份,也不忘记她的修女们都是贵族出身。在食堂里,她们按地位高低就座,有时候,她们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了争执,堂娜比阿特丽斯处理起来很是果断。她纪律严明,无论哪个修女出身多高,如果违背了她的命令,都要挨鞭子。但是另一方面,只要她们对她百依百顺,她便和蔼可亲,甚至会娇纵她们。

她回来的时候,看上去不大像她这许多星期来的模样,而是更像她原来的样子了。她苍白的面颊上微微泛着红晕,俏丽的眼睛里闪着新的光芒。她到她父亲跟前双膝跪下,请求允许她出家修行。

修道院的教堂很雄伟。供宗教仪式用的礼器都是纯金的,圣体匣上镶嵌着珠宝。各个祭台后面挂的油画都装着笨重的精雕细刻的飞金木框,基督和圣母的雕像披着用金线精工刺绣(出于玛丽亚·佩雷斯之手)的丝绒大氅,他们的冠冕上闪耀着一颗颗真的和半真的宝石。

第二天,那修士便被召进公爵府,被带到公爵和公爵夫人面前。他们当然知道他不会透露比阿特丽斯在忏悔时对他说的任何话,也不想弄明白她有没有对他讲明理由,为什么她要走这一条他们大大不欢迎的路,但是他们告诉他,虽然她始终遵守教规,然而她一向无忧无虑,喜欢各式各样的娱乐,而且从来没有显示过有出家做修女的意向。他们告诉他已为她安排了非同寻常的联姻,如果要取消这门亲事,该多为难,会引起多大的嫌隙。最后,他们尊重他的神父身份,委婉地对他说,她女儿这个主意显然是起因于她那莫名其妙的疾病,所以他不宜同意她。她年轻,体质向来很好,没有理由可以认为,一旦她恢复了健康,还会有这种想法。

保姆耸耸她瘦削的肩膀。

过了一两天,她好了些,要求让她去忏悔。她前几个星期不肯去,说是身体还不够好,她的忏悔神父也就是公爵夫人的那一个,他同意不要勉强她去。然而,现在她的父母都劝她不要去,而她却是那么急切,又哭得那么厉害,他们最后只得依了她,于是那辆平时只在隆重的场合使用的大马车给带过来,她在保姆陪同下前往多明我会教堂。

那时候的比阿特丽斯一天到晚嘻嘻哈哈,醉心于跳舞,劲头十足。她很淘气、任性。由于长期被宠坏,要怎样就怎样,所以即使在那个时候,她脾气就很强横,从小就意识到自己出身高贵,什么人都得顺从她的怪念头。她的忏悔神父深为她专横的态度感到不安,曾经向她母亲指出过,可是忠言逆耳,公爵夫人听了反应有点儿冷漠。

他们发现这位多明我会修士异常固执。他认为比阿特丽斯的愿望十分强烈,不该反对,而且她的这个意向是真诚的。他甚至对这两位贵人说,他们的女儿走这一步,既能在这个世界给她安宁,还将在下一个世界给她幸福,他们没有理由阻止她。

后来,医生也说不出什么原因,她的胃口和兴致都没有了。

比阿特丽斯已经长成为一个长身玉立、非常美丽的姑娘。皮肤光润,没有一点儿麻斑,五官端正,富有古典美,外加身材苗条。西班牙人喜欢比她这时候的身材更胖一些的体态,有些来向公爵夫人献殷勤的太太小姐们表示可惜她稍微瘦了些,但是这位自豪的母亲叫她们放心,说结了婚很快就能补救这个缺点的。

比阿特丽斯·恩利克斯·伊·布拉甘萨,教会中称为比阿特丽斯·德·圣多明我,是罗德里格斯堡公爵的独生女。公爵是一位西班牙大公,金羊毛骑士,有财有势。他竭力使乖僻多疑的腓力二世对他宠幸,在西班牙和意大利身居高位,功绩卓越。他在这两个国家里都有巨大的产业,虽然他的职责需要他到各处去居留,但他最喜欢的是跟他妻子和孩子们——他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一起待在空气新鲜、景色壮丽的故乡城市。他的祖先就是在这里出生的。这个家族当初成为名门的来由是因为有个子孙曾成功地击退围攻这个城市的摩尔人。在这里,没有人比罗德里格斯堡公爵更尊贵了,而他的生活起居简直与王家不相上下。在他家的历史上,有些成员与贵族联姻,因此他跟西班牙所有最高贵的贵族家庭都有亲戚关系。

那保姆是个寡妇,与公爵沾一点儿亲,她傲慢、虔诚、爱挑剔而一贫如洗。她一直住在罗德里格斯堡,直到比阿特丽斯离开修道院时,公爵拣中她伴随他的女儿。她对城里的每个人都清清楚楚,虽然非常虔诚,却还是常要说人坏话。

“他因为过分用功,在神学院里病倒了,到了性命难保的地步,所以被送回家来疗养,多亏天主的恩德,他倒真养好了。据说他极有才华。我想他父母准希望他能靠你父亲公爵大人帮忙,谋得一个有俸给的神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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